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假如遭到QJ者是个男的, 那执行方要怎么定罪?
性别:未知-离线 g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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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6:3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应该是强奸未遂吧。
目前中国强奸罪的对象限于女性。但将男人误认为女人实施的强奸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不能构成既遂犯罪,但可以成为未遂犯。
比如某甲意图杀某乙,趁乙熟睡在床,拿刀去砍。但凑巧乙有隐疾,在被砍之前已经死亡。甲砍的是尸体,构不成故意杀人的既遂犯,但构成因客观不能导致的未遂犯。
至于发现是男人后仍进行的“强奸”,如果不构成猥亵儿童罪,视情况可以故意伤害罪(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论处。如果不能,可以治安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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