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x-dvd 于 2016-1-12 10:01 发表
知识产权是个很严谨的东西,所以知产局一般只招理科生,咱这种文科生背景的是无缘啦。
关于你说的“情节”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但不保护“思想”,所以具体认定起来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当年出过一个很 ...
我质疑的就是这里面的逻辑
花钱,用了名字,情节不满足作者要求,作者认为不是自己的原著了,要被告
不花钱,没用名字,情节类似作者作品,作者认为抄袭自己的原著了,要被告
按这种逻辑,如果不花钱,不用名字,比如九层妖塔,如果不冠名鬼吹灯,那作者会不会又要找出跟原著类似的地方来告抄袭呢?
同样的,如果花了钱,用了名字,比如宫锁连城,就叫梅花烙,那琼瑶会不会又告于正改编太多呢?
所以,只要有人写过,出版了,其他人的作品,如果有一定的近似度,就是侵权啊。。想不侵权,买了改编权,还不能改多了,不然还是要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