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那些被“和谐”掉的动画(原), ——听闻最新“和谐”消息后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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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08:4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那些被“和谐”掉的动画(原)

在评论之前,首先应该了解一下广电总局所谓的优秀动画是什么。

八、优秀国产动画片:
  特等奖:空缺
  一等奖:
  《喜羊羊和灰太郎》(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蓝猫淘气3000问-运动系列》(湖南三辰卡通集团公司)
  《天眼》(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
  二等奖:
  《梦里人》(中央电视台)
  《大英雄狄青》(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唐诗故事》(中央电视台)
  《快乐东西》(北京电视台)
  《天上掉下个猪八戒》(湖北武汉江通动画有限公司)
  《大耳朵图图》(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顽童时代》(北京电视台)
  《虹猫蓝兔总动员》(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
  三等奖:
  《四辈儿》(天津电影制片厂)
  《虫虫》(上海录像影视公司)
  《济公》(浙江杭州盛世龙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剑》(浙江杭州智慧动画制作有限公司)
  鼓励奖:
  《科学常识宝葫芦》(广东咏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Q城宝贝》(广东南方影视节目联合制作中心)

(资料来源:广电总局官方网站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 ... 05162316660048.html


分析:
1 特等奖空缺。证明还知道点实际情况,没好意思给自己脸上贴这么多金。
2 一等奖里面《喜羊羊和灰太郎》 这个片子曾经在换台的时候扫到过,画风是2头身型卡通人物,其他不晓得。不过从名字就知道剧情肯定是狼羊对抗,最终好人胜利。针对人群:小学3年级以前吧?再大点看这个就有点过分了。
《蓝猫淘气3000问-运动系列》,不停被扯出来的遮羞布,也曾在换台时候扫到过,貌似是科普类,估计会外加点什么阿猫阿狗的剧情。针对人群:撑死了小学5年级。
由这两个代表可以明确地看出(第三个是连换台都没有机会扫到的,不然就戴三个表了),广电局对于动画片的定义是:小学生,换而言之:11岁以下青少年。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小孩,看死亡笔记似乎确是过了点。
3 绝大部分动画片都是从名字就可以猜出内容的正义必胜型动画片,或者是科普教育类动画片。这些猜测是符合前面广电总局对动画片的年龄分级的。


再看看这个说话的人:

胡占凡,男,汉族,1953年11月生,黑龙江木兰人,现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0年在黑龙江木兰县广播站任播音员、记者、编辑;1976年调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任播音员、记者、编辑;1983年考入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攻读新闻写作,研究生毕业;1987年调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历任地方新闻部副主任,新闻部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台长助理,副台长;1996年评为高级记者,1996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4月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资料来源:广电总局官方网站 http://www.sarft.gov.cn/catalog.do?catalogId=20070831104651450358

分析:1 53年生人,70年参加工作,87年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01年进广电总局。可以算是平步青云的“年轻”官僚。虽说“年轻”,但也只是相对那些40年代出生的高层而言,这家伙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时候估计坛子里很多人还没出生。

结论:你很难想象老爸老妈级的人物回去看死亡笔记,或是了解青年人喜欢什么。更何况是这种官僚。

2 从履历上看,一路都带个“副”字。

结论:根据“局长要带副,说话不算数”的理论,这位"副"局长说话从来都没有顶过什么用。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禁令出来以后我们还能从各种渠道看到我们想看的东西了。

总结:这是一位说话不管事的“副”局长的言论,因为在他脑子里(如果还有的话),动画片是只能给小孩看的东西。

那么事实上,这些动画片,在它们出产的地方是如何定位市场和生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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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08:4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在日本,不论政府抑或商家,都没有仅仅将“动漫”当作简单的休闲文化,而是扎扎实实将其当作一个产业来加以扶持和发展。”

“日本动漫在商业设计上面向全民,广泛的覆盖面成为产业成功的基础。从漫画分类来看,日本漫画按读者群可分为儿童漫画、少女漫画、少年漫画、女性漫画、青年漫画和成人漫画;从动画分类来看,日本动画又可分为电视动画、录像带动画、动画电影和非主流动画;而且面向不同人群的动画播出时间也各不相同。在日本,各种动漫杂志多达350种,其电视台每周播放动漫节目80多集,一年播放的动漫作品节目接近4000集。精细的分类使得多种动漫产品“总有一款适合你”,这种“狂轰滥炸”式的攻势使日本人处于动漫的包围之中,为动漫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受众群。据调查,日本有87%的人喜欢漫画、有84%的人拥有与动漫人物形象相关的商品。”

(资料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11/12/content_7053298.htm



QUOTE:
“普通在进行所谓的动画制作之前,常有一段为时不短(或有点痛苦)的「制前作业」(英文: Pre-Production 日文:准备段阶)。制前作业是指要开始制作的准备工作.但是制前的前面呢?
    「策划」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每一年度的策划会议里,动画公司的老板(英文:boss,  excutive producer, 日文:社长, 策划)或有点伟大有点发言权的制作人看到一本颇有趣又出名的漫画或小说,觉得拍成动画应该会蛮赚钱的,于是就打电话给代理那本被相中的漫画或小说的代理商问问看是否拍成动画的权利已卖出,如果没有那就开始进行「有时长有时短有时痛苦有时快乐」的权利交涉。如果您在动画的片头一开始看到「原作」这两个字大都是属于这类型。
    另外一种是动画公司旗下的导演(英文: Director,日文:监督)或动画家们觉得自己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不画画不按时交稿作白日梦的结果拍成动画应该颇有趣的就自己开始写策划书然后交给老板过目。幸运的,策划通过的话,就由老板或制作人四处奔波找金主...啊,不是,赞助商来一起响应伟大的策划。如果您在动画的片头看到「原案」二字大都是属于这类型。”

“交涉成功或策划通过后

    让我们先谈原案企划通过的状况下动画公司的下一步骤。
    动画公司基本上都没有独立制作动画作品(不管是TV或OVA)的经费,因此动画公司想要作原案作品时最重要的是提出企划给赞助商看他们有没有兴趣投资。如果赞助商对动画公司提出的新作品企划没兴趣或认为此商品没有市场价值,那么那企划100%不会再见天日。
相较于原案,原作的动画企划通常会比较容易通过赞助商那一关。因为原作基本上已有固定的顾客群,赞助商们比较有心理上的保障而愿意投资将原作改编成动画而由贩卖相关产品来回收投资。”

(资料来源:日本动画制作流程揭秘 http://www.chinanim.com/dh/zt/00.htm



QUOTE:
“《死亡筆記》(Death Note,簡稱DN)是2003年12月開始於少年Jump週刊連載的心理懸疑漫畫作品,連載結束於2006年5月,總共連載108回。另有同名的小說、電影、動畫、遊戲。

另外在2003年8月於同刊內刊載了同名的單篇作品,又常被稱為前傳。和連載作品有些相似處。死亡筆記(DEATH NOTE)是作品內虛構的筆記本名稱。

扭曲了許多在少年Jump週刊中連載的作品最常使用的「Jump三原則」主題--「友情、努力、勝利」,以「就算犧牲友情,也要努力於搶先對方,以獲得勝利」作為故事主題。這樣和週刊少年Jump整體主題有著差異的作品,受到部分讀者的喜愛。”

“動畫版第一集在日本於2006年10月4日深夜起陸續在日本電視台等11個電視頻道播映。”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D%BB%E4%BA%A1%E7%AD%86%E8%A8%98  )

先强烈鄙视一下对维基的屏蔽,TMD这么点东西不用代理还看不了。

分析:从上面这三段论述我们可以知道
1。 在日本,大部分的商业动画和漫画在制作之前都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并且要通过投资商和制作公司的审核。
2。 我们也知道,在日本也是有“和谐”原则的(Jump三定律),不过其和谐的原因是市场。只要市场有好的反响,发售就绝对没问题。死亡笔记应该是属于少年漫画和青年漫画之间的定位。
3。 死亡笔记在日本也是深夜动画。深夜动画针对的对象是青少年的动画爱好者,一般的小孩是看不到这类动画的。

结论:
1。 市场经济时代,一切向钱看。做动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钱!要挣钱就要找市场,死亡笔记等动画的市场是青少年,的确和上面那个“副”局长脑子里面的动画定位不同。
2。 就算定位不同,日本人也用了相当聪明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深夜时段,一般小学生在这个时间都要上床睡觉了。初高中生也不一定有时间天天看,再大点的人如果还受到这种漫画的影响而去买什么死亡笔记来杀人那就不是政府的问题了,他/她应该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幼稚了。
3。 “和谐”是个好东西,每个政府都用。但是人家用的聪明,不像SB广电那样硬来。有句话叫做“压迫越大,反抗越大,民众就是这样的弹簧。——XX漫画中的军师,具体是谁忘了”相比那些广电的SB是没有听过的,因为他们喜欢“和谐”嘛。
4。 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开放市场,让所有人都可以看到自己想看的动画,这才是真正应该市场化的东西。


下面再说说周边产品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火星王子 于 2007-11-14 09: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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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08:4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在我看来,死亡笔记被和谐的原因,绝对不是所谓冠冕堂皇的版权阿、宣扬暴力阿之类的问题,恰恰是其卖得如火如荼的周边产品。

单就暴力而言,一部水浒传就比什么死亡笔记厉害一万倍,例如宋江为了拉秦明当土匪,派人假扮秦明屠杀百姓,使得其父母妻儿统统被斩首于青州城头。这种情节,比什么写写字就死人更加令人感到厌恶,但从来没有见广电总局去“和谐”水浒传,反倒我们可以在央视版的“水浒”里面看到N多露下体之类的成人镜头,而这部水浒还是在黄金时间晚上八点的中央一套播放。真TMD讽刺!

至于版权,众所周知,这些动漫在中国的传播统统是通过BT的形式,而且你可以在这些动漫的字幕上看到“本作品只作为学习之用”这类的字眼,就算版权商想要告,也没办法找到被告。商店里面的周边产品99%都是盗版玩具商仿制的劣质货,日本代理商则根本没有中国销售处,连打官司都没有原告。在中国,有人告都不一定有人管,何况是没有人告?

而死亡笔记的周边产品,尤其是那本打着“写上对方名字就可以杀死对方”的笔记本的热卖,恰恰反映了现在中国人日益变态和扭曲的心灵。小孩子,特别是中小学生是模仿能力最强的族群,他们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现象的投影。小学生买死亡笔记,是为了诅咒跟自己不好或是有过节的同学,当然还少不了老师。这些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发泄,但是其背后确是因妒忌和不满扭曲的心灵。与其相似的是所谓网络暴民和FQ们激烈的言语,以及对众多痰盂,如中国足球、娱乐圈、富人等等的变态言论。这种现象已经超越了恨铁不成钢之类的借口,成为了赤裸裸的发泄和 仇恨。一旦这种仇恨累积到一定程度,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这才是广电总局最害怕的东西。

[ 本帖最后由 火星王子 于 2007-11-14 1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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