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投诉问题的申诉及答TOP
性别:未知-离线 股神博古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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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4:4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首先,若某马甲此帖如属于投诉帖,那则属于对我的再投诉,我可以回复

其次,若某马甲此帖如不属于投诉帖,那我更可以回复

让肉食者明白这一点是前提。

某马甲在本帖回贴中已经说了:

   我说过,我不见得是马甲,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马甲, 区区一鸟,先有高管质责,既有斑竹投诉,民间抱怨之声频起,民意代表乘势出击,依大舆论挟尚方剑以图鸟,此时尚且杀我不了鸟,以后也不会有多大的杀鸟可能...此例开后,大家自然安稳,这样看来,我先是在世界风云挑衅骂鸟是马甲无人理会,接着水区恶言骂鸟而顶王只给我一个警告的处分,之后茶楼我大肆骂鸟而得到的仅是一警告和罚金的处罚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果不是和鸟争论,恐怕我早就被封N次了.....

某马甲在这段话里所谓的版主的投诉帖,我想除了某马甲,谁都没看到,当然我们知道有个地方叫百度吧,但那里的东西完全不具备作为论坛取证的资格。另外某马甲已经明确表明了自己先是在世界风云对我挑衅,然后再水区恶言攻击(不要以为新吴王删了帖子我就看不到哦),接着在茶座尽显谩骂之能事。对这些事实某马甲供认不讳,而我只是淡然一笑。论坛我抽过的不下千人,若是有人抽我我则必投诉,那对我实在是种折磨和侮辱。所以我投诉的往往只是那些高堂人士而已。这一方面表明论坛对于抽我者甚至明显违反版规者的宽容,另一方面表达了我对于普通会员及马甲的反驳和攻击不屑一顾的态度。换句话说,抽人前我已经做好了被反抽的准备。而不能接受的,则是那些反抽后被投诉的那一群罢了。

明知某马甲多次对我进行挑衅和攻击,而我依然不会和不希望籍此帖进行投诉,另致使某马甲企图以抽我而被论坛封禁一事不可达成,这点是另一个前提。

对于我是否是扶苏先生的马甲,我想建立论坛多年的人已有公论,扶苏先生亦已经在该帖回复。

而对于我的8点投诉,我认为轩辕春秋管理层也应以立案调查,反复取证,在一个公开公平的场合下依法审判,给予充足的答辩机会,若有此事,自当依法治理,若无此事,轩辕春秋当重惩诬告,公开还吾清白。

其投诉8点如下,值得取证后细细斟酌。

第一:论坛发帖无端攻击,无理纠缠,扯皮、找茬,无理取闹,由此引发的争执和争议不下数十起;
       第二:以揭漏别人隐私为乐,经常发一些“大学毕业N久还没有工作在家靠父母养着的某某”之类严重侮辱,诽谤和揭漏别人隐私的言论;
       第三:爱传播小道消息,经常打出一些所谓从中书,枢密打听到的所谓小道消息鼓惑视听,扰乱论坛正常的交流环境和管理秩序;
       第四:在论坛经常无端指责,纠缠,羞辱斑竹,致使管理人员无法正常管理;
       第五:搞性别歧视,对女性会员出言不敬,经常用“包养”等淫秽不堪之词语;
       第六:恶意投诉,不服管理,严重扰乱论坛正常秩序;
       第七:经常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为大众质疑论坛的民意代表,将个人事件,上升到全坛大众的利益层面,此行为未经我等普通会员大众之授权,严重损害和影响我等普通会员之权利;
       第八:恶意注册马甲发言,并且注册多个马甲依次编号,恶意规避论坛对其所做的处理,致使论坛管理形同虚设。


但即使其投诉不成立或其中至少7项以上不成立,我也不会对某马甲进行反诉。本着对待普通会员的发言权如同对待女人的原则,个人谨以此书盼望轩辕放某马甲一条生路,给某马甲一个机会,送某马甲一个人情,赠某马甲一条咸鱼。免得令亲者痛而仇者快,再铸光橙子,换大司马,孤狼仔兔等人之旧事。如投诉成立,亦请论坛解释如何对同一人不同之ID不同之行为不同之处罚之后重新合并整理在无从取证下取证在无法可办下法办,当然,若投诉成立或不成立,此段言论将前半段或后半段将自行无效。

至于之后的大道理,我已经说都懒得说。在对<请“新吴王”TOP阐述一下轩辕的管理流程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57068-1-1.html一帖中我至今还翘首以盼新吴王给我的一个深情的答复。可惜衣带渐宽人亦悔,为其徒得人憔悴,一别十年,渺无音信。如针落海,如鸟入林,如包子打弓公公,终于呵,我心凋零。到今天我才知道我不是焦仲卿,而吴王啊,新的吴王啊,您您您您您,却也不是那刘兰芝呵。试问如何您能在一帖中发表对吾之无私和热情之赞许,复在另一帖发表对其人顽劣之指责呢?您既已经在我所引用之链接当中将论坛希望交予我手,代论坛向我深谢,又如何能在这里复加诬害,随波逐流至于斯呢。正所谓大多对人不对事者,实非对人,乃对一人不同之行为汇总而得到最终之结论耳。

最后谈一谈东方蠢猪和鸟这些称呼

如果不是99%称呼过我为鸟的人学识浅薄,不知鸷鸟之不群自前世之固然的出处,那么怎么会贬鸷为鸟,进而将鸟对本人任何ID的称呼视为常态呢?本人心胸宽广,视之如草芥,然何故阻我不可称昔日绰号小猪之东方无翼为东方蠢猪?何故阻我称异反为异常反动?莫非这天变了三分之二,连熟人之间的绰号也叫不得了?而我反而可以被某马甲和一干粗鄙小人直呼绰号?论坛对人不对事之风,当由此起,请新吴王以此为例,自行反思其中关系,莫因小人谗言坏了论坛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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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06:4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TOP 于 2007-12-19 13:00 发表
4楼的发言中提到了本人,所以本人以个人身份,再做一些回应。

首先,个人认为,本上诉是有关会员“股神博古特3”的,所以会员“股神博古特3”可以发言。

会员“股神博古特3”表示了对楼主一些善意和理解,非常难得,我个人很欣赏。我相信这种态度是出于真心诚意而并非惺惺作态。同时也坚信会员“股神博古特3”的这种对普通会员的理解和宽容态度,是他一直坚持,并且将来也必然会继续坚持的原则。这一点是能够经得起广大会员长期监督验证的。

而会员“股神博古特3”对论坛的一些知名会员,或者管理员的期望更高,要求更严格,所以就往往不那么宽容,这一点我也表示理解。

不过对“本着对待普通会员的发言权如同对待女人的原则”一句,虽然体现了会员“股神博古特3”怜香惜玉的温柔品质,但个人认为有歧视男性的嫌疑。这个态度,我个人表示不欣赏。

关于8点投诉,既然投诉与被投诉双方都强烈要求论坛进行调查。那么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投诉调查情况。我个人表示,将在枢密院积极推动这一调查案的进行。一旦提案通过,开始调查,将通知二位。

因为楼主之前对这些投诉都没有提供证据,所以如果假设万一找到了一些证据,那么这些投诉就不是无证可查,同时如果所获得的证据符合论坛规则处罚标准,那么也就不是无法可依了。

当然,一切还要等调查结果。

关于会员“股神博古特3”之前的一贴流程疑问。与本案无关。不过既然提到,我也顺便回答。在那个疑问中,您的问题我都逐一进行了回答,同时也提出了交流意见。在您的最后一贴中,您表达了一些意见建议,我在这里明确表示收到。但是您并没有提什么新的问题,所以也无从继续答疑。因此只能对您的“衣带渐宽人亦悔,为其徒得人憔悴……”等等惨状,深表同情。

另外,我对“股神博古特3”的期望依然没有改变。但是“股神博古特3”至今没有提供什么务实的想法,想必一直在呕心沥血,悬梁刺鼓的思索,所以也没有催促的意思。我虽然愿意当唐僧,不过也并不指望您是孙悟空。

关于“其人”这个意思,很抱歉我的文言文水平非常差,附庸风雅,贻笑大方了。这里要表达的是“这样的人”。哪样的人呢?“顽劣的人”。并非专门特指会员“股神博古特3”。这一点是个误会,希望澄清。

关于一些昔日绰号,好朋友之间的游戏语当然是要和人身攻击分开的,这一点我很理解。另外说到这里,顺便问一句,在这个贴子。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1#pid2157274

这个做“挡风墙”的“江南的草包”不知道是您哪一位好友的昔日绰号?如果可能,还希望解释,避免又有人误解而举报。

对“股神博古特3”同朋友之间能够公开称呼昵称,而朋友并不生气的融洽关系,很钦慕。如果我是“股神博古特3”的朋友,亲切称您“卑劣鸟厮”,想必您也不会生气。不过这个亲切还是要互相愿意,由于我个人比较浅薄,不喜欢别人类似这样的昵称来称呼,所以即便我有幸成为“股神博古特3”的朋友,也不会称您“卑劣鸟厮”。特别在鼓区,为了体现对广大会员的尊重,我还是要用您的正式ID称呼您的。

所以,对楼主的称呼不恰当,我已经在第一时间,首先进行了纠正。当然,请“股神博古特3”放心,对这一方面的确认,论坛还是会小心谨慎,不会冤枉一个纯真善良的好人的。

以上是个人回应。

新吴王桃浦已经强调了本帖属于个人回应,那我就也以个人的身份进行仅对桃浦个人的再回应,以下桃浦将代替新吴王这个称号。

在关于8点投诉之前,桃浦展现了他严肃的玩世不恭的作风,这样的作风某种程度上是很讨喜的,论坛也需要桃浦这样的作风来调和一个本来剑拔弩张的局势和岌岌可危的局面。桃浦再度展现了藤堂高虎般的实力,这样的作法在1560-1620年那段时期是非常值得推广的。

至于8点投诉之说,因为现在还在酝酿中,那么我只需要等到真正开始调查,重新进行取证投诉和反辩阶段时再度关注,当然希望论坛考虑到不是每个人都和某些工作的马甲一样那么悠闲,所以要给予一定的时间和耐心。

之后关于“江南那草包”的说法,我个人的解释是:既然能用“其人顽劣”一词在对某人的投诉帖中而不特指某一人,那么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在一个所谓爆料帖中“江南那草包”一定要特指某人。江南狭义的定义是江苏和浙江,广义些的定义是长江以南,将外延无限顺延的概念是指北温带以南。同理那草包也许根本就不是人,也许只是个草堆成的山包,也许就是个草堆的包子,仅此而已。强烈希望那些认为能够举报的人特意主动认领此绰号然后去举报,毕竟郭德纲现在的新段子越来越少了。

最后对于称呼一事,就是因为桃浦本身兼任新吴王一职位,所以不适合对朋友称为卑劣鸟厮或者桃呸逃单不安全的套之类的绰号,否则难免会被北国纪检江城子电眼发觉而表示不满。但这并不能因为桃浦本人认为自己使用不甚恰当而对所有普通会员进行硬性规定,更不适合进行选择性硬性规定,譬如本帖中多次出现鸟一词并且结合语境贬义甚多一样。会员股神博古特3只是会员股神博古特3,不知道为什么桃浦能以新吴王的身份容忍其反复称呼其鸟呢?当然对此我并不表示投诉的意愿,我只是认为当我们以后叫到东方蠢猪或一场反动的时候,桃浦以新吴王的身份不要如同发现新大陆那样兴奋,因为那只是印度给你的错觉而已。

当桃浦在第一时间极不明显的纠正完全被对方无视并且桃浦对此不在进一步深入提醒的情况下,请原谅我视此规定为极度软规定,那么我在这里以个人向管理层方面及其管理手段的区别化表示遗憾而并非桃浦本身。毕竟当任何一个会员发现自己在说某人绰号时被管理层警告而另一个会员满口另一人绰号时管理层却熟视无睹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相对不平衡的心理,而这种心理就恰如眼睛中的一粒沙一样,放着不管也没关系,但是会让你更痛苦。如果真要管,那就得做好戳破眼睛的准备。

我希望桃浦有一天能不戳破眼睛而把沙清理掉。

[ 本帖最后由 股神博古特3 于 2007-12-20 06: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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