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zhwenh_0421 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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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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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相关帖发布在水区,属于开玩笑意思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发帖措辞不能接受,我也可以理解。毕竟相关帖针对性明显,且有“下三烂”这样的措辞。

又鉴于被投诉人的发言习惯,根据我的判断的确可能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有可能在本案中造成投诉人误解。

本人现在提出调解。

希望“zhwenh_0421”会员就所发布的贴子做一个解释,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误会。

另,被投诉帖2楼,有“陶心”会员对被投诉人的相关发言表示,“陶心”会员有理由认为该贴当中的明显人身攻击措辞可能针对他。如果愿意,可以作为第三当事人在本贴发言。当然,也可以不参与本投诉。

希望被投诉人尽快做出解释。如果两位当事人有不接受调解的,也可以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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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失败。本人将之后作出裁判。

两位当事人如果有其他举证或者说明,可以继续提出。第三当事人如果愿意参与,可以参与。

请各位当事人尽量以向我陈述的方式表达个人意思,尽量避免在本贴直接辩论。当然,我说的是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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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KYOKO 的帖子

相关版区版主意见我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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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神八 的帖子

相关ID注册意图针对性明显,故意扰乱论坛秩序意图明显。永久封禁。

同时也请相关ID使用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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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裁判

首先,“zhwenh_0421”会员,尽管你声称相关发帖的内容所指,人物所指,同投诉人无关。即便你说的的确是事实,我认为你仍应对以下情况负责。

1:在你发布了相关被投诉主题之后,有不止一位会员回帖表达出了,他们认为你发布的相关贴就是指发生在本论坛的同投诉人有关的事件。其中最2楼“陶心”会员最早有这样的意思表达。被投诉人在6楼参与了其他会员的回帖回应,却没有对2楼作出回应。

在7楼,投诉人加入回帖质问,被投诉人仍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说明。12楼“asky”会员表示认同投诉人的见解,被投诉人继续不表态。15楼“轩辕苍龙”会员的意思表达,也表示他认为“两位当事人如果在水区……”,说明他仍然认为被投诉人的主体贴是针对本论坛会员的。

在有这么多同被投诉人现在所称的“无关论”明显不一致的回帖表述发生的情况下,在被投诉人还参与过讨论的情况下,却没有任何说明解释。我认为投诉人现在的对该贴的理解,完全属于被投诉人的责任。我认为有理由认为,被投诉人默认了别人的理解,放弃了在最有效时候的解释。

2:投诉人并没有一开始就发起投诉,而是先在相关帖提出了“要求解释”。被投诉人毫无回应,并没有作出现在的“无关论”。而在投诉人投诉之后,声称无关,我有理由认为被投诉人有制造事端,扰乱论坛秩序的主观故意。

3:如果被投诉人的发帖同本论坛的会员无关,那么发布这样可能引起误解,事实上也的确引起了误解的帖子,鉴于我认为没有理由相信被投诉人事先看不出来其中容易被误解的部分,也没有理由认为在事中被投诉人没有察觉其他人发生了误解。一个容易引起事端,而又同本论坛无关的帖子发布出来,有理由认为发布者应该知道会发生误会,那么发布者应对此负责。

而如果,相关发帖只是同投诉人无关,但并非同论坛无关,那么请投诉人说明关联。本人无法直接解读出来。

其次,本人认为,被投诉人的“无关论”没有提出任何说明,非常牵强,难以令人信服。

鉴于投诉人已经在本投诉贴18楼详细说明对事件的看法和认定投诉相关帖同己有关的关键词“某颖公主”的判断依据。

我要求被投诉人做出应诉说明,说明相关贴同投诉人无关。以便裁判充分判断。

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回应。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1-3 17: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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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都已经陈述完毕,第三方当事人没有出现。现在本人做出投诉裁判。

基于下面2个理由,相关被投诉贴不能认为是人身攻击。
1:相关贴子玩笑意味明显,其中有攻击意思的措辞意思属于轻度。并且表达在PS内容中,根据我对被投诉人的了解,这些PS内容很容易被误解。
2:相关争议焦点,即“某颖公主”是否就是专指投诉人,当事人双方都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说明。

本裁判更加倾向于支持被投诉人的意见,即相关被投诉贴,同本论坛人物、事件无关。

因此不能明确认为针对投诉人。投诉不成立。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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