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疑罪从无”与“疑罪从有”, 抛一块砖,希望能聚众。
性别:男-离线 东海麋子仲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好贴 1
功绩 6
帖子 232
编号 17862
注册 2004-9-17


还是疑罪从无比较人性化一点,是我们的法律应该努力的方向;疑罪从有则是中国人的老规矩,还有“莫须有”   至于疑罪从轻,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如果本身有罪,则是对罪犯的纵容;如果本身无罪,照样被冤枉。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3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2 10:00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44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