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东祖长离于2005-11-06, 2:54:27发表
“当得重将以镇汉川”————有记载还是没记载?这是军事角度还是民事角度?先生请自己判断。
汉末三国时期是军职化向军号化过渡的一个时期,请先生不要拿《后汉书》的记载往汉末的具体个案一套就以为了事。
刘备在建安二十四年刚在汉中和曹操进行过战斗,他怎么会知道未来“边境基本相安无事”??如果刘备能在建安二十四年就能准确知道未来几年魏蜀会发生什么事,那么他就不是刘备,而是先知了。
我一直没有否认法正是“擅杀”,但是请先生拿出个案,先生一直不肯拿,还常把“乱杀”和“擅杀”概念对换,这是我的责任还是先生的责任?
至于先生口吐不礼貌语句:搞笑逻辑、胡扯、胡搅蛮缠、你还差的远…………这只能说明先生底气不足要靠恶言相向来掩饰自己而已。
已经给你说过了没有记载魏延在军事角度的事迹 更没有身为太守该干的事迹 按你的逻辑魏延根本啥也没干 你自己也否认魏延啥也没干 所以你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或者你就拿个魏延在军事角度的事迹来啊?
后汉书的记载当然比你的言论更可靠
从建安二十四年到建兴五年 五年间魏蜀没有发生战事 我也没说过刘备知道边境无事 就是因为要在前线处理军务所以才让魏延当督汉中镇远将军领汉中太守 既然边境无事 魏延的这个太守就该发挥治民的作用 而没有记载魏延治民 也没有你说的军事角度的事迹 啥也没有
擅就有独揽、自作主张的意思 谁有空去给你扯什么个案 不管当时的规程是什么 陈寿用了擅杀这个词 法正不经程序乱杀人的行为已经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