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望史兴叹——小议历史上的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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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张建昭
(大同太上皇帝)

莱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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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王佐之才于2005-05-08, 1:32:39发表
清代剐刑的量刑范围有所扩大,殴伤业师,打骂父母、盗坟掘墓、谋杀亲夫、连杀三人以上者全处以凌迟。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其中有一些不算犯罪,只能算是社会纠纷,或者是家庭矛盾。可是放在那个年代就属于重罪。

不孝在十恶之内,在古代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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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武帝时自杀的大臣在汉朝尤多,庄青翟、李蔡、赵周、张汤都是这样死的。

汉武帝的丞相大多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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