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奥本山事件的一些个人看法, 不吐不快
性别:男-离线 韦孝宽

代郡公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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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7 10:35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NBA做这样的处理,我认为原因在于NBA和欧洲职业足球的不同:职业足球的各个俱乐部是自成一体的,俱乐部利润基本取决于自己的运营,而负责纪律的足协的利益和每个俱乐部的运营没有任何关系;而NBA是把整个联盟作为一个整体来运营,联盟的利润和各个球队的运营是息息相关的。
出现球迷闹事的时候,按情理当然应该对主场俱乐部做出重罚,在足球领域,足协也必然会对俱乐部做出重罚,甚至CBA之类的其它篮球联赛中也是一样的;但是NBA的特殊性决定了联盟不可能对主场做出重罚,因为这样会大大影响主场俱乐部的门票收益,而俱乐部的收益也和联盟的收益密切相关,如果NBA处罚俱乐部,比如禁止球迷入场,不是变成罚自己了?那么就只好拿球员开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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