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邦的“约法三章”未免太不严谨了
性别:男-离线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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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23: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这个最多算是个临时约法,不能拿现代法律跟其比较,而且后来汉朝同样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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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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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23: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 三种不同的红色 的帖子

汉律也并非全依秦法吧,独尊儒术后女子在法律上的地位就明显低于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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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23:5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 三种不同的红色 的帖子

不好意思,没看到“汉初”两字,算我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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