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悲风鸟及对轩辕关于悲风鸟一事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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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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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1:55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1:楼主,根据对您投诉会员“悲风鸷”(提醒楼主注意,在鼓区提出正式投诉的叙述中,请使用正规论坛ID,而不要用类似“悲风鸟”之类的其他代称),及其相关马甲的证据贴的核查。其中相关“股神博古特”系列马甲针对您的发言中,没有发现明显的主动攻击的违规内容。

对于您同会员“股神博古特3”(即会员“悲风鸷”的马甲)之间的争吵,巡按使“风使”已经进行了扣分处罚,并在原贴对您和“股神博古特3”提出了公开警告。

根据核查,在争吵中您的违规性发言更加主动,也更多。对此我深表遗憾,并且支持巡按使“风使”对您做出的警告,希望您能够首先检讨自己。个人认为,既然您认为某种行为方式是错误的,那么就没有理由自己去使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我希望大家不要以个人好恶而丧失立场。

对会员“股神博古特4”(即会员“悲风鸷”的马甲)在同一主题讨论中的其他违规行为,论坛已经做出了“禁言一周”的处罚。

相关公告:

关于“累犯”和“同一人ID累计处罚”等的问题,论坛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措施。请相信论坛对维护讨论环境,建立良好秩序的期望,同您是一致的。

您此次对会员“股神博古特3”(即会员“悲风鸷”的马甲)投诉,本人作为枢密副使,不支持您的意见。

2:关于您对会员“悲风鸷”的8点评价,属于个人评价。本人作为枢密副使不发表意见。

相关上述8点评价,您所提出的对论坛规则的适用以及措施手段。作为一种建议,我正式表示,建议收到。非常感谢您对论坛的关心和支持。

同时,请您理解论坛对会员的评价,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和表达方式。对论坛规则的选择适用,和处罚措施的使用上是有着一定原则和程序的。同时这些标准和方式,原则和程序,对所有会员都是一样的。我不敢说绝对公正,但至少也是建立在“不偏向、不针对”的原则基础上的。请您相信论坛管理团队是以“建设”为目的在行使版务的。

关于您认为“却照常逍遥自在,论坛俨然是其一个人的消遣度假村”的说法,我不能认同。对会员“悲风鸷”及其相关马甲的违规行为,论坛都进行了相应处罚。

关于秦王“扶苏”,这里要澄清一点,他的确是论坛诸侯王,即论坛股东之一。所以天然是枢密院成员,并且有诸侯王的行政干预权。而这种行政干预权是有限的。至少是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公开庇护论坛某会员的程度。

但秦王“扶苏”不是论坛枢密正使。现任论坛枢密正使只有一位,赵王“湘江子龙”。

关于楼主的两个猜测,我作为论坛股东之一,吴王枢密副使,正式回答。
第一:会员“悲风鸷”及其相关系列ID,不是秦王“扶苏”的马甲。
第二:会员“悲风鸷”及其相关系列ID,没有受到论坛任何人的庇护或者指使。

我对楼主的这种猜测和指责,表示极大的遗憾,同时也非常难以理解。

关于“马甲说”,我实在不想解释了。就留当论坛八卦,供大家一笑吧。

关于庇护说,我不举太多的例子。只请看会员“悲风鸷”及其相关系列ID在鼓区的数次主动投诉。如果存在什么黑幕,为什么不是暗箱操作还是直接投诉?为什么还是他作为被庇护者直接出面?作为被庇护者为什么还是一再受到处罚?为什么受到处罚依旧还是要在鼓区申诉?

不能否认,会员“悲风鸷”引起了许多争议。也或许,很多时候事态的发展,造成了非常让人遗憾的结果。一些在论坛知名的资深会员因此离开或者从管理员岗位上隐退了。对这些,我个人深表痛惜。

但不能因此就说,“悲风鸷有后台,谁碰谁死”。每一个事件,都有每一个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或许作为当事人,可以有所愤愤之言。但作为旁观者就认为这是一种事实,个人认为,是缺乏依据的。

会员“悲风鸷”的性格,使他更容易引起同他人的矛盾。所以他涉及的投诉案相对更多。而对论坛仲裁结果的不满,或许有人个性更强,以退出来表达抗议。但也存在有人毫不在意,甚至可以高呼胜利。

但如果要以被处罚人对所受处罚的态度和感受来评价处罚的公正性和恰当性,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

个人认为,只有被处罚人的某些态度的表现形式,进一步危害论坛利益的时候,论坛才应该据此考虑进行一些更严厉的处罚。而不应该仅仅因为个人对这种态度的好恶就做出裁判。

我们可以期待,甚至要求管理员应当“公正严明,具有高水平”。但是即便我们拥有这样的好管理员,也不能就因此为他们量身定做一套“方便的规则”,特别是“处罚规则”。因为一旦管理员团队不能保证永远“公正严明,具有高水平”时(这几乎是必然无法保证的),这样的规则将带来损害。这种损害首先指向普通会员,之后必然由论坛自己买单。这种损害会比它过去带来的益处更大。

我这里重复我一直说的话。

论坛规则,特别是“处罚规则”基于两大原则设立
1:限制管理员的权利,防止权力滥用。
2:保护普通会员权益,保证他们在发生违规时,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规则之外的处罚。

论坛管理员做的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方面我们不可能制定完美的规则,另一方面又不能回避这种不完美规则带来的漏洞。论坛一方面制约管理员,另一方面由必须依赖他们的判断。

而“非一般情况的时候”,无论管理员做的再公正,那同样会受到诟病。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体系,也不存在完美的体系。但是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会员都是善意的。作为论坛管理员,我愿意表达出最多的诚意,给出最多的机会。我不希望放弃任何一个会员,只要他是喜欢轩辕的。

只有在“论坛整体利益”和“论坛规则”的前提下,只有在双方完全无法调和的前提下,才应当使用那些极端的处罚手段。在这之前,无论这个会员做了什么,都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

因为他是轩辕的一份子。

我宁可去“毫无人性”的苛责那些一线管理员,压制他们的意见,受到他们的埋怨。他们有权力那么做,因为版务压力是直接到他们头上,而他们还往往得不到论坛的支持。我也宁可被更多的人指责,被更多的人认为软弱无能。我还是不希望放弃任何一个会员,只要他是喜欢轩辕的。哪怕他不喜欢我。或者我不喜欢他。

我希望“有更多合作的会员”,而不是“有更少不合作的会员”。或许有一天我这一套变得不合时宜,最终被所有人否定。但,现在这就是我的立场,我不会改变。

关于楼主最后几段的问题,由于秦王“扶苏”并非正式论坛管理员身份,所以我正式回答了这些问题。如果楼主还有质疑,可以单独和我联系。如果认为我不能信任,那么可以向您信任的大区巡按使,或者枢密使(副使)询问。他们也是有资格回答您的问题的。

但是,重申一点。对投诉,论坛管理员的职责是仲裁,而不是解释。对回答问题,这不是论坛管理员的责任。

我在这里回答,只是我的爱好,并不是我多么高尚或者负责。这一点,请楼主注意。

对楼主其他的问题,个人认为已经超越了鼓区讨论的范畴,就不做一一回答了。

重申

投诉意见不予支持。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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