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uhbqs 于 2009-6-9 00:35 发表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有刑事犯罪嫌疑,检察机关都可以起诉,但是否真的去起诉,理论上的决定权还在检察机关手上??
程序上好像是这样,一般是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破调查,如果认为触犯了刑法属于刑事犯罪,移交检察机关审核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判决。诉讼的权力在检察机关手中。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没有触犯刑法,不属于刑事犯罪则不会提起公诉,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补充一点,刑事案件似乎也可以自诉,具体手续我不大清楚。自诉的案件在国内比较少。但无论公诉自诉,刑事案件公检法机关是有权力介入的。
[ 本帖最后由 当阳侯杜元凯 于 2009-6-9 23:0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