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永安托孤到底“托了”什么?
性别:未知-离线 诸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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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8 21:1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永安托孤到底“托了”什么?

     关于永安托孤,后世论史者多从《诸葛亮传》中刘备对诸葛亮所说的“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这八个字反复思量。千古以来,正是这八个字,激起人们的种种猜测和解读。解读的结果是毁誉参半,誉之者往往盛赞其君臣无猜,贬之者则谓刘备至死都在算计诸葛亮。这些解读多为一叶遮目,不见泰山。遮住眼睛的,与其说是那八个字,不如说是思维中对心术权谋的偏好。
     历史上的托孤,多为君主临终前考虑到嗣主年少,不能独立处理政事,于是遗命大臣辅政。通常的做法是安排信赖的重臣形成一种稳固的权力格局,以维护嗣主的地位。历史上,作为故事援引得最多的是汉武帝的托孤。汉武帝晚年发生巫蛊之祸,卫太子被逼死,武帝遂于临终前立八岁的少子弗陵为太子,而安排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三人辅政。这三个人“皆上素所爱信者,故特举之,授以后事”。(《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汉纪十四 武帝后元二年),武帝临崩前,特擢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金日磾为车骑将军,上官桀为左将军。武帝以对这三个人的信任为前提,通过加强这三个人的权力来巩固少主的地位。不过,托孤毕竟要授予臣下以超出人臣地位的权力,到底是件不寻常的事。武帝遗命霍光辅政,援引的是周公辅成王的故事。以周公与成王的血亲关系,犹且不免于流言恐惧,何况托孤于异姓。所以,在历史上,托孤之事并不常见。拿汉武帝本人来说,他即位时也才十六岁,可是汉景帝临终前却未有托孤辅政的安排。东汉时,每遇嗣主年少,多为太后临朝。魏文帝曹丕临终时,太子曹叡已经二十二岁了,曹丕却遗命曹真、陈群和司马懿三人辅政。曹丕还特地告诫太子说:“有间此三公者,慎勿疑之。”按王夫之的看法,曹丕的这一安排,是“以群、懿防真,合真与懿、群而防者,曹植兄弟也。”曹丕要防范的反倒是曹氏自家兄弟。这一心结,可以追溯到当初曹丕与曹植的嗣子之争。看来,托孤辅政跟嗣主继位时的年龄并无必然的联系。托孤者与其说是担心嗣主年幼孤弱,不如说是担心他在政治与权力场上的处境孤弱。因此,托孤往往是出于特殊的政治需要。
     刘备的托孤也是一样,是基于蜀汉政权特殊的政治需要。基于这一政治需要,刘备托孤,除了安排诸葛亮和李严辅政外,最重要的内容是作了重大政治路线的交待。只是,人们把目光盯在“如其不才,君可自取”那几个字上,看不到刘备的政治交待,也就看不到此时蜀汉政权所面临的内外困境和由此产生的特殊政治需要,当然也就难以理解永安托孤对于蜀汉国策的影响。我们只要走出心术权谋的死角,自可获得一种更宽的视野。
      建兴五年(227年)三月,诸葛亮准备北伐,在出屯汉中之前,上表后主,这就是广为人知的《出师表》。其中一段言及托孤: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表文中所说的“临崩寄臣以大事”,即是诸葛亮传中所说的“属以后事”,表明刘备去世前确曾作为重大的事情对诸葛亮作过托付。刘备托付的事,让诸葛亮“夙夜忧叹”,惟恐没做好的话,会有伤先帝之明。同受遗命辅政的李严表达过同样的意思。建兴四年,李严策反孟达时在给孟达的信中说,“吾与孔明俱受寄托,忧深责重,思得良伴。”(《蜀书》李严传)
  刘备托付的大事,就是现在诸葛亮决心去做的事――“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很清楚,刘备临崩托付的大事,就是北伐讨贼,复兴汉室。
  此前,建宁郡的雍闿趁刘备之死据郡反叛,移檄永昌,永昌郡五官掾功曹吕凯在答檄中也说到:


  今诸葛丞相英才挺出,深睹未萌,受遗托孤,翊赞季兴。(《蜀书》 吕凯传)

  “受遗托孤,翊赞季兴”,也是说诸葛亮受刘备遗命,辅佐后主完成复兴汉室的事业。从这事也可以看到,在蜀汉,永安托孤的内容,即使是在永昌那样较偏远的郡、像吕凯那样较低级的官吏也都非常熟悉。
  诸葛亮在表文中请求后主授权他率军北伐,“愿陛下託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从程序上讲,诸葛亮率军北伐,须由后主授权;但是,以北伐讨贼作为蜀汉国策的核心,这却是先帝的遗命。这是诸葛亮在《出师表》中为什么要特地提到先帝“临崩寄臣以大事”的原因。诸葛亮上表后,后主刘禅旋即下诏北伐。这篇洋洋洒洒的诏书可以说是蜀汉当前国策的一次宣示。诏书中也说到刘备托孤:


  诸葛丞相弘毅忠壮,忘身忧国,先帝托以天下,以勖朕躬。今授之以旄钺之重,付之以专命之权,统领步骑二十万众,董督元戎,龚(恭)行天罚,除患宁乱,克复旧都,在此行也。(《蜀书》 后主传注引诸葛亮集)

  诏书中清楚明白地说到“先帝托以天下,以勖朕躬”,现在,刘禅授权诸葛亮去完成的事情是――“恭行天罚,除患宁乱,克复旧都”,也就是北伐。这与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表达的意思完全一致。诏书后面还说到,对这份诏书,“丞相其露布天下,使称朕意焉”。也就是说,这篇诏书的主旨,将如檄文一般,昭示天下。
  从这以后,诸葛亮便念兹在兹地致力于完成刘备托付的事情,直到去世。诸葛亮去世后,后主在下令褒奖诸葛亮功德的诏书中也说到:


  惟君体资文武,明睿笃诚,受遗托孤,匡辅朕躬,继绝兴微,志存靖乱,爰整六师,无岁不征,神武赫然,威镇八荒,将建殊功于季汉,参伊周之巨勋。 (《三国志·蜀书》 诸葛亮传)

  “受遗托孤,匡辅朕躬,继绝兴微”,仍是在说诸葛亮受刘备遗命,辅佐刘禅,北伐讨贼,以期完成复兴汉室的事业。
  上述几份文献表明,北伐讨贼,复兴汉室,这一点作为刘备永安托孤时托付的大事,一再地昭示蜀境内外,清楚无疑。



      按理说,刘备建立的政权是以汉室的再次复兴作为政治定位,那么,完成汉室复兴的事业,乃属当然之义。刘备有什么必要在临终前以不惜给予诸葛亮特殊授权的方式,把北伐讨贼复兴汉室作为大事托付呢?
  刘备托付的重点,不是强调复兴汉室的目标必须完成,而是北伐讨贼的事业必须开展。他实际上是在交待他身后的政治路线。因为北伐讨贼的事业,攸关蜀汉当前的内外危机,攸关蜀汉的盛衰与存亡。
  刘备称帝时,以“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来表明刘氏仍享有天命,他是刘邦和刘秀事业的继承者,他将“恭行天罚”,完成汉室的再次复兴。现在,蜀汉遭遇空前的挫折,刘备本人也行将死去。这一情势将引发的最大危机是其帝业的合法性危机。帝业的合法性危机,不仅仅关系到复兴汉室的事业还有没有希望完成,更直接关系到蜀汉现有的这点基业能否保住。
  刘备称帝后的首度“恭行天罚”指向了孙权,却遭遇惨败。所谓“天未悔祸”,似乎苍天并不垂青刘备。那么,天命是否真如刘备称帝时所宣扬的那样仍垂青于刘氏?如果刘备再死去的话,那么,他所宣称的将像刘秀那样完成汉室的再次复兴,又如何可能?可以说,夷陵惨败和刘备的死,动摇了他在称帝时的告天之文中所阐述的那整套道理,那套道理是他帝业合法性的核心论述。当一个政权不再让人相信它有道理该存在的时候,它离消亡就不远了。

       本来,在蜀境之内,那些在公共场合为刘备称帝造势的巴蜀本土士人,私底下早就在议论“刘氏祚尽”之类的说法,并将那个时代广为流传的“代汉者当途高”这一谶语解读为曹氏代汉;在蜀境之外,曹丕以汉的历数已终作为代汉舆论的理论前提,演了一曲禅让剧,代汉自立。当时益州的南北部又发生了高定、雍闿、黄元等人的反叛。这些危机汇合起来,有可能使蜀汉政权很快就被取消。日后,诸葛亮将刘备死时蜀汉的危机形容为“此诚危急存亡之秋”。

       这个以汉为号的政权,必须将自己与整个天下联系在一起,必须坚持天下仍是汉室的天下,刘氏仍享有天命,它在巴蜀一隅之地的统治才是合法的。其时,天下的绝大部分已攘夺于他人之手,在这种情形下,必须明曹魏为贼,明曹魏为篡,天下才仍是汉室的天下。如此,刘备建立的政权,作为汉室的继承者,其统治才是合法的。尽管其统治仅及一州之地,但这只是一种临时状态。改变这种临时状态就是“恭行天罚”,北伐讨贼,光复大汉的天下。如果只想保住现有的基业的话,则现有的这点基业也保不住。所以《蜀书》 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才会有这份表文记载:
      
      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以先帝之明,量臣之才,故知臣伐贼,才弱敌强也;然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待亡,孰若伐之?是故托臣而弗疑也。臣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思惟北伐,宜先入南,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并日而食。臣非不自惜也,顾王业不得偏全于蜀都,故冒危难以奉先帝之遗意也。

      “汉贼不两立”,是因为汉、贼不能两立而并存;“王业不偏安”,是因为王业不能靠偏安而保全。如果不北伐讨贼,就等于是承认汉室已为他人攘夺,刘氏已为他姓所替。对于这个以汉为号的政权,这无异于取消了自身存在的依据。惟有在北伐讨贼的旌旗下,天下才仍是汉室的天下。汉室仍享有天命,巴蜀的这个以汉为号的政权才具有合法性。它才能够抟聚人心,巩固住这个政权。这是北伐讨贼与蜀汉政权合法性的内在关系,也是蜀汉政权存亡的关键。

       如果说,上述几份文献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刘备托付的内容,那么,诸葛亮传中所载刘备对诸葛亮的那番话留给我们的问题则是:为什么要以那种方式相托?
  蜀汉政权的盛衰与存亡取决于北伐讨贼复兴汉室的事业能否光大;但若是北伐的事业都受到怀疑呢?刘秀的汉室复兴是他本人领导完成的;而刘备称帝后的首度出征便铩羽而归,他本人也行将死去,嗣子刘禅年少,谁来领导北伐讨贼的事业呢?
  刘备不能如刘秀那样亲自领导复兴汉室的事业,他选定的人是诸葛亮,他托付诸葛亮辅佐刘禅去完成北伐讨贼复兴汉室的大业。围绕诸葛亮领导北伐,可能产生两方面的疑虑:一是对他的才能,一是对他的忠诚。
  刘备对诸葛亮的那番话,意在以他对诸葛亮才能与忠诚的充分信任,来表明他对诸葛亮领导北伐事业的信心。因为“君才十倍于曹丕”,所以,诸葛亮必定能安定蜀汉,度过眼前的危机,是为“必能安国”;也必定能完成消灭曹魏复兴汉室的事业,是为“终定大事”。这是刘备向其他人表明他对诸葛亮才能的充分信心。对诸葛亮领导才能的信心,攸关对北伐事业的信心。日后蒋琬主政,便受到“作事愦愦,诚非及前人”的批评,姜维北伐,也受到“智不出敌”的讥议(《蜀书》蒋琬传,及廖化传注引《汉晋春秋》)。
  诸葛亮若真的领导北伐消灭了曹魏,那将是盖世奇勋。那时,他是否仍甘于作大汉的臣子呢?或者在这个过程中,他是否会因为大权独揽而萌不臣之心呢?在汉室的历史上,反面的典型先已有王莽,王莽由辅政而摄政,最终篡夺了政权。新近的例证则为曹氏,曹氏平定了大半个天下,但终归取为自有。诸葛亮是否会像王莽和曹操那样呢?刘备所言“如其不才,君可自取”,是为提前打消对诸葛亮忠诚的疑虑。
      这儿便涉及到如何理解“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这句话的意思了。放在刘备托付的整个思路里,这个“取”字究竟取什么,我意理解为“收取汉家旧山河”,也就是收复被攘夺的汉室天下。如此理解,我们才好理解,何以后主的诏书中会将刘备的托付称之为“先帝托以天下”,何以刘备在作这番交待时要把“君才十倍于曹丕”作为前提。从语意理解,这也是“若嗣子可辅,辅之”后面被省略的宾语从句,意谓随着嗣子的成长,如其才德堪任,那么,请诸葛亮辅佐他去完成这件事;如嗣子才德不堪,那么诸葛亮可以自己去完成这件事。刘备所言“如其不才,君可自取”,意思是如果真的出现第二种情形,那也是我刘备授权的。
  有人把“君可自取”解读为刘备授权诸葛亮在必要时可以自取帝位,这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刘备的帝业其实是一种未完成状态,天下的绝大部分不在刘氏的手中。蜀汉当下的危机,是帝位可能被取消,而不是被取代。若刘备相许相授的是蜀汉现有的这点基业,则帝位不论是在刘禅还是在诸葛亮手里,这点基业终将萎缩。
  田余庆先生以蜀政中的新旧人事格局来解读刘备的托孤辅政格局,认为刘备以诸葛亮和李严并受遗诏辅政,意在团结蜀汉集团中的新人与旧人,俾使和衷共济,共度难关。但田先生将“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解读为刘备给诸葛亮以特殊授权,防备李严凭借其威望促成旧人异动的潜在可能,刘备的托孤语意在防范以李严为代表的蜀中旧人。如此安排,才能够既发挥李严稳定旧人的作用又能控制李严而不受其掣肘。田先生此解,仍是将“君可自取”解读为刘备许诸葛亮必要时可以自取帝位。这一解读犹有未尽之处。以当时巴蜀的社会政治情形看,巴蜀本土不可能再酝酿出一份新的帝业,章武年间的诸葛亮也不具备天与人归的威望。无论是旧人颠覆新人,还是以诸葛氏代替刘氏,巴蜀地区不可能再重建一份新的帝业。所谓旧人可能的异动,亦不过是在早已暗涌的“刘氏祚尽”和将“代汉者当途高”解释为曹氏代汉这一类舆论的基础上,抛弃刘备建立的那个政权,归顺曹魏。这实际上仍是蜀汉只有北伐讨贼,充注刘氏帝业的合法性,才能克服当前的政治危机;只有消灭曹魏,平定天下,刘氏的帝业复兴才算完成。这个过程需要诸葛亮辅佐刘禅去完成。如果真出现第二种情形,即嗣子才德不堪,诸葛亮自己去灭曹氏而取天下,那也是我刘备授权的。当然,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形,届时诸葛亮无论是取天下,还是在取天下之后继取帝位,其实都是取于他人之手,刘备许授的是一件并不在他手里的东西。
  但问题的要点不在这儿。应该说,在蜀汉新受重挫、刘备行将死去、蜀汉内外危机深重的情况下,能否消灭曹氏、复兴汉室,不是刘备所能逆睹的事,因而不会是他考虑的重点。但他却看清楚了,蜀汉政权的存亡与盛衰,取决于复兴汉室的事业能否光大。北伐讨贼是这一事业光大的最好体现。在北伐讨贼的旗帜上高扬起来的是汉室。只要汉室的信念仍在,蜀汉政权就是合法的。复兴汉室的事业愈是光大,刘禅愈是不可能被取代。
  刘备对诸葛亮讲这段话的用意是,无论如何,北伐讨贼的事业必须进行。他以当众表达对诸葛亮才能和忠诚的充分信任,打消了任何可能的对北伐事业的疑虑。诸葛亮也当场表态“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矢志完成刘备托付的大事。帝业的合法性危机演变出来的一个结果。许诸葛亮以自取帝位,并不能克服这一危机。

      只有北伐讨贼,充注刘氏帝业的合法性,才能克服当前的政治危机;只有消灭曹魏,平定天下,刘氏的帝业复兴才算完成。这个过程需要诸葛亮辅佐刘禅去完成。如果真出现第二种情形,即嗣子才德不堪,诸葛亮自己去灭曹氏而取天下,那也是我刘备授权的。当然,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形,届时诸葛亮无论是取天下,还是在取天下之后继取帝位,其实都是取于他人之手,刘备许授的是一件并不在他手里的东西。
  但问题的要点不在这儿。应该说,在蜀汉新受重挫、刘备行将死去、蜀汉内外危机深重的情况下,能否消灭曹氏、复兴汉室,不是刘备所能逆睹的事,因而不会是他考虑的重点。但他却看清楚了,蜀汉政权的存亡与盛衰,取决于复兴汉室的事业能否光大。北伐讨贼是这一事业光大的最好体现。在北伐讨贼的旗帜上高扬起来的是汉室。只要汉室的信念仍在,蜀汉政权就是合法的。复兴汉室的事业愈是光大,刘禅愈是不可能被取代。
  刘备对诸葛亮讲这段话的用意是,无论如何,北伐讨贼的事业必须进行。他以当众表达对诸葛亮才能和忠诚的充分信任,打消了任何可能的对北伐事业的疑虑。诸葛亮也当场表态“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矢志完成刘备托付的大事。
      永安托孤应该是刘备与诸葛亮商议斟酌的结果,但也可能包含了他本人的深思熟虑。他在迷雾深锁的白帝城呆了十个月。在白帝城的秋风中,怅望滔滔江流,他是否会回顾自己的生平?他一生奋斗,从燕赵到巴蜀,何以当初能迅速成就英雄之名?何以眼下会陷入如此的困局?当他在给后主的遗诏中写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汝父德薄,勿效之。”这是否已包含了他对自己毕生得失的总结?他的托孤安排至少显示了,在白帝城的迷雾般的困局中,他看到了一个走出困局的方向。
  永安托孤的深意,如有费解之处,不在于枭雄心思的猜测,而在于领会一个鲜明的政治主题与一个政权的盛衰存亡之间的关系。刘备的托孤,无论是托付的内容,还是托付的方式,要点在于北伐讨贼对蜀汉当前政治的意义。充注蜀汉帝业的合法性,克服当前的政治危机,进而使其走向光大,惟有北伐讨贼。通过这个安排,他希望,在自己身没之后,整个蜀汉集团能紧密地团结在诸葛亮的周围,团结在北伐讨贼的旗帜下。如此,蜀汉的帝业或许还有光大的可能。


          日后,李邈之死,就是因为他企图颠覆北伐的论调。诸葛亮死后,在成都宫廷发生了一件血腥的杀人事件,原因是拍马屁拍出了杀身之祸!受到排挤打压的益州籍官员李邈,对为诸葛亮举行十分菲薄的哀礼尚不同意,找机会对刘禅说道:“西汉时候的吕禄、霍禹,未必就有谋反之心;文帝、宣帝也不是嗜杀大臣的君主。前者(指吕后侄儿吕禄)谋反后者(指霍光儿子霍禹)被杀的原因,都是大臣畏惧皇帝的威逼,皇帝畏惧大臣的胁迫,这才发生了惨痛的血腥事件。诸葛亮仗着手中兵权,狼顾虎视,您被孤立软禁着,我常担心您的安危。今天诸葛亮已死,刘姓宗庙社稷才得以保全,那场名为‘北伐’,实际把国家拖进灾难的西边战事终于结束。无论是在内在外,大小都是件值得庆祝的喜事。”李邈所言,代表了相当一批西蜀官员的认识,就是要颠覆北伐的正确意义,使蜀汉政权的合法性理论依据失效。孰料刘禅并不傻,听后勃然大怒,遂将李邈处以死刑。      
              李邈被杀,因为他批评了诸葛亮的北伐是将国家拖进了灾难当中的举动,但北伐事业却是蜀汉政权合法性根本的行动举措,是不容任何非议的。李邈如此说来,会引来蜀汉政权的合法性危机,也得罪了以蒋琬为首的荆州士人集团,故此后主必须杀他以作效尤。
             这也说明益州士人始终不买帐,后来谯周也是通过《仇国论》的论调,消解蜀汉政权的合法性。因此,蜀汉政权要打压益州士人、豪强,不能像曹丕、孙权那样搞与士族共治天下,道理亦在此处。


[ 本帖最后由 诸葛周 于 2015-8-23 19: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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