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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魏延被害时,姜维是不是帮凶?, 我认为这个是姜维的最大污点
陶心
(失败的毛毛)
太常丞
组别
白衣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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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东将军
好贴
3
功绩
293
帖子
5354
编号
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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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8
来自
吴地娄东南
#1
发表于 2006-5-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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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楼主属于偏好魏延的角度上,蜀国百分之八十五的文武官员都成了“帮凶”。
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杀魏延”这一行动并没给定位在“犯了罪”这个性质上,姜维作了他份内的事情。
何来“污点”?
打一个比方说,根据工作规程,你的技术方案调整报告得向总工上报。难道因为本来的总工被总经理、党政工领导层抬开,换了个总工,你就为了被你挂在嘴上的所谓的义气,把该向总工报的东西向现在已经不是总工的人报?也许有人会别有用心地赞赏你,但是你错了,你干了违反工作规程的事情,还在那里自鸣得意。
反过来说,领导把我调离了某一个我挺喜欢的工作岗位,我心里再有意见、不情愿,我行动上干的第一件事情仍然是把本来工作所有的因素都详备地转交给下任。如果本来和我联络的人(半下级)“不理”我了,我根本没有什么觉得被对不起的感觉。
我们过去过分提倡“把工作看成自己的事”,结果负责的英模的确出了一些,更多出现的却是把工作看成自己独占的玩物,无视纲纪以为个性。
工作不仅仅是我们“自己的事”,它还有更丰富的涵义,但是是我们必须遵守规程纪律、负责地做好自己该做的部分的事情。
至于私交,每一个沉溺在“够哥们儿”自我良好感觉的朋友想想看,哪一个真朋友要求你为他违反法纪规程过?哪一个真朋友又会为了你去违反法纪规程?或许我们都晓得,社会上的事情的确有许多是属于个人魅力的事,而无视法律纲纪,但如果有人到了那种地步的话,他又何必计较别人不肯为你违反法规呢?因为他自己已经违反了纲纪,别再害了别人。
蜀国不以魏延为纲。不管魏延有什么对的地方,其他拥戴孔明之人,只要不是趁机陷构利己者,都不能算污点。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9-11-4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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