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OP 于 2009-1-2 19:40 发表
首先,我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希望您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个人认为,既然别人并没有邀请你去追求她,那么她也就没有义务对你是不是可以追到她负责。如果她贴了征婚广告,而你是应征者,那么她这种含糊的 ...
謝謝各位的回複與幫助^^
4,同學事件。因爲當時她已回複的很慢。但一聽到誤會,第二天馬上解釋。所以我當時覺得她可能有點在乎。如果她對這件事避而不談,那麽可能是想暗示她與誰好與我無關,也是種碗轉的拒絕。
5,抱歉。我表達能力不好。我其實從來沒說過要忘記她。。。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只想和我作普通朋友的話,我願意安照她的意願而努力,試着去和別的女孩交往。。。但如果她不說清楚,我不會去嘗試。“我認爲,如果的確有這個意思,那絕對不能表達給對方知道,否則後果是災難性的。”這句話不太明白。爲什麽會有災難性後果?
[ 本帖最后由 紫夜 于 2009-1-2 21: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