标题: 《红楼梦》《第22条版规》《止战之殇》的评论我不服, 何谓与征文活动无关:TOP你能给我解释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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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22条版规》《止战之殇》的评论我不服

举例:如【征文】隋宫

“卿持何物?”
“白绫。”
(完)
炀帝·宇文化及

再如[征文]圆圆

-正文-
大明山海关内。
“大帅,你真的要献关?”
“圆圆在那李贼手上。”

-END-

时间:明末
地点:山海关
人物:吴三桂,部下
事件:冲冠一怒为红颜
对白:引号内。

这样的征文有效版主何以解释;这样的还有很多,又如何解释。

隋宫与圆圆的作者勿怪,我没有诋毁你们的意思。

版主说我的与活动无关,我不明白:
1、《红楼梦》评委背叛了赛事标准;
2、《第22条版规》我背叛了自己的为人道德标准;
3、《止战之殇》同2。

请版主解释,如何与活动无关。


我的原文如下:

【征文】红楼梦

我:我还是没有入选,让我回去怎么向老婆交差?

评委:那你先把“红楼征文作品”拿回去抵挡一下,我再帮你在网上通缉适合你参加的征文活动。

我不屑一顾:你这“作品”逻辑混乱行文随意多半纯属搞笑。

评委无奈:你看着没意思,就扔了吧。这次“征文”说白了大家就是东抄西抄断章取义,我想选谁就选谁,还有诸多牵强附会的友人作品。我没有任何形式上的野心,也缺乏一个严密的赛事标准。

我:听说你在红楼文学论坛声名远播,文学造诣无人能及。

评委有些得意:惭愧惭愧。不过还是要感谢很多人,首先是给了我这次机会却把困难抛给我的红楼文学论坛,活动的评委们;感谢阿乐大D星星如花为我提供了很多帮助;感谢我的父亲牛亦伟先生我的母亲朱乃珍女士;感谢广大参加活动的文学爱好者。

我大哭:我呢你都不感谢我你都不把我算上。

评委对我无视:对文学的爱是没有尽头的,如此单纯而已。

时间:今天

地点:红楼文学论坛

人物:我、评委

事件:评委看不懂我的文章之后

对白:以上内容

注:本文没有讽刺,观者切莫对号入座

【征文】第22条版规

讽刺,”我勃然大怒,差点再次失去理智,砸了自己的电脑。“你真无知!”我厉声呵斥道,“讽刺犯规,这大家是知道的,可是我写文章不指明是谁是不犯规的,对吧?所以,在我看来,为没有得到入选的资格而去讽刺某些人,最多只是讽刺这种存在的客观现象,这不能算犯规,不是吗?不算,当然不算犯规。”

※※※            ※※※            ※※※           ※※※

时间:刚才

地点:就在这里

人物:我

事件:上篇征文《红楼梦》没有讽刺不算犯论坛版规

对白:以上内容

【征文】止战之殇

我:我没有讽刺你们,也并不是恨你们。

版主:那就喜欢我们吧,加入红楼文艺论坛吧,做我们的伙伴吧。不论是在这里,还是在别的论坛,都要替我们说好话。我们批准你入选征文大赛,打算再追加几篇精华给你,我们甚至打算提拔你当版主——

我:我靠。现在才说,早干吗去了——真的吗?

※※※            ※※※            ※※※           ※※※

时间:还是刚才
地点:也是这里
人物:我、版主
事件:《红楼梦》和《第22条版规》征文之后的故事
对白:以上内容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4 2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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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whws 的帖子

我承认自己第一篇《红楼梦》,有些无礼性质——

后来觉得自己是有些太过,所以接着《第22条版规》和《止战之殇》表明自己有些无理取闹;嘲笑一下自己。
这已经不是心态不平和了——

但三篇一竿子打死,还是有点说不过去——
说实话,我认为很多有效征文纯属胡闹和搞笑,觉得我的与之相比起来,就算再不行也比之强,才因此不服。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4 21: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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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TOP 的帖子

以上三篇那里没有符合征文主题和形式了?

“我认为无法从文章正文部分体现出来”——
就算不解释,也不会没人看不懂;
要说你看不出来,我无语。

你一再强调“你的评判标准”和“遵守这个活动的规则”——
我更无语。
评论是否合格,是裁判组,是你一个人吗?
活动的规则我怎么没有遵守了?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4 21: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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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TOP 于 2007-1-24 21:54 发表
既然您无法认可我对您的裁判资格,和判断标准。虽然,活动中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也没有类似的规定。

那么,为了尊重您的个人意愿,我就回避对您作品的评判。将由其他裁判来做出判断。

既然是这样,那么 ...

你要这么意气用事我没话可说——
我让你给我解释,就是我所举的例子为什么有效,但你就一句——服从裁判,难道我还不能问问你原因了?
而且你要指出我的为什么与活动无关。

这些你都避而不答,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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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你是版主,是裁判——
我什么都不是——

你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你怎样把握评判的尺度?

对我的又是什么标准,尺度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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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活动也是你组织的——
当然你说了算。
我又能怎样?

只是希望你能给我个尚算满意的答复。
就算不行——
我又能怎样?
我认了。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4 2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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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TOP 的帖子

其他我无话可说,还算认可——

但是事后编辑一事,是我自己把原来过激的言语删掉了。
这也有错。
你的所指,不敢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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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在乎《小武》的事——
我不是一直道歉吗?
承认自己过于自大,写的没人明白是我的错。

再提此事,我更加无地自容。
还是那句话,我编辑的是删掉了自己过激的言辞。
也是道歉的一种方式。

我也没说自己的多好,多么有意义——
原来只是要一个理由。
现在我觉得还算满意。

在此,我也对自己的不是之处再次诚恳道歉。
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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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刀疤》——

我开始觉得写出来,会影响大家的理解。
后来三楼有人还是不明白,我以为是版主(裁判),那我当然就要加上了我模仿的是谁的了。
但好像并不是你提出来,我才加的吧。
原来在三楼后面;后来又编到主题贴里了。

我说删的是“这都不能理解(明白,还是看懂),再多看些书再来举办征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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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了我删了的话之后——
你直接就说:既然楼主这样说,那我就不在琢磨了——之类话。
是不是?
看了你的回帖,我才加上了我模仿的是博尔赫斯的《刀疤》,让大家比较。
看到我加上这句话,你才加上原文链接,对不对。
都是在我加上“我模仿的是博尔赫斯的《刀疤》,可以看看,看你能不能看懂”这句话之后。
怎么能说是你提出来的,我才加上这句话。

我承认我有失偏激,这事已经过去了,我想你不会再提的,而且我一再道歉。
现在你又提——
唉,我反省。
我道歉。
求你不要在提此事了。

这篇《小武》现在解释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了,也糊涂了。
事先没想好,也没想那么多,解释的多了,我都没法圆场了,看来破绽还是很多。
最后,再次诚恳请你原谅。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5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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