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饭富昌景身为版主却乱扣侮辱性帽子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0 22:3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鼓区不做专题版区的辩论胜负裁判。我认为根据相关帖子的讨论气氛,有关措辞并不能认为是多么过分。当然,由于被投诉人的版主身份,投诉人对版主的言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可以理解。

希望“饭富昌景”能够理解版主身份的特殊性,更加律己。

投诉意见不支持,本裁判不认为存在需要论坛处罚的行为存在。

对“潜伏者”提出警告,你在本投诉贴的发言属于扰乱论坛秩序,鉴于之前的处罚记录,如果再有类似行为,将加重处罚ID。

结案。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1 11:57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5 luke19821001 的帖子

投诉人,如果你发现过有你认为违反论坛处罚条例,而没有处罚的。如果你认为应该引用在这里,请提供完整的链接,或者尽量提供细节。否则谁都可以说“上次……”

如果下一次,投诉人有你所提到的这些措辞表达,我会视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裁判。裁判不是一个电脑程序,是一个活人,是可以理解复杂语境和关联原因的。请不要拿非此即彼的措辞判断规则来要求版务管理。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违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1 14:1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7 luke19821001 的帖子

投诉人,我认为我在你相关链接中的裁判措辞,很清楚的表达了,我认为那些措辞是违规的。如果你愿意,可以阐述为什么能够理解为,我认为那些措辞不是违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1 16:2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回复 #9 luke19821001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能够解读出,TOP认为那些措辞不涉及违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1 18:25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投诉人,并非是被认定为措辞不当的违规,就都要处罚ID的。也并非处罚ID就都会封禁。在你所举例的相关案例中的有关贴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3

我不仅仅对“唱双簧”(54楼发帖)这件事作出了认定,我还对你之后其他的发帖内容作出了判断。即,引起后面各种“如果XXX,就是孙子”(83楼)的要求参与赌咒的发帖内容。我认定的是,是否引起了整个事件的后续争吵升级。而实际上,在你所举例的相关案例中,如果没有你89楼的回应,如果只有87楼,该案例被投诉人的发言,那么你就完全有一个相对无辜的立场而得到裁判支持。但是你89楼的回应,使你失去了这种立场,最终我裁判为双方互相攻击。

在你举出的另一个案例中,对你所发布的“莫非你的精神分裂已经严重到认为自己是税务局的地步了? ”,就已经是人身攻击行为了。这和本案的区别很大。

我们还是来对比一下两个你举出的案例
1:同样都是投诉人,本身是否有人身攻击
第一个案例中,你是投诉人,但是在事发贴89楼你自己的发帖中有人身攻击。
第二个案例中,投诉人没有人身攻击措辞。
2:裁判结果
第一个案例中,双方被认为违规,但是都没到处罚ID的程度
第二个案例中,被投诉人,即楼主被警告

我的裁判方式很简单,有无辜者的时候倾向无辜者,没有无辜者的时候追究挑起者。而即便是在追究挑起者的情况下,我仍然认为,楼主在第一个案例中的违规措辞,是被动应对的,所以我还是作出了对投诉人、被投诉人完全一样的裁判结果。我认为楼主挑起,后来由处于被动应对,所以还是双方责任相当。

假设一下,如果楼主在第一个案例的89楼发布之后,该案例被投诉人有继续跟上一个违规措辞的贴子,而楼主没有做回应。那么楼主就又会有一个相对无辜的立场。不过我们看到,该案被投诉人,没有做这样不理性的事,他积极应诉,并对裁判结果表示了认同。

而,在本案中。我目前判断,还没有发生达到“人身攻击”程度的违规措辞,虽然有一些扣帽子,嘲笑揶揄,但都未达到论坛处罚规则所定义的“人身攻击”,更没有互相争吵的事件。没有这样的事件,就根本不需要去判断什么“挑起”。

假设一下,我们抛去本案被投诉人的版主身份,只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会员。如果楼主因为这个“专制分子”的帽子,而回帖了人身攻击措辞。那么这时候有三种结果
1:被投诉人也回应了差不多意思的人身攻击。这时候进入互相争吵,责任差不多,我会去寻找挑起。如果楼主不再一次回应人身攻击,会得到一个相对无辜的立场。被投诉人负有主要责任,我会警告双方的同时,对被投诉人多说几句。
2:被投诉人不回应人身攻击,而是投诉。那么楼主会有主要责任,被投诉人有一些挑起责任,可能会得到一个提醒。
3:被投诉人用更加严重的人身攻击回应。那么,被投诉人很可能会受到一个超过警告的ID处罚。

楼主,所谓版务裁判,就是一种官方版务表态。最多的处罚,不过是封ID,版务权威,建立在大众更支持谁的判断和立场。人们可能因为你说的对而支持你,也可能因为对你印象好而支持你,这就是游戏规则。同样,你要么给裁判一个好印象,要么你的说辞能够让裁判觉得有理,这样才可能得到一些倾向性,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当然,如果楼主认为,我一直用双重标准有意针对你做出不利你的裁判。可以要求我以后回避,以后我会请求愿意裁判楼主有关投诉的其他管理员来主持楼主发起的投诉的裁判。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1-12-23 11:42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楼主,你可以不认同论坛裁判结果,这是你的自由。论坛也只会根据相关规则来判断你的言论,只要不违规,你所做的反击行为,并不会受到论坛干预。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5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12-19 01:10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254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