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女生阉掉强奸色狼是否防卫过当?
性别:未知-离线 Jonathans
(靈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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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18:4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欧阳寒卿 于 2006-5-13 09:02 发表
有时候对“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真的感到无所适从。

记得有年司考 ...

这样的规定真的感到无所适从。


這又是其法律不明朗的灰色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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