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葉影心 于 2013-10-18 17:53 发表
左思右想, 总是觉得有分別, 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於是做了个小假设, 大家来给给意见
我把一个联赛简化, 4支球队单循环作赛, 就是每队打3场比赛, 假设情况是这样, 我们先看首两轮成绩, a队两战全胜, b队两战皆和, 那c和d队就一定是一和一负的成绩, 我们不去看c和d队(实际上他们是可以争第二名的, 且忽略之), 以新旧制分別看a和b队的最后一轮比赛,
新制之下, a队两战两胜是8分, b队两战两和是4分, 所以联赛冠军要看他们未打的第三场, 只要b队获胜, 他一下子得4分就追平a队, 冠军就看赛制是计算得失球还是对赛成绩
旧制之下, a队是6分, b队是2分, b队胜出第三场比赛也只是5分, 冠军早已属于a队了
a队只要不弃权,就能得1分,b队还是追不上。
新规则就是让你不要弃权,输也比弃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