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三红能帮个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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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1: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问题在于,这种赌约一点约束力也没有。就算真的分出先后,但人家一样来,你也没有别的办法。想起以前我和论坛里某个网友的一个争论贴,对方的逻辑让我无法认同却又谁也说服不了谁,我不想纠缠跟他说我的帖子麻烦他不要回了,他的帖子我也不会再回,结果人家一句话,我的你爱回不回,你的我就要回,最后不再理他,对其视而不见,也就不了了之了。我是觉得,在论坛上,你改变不了别人,只能改变自己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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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2: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13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他的回复你别理睬,但是有攻击性内容触犯版规的就天天敲鼓好了,如果总是这样,自然有麒麟子来解决这事。以前的事情不管谁是谁非,就此告一段落,越是争辩以前,对方越是把你当对手。如果以攻击对攻击,那么最后肯定是两败俱伤,那就有违上论坛来消遣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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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7: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18 教ヶ皇 的帖子

声明一点,我无意过问你们谁是谁非,你们的争端我并没有关注。我的意见既是对司马光的,也可以说是对论坛上所有朋友的,来论坛大多都不是为了吵架,面对挑衅最好的办法就是投诉,而麒麟子处理了,这事就算结束了,不服气的话,可以去投诉麒麟子不公。现在楼主已经不想再继续和你吵下去了,那么都退一步,让这事告一段落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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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9: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21 颖颖 的帖子

我的身份,在你发的那个建议恢复发配新疆的帖子里,你说我党同伐异的时候我已经解释过了,至于怎么理解是你的事情。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你可以反驳,或者觉得我说的触犯了版规,你同样可以投诉。另外,你觉得我阴阳怪气,我倒觉得你四处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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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23: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26 教ヶ皇 的帖子

假如你投诉了,但麒麟子没有按照你的意愿处理,那么第一,你应该反思自己的作为,第二,不服气你应该投诉麒麟子不公。我觉得你的问题就是,自认为自己最正确,有点自以为是。至于你所说的主攻,这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触犯版规,我绝对支持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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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0: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2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不管你们有什么恩怨,在论坛就应该按照论坛的规矩来。起码轩辕鼓励文明,还为此设立了登闻鼓,有什么争端自然由麒麟子解决,麒麟子解决的不好可以向上投诉。就像现实社会一样,有什么问题可以一级一级向上投诉,我想文明的地方都不会鼓励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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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0: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4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说到底,你是为了颖颖抱不平吧,但你了解颖颖吗?你知道她在论坛的言论吗?退一步说,他跟颖颖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有问题也应该是颖颖自己投诉,需要你来打报这个不平吗?我猜想一下,或许不对,你不是颖颖的马甲,但可能是她的朋友,当然,也有可能只是被她的性别打动了,特意来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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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0: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6 教ヶ皇 的帖子

我怎么双重规则了,司马光和颖颖之间的争端当然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如果有挑衅或者过激言辞当然应该由他们自己去投诉解决,这不是正当的吗?倒是你,把论坛上的人明确分为朋友与敌人,所以带着敌意参与到别人的话题里去。我承认,我和颖颖之间确实发生过很不愉快的事情,甚至我曾经要求麒麟子封禁她的主号而不仅仅是马甲,但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现在在一些帖子里我也反对过她的看法,但我敢说我是对事不对人,而且我的言论都在论坛许可范围之内。而你恰恰相反,你的作为就是对人不对事。顺便说一句,颖颖曾经发帖子明确说过,她来论坛就是来骂五分的,你和她站统一战线,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来论坛也是来吵架骂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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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1: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38 教ヶ皇 的帖子

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论坛上不让争论,我的意见一直是,既然一方不愿意再纠缠下去,而对方不依不饶的情况下,那么合乎论坛规则的视而不见,超出规则的坚决投诉,仅此而已,怎么就变成了不让你们争论了?我所说的一切都围绕着这件事,从来没想过参与你们过去的争端。司马光发这个帖子的目的也仅仅是不想再和你纠缠下去而已。还有,颖颖发帖别人讽刺什么的,那是颖颖的事,这个如果别人讽刺她不投诉的话,我看不出来你有什么立场去替她出头。至于骂人的,那是颖颖自己说过的话,证据嘛,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2,这个帖子的39楼就是了。既然你跟她站统一战线,而且是典型的对事不对人,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你也认同她这种做法呢?这个帖子你也发言了,颖颖的这个说法相信你也早就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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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2: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5 教ヶ皇 的帖子

在我看来,论坛上无所谓敌人与朋友,只是针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不一样而已,但是这个问题看法不一样,另一个问题说不定就看法相同了,所以在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朋友与敌人之分的。倒是你提出来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还不代表你划分阵营了吗?我只不过把你的逻辑再发展一下,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那朋友的敌人也是敌人了,你说的和颖颖是统一战线,那这不是应有之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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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3: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7 教ヶ皇 的帖子

统一战线这个词是你说的吧,而仅仅有共同的敌人不算是统一战线吧。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虽然不是你原创的,但你引用这句话来表现你行为的正当性,说明你认可这个逻辑吧。统一战线了,在立场上是不是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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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4: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49 教ヶ皇 的帖子

统一战线是你自己说的,你也并没有说什么场合背景,真要怪的话,恐怕只能怪你解释不清。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引用这句话,就说明你认可这个逻辑,那么朋友的敌人也是敌人,这也符合这个逻辑。统一战线,自然共同荣辱,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说因言定罪,抱歉的很,我并不认为我说这些就是定罪。我倒是觉得,你对于统一战线缺乏正确的认识,错误的引用了一个没有正确理解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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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 邪恶的小胡子 的帖子

我的推论不是根据你说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是你所说的你跟颖颖是统一战线。我所说的都是围绕着统一战线来说的,你不用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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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4: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至于说我来干什么来了,很简单,来这个帖子,我只是建议司马光不要再跟你纠缠,让你们的争端就那么过去。你可以看看我给他提的意见,如果你对他的挑衅在论坛规则之内,他就不要理你,如果超越论坛规则了,那就投诉,而不是继续纠缠不休。可以说,我是希望他息事宁人,让这事过去。而你是之后才来的,来了就一直重复着自己言论的正当性,当然,那是你的自由,我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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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4: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55 教ヶ皇 的帖子

你认为我理解有误,我也认为你逻辑有问题,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那都就此打住吧。总之,我给楼主的意见就是,挑衅不理,过分投诉,你想怎么做,继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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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5: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57 教ヶ皇 的帖子

既然你愿意谈谈逻辑问题,那好,你先前说过,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你跟颖颖是统一战线,因此,敌人的敌人是因,统一战线是果。那么我分析的言论,自然要分析这个结果,不管他是什么原因。你并没有明确说明,只有在面对司马光的时候你跟颖颖才是统一战线,是不是?而什么是统一战线?百度出来是,不同集团的人为了相同目的结成的共同阵营,重要的是共同阵营。你既然选择了用这个词,那我当然认为你明确这个词的含义。而颖颖嘛,她明确说明了她来轩辕的目的,此外,我也并没有说你来就和她目的一样,我是用的疑问句,她是这个目的,你和她统一战线,是不是也是这个目的。到此为止,我只是希望你能认清统一战线的含义,要说用意的话,最多也是希望你在为她抱不平之前先了解她的做法,如此而已。最后,我说说对你的看法,第一,在你的思想里,你永远是正确的,第二,你喜欢,或者说愿意把论坛上的人划分为朋友或者敌人,第三,你喜欢对人不对事,恐怕这也是你希望我是司马光的亲友团的原因。可惜得是,要让你失望了,我在论坛上没想过要交什么朋友,当然,这不代表论坛上没有我佩服的人,就像大白的文采,虎兄的胸襟,都是我佩服的;同样,我也从没想过要做任何人的敌人,但是,别人视我为敌我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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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6: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59 教ヶ皇 的帖子

拜托你去查查统一战线的意思再说吧,看看统一战线是不是同一阵营,用了这个词,但又给它赋予了自己的意思,然后再坚持用自己的意思来替代词的原意,这种做法实在太没意思了。关于我对你的看法,我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你的发言只是更加重了我对你的三个看法,因此,要纠缠你继续,这个帖子我本来是劝司马光的,我的意见他听到了,就我而言目的已经达到,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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