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top解释一下我的疑问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回答楼主的问题。

首先,我认可“无知”是一个贬义词。但并非只要使用了贬义词,就属于人身攻击。这一点请楼主注意。

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表达方式丰富多彩。当出现意思表达理解上的分歧时,则由有权限的论坛管理员进行判断和仲裁。这个认定的权力,在论坛,而并非任何一方当事人。

作为论坛副枢密使,以及事件发生版区巡按使,我的判断是,“不属于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

如果您不认可该仲裁,可以要求论坛枢密院进行复议。当然,或许最终结果您依旧不认可。但是您既然是在本论坛活动,即便不认可,也必须遵守论坛的裁判。

当然,只要不是违反论坛规则,不是扰乱论坛秩序。您可以表达您的不认可意见,论坛认为有必要的话,也愿意向您做出解释。

下面我继续解释。

我认可相关回帖是针对楼主的回复,但是针对性回复,同针对性的人身攻击是有很大区别的。请楼主注意。

在被投诉人相关的发帖中有

“无知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自己无知却把别人当傻瓜的,只会空让人取笑而已”

的确并非善意的意思表达,但是作为仲裁者,我认为没有达到人身攻击的程度。

其中的意思,“当傻瓜”,明显无论如何不会指向楼主。其他的意思表达,相对比较具有刺激性的有“无知”和“让人取笑”

论坛禁止在讨论中使用“人身攻击”性质的语言表达,是为了营造更加理性、和谐的讨论环境,避免不必要的争吵。但是对什么样的语言表达属于“人身攻击”,论坛无法全部列举,只能进行一些举例性质的笼统表达。同时由于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接受程度不同,对“人身攻击”的认同尺度,恐怕也难以统一。论坛在执行规则时,只能采用相对适用性更广泛,更符合大多数人价值观念的标准。

或许楼主相对论坛所认为的标准,更加脆弱和敏感,那么我这里正式呼吁,请大家在同楼主讨论时,尽量采用更加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措辞方式。

如果楼主认为,“脆弱”和“敏感”这样的措辞伤害到了您,属于“人身攻击”我这里先道歉。如果您将对我这样的措辞进行投诉,将由枢密院仲裁。

另,指桑骂槐式的攻击不可以。

您如果有“那个谁,怎么像白痴啊”、或者“怎么这里有个傻瓜在发言呢?”这样的措辞,那么明显就是针对性的人身攻击。而且明显,并不是间接的表达,而是直接的“人身攻击”。

如果您对这样的语句,并不属于间接表达,或者所谓“指桑骂槐式的人身攻击”同您所投诉的句子之间的区别无法认同。那么我个人表示遗憾。如果我这种遗憾对您造成了伤害,我非常抱歉。

最后,指桑骂槐式的互相攻击,不是论坛希望的方向,依旧是违反论坛规则的,是不允许的,将受到论坛处罚。这里明确一下论坛的态度。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07-11-9 14:56 编辑 ]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4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3 22:15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628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