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婚姻法应该修订一些了, 比如结婚年限应该男女同20比较合适一点
性别:未知-离线 当阳侯杜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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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9 12: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8 19:10 发表
许多农村,男女16岁就结婚了,政府也不会管。

这实际上是未婚同居,不可能正式登记结婚。一旦出什么变故,互相之间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保障。例如一方意外身亡,另一方无法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其遗产。以前《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的时候,也仅能保证一定程度的权利,最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恐怕难上加难。总之没有法律上的那道手续,很多东西还是和登记过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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