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租“女友”回家过年 父母给她6000元红包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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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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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6 07: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燕红表示,“租女友”的行为本身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二老可以撤销该赠予,有权要回这个钱。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表示,父母等长辈送给这位“准儿媳”的礼金是一种赠予行为,但如果不是“准儿媳”这一特殊身份,长辈是不可能做出这个赠予行为的。因此,该行为又涉及法律中一个名为“重大误解”的概念。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一年内由赠予人通过法院来确认撤销赠予行为。“宋科需将真相告诉其父母,由他们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也认为,这个民事行为有效还是无效,暂无定论,但父母发红包真实意图是针对女方是男方真实的女朋友,如果双方不是真正恋人关系的话,这就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这可能是一种不当得利,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男方父母可以要求女方退还,但陶伟也明确表示,追讨者须是发红包者,追讨时间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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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同意

敢问几个人带女友回家不睡一起的,艳阳你和女友是不是分俩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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