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赤县匹夫于2004-06-10, 18:06:12发表
我不得不抱着遗憾告诉你——你完全曲解了斯宾诺莎。
没有什么——个人意义上的“恶”,置之宇宙整体未必就仍然能成为“恶”(宇宙的客观性和无限性以及个人意义的“恶”的主观性和渺小性),对宇宙来将,该“恶”对它的存在不起丝毫作用,所以不能称其为宇宙意义上的“恶”。——的说法,在斯宾诺莎那里。
他使一个最严格的理性主义者,是一个最严格的决定论者,世界上所有发生者及将要发生者都是必然的,他以泛神论的眼光看待世界,上帝就是自然。必然性的东西、合乎上帝这完全的理性的发生与存在无所谓善恶,好比严寒酷暑是没有善恶可言的,宇宙就是上帝,就是完美的理性,怎么可能会有一点恶呢。
恶永远只对个人而言成立,只有人有恶,因为他的理性是不完满的。其《伦理学》所要解决的就是人如何完善的问题,也就是人如何理性的生活的问题。
哲学问题,恐怕并不能凭常识理解,而且也并不是如此容易理解的吧?
如果读哲学史够仔细的话,同样的问题,在基督教哲学那里,就应该发现了,怎么要等读到斯宾诺莎才提出这么个问题?即使在基督教哲学那里没注意到,在犬儒主义那里,也应该注意到呀!哪怕这两处都没有注意到,在与斯宾诺莎有如此的亲缘关系的斯多葛学派那里也该发现了呀?
ps。专业知识不够的话,别读罗素了,因为他说得不太清楚,看梯利的吧。
这位一看就知道是学哲学的,向您致意。您头大的时候肯定比我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