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马岱 于 2009-9-5 21:12 发表
马超与张飞的交锋确实是势均力敌,但不代表马超=张飞。
是的,虽然马超失去了以真实武力击败张飞的信心,但是张飞尚未失去以真实武力击败马超的信心,双方可以接着打,等到张飞也认定“赢不得马超”时,那么双方便是彻底的武力相当。
一种结论首先要有理论依据作为支撑,我们知道两人交手,可以是100回合平手,也可以是200回合平手,理论上说还会有300回合平手,400回合平手。
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这样判断,即100回合平手不表示相等,而200回合平手就表示相等,既然200回合已经是相等了,那么300回合、400回合毫无疑问也是相等。那么为什么100回合与200回合就是质的区别,200回合与300回合、400回合就是无差别?
理论上,必须是怎么打也分不出胜负的才是完全的武力相当;但是事实上做不到,马超就是和张飞打1000合、10000合……不分胜负,也不能排除在下一合分出胜负的可能,即未必武力相当。所以武评中的一些简化规定便不可避免。
书中明确交代的最多的回合数就是:连续2次100余合不分胜负再加一些,如果打成这样的都还不是武力相当,我就纳闷了: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二人武力相当?莫非是通过第三方、第四方、甚至第n方的间接比较?又或是有人说AB武力相当,AB便真的武力相当?
难道马岱兄的武评结论中,从来没有武力相当的两员武将?
[ 本帖最后由 甲乙丙jyb 于 2009-9-6 20: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