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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4
#1
发表于 2005-5-1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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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骤雨打龙城 胡马依北风
1
乱世开始的那年秋天,并州遭逢了久违的大雨。
晋阳城四围百里内,被天河倒泻般的水箭打得体无完肤。暴怒的风雨如千万头发狂的野兽,撕咬着迎面而来的每处山岭,田地,官邸,民居——似要用自己的坚牙利爪,把它们统统化为齑粉。
一切,象是都在暴风骤雨的威势前屈服了,屏住声息,藏匿起身形,仿佛在等待那操控一切的天神在志得意满后,对他们再施以哪怕一丝的恩赦和怜悯。
只有晋阳古城的铜墙铁壁,仍在巍然屹立,硬生生的对抗着风雨。豆大的水珠挟着罡风凌厉,打在城楼顶端傲然戳向天宇的飞檐翘角上,激起一阵阵水雾,间或传来慷慨的金石之音。
城楼下,一位金甲皂袍的将军,正依城远眺。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削,但那标枪一般笔直的虎躯,和在水雾中根根飞扬起的龙眉,却如他脚下的雄关一样,威风八面,桀傲不屈。
他的视野前方,恰是晋阳的血脉所在——天龙山。
“宁儿,你有没有听到适才雨水打在城楼上的声音。那象是什么?”
沙哑却又不失威严的声音——那是一种无时无刻都依附在某一种男人身上的威严——尽管此时,那里面似乎氤氲出一点温柔和慈祥。
他在对谁说话?
四下唯有雨声。城楼深处的暗影里,流光一转,曼妙的声音如真似幻,几不可闻。
“孩儿不知。”
“呵呵,这雨打龙城,慨然之声,象足了为父最爱听的前朝破阵曲啊!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破敌十万,封狼居胥,御酒洒江河,侠骨生香哦!”
“父亲。。。。。。”
“呵呵,为父忘了你是女孩子,不该听这么多杀伐之词。可这并州十万虎狼,百员上将,又有几人能如宁儿这般肯静下心来听听我的心声!罢了,呵呵,哈哈哈哈。”
苍凉的笑声,如巨大的雪雕,划破天际,飞过满天风雨,
“父亲,记得小时候,您对我们说过,晋阳之所以有龙城的美誉——就是因为天龙山?”
声音渐渐清晰,那阴影里的面孔也分明起来。不过豆蔻之龄的少女面孔,乌眉秀目,轮廓分明,微黑的肤色透出一丝英气,而眼波盈盈,却又比之通常的将门之女多了十分的妩媚和婉转。
金甲丈夫摇摇头,轻轻笑了。他知道,女儿为什么要岔开话题。
“不错,所谓并州龙城,正是依山得名。此处势形险峻,如凛然生威的界标:北窥强胡之地,南眺大汉之都,出关则莽原翰海,牧马狂啸,入境则耕织劳碌,莺歌燕舞。自战国以降,便是兵家必争之所。而硝烟经年不息,却并未把山下的战场变成不毛之地,相反,饱餐了士卒和百姓鲜血的野草不但岁岁疯长,还生的格外精壮邪艳起来。”
语音越来越清涩,最后甚至有些诡异,浑不似由这样的奇伟男子发出。
茫茫四野,风雨如磬。一切变得虚幻。天龙山的细微特色统统不见,只剩下黑黝黝的浑圆躯干。
忽的,那浑圆似乎变成了一面巨大的铜镜。镜中,正是天龙山下,那战场中绿的妖冶的草儿。它们,正在交加的风雨中肆意扭动着身躯。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到这里作威作福的恶鬼,正美滋滋,欣欣然的享用人类无奈奉上的牲醴,同时报之以满足的呻吟。
金甲丈夫惊愕的瞪大双眼,一切瞬间又恢复本色。他下意识的揉揉眼睛,向前踏了一步。雨水,立即快意的扑满他的全身。
巨镜,又在他的眼前,出现了。
那里面,几大块不同的场景迅急的兜转起来。起先,还分得清老林,怪石,草坡和沙海,最后竟粘稠的搅在一块儿,昏天黑地的旋转起来——最后,血红的光影中,竟是那个摇着异族手鼓的孩子:他走过来了,咿咿呀呀的笑声很真切的从四面八方袭来。忽然,手鼓变成一支匕首,猛地刺进他的胸怀。
“啊!”金甲丈夫大叫一生,身子一晃,几欲从城头跌落。
“父亲!”
城楼内倩影闪动,一抹幽香在混杂着土腥和草根气味的雨水中划过。待看的分明时,那身材高挑的青衣丽人已稳稳的落在金甲丈夫身畔,柔荑般的小手此刻却如透甲之锥,牢牢地,狠狠的把失去神志的将军钉在城头。
“没事,我没事。”
金甲丈夫虎目稍一闭合,随即洞开,射出凛然的神芒。他长出了一口气,轻轻推开女儿的手。转身向城楼内走去。少女秀眉微蹙,疾步跟上。
“张扬在哪里?”
“城内几处民宅被风雨毁败,他率府兵赶去救助了。”
“嗯,好孩子。嗯,那个傻小子呢?”
“哦,他,他好像出城了。”
“出城,这鬼一样的天气,他出城干什么?”
“孩儿问了,他不说。”
“不说?哼!”
“哦,不。。。。说了一句。”
“还不如实禀告!”
“他说,他说,嘻嘻。。。。他说他要去跟老天爷干一仗。”
“这浑小子,简直疯了。”
脚步声,话语声越来越弱,终于,沉没到城楼深处的黑暗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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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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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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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骑,稍后便知。
2
雨,小了一些,但仍不眠不休的下着。
天灰蒙蒙地,象是已厌倦拯救俗世的神明渴睡的眼睛。这混沌的灰色,使得天,地,和同样灰蒙蒙的雨幕全无界限的搂抱在一起。本来壮大的空间,被这单调的颜色涂抹着,拍击着,似贵妇脸上刻意打造的厚白脂粉,让人郁闷,窒息。
忽然,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声闷雷,继而一连串雷鸣隐隐的,却又坚定的撕破混沌的灰色,陡然探出身形。须臾,雷声越来越规律,跌宕起伏,似万马军前铿锵的战鼓声。已下了一天一夜的雨水,在宏大交响下收敛了声气,似伤兵于壕沟之内,含糊低语。
瞬间,从雷声撕破的那个方向,真的有一团异样的颜色刺出来了!——在雨水激起的烟雾中,那是绝决的,冷硬的,不含任何杂质的黑色——那是一朵乌云么?
如果天和地暧昧的融化在一起,那么乌云将何去何从呢?
它是否可以选择同苍天母亲不一样的道路,不屈服于妥协的命运,摆脱它们的束缚,来到唯一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作生命最后,也是最激烈的狂舞?
然而,天和地,并不会永远妥协在一起。
自那战鼓一样的雷声后,混沌中原本胶着的部分便似被巨响震裂,继而——试图掩盖一切的庞大灰色碎作两半:浅灰色腾起,深灰色沉落,藕断丝连的部分,也被更密集的,似乎沉浸在地下的雷声踏破,凄凄然的松了手,投向自己君王的怀抱。
于是,天还是天,地还是地了。雷声,拯救了一切,让一切再度分明。
可雷声,为何还没有停息?
这雷声,已经不再来自于已经明晰的,高高在上的天宇,而是真的在地下,烈火一样的窜行。
乌云,近了。
乌云一样的战马,踏着闷雷般的慷慨蹄声,近了。
马上的骑士,穿着怪异的甲胄——那几乎完全不象是大汉猛士的装束——既非层次林比的鱼鳞甲,也不是扣连分明的两当铠,而是黑黝黝的浑然包裹在身上,依身形起伏,周密妥帖——甚至,它没有任何金属质地的冷光。雨水栖身其上,和睦的倒象是贴上了老林子里的树皮,遇不到任何不屑与抵触。
这是个没戴头盔的骑士,乌黑茂盛的头发披散开来,被雨水胡乱的打压在脑后,随着骏马疾驰搅动的罡风烈烈飞舞,发出细微的嗒嗒声。虽然虬髯雄起,但仍可以看出这个骑士还很年轻——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丘山般宽阔的额下,浓眉桀傲的飞起,中途却又突然折落——似古老的,锋棱分明的金戈:其下是修长的凤眼,被深眶拦出迷人的阴影。不时打击在脸上的雨滴,迫使骑士不断的眨动眉目,于是水滴顽皮的滚落在他大大的翘起的鼻尖上,赖着不肯离开。待聚的多了,便不分青红皂白,一古脑的冲下来。似许久未见面的北方汉子,在吆喝声中为老友灌下的一大口烈酒。
“妈发干!这狗日的雨,没个完了!”
骑士吐出一口积存许久的雨水,一缕长发随着头部的剧烈摆动,鞭打般甩了下来。他伸手胡乱一拢。跨下的乌锥马似乎也会了主人的意,忽地低吼一声,放慢了步伐,鬃毛乱抖,似乎能抖出一个神秘的光圈,把这天河般的水箭统统据之圈外。
光圈之外,冷冷的雨幕后,是沉重得仿佛吸进了世间所有颜色的山丘。一抹羊肠,蛇行而下,待得亲吻山脚的一刹,便汩汩的吐出裹夹草叶和碎石的雨水。在一块石碑左近,汪成不大不小的一潭。
石碑上,字脚遒劲。
“盘龙古道,峰回路转,下有深壑。车马缓行,公等慎之。”
“嘿嘿!布犀,你的眼睛没被雨打瞎吧。瞧瞧瞧瞧,这可是绝命之处啊。快,告诉我怎么走?耳朵向左,妈发干,又向左,这死畜生,比老子还敢赌。那还愣什么,冲吧,老家伙!”
一声吆喝,黑人黑马离弦而出。在踏入盘龙古道的一瞬,乌锥的后蹄狠狠的砸入石碑旁的水洼里。
水花四射,腾腾之状竟有了丝火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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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4
#3
发表于 2005-6-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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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帅府厅堂,昏黄的竟也如外面的天空一样。
森然罗列两旁的巨烛,被不时袭入的冷风压得颤巍巍的,火焰隐忍了身形,全无平日披甲卫士般的气魄。
而金甲丈夫的眼睛,却比适才多了一份晴朗。
也许,那晴朗本不属于他的眼神,而是来自倒映在他眼波中的——不远处那个少年的模样。
那是个身着重甲的少年,可那甲胄却没有半分凶霸的杀气,而是脉脉的——水一般的柔白色。甲叶打磨得格外晶莹剔透,丝丝入扣,烛影摇曳,触摸其上,竟发出了微蓝的光芒。
蓝天,白云,在瑰丽的铠甲上流淌。
那岂非是最晴朗的颜色?
身着这样宝甲的,该会是怎样一个自怜自惜,却又自命不凡的少年人呢?
剑眉,星目,和高峻的鼻梁,在他那张同盔甲一样白皙纯净的脸上,勾勒出俊逸的轮廓。那张嘴似乎大了些,异于整体的秀美,却平添了一份厚重和阳刚。此刻,那紧闭的嘴角也在微微颤动,似有话要讲。
“王城那边怎么说?”
金甲丈夫的声音颇为急涩。
“属下见到了皇甫大人。言语周转,得到了一个消息。”
言语周转?
金甲丈夫忍不住笑了,他知道:这看似不经意的四个字里,埋藏了多少艰难。没有自己在临行前亲授的那串兽骨项链,这个刚满17岁的年轻人,又怎么能打动名满天下的世家领袖皇甫义真,得到他的信任,了解那个大事件背后的隐情呢?
那多年来,几乎形影不离的兽骨链,几乎成了他——威震并州的丁原大人的象征。皇甫知道这个,所以也会明了,这个得到他亲传兽骨的少年与众不同的份量。
但话说回来,也只有曾与自己并肩作战的皇甫,才能如此知人,善断和果敢,换成那两家,光是繁文缛节和傲慢的眼神,就足以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蜜糖拒之门外了。
这个小蜜糖,呵呵,也真没有辜负自己的希望。他似乎一出生,就不是个孩子,他的聪敏和冷静,已不能用早慧来形容。那似乎,是一种神的力量——赋予的宿命。
正如,有些人似乎永远都是个孩子,永远都能用孩子般的冲动和自性活着——那是神的另外一种娇宠。
丁原忽然有些烦乱,这种烦躁似乎超越了他了解王城内幕的渴望。这是个奇怪的日子,幻觉象率性的野兽在他本该沉稳的胸怀中乱冲乱撞。
好在,少年人的话适时的打断了他的癔症——这个小蜜糖,总是这样。他的行动往往恰到好处,象是先知先觉一般。
“皇甫大人本欲修书,属下以为不妥。王城到晋阳路途甚远,且黄巾蜂起,耳目众多,万一有了闪失,属下万死难此其咎。”
“那最后?”
丁原赞许的笑笑,问道。
“已牢记于属下心中,那个地方,无论多强大的敌手,也无法达到。”
“哈哈哈哈。”丁原朗声大笑。笑声在中途忽然遁去,无影无踪。此时,厅堂最外的一盏炷火燃尽,回光大炽,随即淹没在灰黑的,似已静止的风雨中。
“蜜糖,你过来,俯于我耳边。”
这个叫小蜜糖的少年神情略一停顿,随即恢复了沉静的常态。慢慢的向他的主人丁原走去。行进中,他身后的投影似乎在漫漫的生长——由少年成长为一个成人的模样。
昏黄的烛光间,主仆耳语的亲密形状变得也不那么真切。
这景象本不该那么虚幻。
不,那不仅仅是虚幻,而是诡异。因为缺了一点什么重要的因素,变得异常诡异,怪诞。象是一个没有了五官,光溜溜的人脸。
这耳语,没有任何声息。
哪怕是细弱蚊蝇的声音,大堂内,只有遥远处沙沙的雨声。而蜜糖的嘴却又在夸张的开闭,似乎,他吐出的不是话语,不是王城的秘密,而是——那漫天的风雨。
“好,我明白了。你辛苦了蜜糖,去好生休息吧。”
许久,丁原的声音猛地荡出,象仓廪中突现的地鼠。
“是。不过,嗯,属下还不想休息。离家有些时日,甚是想念阿哥,我想去他那里看看,不知可否?”
丁原的眼神一凛,随即点了点头。
小蜜糖欣喜的深施一礼,转身快步向门外走去。中途,他的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随即步伐变慢,不多时,那琉璃般的蓝色甲胄已经没入了风雨。
“你出来吧,猴子。”
良久,丁原的声音毫无征兆的掷出,利刃般刺向厅堂的一隅。
“哎呀。”随着搞怪般的吆喝,烛光难献殷勤的暗角里,一条大汉几乎是一个筋斗翻了出来。
“老爹,你真是厉害。我这门鬼隐神功师傅说已经练到4,5重的样子了,可还是瞒不过你老人家的神眼啊。”
丁原没有回应大汉的嬉皮笑脸,板着面孔说:“未经通禀擅闯帅堂,你可知道自己已犯重罪?”
“哎呀,这个这个,老爹您未免冤枉好人啦。第一,这是老爹您的后堂,不是正儿八经的帅堂啊。第二,俺没有闯,而是慢吞吞地,小猫一样温柔地走了进来。您瞧,就这样这样,哎,哪有半点凶巴巴的闯劲啊?嘿嘿,老爹——您就把俺当成宁儿姐姐吧。爹,女儿来啦。哎,给您奉茶,哎,然后再捶背,看俺这力道,舒服吧。”
灯光下,这个叫猴子的大汉,状貌清晰起来。原来,身躯魁伟的他,也只是一个面色稚嫩的少年郎。那张弯眉杏目,齿白唇红的脸,多半是承继了母亲的神韵,而此刻,这样的一张脸,配上那高大的身子,捏起的假嗓,扭捏的做出一些小女儿为父亲端茶捶背的行状,令人啼笑皆非。
丁原也终于忍不住笑了,随即又皱起眉头,教训道:“不见文韬武略上有什么进益,这一张油嘴倒快并州无对了。 交给你的事呢?可办妥了?”
“嘿嘿,俺虽不比小蜜糖知心可人,但老爹交给的任务却也从没马虎过。”
“那。。。。。。”
“哦,禀老爹得知:黑山的黄巾贼前几日倒颇为消停,只是昨日似乎鼓噪了半天。不过也未见大的举动,也许是成亲喝喜酒也未可知。”
“混球,说话就不能有一句正经。那,他们和广宗曲阳的贼军主力可有联系? ”
“有是有,不过。。。。。。。。”
“不过什么?”
“嘿嘿。”
“再卖关子,剁了你的猴爪。”
“别介别介,老爹饶命。我这猴爪虽比不得蜜糖甜人,却也能偶尔抓个贼兵的耳目,立点不入流的小功劳。”
“哦,你是说,你把他们的信使抓住了? ”
“是。他们前些时日放出的探马虚虚实实,明目张胆陡然而出,结果到了大路还不撒丫子,反而拐弯抹角的兜圈子,明摆着让我抓来混淆视听么。呵呵,这一次俺发了狠,把这小子一直跟到了他们冀州的主坛才下手。呵呵,差一点就能见到大贤良师他老人家的圣容了。”
“住口!贼子的无耻名号岂可如此提及?你这家伙,越来越没有分寸了。”
丁原以掌为剑,做势欲斩。猴子死死的抱住头颈,涎皮赖脸的大喊:“老爹饶命,猴子尚有一言。适才麾下小校来报,天龙山西南有暴民游移,不知所图。”
丁原收起了本就不会砍下的手臂,轻轻的叹了口气。
“猴子,你知不知道?其实你也是个智勇兼备的好后生。若改了这没有正经的毛病,便可与蜜糖一样,成就大事业,成为咱并州无双的少年才俊。”
听闻此语,一直嘻嘻哈哈的猴子忽然收敛了笑纹。沉默片刻,他退后三步,向光芒簇拥处的丁原深深一躬。再度抬起头时,已是肃穆的神情。
“老爹,猴子不是干大事的材料。从小,我就一个梦想,向阿哥那样每天自由自在的驰骋在并州的草莽间。能遂此愿,余生无憾。”
啪!!!
丁原的巨掌狠狠的砸在几案上,那明显异于他的身材,显得格外宽阔的手掌,已是青筋毕露。
猴子身躯一震,顷刻跪倒。但神情,依然不卑不亢,大异于前。
“老爹,猴子错了,不该惹您老人家发火。您从小把我们这些孤儿养大,就是俺们的再生父母。我们这些小毛猴子就算赴汤蹈火,也报答不了您的恩典。”
丁原咬了咬嘴唇,低下豹头,许久,无奈的笑笑。
“臭小子,臭猴子,老爹哪会跟你们一般见识。好了,还是去审审你抓的贼兵吧,然后随我一起去天龙山看看。暴民?这年月比顺民还多。呵呵,就怕是暴过了头,倒和黄巾打成一片了。这事情你干得不错,记一大功,和小蜜糖并列。”
“啊呀,和小蜜糖粘在一起啊,俺算是洗不去这一身的腻味了。”
“你这混小子,刚给了点好脸就胡说八道。你小看蜜糖,可你要相信老爹我的话:总有一天,你会因为曾和他并肩作战而感到无上的光荣。”
“光荣?蜜糖给我光荣?哎呀呀,哇哈哈。”
“猴子,别不信,到那时候,他也不再是小蜜糖。”
“那是什么?老蜜糖?老膏药?哈哈。。。。”
“不,他会是号令前军万马,名标青史的一代名将。”
“哦?”
“对,捍卫我强汉光辉的名将——张辽,张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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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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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蒙古,汉族。
也许,有一点俄罗斯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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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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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古道,果然名下无虚。
此刻雨虽小了些,但前方的视野依旧不甚明晰。山道边灌木低矮繁密,衬得山路也厚实稳重——石子杂陈其间,裹挟着幽暗的水影,灰蒙蒙的延伸出去。但倘若因此放心大胆的奔去,又恰会着了它的手段——时不时,折行的山路便会妖魅的扭转身形,毫无征兆的向斜刺里荡去。马若冲的急了,便会在毫无知觉间堕入几乎与山石同色的——流动着大团粘稠水气的深渊。
即便是在晴日里,除了酒后放浪形骸,赌胜博命的将门子弟,也少有人敢在这里卖弄骑术。
如此恶劣的天气,除了疯子,谁还会扬鞭策马,来这野兽也难穿越的死地?
有。
黑衣骑士,似乎就是这样的疯子。
他坐下的布犀,似乎也是匹这样的疯马。
随着山势飙升,道路越发崎岖险峻,可它奔驰的速度不但没有丝毫减弱,反倒凌厉起来。那态势——充盈了只有战士才能理解的,酣战时,自己热血喷在敌人惊恐脸上后乍现于心的——残酷,快意与疯癫。
这只是一匹马。尽管相貌奇伟,但似乎还只是匹畜生,而不是万物的灵长——人。
但它分明有着人的神思,逆向飞来的雨箭纷纷敲击在它茂盛的毛发间。却听不到丝毫的哀怨,长长的睫毛下,布犀美丽的眼窝深处,闪动着叛逆的狂热。
那是只有年轻时才会拥有的叛逆,无论人,马。
然而,在拥有叛逆,享用叛逆的同时,往往还会有另一样品质,袭上他们的心头,那就是——鲁莽。
不计后果的鲁莽,和逆风飞扬的叛逆,本就是青春的双生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人,能把它们分开。
但布犀可以。
布犀不是人,是马,所以它可以。
在这条神鬼莫测的盘山羊肠上,足以混淆天地的雨幕中,它结实的后蹄踏出沉重的得得声。然而,每到那妖气弥漫的急转弯处,这得得的马蹄声便会突然消失。随即,一个不长的休止后,再度均匀响起。
那休止的音符——恰是它腾身一越,掠过深渊上空,在谷地恶鬼的哀号声中,踏入下一段迷离的征途。每次,这绝美的一越都不差毫厘,这使得马蹄声和休止符结合的铿然有序,象极了——黄昏里最后一次冲锋的战鼓。
这优雅的奔走,仿佛不是在死地涉险而行,而是“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的庖丁——他的刀,在天地的艳羡声中,乐音朗朗,志得意满的在骨肉间游刃有余的穿行。
每一项技艺的极至,皆是如此——从容,完美,合乐理,得养生。
拥有如此通灵神驹的人,岂非可以在马背上坦然酣睡,或是纵情四顾宜人的美景?
黑衣骑士正是如此。
在雨水的缝隙中,他迷瞪起眼睛,遥望似乎触手可及,又似远在天边的天龙峰顶。
飘摇的风雨中,那里有一柱花样盛放的烽火,燃烧正熊。
这不畏风雨的火焰,便是闻名一时的“延汉灯”。
大汉帝国的传奇,自高祖斩白蛇,灭暴秦,群雄逐鹿,垓下逼死霸王起,传至桓、灵已近四百年。方下国运衰微,阉竖横行,天灾频起,民不聊生。更兼得天降异端,青蛇入殿,雌鸡变雄之说屡屡播传于市井。灵帝大为震恐,于是召集十常侍商议对策:宦官封谞提议求助于方士,获准后海选京师半仙之口,终获一计:即在王城洛阳四围东南西北四圣山上,标立铜柱,上设长明灯,取名曰“延汉”。四季,四方,长明不熄,则可保大汉四海升平。灵帝闻之大喜,传诏速行。于是封谞口称王命,广布爪牙于各州郡收取“天灯银”,暴敛民财,百姓苦不堪言。次年,于京师四角华山,嵩山,天息,天龙峰顶各置一巨柱,上设烽火,远赴西域采集珍奇石料填充其间。神灯既成,异域药引也颇有功效,无论风雨,延汉之火皆腾腾不灭。灵帝大悦,厚赏封谞,言语之间极为倚重,大有以之替代“阿父”张让之势。群阉心下嫉妒,恰在此时,黄巾暴起,一时间席卷海内,各州府官兵望风鼠靡,朝廷威风扫地。于是,张让进言灵帝,传封谞故意将延汉之灯火置于天息山顶,暗喻汉之气数将尽,与黄巾妖术互为勾连照应之语云云,言之凿凿。灵帝本就焦躁,闻讯思之,恼羞成怒,顷刻间封谞入狱,朋党逢殃。汉末盛极而衰之宦,快莫如此。
人事代谢,草木一秋,唯有炎汉之灯,仍在圣山之顶燃烧,不眠不休。此刻,似有罡风穿过,火形大动,象一抹冰冷的笑容。
“哈哈,妈发干,这地界净是稀罕事儿,水浇不灭火,还越浇越旺。布犀,你这老疯子,别光疯跑,停下来看看啊——这稀罕景致!”
乌锥马似乎没听见主人的调侃之语,依旧迅疾而行。再转过一个路口,这九曲十八折的鬼路就到了尽头——那边,沉沉的烟云里,青幽幽的一块巨石上,写得分明:“险路休,英雄至此尽豪情。青石后,坦荡大路可登顶。”
布犀似通人语,欢鸣一声。
马蹄愈加清越,雨声被抛在身后。
石上的字体越发清晰,刀工狠辣——“大”字的一捺刻得奇长,拖出芒刺,在已发白的光晕里闪了一下。。。。。
瞬间,芒刺叭的一声膨散了,扩张为巨大的一人一马,象是突然飞来的灰色山峦,自青石后猛地冲出。
黑色,灰色,两人,两骑,似流星火箭,毫无顾忌的向彼此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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