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婚姻法应该修订一些了, 比如结婚年限应该男女同20比较合适一点
性别:男-离线 江城子

太末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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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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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8 22:2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phoenixdaizy 于 2008-3-8 21:06 发表

既然允许同居了设顶22岁没太大的意义。
而且20岁古已弱冠咯。

另外晚婚并不一定起到效果,晚育才是最实际的。

城市的基本都是到了大学毕业22岁之后才结婚的,所以不用改;农村的很多在20岁之前就结婚了,改成20岁还是没用,所以也没有必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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