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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对待挖苦讽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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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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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9-5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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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挖苦的事,但有讨论以来就有。正如楼主所言,很难量化标准。我有几条个人原则,供大家借鉴。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自己要挖苦讽刺的话,就不能禁止别人也这样做。适用针对性强的两人互辩。这里不适用,因为A对B进行了讽刺挖苦,所以C也可以同样的讽刺挖苦A,因为不知道AB是否关系很亲密,他们可以开到这个程度的玩笑。所以只是彼此适用。
2:挑起者有错
本来大家客客气气的,有一方首先发难,那么挑起者有错。同样,本来程度还在彼此取笑,有人率先提升到含沙射影了,那么率先者有错。这个判定很难,所以一般判定见第3点。
3:尊重价值观差异,明示不满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接受程度。我们不知道一句玩笑是否触及了人家的底线。要求说话的人一定了解自己的说话对象,这是无理要求。但是,如果你觉得对方的话已经触及了你的底线,应该明示。告诉对方,对方这样做自己觉得受到了伤害。如果对方不停止,那么下一次他将属于挑起。当然,可能他当时停止,辩论了一会儿又HIGH了,又来了。这时候我个人的做法是继续明示,总要允许别人忘情一次。如果对方停止了,那么我个人的建议是停止讨论。因为要对方尊重你有底线,那么也要尊重对方的底线比你高。既然双方不在一个频道,那么你继续去要求对方适应你,是不礼貌的。如果对方不停止,那么可以认为,对方是在挑起。
4:尊重话题先入者风格
如果一个话题,你是后来加入的,那么你要么适应这个话题已有的尺度,要么不参与。同样,如果你是先加入的,甚至你就是话题发起者,那么你可以要求别人注意他的措辞尺度,明示你得不满。当然,也包括你之前已经积极发言,也可以对破坏氛围者明示不满。如果,我是管理者,一般会支持这种不满的表达。
5:及时性原则
如果你不满,你不当时明示,而是和对方唇枪舌剑一番,发现占不到便宜,再提出不满,那么是不礼貌的。你错误的让对方认为,你接受了他得尺度,然后突然说“你刚才惹到我了,我生气了所以才这样说的”,这是不及时明示,不能判定别人在挑起。
6:无关者无权
对于旁观讨论,或者相关讽刺挖苦和自己无关的讨论参与者,没有居间裁判、指责的权力。除非你是版主或者管理员,以版务身份说话,那是另一回事。
7:规则外受损
一个人,总是表现出蓄意的踩着规则先走,故意在不违规的情况下挑起,升级各种讽刺挖苦。那么这也会损害他的大众形象,同时挑起管理员“抓住机会就干他”的兴趣。那种机会来的时候,一般会受到管理员利用对规则解读,进行抽象处罚量刑时候的上限倾向。甚至于,真的受到不公正版务侵犯的时候,很少有人愿意为他不平。于是,对他得不公正转化成大众认为“累计买单”的公正判罚,这种大众情绪和管理员倾向会掩盖很多事实,早年我大马金刀四处惹事的时候,吃过不少这样的亏,后来自己当管理,也不少次利用过这样的局面。大众并不真的选择绝对是非,大众只是选择“谁更讨厌”。
以上,是个人心得,不是什么有官方效力的规则解释。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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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9-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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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村里我最帅 的帖子
个人认为,这难以通过处罚的方式管理。理由就是规则量化难。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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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0-1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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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阿巽 的帖子
从本人的价值观和心理承受尺度出发,我认为就这一孤立的单独帖子评价,就根本算不了什么事。连吐槽都不够格,勉强算个冷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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