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贱客门·七杀手
性别:女-离线 张悉妮

闽中郡主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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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4 14:03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ICQ 状态 Yahoo!
我早就决定等到此贴沉下去的时候顶一下——下面这段话最早由雨轩狼给我顶过,后来就是浪兄——人人都说是马屁贴,但是我却认为是真心——顺便问一句:谁的原创?


我知道下面的话是废话,但是我还是要借此鼓励一下:

在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小说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
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

PS:这段话我已经当作经典保存,听起来很受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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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4 14:4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ICQ 状态 Yahoo!
准备把旧贴改一下,一个杀人贴,主角改浪兄了,如何?

原来在榕树下发表过片断,很火锅一阵子……不过,此种素材,无论当代还是古代的,都不好“卖”出去……就是纸媒不给面子哦!

《小王子》是《中国校园文学》之约,就没有那么“另类”咯……矛盾,怎样解决……请高人给点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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