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教一个关于新劳动法的合同问题
性别:男-离线 潇湘暮客
(肖像)

卫国公枢密直学士

Rank: 20Rank: 20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1499
帖子 10442
编号 1983
注册 2004-9-30
来自 长沙
家族 慕容世家


发表于 2007-12-19 19:2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请教一个关于新劳动法的合同问题



QUOTE: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国资委下属某集团公司(国企),称呼为A集团公司。该公司下属许多个独立企业,假设为B C D E F……企业
现在,A集团为了业务重组,将 B C D企业,及E企业的以部分,合并成一个新的公司——Z公司,同样直属于A集团

Z公司在08年,即将对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合同,
我想问的是,假设E企业的一个职工,按照新劳动法
是否可以要求不重新签订合同,而继续按照和E企业的合同执行?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潇湘暮客
(肖像)

卫国公枢密直学士

Rank: 20Rank: 20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1499
帖子 10442
编号 1983
注册 2004-9-30
来自 长沙
家族 慕容世家


发表于 2007-12-19 20:54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庞桶 于 2007-12-19 19:35 发表
这里要看该职工在E企业的合同是否到期,未到期则当然可以拒绝;
如果到期,要看一刀切的职工多不多,兄弟齐心其力断金,一起到A集团公司反映民意,要求继续与原企业签约(国资企业较为特殊,上级行政管理比较明 ...

这个人就某家自己

目前具体情况是,还有8个月合同到期。不想再续签,也不想马上就解除合同
想再等等看
因为再次签就三年,太长


一刀切的职工,按照现在领导的意思,就是全部。
虽然说08年新劳动法,未到服务期限提前解约,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不过鉴于现在的现状,劳动合同法执行力还是大打折扣的。基本都没有精力去打官司的。都交了

因此,想争取到能不改签就OKl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潇湘暮客
(肖像)

卫国公枢密直学士

Rank: 20Rank: 20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1499
帖子 10442
编号 1983
注册 2004-9-30
来自 长沙
家族 慕容世家


发表于 2007-12-19 21:49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庞桶 于 2007-12-19 21:30 发表
"虽然说08年新劳动法,未到服务期限提前解约,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不过鉴于现在的现状,劳动合同法执行力还是大打折扣的。基本都没有精力去打官司的。都交了"

啥意思?交了押金?
现状执行力打折扣 ...

打官司没有那个精力,也犯不着和单位扯下脸,说不定以后还有业务联系呢
只要用法律条文唬下管劳资的几个半法盲就OK了

E企业还存在,是该企业的一部分,行政命令划出去和其他几个企业组合成一个新公司

全部改签,是说E企业划出去的那部分,没说清楚

没有交押金,只是在该市,早就规定违约不用支付违约金了,不过或许只是市的行政规定,所以该企业一直没有执行。


另外,全部改签合同,其实也是为了保障职工利益的。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刚好又成了束缚。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2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6 20:55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379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