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秦国最后的十五年(战国论——秦篇), 简析秦王朝迅速败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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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13:1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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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秦孝公商殃变法以来,秦之国体,以法治国,“事皆决于法”秦历代统治者奉行法家思想。对于人类本性的认识与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不同,法家提出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君子不可信人”,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人的本性就是趋利而避害。对大多数人而言,利大莫过于当官、发财、出名;害大莫过于伤身、伤财、伤命。所以君主应用赏罚为二柄,法(法度)、术(权术)、势(威势)相互为用,用法度来约束臣民,用权术来诱导臣民,用威势来震慑臣民。要禁事、禁言、更要禁其心,从而使百姓遵守法律则天下太平。法家认为“法者,国家之权衡也”在持法尺度上提出了慎赏重罚论,“赏在法之内,罚在法之外,赏一而罚九”因为,奖赏需要成本而惩罚则不需要成本,只要把刀磨快就行了。在强国之道方面,法家提出了实力论,“力众则人朝之,力寡则朝与人,故明君务力”。为了强国,法家又提出了轻民论:法家认为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老百姓只会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为国家长久的利益打算。谁掌握权力,老百姓就给谁歌功颂德,人民只是一群无知的群氓,故民心不可持,民意不可信,小民百姓只是推行国家霸权政策的工具与牺牲品而已。为了彻底的调动老百姓为国家利益服务,法家主张国家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以赏罚为手段奖励耕战,为此要把老百姓其它所有生路都堵死,使“天下之利系处于一孔”。在整合天下方面,法家主张兼并论以攻杀去攻杀,以刑罚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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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在古代法家思想是不能治理国家了???外国古代没有儒家思想..那他们是用什么来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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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能说秦国用法治国不好. 是不过是它的法律太严酷..
如果扶苏"完全"掌权.重定法律.秦国不一定不会长久...
   要知道.人民是不在乎谁掌权的,人民只在乎谁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要是中国古代用法家和墨家思想治国,中国一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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