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ID:被掠夺者 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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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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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13:18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裁判如下

相关发言,虽然有针对的负面表达,但是不属于人身攻击。有关投诉人身攻击,不成立。

但是相关事发,基于被投诉人参与与己无关的投诉帖。从而引发与当事人不必要的其他争端,这正是投诉区不允许无关人参与投诉帖的规则,所希望避免的。如果投诉贴里这样的牵连蔓延形成风气,发投诉帖恐怕比不发投诉贴带来的论坛矛盾更大。我认为,为了体现规则权威,应视被投诉人扰乱论坛秩序,封禁3天。

是的,同样有参与相关投诉的无关人,只是警告而没有封禁ID。因为当事人选择了,投诉你。

为了避免形成客观合谋陷阱,相关同一帖中的其他参与投诉讨论的无关当事人,只做警告处罚完结。不再接受其他当事人的蔓延投诉。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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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13:5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会员“被掠夺者”,马甲开贴,在投诉区扰乱论坛秩序,主ID追加封禁至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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