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毛本:马超>许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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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3: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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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1 13:40 发表


许褚如果夺枪占优,那么更应该尽量避免枪断,以免被马超摆脱劣势才对,哪有主动去拗断枪杆的。

而马超在究竟是快速摆脱劣势,还是保存自己的枪上,兄却给马超做了个对马超不利的选择,偏偏这个选择因为许 ...

那是因为兄一直在和多人讨论,可能搞混了我的一些观点罢了。整理一下
——两个在马上夺枪。许诸力大,一声响,拗断枪杆,各拿半节在马上乱打。
原文说了,两人在夺枪,许褚夺枪的具体动作是拗,马超自然要用力与之抗衡,于是枪被许褚拗断。

夺枪时的优势劣势并不是我要考虑的,有时提起一般是顺着兄的回话提到;断枪以后的优劣更不是我要考虑的,峰回路转一词,还是留给兄“许褚夺不过所以变招结果变招后还是不利”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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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4: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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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3:56 发表
嘉靖本原文“两个在马上夺枪。许褚力大,一声响,绝断枪杆........”

很明显,“许力大”在语言逻辑上是断枪的原因。

即使如笑笑兄推测把“力大”后面的逗号改成句号。甚至把前面的句号改成逗号,那么在字面中“许力大”也显得没有意义,因为没有马处劣势的明示或暗示(如甲兄经常说的恐有失)。 ...

所以我才以罗本为例,因为罗本中才会留有一些字面显得没有意义的地方。
不知兄怎么看罗本中孙策大战太史慈时突然说一下两人年龄的文字。
——两个弃了枪,揪住厮打。慈年三十岁,策年二十一岁,两个揪住战袍,扯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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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4: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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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4:23 发表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了显示两人年轻,气味相投,为不打不相识伏笔。

但是毛本中许马大战和罗本很接近,只是把‘绝’改成‘拗’,对许更不利。

再有,罗本中我们讨论的段落本来没什么没有意义的文字,不过是兄提出更改标点的建议后,产生了没有意义的‘许褚力大’。...

呵呵,改标点本来就是很个人的看法,如果不是看到兄提出自己通假字的看法,我也不会提什么标点意见出来给大家讨论。

要说罗本原文,绝本来就是断的意思,作动词,不改标点,不改字,理解起来也没啥差的。

如果说毛本,许褚拗枪,马超同样发力(好比兄说的做墙),然后枪杆被拗断了,看不出对许褚不利的表述,完全是一个激烈的夺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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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5: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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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5:11 发表
如果把就‘绝’做动词,意思就是许弄断了枪杆(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意外)。

‘拗’或‘撅’比‘绝’或‘断’更显主动性和目的性,给人的意思是许故意弄断了枪杆。

所以毛本中许更不利。如果说毛本许<马,罗本还勉强可以说许<=马(当然把许脑残脱甲计算进去就还是<)。 ...

毛本——
夺枪是马许正在做的事情,但“夺”并不是一个具体动作。夺枪的具体动作应该是 拽、拗、扭 … 等,原文说枪是拗断的,那说明夺枪的最后具体动作就是拗。这句话的主语是许褚,那么许褚就是那个开始拗的人。

如果说许褚拗断枪杆的目的不是为了夺枪,而是另有目的,缺少原文支持。没有原文支持,就只能是【许褚拗断枪杆是因为夺枪不利,许褚夺枪不利所以才拗断枪杆】这样的循环论证。

关于枪杆作主语的问题,如果要表明枪杆是拗断的,枪杆就作不了真正意义上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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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5: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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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5:50 发表


这两句话哪里循环论证了?只是重复而已,两句话里都是‘不利’为因,‘断枪’为果。

似乎这样才循环:许褚拗断枪杆是因为夺枪不利,许褚夺枪不利是因为拗断了枪杆。

没错,兄这样说就循环了。
为了避免循环就应该——许褚拗断枪杆是因为夺枪不利,许褚夺枪不利是因为(其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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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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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6:07 发表


以前有人这样分析过,由于许一侧的枪杆有枪头,对许更危险。

从这个角度分析的话,许褚为了让枪尖远离身体,拗枪是个合适的动作。但是并不能说许褚不利啊,只能说明许褚更有理由采取拗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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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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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jienc 于 2010-1-21 16:47 发表


许处境更危险,不就是不利吗?
我认为评判这场较量马>许的关键:是许那一刀露出的破绽,导致夺枪和乱打时把自己无甲的劣势放大了;此外是许脑残脱甲,加速了自己的失败。当然两人差距是在很小,即便加速 ...

但是枪尖在夺枪时究竟有多危险,有没有这么锋利,电影里还有握刃夺刀的场景呢。

而且如果分析到许这一侧有枪尖的层面,许断枪后立刻调转枪头岂不是占优势了,没准许就是打算这么做才断枪的呢。

毛本许那一刀露出的破绽我也是认可的,直接比较许马武力到这里就可以了;后面夺枪、乱打的比较并不属于武力范畴,可以单独分析,没必要硬和前面的武力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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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09: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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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1 19:38 发表
1、先夺枪,然后许褚拗断枪杆,通常看来是许褚以“拗断枪杆”的方式中断了夺枪;而不是以拗的方式夺枪,枪杆意外断裂。

枪杆做不做主语很关键。用兄的理解,原文应该是:许褚力大,向侧面发力夺枪,马超不肯放手(或马超苦苦支撑之类),一声响、枪杆断裂,各拿……

2、许褚拗的目的直接就可以是断枪杆,断枪杆目的就是转换模式。许褚为什么要转换模式?原文未提,只能靠推测。...

1、又见 通常 甲兄一如既往的在自己的理解前加上了通常,不过甲兄说过,这个通常与本义不同,即甲兄的表述其实是——
——先夺枪,然后许褚拗断枪杆,在甲兄看来是许褚以“拗断枪杆”的方式中断了夺枪;而不是以拗的方式夺枪,枪杆意外断裂。
那就没有问题了,只说一点,以枪杆为主语不能体现枪杆是被拗断的,还是原文的写法最合适。

2、甲兄说只能靠推测,也没有问题了。
如果甲兄认为前面是许褚主动中断夺枪;又先认为了许褚低于马超,那推测自然会按许褚低于马超的角度来推测许褚中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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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1: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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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 10:34 发表
1、以枪杆为主语可以让人明确:枪断裂是二人力大造成的,而不是许褚故意去断枪。

兄将拗断枪杆看做还在夺枪,并且没有加通常,看来这样就是客观、准确的理解了。呵呵。

2、我是怎么推的,主贴写的非常清楚,全是反推的。

原主贴我还将我的反推结论,按顺序阐述了一下,如今被我删去,以免有人误以为我是正面推导的。 ...

1、枪是被拗断的,断裂的原因自然是有人拗枪,而不仅仅是二人力大。

我是将拗枪看做夺枪,然后枪被拗断,这是符合原文的;同时我承认这是我的看法,至于是否客观、准确,我自己也不能评判,可以由看我文字的朋友来判断,所以我也不会加什么通常。

2、兄的反推有2个问题
1)是反推过程本身有个问题,就是兄只能反推许褚为什么理由故意断枪,而不是利用反推来证实许褚是故意断枪的。

如果原文写明许褚是故意断枪的,但是没说原因,兄可以按自己理解的许褚不利来反推许褚故意断枪的原因。
但是现在原文并没有写明许褚是故意断枪的,兄是首先根据一些夺枪的描写推测许褚是故意断枪的,然后再按兄理解的许褚不利来反推许褚故意断枪的原因,但是这个反推并不能帮助兄证明之前许褚故意断枪的推测。

因此兄的结论,即反推过程的终点,还是一开始的那个推测。

2)是反推的基础有问题,兄反推的基础是兄所理解的许褚不利,即曹操恐有失派将助战。

为了表明我不是借恐有失说事,这里可以忽略曹操担心过度与曹操看错等等其他方面,假设曹操恐许褚有失就是许褚让曹操担心了。

既然原文是曹操恐许褚有失,而不是曹操见许褚有失,正说明许褚乱打乱打时并没有出现不利场面,那么就是许褚的无甲令曹操担心,而不是许褚已出现下风令曹操担心。

只要截止到乱打中断,许褚没有出现事实上的不利,以许褚不利为基础反推就是以推测为基础起点开始反推。

兄的反推至少两头得有一头有原文支持吧,总不能两头都是推测的东西吧。

甲兄反推的起点其实应该是:许褚无甲乱打必然会不利,且许褚自己心里很清楚这一点

这样才能得出:许褚知道这点还拗断枪杆是因为面临着比无甲乱打不利更严重的夺枪不利

最后结论:许褚故意拗断枪杆是不得已的变招。


[ 本帖最后由 dddzz 于 2010-1-22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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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3: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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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 12:56 发表
回191楼笑笑兄:
1、
(1)原文就是:许褚……拗断枪杆。怎么叫还没有写明,在这一点上我根本就不是推测的,而是直接根据原文认定的,兄没有看懂我的主贴,我是在认定了两点事实的基础上,反推的。
(2)许褚拗断枪杆也是为了夺枪,那才是原文没有写明的。

2、至于恐有失,不再多说 ...

1、
兄并不是根据原文直接认定的,而是根据兄自行删改后的原文认定的。
——两个在马上夺枪。许诸(力大,一声响,)拗断枪杆,各拿半节在马上乱打
如果原文()内的文字确实没有,直接是“许褚拗断枪杆”,甲兄的理解自有甲兄的道理。在夺枪时许褚直接拗断了枪杆,基本可以看作与马超无关,那多半是许褚故意的。
但既然原文有()内的文字,肯定不能直接无视,()内的文字自由其要表达的意思。否则还要来干嘛。
先说“力大”
事实上,甲兄也说了,如果要拗断枪杆,不但要许褚力大,马超也要有相同的力量。可见光许褚力大是不能拗断枪杆的,那么为什么原文还要表述一下“许褚力大”呢?结合后文拗断枪杆,许褚力大就是说明,力大一方开始拗枪的。
如果仅仅理解为许褚力大,所以能拗断枪杆,那么,至力量同样大的马超与何地呢?因此许褚“力大”,不能舍去不看。
再说“一声响”
一声响这样的描述,有事发突然之意,对当时情况的重要说明,自然也不能舍去不看。

我的看法:
两人在夺枪;枪被拗断,自然是有人在拗枪,但拗枪的目的仍是夺枪,因为前面两人夺枪的目的还在,如果有变化,需要原文支持;争夺中,枪杆被拗断。

2、
我已经说了避开恐有失,甲兄无视,我就再避一步,恐有失即为许褚已经乱打不利,这样能讨论了吧。

问甲兄2个问题:许褚乱打已经不利,是否由于许褚无甲造成?(如果是,下一个问题为)许褚在故意断枪之前,是否能够预判自己在乱打时会因无甲而不利?

[ 本帖最后由 dddzz 于 2010-1-22 1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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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4: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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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 14:37 发表
1、兄要考虑括号内的,考虑了就是:许褚力大,一声响、拗断枪杆。
说明许褚力大、想拗断枪杆、立即做到。

2、许褚乱打不利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无须考虑。
想要想象个许褚不利的场景是可以的,但是想象是不能先行做依据的。 ...

1、甲兄的意思要换成顿号,即“、”?

2、甲兄认为乱打不利无需考虑是什么原因造成?是不是无甲造成的不利无所谓??

奇怪了,那甲兄如何根据武力包含选择装备的能力,来分析出许褚选择无甲造成最终不利所以许褚武力稍低的结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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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6: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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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 15:31 发表
1、逗号,打错了;

2、武力包含装备的选择能力,与乱打无关,乱打肯定不符合我说的武力——手持趁手武器。
武力包含装备的选择能力,只是将二人的武力强弱评判延伸至——弃甲后的30余合。
没有这一条,弃甲后的30余合就与武力无关了,因为那样的话,无论结果如何,都可以说是——弃甲惹的祸,而不是武力造成的。 ...

1、我考虑()内的情况是:夺枪时,许褚力大,一声响(事发突然),枪被拗断。
打个比方:
我撞在墙上——更像故意撞墙
我速度快,一声响,撞在墙上——更像意外撞墙

2、甲兄主帖中——

QUOTE:
如果某武将一性起便尽做傻事,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使自己处于下风,那也是武力较弱。

如果许褚乱打的不利并非确定由无甲造成,那又如何得出许褚处于下风是由于他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造成的呢?

[ 本帖最后由 dddzz 于 2010-1-22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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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3: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 18:44 发表
1、兄举例不当,兄举了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故意做的事,那当然更像是意外;

2、如果许褚乱打的不利并非确定由无甲造成,那又如何得出许褚处于下风是由于他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造成的呢?
============================================================
我不能肯定许褚是不是因为选择了无甲才造成了下风,我也不关心。无论是不是,不影响我的反推。 ...

1、兄瞧,“我撞在墙上”,去掉修饰词句后,不可能故意做的事,看上去都更像故意的。兄在主帖中将原文的修饰词句去掉,再解读成许褚是故意拗枪的,自然越看越像了。

2、我只是好奇,兄在主帖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
如果某武将一性起便尽做傻事,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使自己处于下风,那也是武力较弱
因为兄现在说:许褚的下风是其他不能确定的原因造成的,并非确定因为许褚所选择的装备。那为什么还是武力(含选择装备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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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4: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17 甲乙丙jyb 的帖子

1、
“一声响”直接就有事发突然之意,何必再加个“不料”。

2、
192楼的回复与我的疑问无关啊

下面是我整理的甲兄思路,何处不对请指出

甲兄在主帖判断马超>许褚,且理由为:1.武力包含选择装备的能力;2.如果某武将一性起便尽做傻事,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使自己处于下风,那也是武力较弱

但是在实际分析中,许马单挑及之后的比较如下:
1)前两个百余合平手——有甲的许与马武力相当
2)无甲30合平手——选择无甲的许与马武力仍然相当
3)夺枪许褚劣势——非武力比较,不确定是否与许选择无甲有关
4)乱打许褚劣势——非武力比较,不确定是否与许选择无甲有关

许选择有甲的200合单挑与选择无甲的30合单挑均为平手;夺枪与乱打均非武力比较,且均不确定是否与许选择无甲有关。

马>许 如何得出?

3、
甲兄这么说我就不对了,我哪里有什么【其他可能性的敏锐洞察能力】,我才是在做基于原文的理解。

我的理解是基于:许诸力大,一声响,拗断枪杆
兄的理解仅基于:许褚拗断枪杆
——自然会有分歧。

不知兄为何提起张辽说关羽的问题,莫非兄也认为那个问题上自己的理解朴素,而我的理解属于其他可能性的敏锐洞察能力?

我不得不辩解一下,关于张辽说关羽的问题,如果考虑仅仅基于第二十五回的原文内容,兄的理解毫无问题;但是兄不要忽视了,第二十四回的结尾处有更重要的开始提出计策的原文,必须考虑进去,而我的理解不是什么其他可能性,正是第二十四回的结尾处原文所描述的内容

大家都是基于原文的理解,兄仅仅看第二十五回的相关内容;而我兼看了第二十四回与第二十五回的相关内容,这才是我们会有分歧的原因,而不是兄朴素我不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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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22: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21 甲乙丙jyb 的帖子

1、缺少了“不料”,只是未必有意外之意,而突然之意还是有的,即“一声响”给人的事发突然之感。原文就是许褚力大,发力拗枪时枪突然被拗断了。

如果是许褚故意拗枪,那等的就是枪被拗断,可以说突然之感都不会有;如果是许褚拗枪夺枪,正夺间,枪突然断了,“一声响”就比较贴切。

2、从甲兄的回复来看,逻辑是这样的——
乱打劣势推出夺枪很可能劣势,夺枪很可能劣势推出挟枪前也很可能劣势。因此许 < 马。

逻辑本身问题不大;但是整个过程并不能确定不利是由无甲带来,因此不能由此判断许褚选择装备的能力较弱,即武力包含选择装备的能力后,许褚的武力同样没有变化。

那么甲兄也认同许褚稍弱于马超,并非因为武力中考虑了选择装备的能力吗?考虑选择装备的能力后,整个系统所有人物的影响全都忽略不计?

最后一点意见:两个“很可能”累加后,最后那个“也很可能”并不保险。

3、这个问题我可以告诉兄,并不是我想的有多深,我的理解仍是基于原文的。

关羽说的“吾仗忠义而死”掷地有声,曹操本人以及谋士武将都很清楚关羽的义气,在战场上包围住关羽,根本不是说降关羽的前提。
程昱的计策如果仅仅是打算在战场上包围关羽,而将说降关羽的成败交由张辽自己去想说辞,这能算是“必归丞相”的妙计?

因此这只是对原文的正常理解,而不是什么多深的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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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0: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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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4 12:44 发表
回224楼笑笑兄:
1、如果是意料之外的一声响,应该加上突然二字;
如果是意料之中的一声响,才可以不加突然二字。

以上纯属个人的文字认识,无法达成一致,也就只好各自保留。

2、我根本没有认定许褚的装备选择能力较弱。

有了这样的武力定义,无论怎么更换装备、有何利弊已经不用考虑,只要看单挑结果。

3、结论的可信度较低是肯定的,用兄的话说就是:模糊的直接比较。 ...

1、也就是说甲兄否认“一声响”本身含有的事发突然之意。

2、我记得甲兄在主帖说即使算作许褚选择了不利于自己的装备而造成单挑不利,那也算作武力较弱;现在看来,正确的理解应该是,许褚选择了不知道是否利于自己的装备,然后单挑不利,武力较弱。

3、嗯,可信度较低,达成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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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3: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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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5 13:14 发表


让兄这么长时间才理解了我的真实看法,看来是我的表达还不够清晰,等到写进我的三国终结武评时,一定要将最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表述的更加清晰。

我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得出马超大于许褚,是因为其他角度 ...

1、是啊,歧义就是这么来的。
既然添加选择装备的能力的目的是要无甲状态正常化,就没必要再加上诸如“如果某武将一性起便尽做傻事,尽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装备使自己处于下风,那也是武力较弱”的说明。

2、我现在倾向:勉强的事情不做,所以把间接比较排到模糊直接比较的前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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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15: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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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5 15:03 发表


许褚和马超能形成间接比较吗?

我认为没有,上面那句话是大方向,无特指某人或某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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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8: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煮酒写了这么多,我就超简单的概括我的观点了

1)整体上许褚更亢奋;
2)常规单挑最后一刻,许褚劣势;
3)夺枪时两人僵持;
4)断枪后许褚不利。

如有雷同,不胜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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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马岱 于 2010-1-26 08:57 发表
马超的回刺一枪被许褚闪过了,这点煮酒兄也提及了,强调了许褚的反应能力。但煮酒兄却避开了马超的枪被许褚夹住的问题。我们试想一下,许褚既然能夹住枪,说明马超刺得很深,用力过猛,如果马超当时是留有余地,发现刺空,马上收枪,不给许褚夹枪的机会,这个时候仍然是马超有利,因为刀重枪轻,马超发起第二次攻击的机会远大于许褚。但马超似乎想一击致命,结果被许褚夹住枪之后,反而失去了机会,联想起马超追击曹操刺到树上,导致曹操溜走,马超似乎犯了同样的错误。
...

我的看法~
挟枪不是正常的单挑动作,马超只是没想到许褚突然不好好打了。如果是足球的话,就好比前锋后卫正在争球,突然后卫手一揽把球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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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就毛本而言,许褚是先弃刀后挟枪的,不认为这个行为应该在马超正常的预计范围内;即便马超留有余地,发现刺空,马上收枪,也只能对付不弃刀而继续以大刀反击的许褚,而不是直接挟枪抓枪的许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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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6 09:40 发表
(1)原文没有加上不料这样的词,表明这是一个许褚意料之外的意外;
(2)枪杆必须做主语。 ...

1)不一定是意料之外,拗枪夺枪,不外乎夺枪成功与枪被拗断等等结果;好比赌场开大小不外乎开大、开小,不论开出哪个,都不算是真正的意外。

2)枪杆确实是被许褚拗断的,枪杆做主语不能体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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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2: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1-27 11:27 发表
甲兄这个说法,似乎是在默认许褚夹枪是有预谋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之间的分歧就过于巨大了 ...

煮酒说的没错,这同样也是我与甲兄的分歧

借着煮酒的总结我也总结一下甲兄思路的关键点——即甲兄认为许褚的两次变化都是许褚故意的。

1.有意挟枪;2.有意断枪。

甲兄通过最后许褚形势不利,倒推许褚两次有意为之都是因为不这么做不行了——夺枪夺不过所以断枪;单挑打不过所以挟枪——单挑打不过即许褚武力稍低。

由于即便是许褚有意为之,仍然能有很多理由让许褚这样做,并非一定是形势危急;所以甲兄以常理推测形势危急是“很可能”的那个原因。

这样理解容易出现3个分歧点:

1)连续出现两个“很可能”——有意断枪很可能是夺不过了、有意挟枪很可是打不过了,导致最后结论“很*很可能”的可信度较低。

2)演义并没有许褚故意做这些事的原文支持,从原文看,许褚的两次变化理解成:许褚被迫挟枪;拗枪夺枪结果断枪同样符合文意。

3)略

综上,甲兄的结论是一个缺少原文直接支持的可信度较低的反推。

[ 本帖最后由 dddzz 于 2010-1-27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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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3: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插几句,煮酒与甲兄认为许褚弃刀将枪挟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动作?

似乎多数人认为许褚是用一条胳膊与身体的一侧用力挟住了枪,原因是挟字在字典上的解释便是——挟(xié)用胳膊夹着;不过字典上挟字还有一个解释——挟(jiā)古同“夹”,从物体两边钳住。

如果是后一个解释,就不是一条胳膊与身体的一侧挟住了枪,而完全可以是许褚在长枪刺来时,用双手在胸前夹住枪,即弃刀挟枪。

一条胳膊与身体的一侧挟枪,要么许褚闪过,要么马超刺偏,二者必居其一,许褚不闪与马超未偏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于是产生争论;双手挟枪,则马超没有刺偏,许褚亦无需闪避,许褚完全可以在枪尖相近胸前时,弃刀并准确的双手挟住长枪,进行争夺。

所以,根据原文,罗本必须是前一种解释;而毛本则为后一种解释。
【罗本】一枪望褚心窝刺来,被褚亦闪过,将枪挟住,便弃刀。(未偏有闪)
【毛本】一枪望褚心窝刺来。褚弃刀将枪挟住。(未偏无闪)

[ 本帖最后由 dddzz 于 2010-2-10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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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4: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355 煮酒正熟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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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2-10 14:13 发表


昏倒!笑笑妙人妙语!!

拾个吕布的牙慧:吾平生不好斗,惟好解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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