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单刀撞阵,散发击贼 懂法律的来看,这个要怎么判?
性别:男-离线 夏侯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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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10:3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左同学在拿刀前,鼻骨就骨折了,应该是遭到很重的伤害,基本可以认定那十个人在“行凶”,所以防卫不算过当。

说句题外话,用我们东北话来讲“这仗都打出乐子来了”在我们这里就是十个发育的好一些的小学生动手,也把那人瞬间打躺下了,一人一脚,基本3个月就不用起床了。一句老话“南人无用”。10VS1的打斗发生在我们这里是可怕的,基本会发生误伤事件导致2-3人受到一定程度伤害,看谁运气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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