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墨叶 于 2015-2-16 10:28 发表
我对古文不熟悉。请问有没有具体的典型例子。
还有没有反例。
很多习惯性的东西只有“统计”,即所谓的慨感。感觉某个时候的句式,大体上为长句。这个是通读当期一些文章后得出来的概感。某个时代文章有其特征,某个人物行文也有特征。
个人对于这些慨感大致有这样的总结:
1、长句用来论述,短句用来感慨或对话,起到语气强调的作用。
2、短句多的时候,往往是散文时代了,自问自答,更重语感时,如果要明确一个时间,感觉上应该是宋朝中期前后开始,长,短;短,短;短,长句式开始多起来。
3、再就是一些标准句式,这些不能用长短来判。其实这才是句逗的基础。对于句式使用习惯的统计,比起数字来,更科学一些。但数字更直观一些。
个人感觉,文科只能例证其有,不能反证其伪。
在语、文方面,举一千个证伪也否定不了一个“存在”。例如,举N多的“出律”也反对不了“格律”;同时你找一万首符合“格律”的诗,也否定不了李白的存在。要举例子N多,而且特殊用法也多,约成定俗也多,所以文科往往是讲“好坏”、“雅俗”,而不是论“对错”。往往不能用例证,而应用明格。即这个标准格式是这样子的,他这样的用有什么好处,体现了什么。在另一个地方,原来的格式应该是这样的,他这样变格用的原因是什么,或要表达什么。
PS.以上也是我在文科方面不愿例证的原因:例证对于问题的本质的确认意义不大,但可以增加说服力。那些不明确内涵,而为增加说服力而举例,特别是华彩煽情的例子,一般我以“以文害义”判之。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2-17 11: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