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十二问轩辕
性别:男-离线 张建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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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问题提到了我,我就回答一下。

1、锁帖并无统一标准,尺度不尽相同,只能由当值版主依情况而定,如当值版主处置不妥,由巡按纠正。这点你非要弄出个条条框框也没用,本来就是个模糊概念,激烈的争论论坛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欢迎的,只要不演变成无谓的人身攻击。既然是妥与不妥的问题,也就没有严格界限。
2、你一定会问“是不是帖子锁不锁完全就凭版主一句话”,我的回答是“是”,没什么可避讳的。版主就是一个版的全权负责人,不过他处置失当高层自然会纠正,如果这种事情多了就会考虑换人。林教头当初自己在茶馆当版主时的一些作为就有些欠妥,后来经过磋商不再兼任茶馆版主,就是这个道理。

以上回答你的问题,是我的个人意思,你是否满意就是你自己的事了。下面说点与之相关的。

你可以看看你的帖子,气氛是谁搞得越来越差,把一个帖子搞成这样之后就嚷嚷着要锁帖,你在当茶馆节度使时就是这个作风,那时候有权限,还经常一边跟人辩论一边扣对方的分,一点都不懂得避嫌,可见你本身就有些自我中心,别人说的从来都是全无道理。开个帖子就要所有人都服你,否则就演变成口水贴然后要求锁帖。

另外回答一点题外的,论坛是要有法制,但是轩辕的法制只是具体到ID处罚上,也就是一个人犯了多大事,应该被封禁多长时间这是有明确条文规定的,不过执行时仍然可以有量刑弹性。
而各版的版务操作,如删帖、锁帖之类,是要根据版面发展和实际情况,有版规的当然参考版规,最后结合节度使的个人判断,从而做出的,所以即使有尺度不一的情况也是正常的,版面荒芜了就可以允许水一点,版面热闹了就可以严一些,总是拿“我的锁了”“他的没锁”这样的理由上诉是没有意义的。


-----------------------华丽的分割线,以下跟林教头这些事无关-----------------------------

关于所谓的民主问题,好像很多人思想上权界不清,认为什么事情都该民主、透明。
那么,让一群狼+一只羊来决定这只羊是不是应该被这群狼吃掉,这个投票是不是也很民主啊?
甲乙丙丁四个人开会决定是否将甲的财产分给乙丙丁三人所有,这是不是也很民主啊?

楼上苏大师扯什么国家人民的,跟这没有可比性。
国家在名义上是所有人民的国家,所以政府就应该代表所有人民,保护所有人民的合法权益。因为你生下来就有这个国家的国籍,这个国家强制地给你规定了义务,当然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
论坛完全是自愿的,爱来就来,不来也没人强迫你。
论坛是谁的?
有些人说是所有会员的,这个我不反对,这个论坛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当然不只是几个人的投资,而是所有参与到论坛中的人都有份。
但是这些投资决不是平等的,这不是什么人人平等的国家体制,而是有大有小的股份体制。谁控股谁发言权就大,为论坛提供服务器、域名及维护费用的这些硬投资当然是最大头的,其余的发文章、回帖、参与管理都是软投资,当然也有其价值,并不能抹煞。硬投资的回报当然软硬都要,软投资的回报一般没有硬的,当然箱子如果大方,愿意给你些倒也不错,不过前提是人家自愿。
我有一天在贴吧闲逛,居然发现某大师弄出这么个奇怪论调,“会员点击广告为轩辕创收,也属于投资”。我承认这在客观事实上也可以算作投资,但这也完全是自愿行为,论坛并没有承诺谁点了广告就会获得相应权利,你上新浪主页上点两个广告是不是也要给新浪管理层发个律师函,要他们以后有什么决策都要向你汇报一下?
论坛为了赢得会员当然要让所有会员都有参与感,但并不代表一切都是应当应分的。我想我说的这些,明白事理的人应该都懂,实在不懂的那就随便拍吧,说实话,我对扫盲没兴趣,只是不忍看到一些人一辈子糊里糊涂地坚持一些看似伟大光荣正确的观点。



拒绝争论,一切等负责的人来处置。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08-3-19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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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7:46 发表

我不管什么宗法。

如果免职一时不能得到合法的解决,我将会要求一次全坛公投,来表决我是否应该出任版主。

也看看论坛是不是有决心站在大众的立场上想问题,而版主正是服务于大众的职位。

什么叫合法的解决??

你又凭什么权利要求这种公投?就凭不按你说的来你就解密?

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全坛公投决定是否把你家的房子转让给我?

如果你是分不清权利问题那就是你的学识和智商问题,如果你不是分不清而是拿那个什么解密来威胁那就是人品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08-3-19 18: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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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轩辕五光 于 2008-3-19 18:01 发表

最后的例子不妥,前面说得很有道理。

我是按照这种倾向往更夸张的方向举例而已,性质是差不多的,一个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要求让公司的员工和广大客户投票来决定任免,都是没明白权利的界限。
想不到身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会搞不清楚民主自由的界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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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8:07 发表

我家房子是我的私人物品,可论坛版主是服务于大众的。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是要为客户服务的,难道会向公司管理层要挟说要让所有客户投票决定任免么?区别是有,但不是本质的,因为都是没搞懂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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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你还在讲民主,我不知道你是否真听懂了还是装糊涂。就算是投票也是股东大会投票,你还没搞清楚“论坛是谁的”这个问题?你参与的论坛这么搞不代表这么搞就是合理的。
万一苏太阳也来这里搞个公投,决定是否让箱子下台他上台,然后拉出一票党徒给自己投票,成功当选,岂不出了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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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8:17 发表

论坛是谁的?我明白。
但论坛是服务于谁的?你明不明白?

也就是说,只要你想服务,所谓的大众同意,论坛就一定要然你当版主了?

假如我湘江子龙就是不信任你,就算全天下都支持你,坛子是我的,我就不让你上任,行不行?是否也得全民投票为准?

这跟抢人家房子有啥区别?

假如全天下都支持我抢你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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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8:25 发表
假如我湘江子龙就是不信任你,就算全天下都支持你,坛子是我的,我就不让你上任,行不行?

熟悉历史的你,应该知道这是历代王朝覆灭的原因之一。

那就看这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如果是真的是济世之才,而且是无人替代的那种那确实是重大损失。

如你这样,一点小事也要跟同僚闹起来没完,而且一定要全天下都知道,连与人合作的组织性都没有,我看不出为什么一定要让你在任。而且你是否觉得你真的无人替代?如果你觉得是,那我没什么说的了。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这也是轩辕管理人员的一条标准,内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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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8:31 发表

请注意你的前提:全天下人都支持。

我自知我还达不到那种高度。

那你到底在要求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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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冲 于 2008-3-19 18:33 发表

一、论坛对免去我的职务的合法理由。
二、追究相关枢密人员的责任。

很清楚
回答一,鉴于你与同僚不合作的态度以及一些偏激的言论,让管理层觉得你不适合做版主,论坛无法在管理上与你继续合作,但是欢迎你以普通会员身份继续你在轩辕的生活。(别再扯什么你是为会员服务,应该由会员决定,明白的人都知道决定权在道理上讲应该在谁那里)
再说白一点,就是一个公司的董事会觉得一个管理人员不再适合管理了(原因上已述),要解除其管理职务,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二,什么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08-3-19 18: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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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没有处罚你,你自己觉得没有权限了就是处罚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不能合作就散伙而已。论坛处罚会员只有两种:警告和封禁。

[ 本帖最后由 张建昭 于 2008-3-19 18: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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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说的也说了,不再掺合了。

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绕出这么多东西来。

至于你提的要求,简直有点无可理喻了。因为你觉得TOP好,箱子小恋不好,所以非得他俩辞职,你就罢手。唉~~

我最后劝你一句:不要再自毁形象了,不剩多少了!有啥想不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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