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庸式伪善,与李敖式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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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14:42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说是为金庸辩护却少提到金庸,满篇都在攻击李敖。提醒楼主这个不叫辩护叫吵架。辩护的意思是为了保护别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实来说明某种见解或行为是正确合理的,楼主无法证明金庸的行为正确,便采用攻击李敖的方式。这恰恰是吵架最常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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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22:0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刘国重 发表
是啊。金庸伪善,

您不伪善?您比金庸更不伪善?

楼主的意思是世人大多都伪善所以都没有资格评价金庸的伪善

QUOTE:
原帖由 刘国重 于发表
但李敖不是“伪善”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

楼主又说李敖不伪善但是无耻,所以也没有资格评价金庸的伪善。

按照楼主的标准,恐怕世人没几个能够脱离于伪善和无耻之外的,真善人世上恐怕少之又少。

既然大家都不是真善人,那么一个人错误的行为是否就可以因为别人也都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就不受谴责了吗?

犯人是不是能够在法庭上反问法官“法官大人:’你自己也不是那么干净吧?”就可以脱离法律的制裁了吗?

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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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22:1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刘国重 于 2009-8-16 22:02 发表

金庸的财产,是合法所得吧?
他捐出多少,别人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金庸的行为,本来就正确,何须我证明?



QUOTE:
原帖由 刘国重 于 2009-8-16 22:02 发表

‘佛经里……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经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
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楼主不会是没看懂李敖的话吧?李敖的话很显然不是单单指金庸不捐财产错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金庸自称虔诚的佛教

徒。虽然李敖也不曾捐多少,但是李敖可从来不曾自称“虔诚的佛教徒”。金庸的行为难听一点是一种“又想当婊子,又要立

牌坊的行为”,刘先生跳出来指责李敖也不过是个婊子,可是人家李敖从来没说过当婊子不对,人家是对既然婊子却非要立

牌坊的行为看不下去,这大概没什么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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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22:2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09-8-17 22:14 发表
就本贴而言,李敖是不是坏鸟,其实完全和金庸是不是好鸟无涉。就算李敖是世界上最坏的鸟,那也丝毫无助于金庸变成好鸟。

说的好,楼主恰恰是利用了这样的手段,通过贬低李敖,来博得别人对金庸的同情心。毕竟我们从小的观点都是“坏人的对立面是好人”,证明了李敖是坏鸟,金庸是好鸟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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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3: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cherry 于 2009-8-18 02:16 发表
忍不住一笑,原来虔诚的佛教徒意味着奉献一切呀

虔诚的佛教徒确实意味着奉献一切。
《优婆塞戒经》说“善男子。智者常作如是思惟。欲令此物隨逐我身。至後世者。莫先於施。復當深觀貧窮之苦豪貴快樂。是故繫心常樂行施。”金庸的财产,大概几辈子也用不完,这不太符合佛经的本意吧?
《优婆塞戒经》又说“菩萨布施远离四恶。一者破戒。二者疑网。三者邪见。四者悭悋。”,就金庸的财产数量而言,他布施数量恐怕远远达不到”虔诚的佛教徒“的水平,这难道不是”悭悋“
〈维摩经义论〉中又说要“自舍己乐,施与他人,益众生,无所希望”,既然是“无所希望”也就是为己无所求,当然也就意味着奉献一切。

QUOTE:
原帖由 cherry 于 2009-8-18 02:16 发表
不过就算要奉献似乎也是奉献给佛陀,李敖该责难金庸没把财产都布施给寺院才是……

佛家可没规定奉献的对象一定是佛陀,那未免也太小心眼了
〈大般涅槃经〉说:菩萨摩诃萨若不得见贫穷众生无缘生慈。若不生慈则不能起惠施之心。以施因缘令诸众生得安隐乐。
很显然施惠的对象可以是众生,不一定非是寺院
由此可见李敖所说的佛经里……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经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大错误,至于李敖个人人品如何并不能影响他话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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