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枫之三国--第一卷 潜龙在渊, 起点首发(连载) 2004.05.14更新
性别:男-离线 桠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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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时空裂缝
      
      叶枫是一个普通的高三学生,学习成绩平平。要说聪明,一般人还是比不上的,就是整天不将心思放在学习上,只知道看小说,玩游戏,上网。眼见就要高考了,还有一副事不干己的样子。
   
    “叶枫,走,去踢足球吧!”同班同学林炫喊到。
    “不了,放学后我想看看《三国演义》。”
    “哟,还在看呢,都什么时候了。”林炫笑嘻嘻的说。
    “什么话,我一直都喜欢三国。特别是对赵云崇拜的五体投地,里面的韬略也很值得学习。”叶枫一边争辩,一边露出崇敬的神色。
    “好了,好了,别臭屁了。《三国演义》什么时候看都一样,马上要高考了,这是我们队上举行的告别赛,你到底去不去?小心队长发火!”林炫有些不耐烦。
    “OK啦!我去就是了。”

    比赛在下午放学后举行,叶枫如约到了足球场。这个足球场还算正规,是这个县城唯一的足球场,谁叫这是省重点呢?队友们都到齐了,先举行了个简单的仪式,由两队队长发了个言。也就是告别辞,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什么的,简直屁话,谁不想得第一呀!比赛也就正式开始了。   
    “搞什么嘛,不就是个告别赛,弄得这般麻烦。还举行什么仪式,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叶枫发着牢骚,一脸的不高兴。
    “叶枫,干什么呢,快去防守!”看到叶枫在走神,队长在后场吼到。
    “知道了!”叶枫大声回答到,便慢条斯理的迎了上去。
    ……
   
    比赛打了将近两个小时,结果比赛输了。队员们一个比一个不痛快,很不服气,下来各自埋怨。作为防守队员,叶枫自然被埋怨得最多。叶枫也知道自己今天状态不佳,也就由得他们说。埋怨归埋怨,但终归还是输了,也没什么办法,只好准备各自归家。
    这时,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句:“走,到河里去游泳!”大家的热情又被激了起来,便又合拢到一块,商议了地点,就准备出发。
    “完了,看来今天是看不成《三国演义》了。好不容易是个周末,今晚没课的,看来今晚还要和他们去玩了。算了,下河游泳也不错,反正也挺有意思的,好久没去了。”叶枫暗想。
    现在才六月,天气还不算太热,但下河游泳却早到了时候。才到河边,大家便争先恐后的脱光衣服,跳向河里。
    地点选的还不错,不但河水清澈,两岸的沙滩也很干净,没什么垃圾。叶枫先看了看四周,也就跟着大家跳到河里。尽情的畅游,洗涤身上的汗滞和疲惫。
    好久没这么痛快了,河水清澈,能够在水中尽情宣泄自己心中的郁闷,让身心得到解放。虽然自己对学习不认真,不关心,但这段时间到处弥漫的高考前的压力,还是将心情压得很重。如果说不感到紧张,那是假的,除非是单细胞。毕竟环境如此,不可能感觉不到,环境就是这样改变着一个人的心境,甚至是行为。如果时间能倒流,回到神往的三国时代,是否能容入其中,改变自己,改变历史呢?
    叶枫静静的躺在水面上,想着自己的这些琐事,又不禁想到了三国。
    如果,如果时光能倒流……这可能吗?听说在二战时,德国科学家作过一个实验:在一艘轮船上装上德国士兵,再对轮船通过很强的电流。结果,船中的士兵全部消失。这是不是就是说,强大的电流产生的磁场可以扭曲时空呢?会不会是这样呢?如果是,那么,时空隧道是有可能实现的。可惜,我是不可能看得到了。唉!三国,曹操,刘备,赵云,这些传奇的名字我不可能去熟悉了,了解了。
    天渐渐变暗了,时间不早了,大家也准备回家了。叶枫也从沉思中回到了现实,准备再泡一下,就上岸。
    “叶枫,走吧,时间不早了。”林炫提醒到。
    “知道了,马上就走,你先上岸吧,我随后就来。”
    “那你快点,我在岸上等你。”
    “好了,我马上就来,别婆婆妈妈的,象个女人样!”叶枫大笑着开着玩笑。
    “你……这样说我,还象个朋友吗?”林炫气急,他最讨厌别人说他象女人。可能是他长得白,比较罗嗦的缘故吧。
    “对不住~~~,快去吧,晚上我与你去上网,行了吧。”叶枫陪着不是。
    “懒得理你,还说别人,你自己长得不是挺象女的吗?人又白,皮肤好,男身女相,简直就是一个小白脸!”林炫边走边说,气得不得了。
    “你……小白脸有什么不好。你象个女的,我是小白脸,正好一对。你拿钱来养我呀!呵呵呵呵……”
    叶枫长相确实象女的,眉清目秀。在网上将自己的照片传上去,网友们都说长得是不错,就是太“中性”了。那还是说的婉转,说白了,就是个“小白脸”。
    叶枫也随着林炫向岸上游去,在水里泡久了,有点冷了。
    这时,天更暗了,而且不知何时来了一大块乌云,遮住了大半块天。好象还扯着闪电,隐约还听到雷声。
    叶枫抬头看看天,说道:“快点走,可能会下雨。”
    其实,叶枫并不知道,历史在这一刻就将改变,命运的使者使他充当改变历史的这一角色。
    就在叶枫快要到岸边的时候,一道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一束明亮的电光从天而降,直射入河心。
    “啊——!”叶枫大叫一声,感到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从脚直向头顶压来。顿时,头脑一片空白,觉得思维在瞬间变得特别敏捷。并且不断加快,好象要逃离这个肉体,去往另一个世界。
    叶枫的全身被明亮的光包着,张大嘴,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头发也直竖着。岸上的同伴们惊呆了,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直直的望着,没有任何动作。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林炫,他大喝一声:“叶枫!”便飞快的冲过去。可是还没靠近他,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推了回来,跌在地上。
    跟着,最奇异的事发生了:只见叶枫身上的光芒越来越亮,直亮到让人刺眼的地步。当达到颠峰的时候,亮光突然化成一道闪电,直划向天际。而叶枫也随着亮光消失了。
    ……

    叶枫在朦胧之中好象听到有人在说话,很吵乱,昏沉的大脑渐渐有了知觉。好不容易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可还是看不清东西,一片白茫茫的。头痛又一次袭来,叶枫便又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叶枫再一次醒来,这次头没那样痛了,也清醒了不少。眼睛睁开,可是,映入眼帘的东西,却让他吓了一跳。
    这是哪里?叶枫撑起身来,环视了一下四周。
    房间不是很大,屋子里只有几张木制桌椅,很旧了,还有破损的痕迹。最吸引人的是墙上的几张兽皮,叫不出名字,只是有一张好象是虎皮。墙角还有几张弓和一些箭。
    这是什么地方?叶枫不禁有些奇怪。按看到的这些情况说,这家人很穷,从家具中就可看出来。但这样穷的家庭怎么会有兽皮,虎皮可是非常珍贵的!如果将它拿去卖了,可以换很多钱。虽然现在禁止贩卖虎皮,但只要想些办法,没有不可能的事。难道是假的?又不象。屋中有弓箭,难道,难道是深山某猎户家中?那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
    叶枫有些茫然,记得自己是在河中游泳,快到岸边时,好象发生了什么事,醒来就在这里了。是怎么回事呢?叶枫想了很久,头本来就很昏,一想就更昏了。管他呢,到时找人问问就知道了。
    叶枫看看屋中无人,想站起身来。试了几次,不能成功,身体很虚弱。
    “喂,有人吗?喂,这屋中有人吗?”叶枫只有大声叫。
    这时,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到叶枫跟前,看了他一会儿,点了点头。
    叶枫也好奇的看了看这个人。这人是个中年男性,大概有三十来岁,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左右,身体很强壮。从手臂的肌肉可以看出,他是个经常干体力活的人。但是很奇怪,他的头发很长,盘在头顶;衣着也很怪异,有点象电视中拍古装片平民的服饰。
    此时,叶枫才注意到,自己也穿上了这种古怪的衣服。想起自己在河边上岸时,还未穿上衣服,便不禁觉得脸红。
    这时,那位中年人对叶枫说了一句话,叽里咕噜的,直把叶枫弄的一愣一愣的。
    叶枫没听明白,便问了一句:“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中年人听到后,也愣了一下,又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长串,神情十分激动。叶枫就更糊涂了,暗想:这是到了什么地方呀,说的是什么话啊?就算是外省也不至于语言相差这么大吧,看样子也不是外国。难道,难道……,难不成是到了某个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看他的服饰,家什就更肯定了!天啊!我该怎么办?!
    那中年人见叶枫还是听不懂,急得团团转。抓了抓脑袋,又对叶枫说了几句听不懂的话,就一转身,奔出门外,不见了。
    叶枫心情十分沉重。在这个语言不通,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地界,想要回去,那真是太难了。看来,要先学会他们的语言才行。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那位中年人又回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五十多岁,满头银发,同样穿着古怪的老头儿进来了。那老头儿看来有些学识,目光有神,额头饱满。
    老者先看了看叶枫,而后又对叶枫说了几句话。叶枫摇头,表示不懂。老者又说了几句,每一句话发音都不一样。
    叶枫明白了,老者精通多种语言,刚才一定是在试探自己到底听得懂哪种。于是也跟着说了几句。叶枫是四川人,便说了几句四川话。
    老者听后,呆了一呆,便也说了几句。
    这次叶枫懂了些,好象是在说:“原来你是一周(益州)人。”
    叶枫听了很激动。虽然老者的四川话说得不好,很多发音听着别扭,听不太懂,但至少也能懂个大概。
    叶枫说道:“我是四川人,请问,这里是哪?”
    “这……这里是……中山国……”
    “等等,你说什么?中山国,在哪里?怎么没听说过?”
    “中山……国……在冀……冀州……”
    冀州,冀州?怎么这么耳熟?对了,三国时袁绍就在冀州。那么这里应是河北了!怎么会呢?怎么会到河北来了?叶枫更加糊涂了。
    “我要回四川,请问,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公安局,哪儿有电话,我要打个长途电话。”叶枫很着急。
    没想到叶枫的话才一出口,老者就目瞪口呆,好半天才试探着说道:“什么……局?电……话?那……是什么?四川?在……哪儿呀?”
    “哇靠!有没有搞错,就算不知道公安局,电话,你总不能不知道四川吧!我说的就是四川话,你也会的。你会不知道?装糊涂哦!是不是想扣留我当人质,明说嘛!我还没问你们怎么把我弄到这里来的,想绑架我哦!”
    叶枫简直气得发疯,变得语无伦次。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跳起来想向老者扑过去。可是身体还是太虚弱了,刚跳起来就又倒下了。
    老者也被下了一跳,向后退了几步。见叶枫倒下,没有再跳起来的意思,才定下身,战战兢兢的回答道,
    “我真的……不知道呀!你……说的是……一周(益州)吧!”
    现在叶枫才听明白老者说的是“益州”,不是“一周”。现在简直郁闷得要死,老者说的话太难懂了。但为了能回去,只有耐心的问了。于是就在中年人的搀扶下,坐起身问到,
    “益州就是四川,三国时四川才叫益州。我问你,我怎么才能回得去?”
    老者奇怪得看着他,半晌才说道:“那……那很远的……,骑马……,也要好……好几个月……”
    “什么?!骑马?老大,这是什么年月了,还骑马?!”叶枫不禁大笑。
    这下轮到老者奇怪了,看了叶枫半天,直把他看得发毛,才低声说道:“现在不是……中平……中平六年吗?”
    总算这句话清楚些。等等,中平六年,中平六年?!不会吧!叶枫背有些发凉了。
    “现在是不是有个董卓?”
    问完这句话,叶枫自己也觉得好笑。这怎么可能呢?心中希望对方回答不是,说那是历史上的事了。
    “乱臣贼子!人……人……人人得而诛之!”叶枫刚问完,老者便一脸肃然,骂到。
    这下,叶枫彻底绝望了。不会吧!不会是到了三国了吧!天哪,这是怎么回事?
    拒史书记载:中平六年底,曹操起兵,联合各路诸侯讨伐董卓。而后,吕布、王允共诛董卓。此一来,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曹操逐一剿灭各地方势力,统一北方。后来孙刘联军共破曹操于赤壁。刘备入川,败曹操于汉水,至此,三足鼎立的局面形成。接着,吕子明白衣渡江,智取荆州。刘备伐吴,陆逊营烧七百里,败蜀兵于猇亭。刘备损命,白帝托孤。诸葛亮平南蛮,出祁山,都以失败告终。姜维独臂支撑蜀汉江山,屡伐中原,无一建树。最终,司马氏取魏代之,灭西蜀,降东吴,终于结束了三国时代。
    而这个时候,曹操也快要起兵了吧,讨伐董卓的战争就快拉开帷幕。以前老想着回到三国,现在真回来了,还不知是什么滋味。可是,是怎么来的呢?对了,上岸时,好象有电击向身体。一定是超强的电流所形成的强磁场,引起整个磁场的变化,产生了时空裂缝,将自己带到这个时代来的吧。没想到,自己亲自验证了这个实验。
    叶枫苦笑了一下,不禁想到,自己不是一直想回到三国吗?现在好不容易到了三国,那就轰轰烈烈干一翻,也不枉来此一遭。想到这儿,叶枫不禁豪气油然而生,脱口而出作了一首诗:
        “男儿志,在四方,一展鹏翼越九州。
          英雄泪,洒热血,醉卧沙场枕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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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最近上网查询到,网上已有《三国战记》一书,故改名为《枫之三国》,也就是主人公“叶枫”的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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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入贵地

    叶枫来到三国时代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身体本来一向就好,十多天身体就调养好了。在语言沟通方面,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了。通过了解,这里是冀州中山国的一个小村庄,叫荆竹村。全村只有百十来人,和邻近的几个村一样,平时都以打猎为生。然后将打猎所得拿到城中去卖,一切的生活必需品也都是从城中购得。

    叶枫住的这家人,男的叫王胜,三十一岁,单身。三个月前上山打猎,发现有一个少年光着身子,昏倒在草丛中。便将他带回家中。没想到这一睡就是五天,还以为再也醒不过来了。而这位少年当然就是叶枫。

    叶枫在这三个月里,自从身体好后,就常常跟着王胜上山打猎。三个月下来,也练得身手敏捷。而且王胜家祖上世代猎户,他自己也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好手,特别是一手箭术,无人能及。叶枫跟着他时时练习,对射箭也渐渐入了门。叶枫知道,在这乱世,如无一些防身技巧,指不定哪一天就会命丧他手。所以练习的格外努力。每日鸡还未鸣叫,便起身锻炼,找村中好手一起切磋。村中无人不佩服他的毅力。也很惊讶他的进步神速,对于什么,都会很快掌握,驾轻就熟。

    这一天天刚亮,叶枫随同王胜到城中去卖货。从村子到城中不是太远,只有三十里路,只是山路崎岖,不好走。但对从小就在山中长大的王胜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虽然叶枫对爬山也不是很吃力,这三个月来又常常上山打猎。但跟王胜比起来,那就差得太远了。害的王胜常常停下来等他。但一路上,风景还不错,毕竟是古代,环境还未被破坏。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叶枫和王胜就来到了城里。举眼望去,城门上的匾上用小篆写着“毋极”二字。叶枫当然不认识小篆,这是王胜告诉他的。

    “毋极”是古名,后来唐代女皇武瞾改“毋极”为“无极”。三国时曹丕的夫人甄宓就出生在此地。

    想起甄宓,叶枫的心就跳了。相传,甄宓非常漂亮,连曹操都称赞“真乃吾之好儿媳!”。而且甄宓不但只是漂亮,还很有头脑。对政治、军事韬略都有一些独特的看法。真是一个男人的贤内助。叶枫对甄宓一直很仰慕,“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拒史书记载:甄宓出生于和光五年,三岁丧父。家有三兄四姐,长兄早终。甄宓自少不好戏弄,年八岁外有立骑马戏者,家人诸姊皆上阁观之,而独不行。诸姊怪之,答曰:“此不是女子之所观邪。”。年九岁喜好书籍、识字,还常常偷用兄长的笔砚。

    就这么个女子,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可谓是一个才女。但按照时间推算,甄宓现在也就只有九岁。“我可没有恋童癖。”叶枫想着,不觉大笑。

    “枫,在笑什么呢!”王胜见叶枫发笑,奇怪得看着他。

    “没,没什么。”叶枫挥挥手。总不可能告诉他实话吧。

    叶枫和王胜已经走进了城里。叶枫还是第一次进城,不由得多看了看。四周的屋舍残损,一路过来,也偶见富户。街道上的行人有不少衣衫褴褛,还有一些乞丐还在路边行乞。战争使社会生活破坏得极其严重,而此地乃是袁绍辖下,没有将其治理好,袁绍之过也!

    两人来到一块空地,此处很当道。就在地上铺上草席,将背上背的兽皮放下来。两人坐在一旁,等待有人来买。

    “王兄,不知你对这世道有什么看法?”叶枫还从没有和王胜深谈过。每天他都把时间安排的特别紧,除了锻炼、习艺之外,别的时间也都是练习语言的沟通。现在正好有些时间,又比较无聊,所以就和王胜谈一些关于时事的问题。

    “现今世道很不好,盗匪猖獗。我们平民百姓指望着天下太平,能过一些好日子。”王胜眼中露出悲苦的神色。

    “唉,天下即将大乱,那时必然群雄四起,战乱不断。想过太平的日子,谈何容易!王兄,不知道你有何打算?”

    叶枫叹了一口气,随即询问。

    王胜有些惊奇的看着叶枫,随即摇了摇头。

    “大丈夫立身处世,男儿何不带吴钩!做一翻大事,也让自己不枉此一生!”叶枫突然提高了声音,顿时一股豪然之气油然而升,让人倍觉其气魄非凡。

    “这,这个……”王胜有些吃惊。自己从来就没想过这些事,今天由叶枫说出来,也觉得热血沸腾。

    “王兄,听说最近渤海袁绍正在招兵买马,你我一起去投奔,如何?”叶枫眼中充满恳切之意。

    其实叶枫当然知道袁绍不是成大事之人,他也压根就没想过在袁绍处栖身。之所以去投他,是因为自己现在既无钱财招兵买马,又没能人异士助之,要想成事,谈何容易!而现在袁绍处兵强马壮,手下能征惯战之将、决计千里之士众多。如能在那里打下根基,将来起事之时,也能够有足够的兵马和人才。何况袁绍无能之辈,如能取而代之,以冀州之钱粮兵马,征讨天下,岂非快事!以前也想到过徐州,但现在手中一无谋士,二无能将,徐州兵虽盛,何以立势?再则,徐州地处要害,四面受敌,不能以此为根基。

    王胜看到叶枫眼中神色,顿时觉得此时叶枫有一股英雄之气,令人折服,便肯定的点了点头。叶枫知道,自己武艺太差。将王胜召到身边虽不会有太大的作用,但毕竟多了一个人,也要安全些。再则,王胜是这个时代的人,也比较了解这个时代的风俗,以后处世也好办些。

    其实叶枫并不知道,他的这一翻话已让一个年轻人听到了。那人正坐在叶枫身后的酒馆喝酒,听到此话,不由点了点头,微表赞许。

    “这位兄台,我见你仪表不凡、气宇轩昂,定不是平凡之人!何不与在下共饮一杯?”

    叶枫听此言声音宏亮,中气十足,不由回头一望。想看看是谁在说此话,也看看到底哪位仁兄“仪表不凡,气宇轩昂。”。一眼望去,却发现一个穿白衣的年轻人正站着身向他抱拳。此人相貌堂堂,二十多岁,两眼深邃充满智慧,一副儒士之相。见叶枫回头,那人再一伸手,说了个“请”字。

    “请!”

    直到白衣儒士再说了一个请字,叶枫才明白是对他说的。于是,便留下王胜照管货物,信步走进酒馆。

    “不知阁下找在下有何要事?”叶枫也一抱拳,恭敬的问到。

    “无甚要事,只是见兄台气质不凡,想和兄台共饮一杯。”白衣儒士笑着说道。

    叶枫也不推辞,就和白衣儒士对面坐下。坐下后,叶枫就开始猜想此人的身份。想来想去也不知是谁。看谈吐、气质,象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此人一副文士模样,身体看起来很文弱,不象是习武之人。而且这人也不是很高,自己有一百七十七公分,他比自己还要矮寸许。到底是谁呢?

    “兄台,不知家居何处?”白衣儒士开口了。

    “在下本益州人氏,因机缘来到冀州。现借居于本地荆竹村。”叶枫不知对方何意,只好“如实”回答。

    “我见兄台仪表不凡,定不是池中之物。刚才偶听见兄的一篇高论,不由赞叹。对于天下大势,想和兄深论之,不知兄可否一谈?”白衣儒士喝着酒,静静看着叶枫,等待他的回答。

    来了,叶枫想到,对方一定是哪个知名的智士,郭嘉、田丰一类的。他在考我呢!我可不能回答得太差,丢了脸。

    叶枫想了想,理了一下头绪,缓缓回答到:“如今董卓专权,汉帝没落。朝臣人人自危,王道荡然无存。但这种现象必不会持久,只要有一方诸侯举义旗,必定会得到天下群雄的支持。那时,除国贼,清君侧,只要有一贤臣辅佐,必然会汉室中兴。但如果诸侯各怀鬼胎,不能一举铲除病根,重新让奸臣当道。那么,必然会使天下大乱,群雄四起。那时,汉室的衰亡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止的。”

    “兄台真是高论,我有意结交兄台。谈了这么久,尚未请教兄之大名。”白衣儒士看来很高兴,有意结交叶枫。

    “见笑了,其实这也只是在下的一点初浅看法,很不成熟,很不成熟,哈哈……有机会再和兄切磋切磋。”叶枫被人夸奖,特别高兴,都有些忘乎所以。又接着说道,“在下姓叶,名枫,字子云。尚未请教……”叶枫早就给自己取好了字,因为比较喜欢赵云,所以字中含有赵云的名和字。

    “鄙人姓……”

    就在白衣儒士准备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在酒馆外面却发生了一件事,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他妈的,你不认识我马三爷吗?告诉你小子,我马三爷说一句话,从来没人敢说个不字!你今天不交保护费,别想在这里卖东西!”酒馆外传来一阵叫骂声。

    叶枫不由转头向外一看,却发现有四五个地痞正围着王胜,牙咬得紧紧的,想将人吃了似的。而王胜的拳头也使劲握着,看样子,火气十足,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在他们四周,还有一些行人围着观看,个个都很愤怒。看来平日里,受尽了这些地痞的气,但都惹不起,敢怒不敢言。

    这时,叶枫从酒馆走了出来,笑了两声,惹起了众人的注意,便来到王胜身边。叶枫先对王胜微笑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头,用眼神叫他先忍着。叶枫又转身看着那几个地痞,不说话。

    地痞有四个,一个要胖一点,个子不是很高,也就是一百七十公分还差一点,看来象是个领头的。其他三个要高壮一些,满脸伤疤,是经常打架的结果。不难对付,关键就是要打个措手不及。叶枫分析着。

    “小子,想干嘛,挡你马三爷的道是不?”那个胖的被叶枫看得发毛,大声嚷嚷。

    “你小子挡我们三爷的道,会死得很难看!”那几个地痞也在一旁附和。

    “哪里,哪里,马三爷的大名如雷贯耳,我也早有耳闻。在下正想认识认识。”叶枫皮笑肉不笑的说。

    那几个地痞听了都撇着嘴,“马三爷”被说得飘飘然,更是趾高气扬。围观的群众都摇着头,身边的王胜频频的看叶枫,很惊异。而远处的白衣儒士的眼中也闪过不屑之色,认为自己看错人了。叶枫将这一切都收入眼底,笑了笑。

    “马三爷,我有几句话要说。”叶枫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脸上还是挂着笑容。

    “那说吧,看你小子还算识相,是不是想孝敬三爷呀?”“马三爷”眯着眼睛,脸上全是贪婪之色。

    “是不是想叫我们三爷收你做小弟呀,那可是要拿东西孝敬才行的。”那几个地痞齐声呼笑。

    “附耳过来。”叶枫低声说道,显得神神秘秘的。

    “马三爷”感到意外,想了一下,觉得对方不会耍什么花招,便将脸凑了过去。

    叶枫见“马三爷”将脸凑了过来,当到了伸手可及的地方时,突然一变脸,右手伸出为掌,一巴掌正中“马三爷”左脸。

    “哎哟!好小子,敢打我……哎哟!”又中了一脚。

    叶枫不等“马三爷”和他手下有反应,一连串拳脚将“马三爷”打翻在地,并回头对王胜吩咐一声:“开打!”

    其实不用叶枫吩咐,王胜早已忍不住了。见叶枫动了手,自己也冲向一个地痞,飞身扑了过去,犹如饿虎扑食。直到“马三爷”倒地,其他几个地痞才反应过来,一起冲向两人。可见叶枫出手之快,动作之迅捷。 这几个地痞,叶枫还不放在眼里。自己以前在学校便常常和学校的打架王“黑虎”切磋,前段时间又在村中和许多壮年猎户过招,现在又有王胜助战,怕个头哇!

    叶枫一脚蹬在一个向他冲来的地痞的小腹上,再向左跨一步,一拳砸在刚刚爬起来的“马三爷”的太阳穴上。“马三爷”刚爬起来,就又倒下了。这还是留了力的,要不,“马三爷”不死,也要打成重度脑震荡,成为白痴。叶枫不停手,连消带打,将那挨了脚的地痞一顿老拳,最后一脚踢翻在地,才暂时停下手来。这时王胜也解决了另外两个地痞,全都躺在地上,呻吟不止。围观的群众拍手叫好,还有一些人对着“马三爷”等人破口大骂。不知是谁先上去踢了“马三爷”一脚,随即,围观的群众一拥而上,群起而攻之,惨叫声夹杂着叫骂声,不绝于耳。

    “住手!是谁在这儿扰乱市纪呀?”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群众停下了殴打,散开了。叶枫不由向传来声音的地方望去。只见一个头戴冠冕,身穿官服的人带着一队兵士,走了过来。

    叶枫看见这个人就不爽,顶着个大肚子,脑袋又大又圆。额头油光发亮,一对小眼睛贼溜溜直转。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叶枫懒得理他,头朝着一边,吹着口哨。

    “我问你哪,谁在这儿扰乱市纪?是你吗?”那个“大肚子”对着叶枫大声吼道。

    叶枫装模作样的东瞧瞧,西瞅瞅,然后对着“大肚子”说道:“大人,你是在问我吗?”

    “当然是在问你,难道是问狗吗?”“大肚子”一肚子火。

    叶枫决心捉弄一下“大肚子”,又装模作样的将手放在耳朵边问道,“什么?大人你说什么?你说狗问谁?”

    “狗问你!”

    “哈哈哈……”街上围观的人们大笑不止。

    “大肚子”显然性子很急,想都没想便将话说了出来,引得人们尽皆失笑。连从来就不苟言笑的王胜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叶枫也在一旁偷着乐。

    “你……,不准笑,不准笑!”“大肚子”气得脸发紫,不知该说什么,就只好不许别人发笑。可是越是阻止,旁人就笑得更厉害了,连他手下的兵丁也有几个忍不住笑出声来,但马上就住了嘴。

    “大肚子”阻止不了,只好指着躺在地上的那几个地痞,又继续说道:“你竟感侮辱本官,我现在不和你计较。我看你面生的很,是外地人吧。是不是你在这里扰乱市纪,将这几个人打伤的!”

    叶枫顺着指着“大肚子”手看去,见那几个地痞正在地上呻吟。见此,叶枫笑了一下,转身对“大肚子”问道:“大人,你现居何职?”

    “本大人是毋极县尉。”说罢,高昂着头。

    “既然大人是毋极县尉,那么,此地治安该不该你管?”

    “是又怎样,我现在不是正在管吗?”还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那么此四人系本地流氓地痞,到处危害乡邻。你身为一方父母官,何以容他们在此胡作非为,却不加以惩戒?今日,我为本县除此一害,你不但不对我表示感谢,还纵容犯法者。却一心只想找到除害者,看样子还想将其治罪。请问,你拿着朝廷的俸禄,上对得起君王,下对得起黎民吗?”叶枫义正严词的向“大肚子”责难。

    “你,你,你竟敢教训本官!反了,反了,你还承认了,打伤了人。来人,将此二人抓起来!”“大肚子”动怒了,气得气喘吁吁。看他那样子,真不知道会不会心脏病发作,就此一命呜呼了。围观的百姓也很气,但又不敢惹那“大肚子”县尉。

    “住手!李县委,你还认识我吗?”就在兵丁准备来抓人的时候,一直在旁边观看的白衣儒士大喝一声,走了过来。

    果然不是简单的人物。叶枫心想到,看来果真出自世家名们。不要以为叶枫真这么大胆敢侮辱县尉,其实从一开始,叶枫便已猜出那位白衣儒士不简单,非富即贵。到时,他一定会为自己解围的。所以,叶枫十分大胆的戏弄县尉,也借此来树立自己的威望。

    “哟——,是甄大人,甄二爷呀!您老人家不是在京为官吗?什么时候回来的?算下官眼拙,刚才没将您认出来……”那“大肚子”走上前不住拍马屁,听了都叫人恶心。

    白衣儒士挥手打断了“大肚子”的话,他也看不惯那县尉的嘴脸。白衣儒士来到叶枫身边,向他点了个头。

    “李县委,此二人是我的朋友。他们为民除暴,你看这个……”白衣儒士边说边用手指指叶枫和王胜。

    “哟,我是说这二位如此英雄了得,特别是这位少年不但身手好,而且才智过人。一看就不是平常人,原来是甄二爷的朋友,怪不得!”“大肚子”对着白衣儒士点头哈腰,看了就不爽。那“大肚子”县尉又接着说道:“这事好办,既然都弄清楚了,那这几个地痞下官自会将其问罪,还得感谢甄二爷的朋友,为本县除此恶霸。”

    哼,变得好快!叶枫更加轻视那县尉。

    县尉带着手下兵丁将几个地痞带走了。临行,一再的向白衣儒士讨好,并一意要请客吃饭。白衣儒士拒绝了,他也只好悻悻然走了。

    这时,白衣儒士走向叶枫,微笑的看着他,眼中充满敬佩。

    “不瞒子云兄,在下甄俨。”

    叶枫不禁吃惊:甄俨?不就是甄宓的二兄吗?拒史记载,甄俨举孝廉,官居大将军掾属曲梁长。可惜在甄宓十四岁时,他就便病故了。没有想到他就是甄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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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洛水飞鱼于2004-03-24, 8:54:55发表
看过很多类似的小说了,入戏的套路都背地出来,呵呵,不过我们轩辕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小说了,庆祝庆祝,最大的希望就是坚持下去,完成它,不要半途而废。

谢谢兄弟捧场,希望常常关注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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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甄氏家族

    毋极,一个小城。街道上行走着三个人,其中两个年纪轻一点的正在谈论着什么。如果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当中有一个就是本城最大的富户甄家的二公子——甄俨。
    “叶兄,这就是舍下,请进!”穿白衣的年轻公子将手一挥,作出一个“请”字。
    “甄兄,那就打扰了!”叶枫一抱拳,便转头望去。
    甄家很富,仅从门外便可看出。朱红色的大门一丈有余,两个狮头上钉着金色的大环。大门的两旁各有一扇小门,大门口有两个家丁。从街道到大门有几步石阶,石阶两旁各有一石狮,气势相当威武。现在门开着,从门外向里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石桥蜿蜒了几转,不知通往何处。这样的布局让人感到有些奇怪,但也不失典雅。
    叶枫和王胜同甄俨走上石阶,径直朝门口走去。两个家丁向甄俨鞠礼问候。
    甄俨停下脚步,对其中的一个家丁吩咐到:“甄安,今天我带了客人回来。你去向老夫人禀报一声,容后我会去拜候她。”
    家丁答应一声,便急匆匆向府中奔去。
    叶枫和王胜随着甄俨走进宅子。甄宅很大,在前院有一个人工的水池。据甄俨讲水池的水是引城外的河水聚成,故不会成为死水。石桥就在水池上,很宽,可以并排走四、五个人。
    踏上石桥,举眼四望。到处都是绿树环荫,不少花草荫绿有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感。向下望去,水池的水缓缓流动,依稀可以看见有各种鱼在游动。水池中还有假山,搭配着各种花草让人觉得杂而不乱。看来甄府的布局还是花了一翻工夫。叶枫是从现代社会来的,见过不少希奇的东西。对这些虽感到新鲜,但也不会象个土包子,到处望,感到惊奇。而王胜从小就在山中长大,当然不曾见过这些。一会儿看看这儿,一会儿看看哪儿,对什么都感到惊讶。
    不久,穿过石桥,来到一个院落。这个院落相对独立,在整个甄府中别具一格,清新而又别致。
    “叶兄,这就是我住的地方。由于我在京为官,不常归家,个人又比较喜欢清净,便住在此地。”甄俨说罢,就引叶枫和王胜进入院中。
    甄俨一入庭院,就吩咐下人伺候叶枫和王胜沐浴更衣,将客房布置妥当。吩咐完毕,便进入厅堂,坐在一旁品茶。
    叶枫一想,自己到这里来之后,只洗了三、四次澡,而且由于条件限制,洗得很不舒服。现在的样子一定十分落魄,便跟随丫鬟去了。
    洗澡的地方在一间房中的大水池,水池很大,还镶满汉白玉,不少家丁不断的向池中倒入热水。看来甄家的人很会享受。
    叶枫早等不急了,还没等家丁加好水,便开始脱衣服。不想有两个丫鬟走过来,伸手帮叶枫解带。叶枫顿时脸红,对那两个丫鬟说道:“你们走吧,我自己来。”
    “这怎么能行,二爷吩咐叫我姐妹伺候公子的。”一个丫鬟感到委屈。
    “算了,我不习惯别人伺候,还是我自己来洗吧。你们都出去,不用你们来伺候。”叶枫甩甩手说到。
    “这……,二爷会责罚我们的。”两个丫鬟满脸愁容,看了怪可怜的。
    叶枫有些不忍让她们为难,但让她们伺候自己洗澡,实在是……。叶枫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开口道:“没事,你们就说是我叫你们出去的,二爷要是责罚你们,我为你们求情。”
    两个丫鬟互相看看,下不定决心。
    看那两个丫鬟还在迟疑,叶枫假装发怒,不耐烦的说道:“出去,快出去!再不走,我就先责罚你们了!”
    那两个丫鬟一惊,无奈之下,只好掩上门退了出去。
    叶枫不禁苦笑。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封建腐朽的思想泛滥,人的剥削观念极其严重。看来到了这个时代,以后要加以适应才行。
    不多时,叶枫洗完澡,换上了丫鬟拿来的衣服,觉得一身轻松。照一照铜镜,顿时感觉涣然一新。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上这身洁白的行头,真象变了一个人。叶枫的头发到这就没剪过,三个月的时间,头发长了一些,但更显飘逸。一百七十七公分的身高,俊美的脸庞,加上个性的发型,真是美男子一个!觉得差不多了,叶枫就去见甄俨,也看看王胜洗完没有。
    “哟,子云兄真是俊朗不凡!怎么样,我这身衣服穿着还合身吗?”甄俨见叶枫洗完走出来,不由赞叹了两声。
    “哪里,哪里。承蒙甄兄看得起在下,我与甄兄身材相仿,这身衣服穿着正合身。”叶枫客气的回答。
    这时,叶枫才看见王胜早沐浴结束,换上了一身青衫。现在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茶,见叶枫出来,忙迎了上来。
    “枫,刚才洗澡时那两个女的就在旁边,我叫她们走,她们不依。我长这么大,从没女子看过我的身体,她们在一旁,怪不舒服的。”王胜满脸通红,低声说道。
    叶枫不禁失笑,好一个憨厚的汉子!
    “子云,你将伺候你的两个丫鬟赶了出来,怎么回事?是觉得不满意吗?”甄俨好奇的问到。
    “哪里,我从小就不喜欢有人伺候,倒不是不满意。”叶枫笑到。
    “子云真乃君子也!”甄俨不禁赞叹。
    叶枫笑了笑,暗想,在现代社会,这种观念不算什么,但在古代却是十分罕见的。这就是现代比古代进步的地方。那么,我又能否用现代人进步的理论,去改变三国的历史呢?叶枫有些茫然。
    “子云,呆会我要去见我母亲。这次回家,只有几天时间。我从洛阳归来,奉旨前往曲梁上任,只是顺路回家看看。我们这几日可以长谈之。”甄俨的话打断了叶枫的思索。
    “甄兄,为何你不辞官,去闯一翻大事业呢?”
    “唉,现今群雄割据,汉室衰微。我只想多为朝廷,为百姓尽自己的一分绵力。如果战乱再起,遭殃的只是百姓。”甄俨眼中充满忧愁,看来他对百姓的疾苦是很关心的。
    “非也,固然战乱四起,百姓遭殃。但如果能将乱臣贼子一并剿除,使天下归为一统,国家才能兴盛,百姓才能富足。如只是消极避战,不能使国家一统,那么连年的割据倾轧,受苦的还是百姓。到时候,虎视中原已久的匈奴、鲜卑必然会承势侵犯。那时,谁又能够有能力去抵抗呢?不如以有用之身,辅佐主君,使天下归一。让外族不敢轻视我中华!”叶枫充满豪气的说道。
    “好!”一个宏亮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叶枫向外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向屋内走来。只见他也穿着白衣,相貌极其英俊,细看之下,和甄俨有些相象。
    “啊,是三弟呀。快来见过客人!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叶枫,叶子云。”甄俨对那年轻人招呼到。
    “在下甄尧,家中排行第三。听说二哥带了朋友回家,母亲大人让我来请客人过府一叙,也叫二哥一起过去,说是有事要商议。适才在门外听到兄的一翻妙语,不由赞叹。还望不要见怪。”叫甄尧的那个年轻人恭敬的向叶枫施礼说道。
    “呵呵~~……,见笑了。完全只是在下的一点浅薄之见,让二位甄兄笑话了。”
    “哪里,叶兄一席话,使我感触颇深。没想到叶兄竟是有如此远志之人!叶兄,现在随我去见过母亲吧,你我容后再谈。”甄俨很高兴,陪着叶枫向门外走去。
    “王胜,你不一起去吗?”见王胜坐在一旁没动,叶枫不禁奇怪的问到。
    “不了,你们讲的我听不懂,还是你们去吧!”王胜有些不好意思,推辞不去。
    于是,甄俨吩咐下人带王胜到客房休息,就和叶枫与甄尧一同出门去了。
    甄俨的母亲张氏是常山人,夫甄逸,早丧,留下三男五女。可真生得!象生猪一样。叶枫想到。想想这种想法可不太好,又自责了几句。
    正想着,叶枫就已经到了正厅。举眼望去,一位慈祥的老夫人正坐在高堂之上。老夫人大约四十多岁,近五十岁的样子,头发已经白了不少了。看来丈夫死后,为这个家操了不少心。甄俨与甄尧兄弟上前拜候施礼,然后才到右首坐着。
    “晚辈叶枫,见过老夫人!”叶枫上前施礼。
    “呵呵~~,你就是小儿的朋友呀,果然一表人才!”看来老夫人非常喜欢,不禁夸奖。
    “哪里,晚辈山业之人,承蒙甄兄看得起,与晚辈结交,实感幸之。”叶枫感到好笑,来三国这么久,说话也变得文绉绉的,听着怪别扭的。
    “老妇人女流之辈,丧夫又早。长子早丧,余下二子,次子在朝为官,幼子年少。一切家务全由二叔掌控。今见汝,让老妇不仅不想起我早夭之儿也!”说罢,不禁又流下泪来。
    叶枫想起甄家长子甄豫的确很早就死了,但再过几年,甄俨也就会病逝。那时,这老夫人就会更伤心吧!想到这里,不禁向甄俨看了看。真不希望他早死,看他现在的样子还是很健康,可能是恶疾夺取他的生命吧。以后要提醒他注意一下。
    “老夫人请节哀,逝者已逝,生者应更好的活着。”叶枫轻声说道,也不知该怎么去宽解他,只好站着,等待老夫人的回话。
    “好了,不提这些扫兴的事了。母亲,不知今日召孩儿来,有何要事?”甄俨对老夫人说道,一边招呼叶枫在一旁坐下。
    “孩儿呀,你也不小了,这次难得回家,把婚事完了吧!以后也好有人照顾你的生活。”
    “母亲是说秀儿吗?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秀儿还小……”
    “也不小了,秀儿已经十七岁了,从小就与秀儿家定了亲。你也挺喜欢人家,这次归家不容易,就完婚将秀儿带上上任吧!”
    “谨尊母亲大人的话,不知日子选好了吗?”甄俨不好再回绝,只好同意。
    “下月初四便是良辰吉日,离今天还有十几天,你也好好准备一下吧!该买的都买了,该请的人也都要请到。”
    “是,母亲大人。”甄俨挺孝顺,老夫人说什么,他都遵从意见。
    接下来的事就是商谈婚嫁,以及甄俨在京为官的一些感受等等。叶枫觉得无聊,又不能离开,失了礼数。只好坐在哪儿静静的听,等待这次会面的结束。
    “叶贤侄,你可能厌烦了吧。呵呵……,这些琐事下次再谈吧。让俨儿和尧儿陪你四处转转吧。”老夫人可能觉察到叶枫有点不耐烦了吧,就如此说道。
    叶枫不好意思的笑笑,站起身来向老夫人作了个揖。等老夫人进了内堂,依足礼数,才和甄家兄弟转身出门,离去了。
    “呵呵~~……,恭喜呀!恭喜甄兄大婚,得此娇妻,正是人生春风得意之时!”叶枫笑到。
    “叶兄也笑话我!到时候一定要多喝几杯酒呀!”
    “二哥大婚,到时候一定要多摆几席。要把二哥灌得进不了洞房才好!”甄尧少年心性,说罢就又大笑起来。
    “对了,听说甄兄有一个妹妹,叫甄宓,不知……?”叶枫想从甄氏兄弟这里了解一下甄宓的情况,固有此问。
    “哦?原来叶兄也知道我妹妹甄宓呀!”甄尧十分惊奇。
    “这,我一直都听说甄家有一女,行为举止都与别女不一样,世人都奇之。固有此问,不必介意。”叶枫急中生智,一语盖过。
    好险呀,差点就露馅了,叶枫想到,下次可要注意一下。
    “哎,我这个妹妹呀!我妹甄宓,在家排行最末,母亲最宠她。现今九岁,却不学女工,喜好书籍,还常常将我的笔墨拿去用。从小行为就与众不同,有一个相士说:‘这是大贵之相!’真拿她没办法!”甄尧一脸无奈。
    “不然,喜欢书籍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就象宓儿自己说的,‘古代贤惠的女子没有不读书识字的。’我这妹妹不简单!”甄俨一脸严肃。
    “甄兄言之极是,读书识字是好的。我们那个时代……,哦不,我的家乡就有不少女子也读书识字的。这在我们那里是一种风俗,很平常。”叶枫自觉失言,改口到。
    “哦?没想到叶兄的家乡竟有此风俗!不知叶兄家乡在何处?”甄氏兄弟感到奇怪,齐声问到。
    “啊,这个,我的家乡只是一个小地方,向来与世隔绝。没有几个人知道,不提也罢!”叶枫一语带过。总不能说自己是从未来世界来的吧。
    甄氏兄弟也不在追问,既然别人不说,问了也无趣。
    于是,一路无话,甄氏兄弟就陪同叶枫四处闲逛。叶枫这才觉得整个甄宅之大,逛了半个多小时,却还未走完。叶枫也大开了眼界,还是第一次到这么大的宅子里转,没有人带路,肯定会迷路。
    经过了解,甄氏家族不但家业大,两个女婿常年在外做生意。而且与渤海袁绍很有交情,常常给袁绍供应军需、马匹。家中事物全由甄俨的叔父甄会处理,甄会这几天外出办事,不在家。怪不得今日未见到他。甄家三子五女,长子早丧;次子现在家,即将赴曲梁上任;三子刚举孝廉,现在家等待任命。三个女儿已经出嫁,其中三女刚远嫁渤海一富户。余下二幼女,其中一个就是甄宓。
    回到甄俨住处,王胜早已等不及了。相互交谈几句,又让甄俨吩咐家丁到荆竹村去给村长报个信,便到客房中休息去了。
    一连几天,甄俨忙着婚事,和叶枫相处的时间变少了。但甄尧到是天天都来,相处得越久,越觉得叶枫这个人不简单。

    一日清晨,甄尧书房。
    “三弟,你觉得叶枫此人如何?”
    “此人才思敏捷,很有大志,见识不同凡响。”
    “然也!此人仪表不凡,眉宇之间透射出一股英气。他日必不是人下之人!三弟,这几日我事忙,你代我好好招待他,切不可有所怠慢。”
    “放心好了,我岂是无知之人,不懂待客之道。”
    “二哥,三哥,你们说的是谁呀?竟得到二位兄长如此看待!”门外传来一阵充满稚气的声音。随着声音从门外走进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女孩。走进屋后,又接着说道,
    “我到要见识见识这人是真的有才,还是虚有其表!”小女孩的眼中射出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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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常山赵云

  叶枫这几日很郁闷,来了甄府这么久,却不曾见到甄宓。虽然从历史上对她有所了解,但还是想亲眼看到她,看她到底有何不一样的地方。
  “小心了,看剑!”见叶枫在走神,王胜一剑刺来。
  “哟,老王,你想要了我的命哟!”叶枫见王胜的剑离自己已不到一尺,忙用剑将其挡住。
  “什么老王,我年龄还不大!”王胜不满意别人这么叫他,满脸不高兴,又一剑挥来。
  “好,好,那就叫小王吧!”叶枫调笑王胜。
  “……,算了,你还是叫老王吧……。”王胜无语了,连刺几剑。
  叶枫顾不上笑,忙将剑势一一化解。趁王胜旧力已衰,新力未继之时,变化剑势,转守为攻。一阵抢攻,将王胜杀得手忙脚乱。这一阵抢攻,开始时效果还不错,后来可就苦了叶枫。自己的气力本就比不上王胜,这一阵抢攻使自己耗力不少,可王胜却不见败退,苦苦支撑。要不是近日来天天锻炼,怕早就落败了。但自己落败也是迟早的事,叶枫不由暗暗叫苦。
  “好!”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打断了两人的较量。
  “哦,是甄兄呀!”叶枫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虚晃一剑,跳出了圈外。跟着向甄尧一抱拳。
  “适来无事,想找叶兄聊聊,不想却见叶兄与王兄正在练剑。观到精彩之处,不觉失声赞叹,望二位不要计较。”甄尧还是一股潇洒劲,笑道。
  “见笑了,适才与老王比武切磋,都是些粗浅功夫,何来精彩之有。”叶枫谦虚道。心中不禁有些惭愧,如果不是你及时打断,我败给王胜,那才叫狼狈。
  王胜也走了过来,擦擦汗,赞叹道:“枫现在如此厉害,我险些都要落败,以后比试可要加倍小心!”
  众人一起大笑。王胜来到甄府几日,也没有初到之时那样拘谨了,和甄尧也是有说有笑。
  “叶兄不但才思敏捷,志向远大。而且身怀武艺,不知是否想过投一明主,辅其霸业呢?”
  “惜未遇明主耳!”叶枫当然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他知道甄尧心中必有人选,想套出他的话。
  “渤海袁绍,字本初。乃司徒袁逢之子,袁隗之侄。四世三公,门多故吏,且兵强马壮,手下谋臣猛将如云。现在在渤海招兵买马,广寻贤才,叶兄何不投之?”甄家与袁绍素有交情,又有生意上的往来,甄尧当然要为袁绍说话。
  “然也!我亦有此意。”叶枫可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到那里去,只是为了扎好根基,开创自己的天地。
  “叶兄如此贤才,到了那里必会受到重用!”甄尧在一旁拍着马屁。
  “我看未必,世间就有不少图有虚名,而无真实才学的人。这种沽名钓誉之辈,怎会得到重用!不知这位叶先生是何种人?”从门外传来一个充满稚气的声音,接着走进一个女童。
  “宓儿,不可胡闹!对客人怎能如此说话,失了咱家的代客之道!”甄尧转过身,见到那位女童,责骂道。
  叶枫感到很惊异,如此言语竟出自一个女童之口,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便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女童。那女童也走上前,来到甄尧身边,望着叶枫看他如何回答她刚才的问话。
  女童大约八九岁,一脸稚气,但从眼神中看得出其智慧绝对超过实际的年龄。观其外貌,长得很可爱,现在就看得出以后准是个美人胚子。叶枫不禁想到,刚才甄尧叫她“宓儿”,难不成她就是甄宓?看来历史的记载不错,甄宓从小就表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十分早慧。看来得小心了,可别在她面前丢了脸。
  “宓儿,这就是你二哥带回来的朋友,姓叶,名枫。他可不简单,你可不能小看。快去给叶先生道歉。”甄尧教训着那位女童,又接着对叶枫说道,“叶兄,这是家妹甄宓,排行最末。从小就被宠着,刚才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甄宓走上前先向叶枫施了个礼,然后接着说道:“先生,刚才失礼之处请见谅。但我请教的问题,还望先生作答。”
  叶枫与王胜对望几眼,觉得无奈。最后叶枫转过头,徐徐道来:“所谓沽名钓誉之辈,是那些没有真才识学,而不知用功,也不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只知利用群众树立自己的形象,借以博得虚名。其自身并无多大学识,即使入仕,也不会受到重用。至于我是那种人,现在我也不好回答,一切只有让时间来证明!”
  叶枫的声音由弱变强,最后一声高呼,充满豪气,使在场所有的人都为之感染。这不能不说叶枫言语的感染力是很强的。也就是这几句话,使叶枫的形象深深映在了甄宓幼小的心灵深处:同样,这次不平凡的会面也使叶枫感到了甄宓的不平凡。
  甄俨大婚的那几天,叶枫一直没见到甄宓,即使在大婚当天,也只是匆匆见过一面。甄俨的婚礼办得很热闹,将城中有头有脸的人都请到了,即使远在渤海的袁绍都派来了使者来恭贺他新禧。甄家的几个女婿从外地赶回来,甄会指导着下人忙个不停。甄俨可真是春风得意之时1
  婚后,叶枫不太方便再在甄俨处住,就搬到了甄尧处,常常与他秉烛夜谈。白天就早早起身锻炼,和王胜切磋。
  一天清晨,叶枫和王胜正在练剑,甄尧走过来约叶枫出去游玩。叶枫想了想,觉得整天闷在屋里也不好,便提议到常山游玩。心中想到到常山去寻访一下,将赵云找到,收为己用。就提议去常山,甄尧想了想同意了。 等一切备置妥当,叶枫就和甄尧等人带上一些家丁,前往常山。
  从毋极到常山不是很远,两三日的行程就到了。虽然一路风景很不错,但叶枫却没心情去欣赏,心中只想着早日找到赵云。
  常山城和毋极差不多大,城中之人也很穷。叶枫也没去关心这些,到了城里,就找到一个客栈住下休息,好养足精神去寻访赵云。
  翌日,甄尧走进房中,相约去山中狩猎。这下王胜可高兴了,自己已多日不打猎,手正痒,便急急忙忙的准备一切应用之物。叶枫一想,赵云也许是山中之人,到山中找找也未尝不可,欣然同意。
  一路山路走过去,倒也射杀了不少猎物,多为野兔、山羊一类,甄尧十分高兴。王胜虽也很高兴,但无奈猎物太小,他却想猎一些大一点的野兽。叶枫的心思却不在这里,他一心只想找到赵云,对于狩猎,不是很看重。然而一路问来,山中猎户都不知赵云其人,心中正郁闷得紧。
  “嗷——嗷——”
  “大家注意,有老虎!”王胜是多年老猎户,一听声音,忙招呼大家聚在一起,摆好架势。
  众人听见虎叫,都非常惊恐。听到王胜的命令,只好强忍紧张,围在一起。王胜既紧张,又兴奋,脸色通红。手中紧握着钢叉,警惕的望着四周。叶枫听说有老虎,也收起心神,准备迎击。
  不多时,一只吊睛白额老虎从林中窜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正“嗷嗷”叫着。
  呵!这老虎真大。从没看见过这么大的,比现代动物园中的老虎要长出半米多。老虎肚子扁扁的,看来已多日未进食了。老虎正蹲在不远处,双目中射出摄人的光芒,蓄势待发。叶枫有点紧张,毕竟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凶猛的野兽,握剑的手不禁微微出汗。
  老虎围着人群来回走了几圈,寻找时机。叶枫总觉得老虎的眼睛随时都盯着自己,心中更紧张。于是就深呼吸,加以缓解。心中默念这瘟神赶紧知难而退,不要扑过来。
  可是心中想的往往与实际相反。就在叶枫祈祷老虎快点走的时候,老虎可能是觉得叶枫这一点比较好突破吧,就飞快的扑了过来。叶枫只好自认倒霉,但也毫无办法。迅速的一闪身,躲过老虎的猛扑,再反手一剑削中老虎的右耳,顿时血花飞溅。叶枫躲过老虎的猛扑,感觉右臂有些疼痛,原来自己的手臂也被老画的利爪划出几道伤口。王胜见状,一声暴喝,一叉掷去。老虎一跳,躲了过去。血腥反而更激起了老虎的凶残,在躲过飞叉之后,又将两腿一蹬,扑向叶枫。
  叶枫根本来不及反应,眼看老虎就要扑中叶枫,叶枫也准备等死了。然而随着“嗖——”的一声破空之声,老虎从空中坠了下来。叶枫定了定神,看那老虎咽喉处正中一箭,老虎也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气绝了。
  叶枫想看看是谁救了自己,举眼向来箭处望去却发现一白袍少年正拿着一张弓,从林中走了出来。那少年身高一米八多一点,皮肤细腻,剑眉挺立,十分英俊潇洒。细看之下,眉宇间透露出一股英气。十分英雄了得!
  “壮士好箭法!”王胜的箭法就很不错,他如此夸奖那少年,可见一斑。
  “不知兄台贵姓?在下叶枫,字子云,谢过兄台搭救之恩!”叶枫深深被那少年所吸引,初次见面就十分喜欢。
  那少年走到叶枫跟前,抱拳道:“山野之人,常山赵云!”
  “什么!你就是赵云?子龙,我找你找得好苦!”叶枫万没想到眼前这少年就是赵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你,你怎么知道我字子龙?”赵云十分吃惊,自己的字很少有人知道,何以这个人一见面就道出了自己的字。
  “这个,恩……,唔……,我是听一个朋友说的。我这个朋友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对世间奇人异士多有知晓。他以前对我说过,有一人姓赵名云,字子龙,武勇不凡,是世间难得之将才!故而,我知道赵兄,也一直在寻找你。今日一见,了我平生之愿也!”叶枫太激动了,道破天机。幸好急中生智,编出了这么一个“朋友”。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迷信,对奇人异士多有崇拜,编出这么个故事,对方多半会相信。
  “哦,谢过叶兄那位朋友的夸奖,在下实不敢当。说来叶兄与在下也很有缘,兄的字正暗合在下的名和字。”赵云果然信了。
  叶枫暗想:当然投缘,我的字就是取的你的名和字的一半。想到这,不禁笑了笑。
  “子龙,你我既然这般投缘,不若另寻他处一叙。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非常喜欢你。今天不打猎了,走,我们到他处叙一叙!”叶枫十分激动,毫不容易找到赵云,可不能就这么放过。
  王胜和甄尧感到很奇怪,为何叶枫见到此人变这般高兴,还要和对方做长久之谈。但他们都很熟悉叶枫的为人,知道他十分平易近人,对下人也没多大的架子。见到此人多半是种相惜之情吧!也就不以为意。
  “叶兄,寒舍离此地不远,不妨到舍下小坐片刻。”赵云也有些吃惊叶枫的表现,但还是热情的邀请叶枫到自己家中去。
  “子龙,你我不必这般客气,叫我‘枫’好了,或者也呼我的字吧!”
  “那我就叫兄‘子云’好了。”叶枫好象不习惯叫‘枫’。
  叶枫吩咐王胜随同甄尧一同回到城中,自己明日再回去。尽管王胜不愿意,但还是被叶枫说服了,只好泱泱离去。
  叶枫和赵云走了一会儿,便看见一间木屋,炊烟袅袅,在这深山中格外有一般滋味。屋前有一个小院,院中有一匹白马栓在一棵树上,正低着头吃草。
  “到我家了。二姐,小妹,我回来了!”赵云对着那木屋高喊,又转身对叶枫说道:“呆会儿子云兄就可以尝尝我二姐的手艺了,我二姐做的吃的,真没的说!”
  “哦?不知子龙还有姐妹!”叶枫饶有兴致的问到。
  “本来我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早丧,二姐与我还有小妹全由大哥抚养。大哥为了抚养我们,多年未婚,又辛勤操劳。毫不容易我们长大成人,大哥却积劳成疾,前不久病逝了……”赵云的话中充满伤感,不觉落下泪来。
  叶枫也觉得心情沉重,不想赵云还有这么一段伤心事。又不知该怎么劝解,只好将手搭在赵云肩头拍拍,以示安慰。
  “哥,你回来了!”一阵银铃般的声音传来,接着从木屋里走出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穿着紫衣,向这边蹦蹦跳跳跑过来。
  少女长得很漂亮,由远及近,整个面貌也变得更加清晰: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一张微翘的小嘴。整个脸搭配着柳条儿似的腰身显得格外动人。不用说,这个少女就是赵云的小妹了。
  “是铃儿呀!我回来了,还带来一位朋友。二姐呢?”赵云笑着对那少女说。
  “二姐在做饭,刚才你出去追那只老虎,二姐可担心呢!我却不担心,我一向对三哥的功夫很有信心!追到没有?咦,这是谁,就是三哥说的朋友吗?”一连串的铃声很是悦耳。
  “在下叶枫。今日路过此地打猎,不想遇上老虎。幸好子龙兄及时赶到,将那只老虎射死了,我才保得一命。我与子龙兄一见如故,子龙兄便约在下来府上做客。还未请教……”叶枫将自己做了介绍,还未说完,少女便打断了叶枫的话。
  “哥,你真的将老虎打死了?真是太好了!可是,老虎呢?”少女向四周望望,却连老虎的影子都没看见,不由得奇怪。
  “哦,老虎我没将它带回来,送予子云兄的朋友了。”赵云挥了挥手。
  “哟,我说你呀,自己打不到老虎,却拿别人打到的,真不知羞呀!”少女挖苦叶枫,撇着嘴,一连鄙夷的神色。
  叶枫不禁为之气结,但自己理亏,只好强忍了,望着赵云苦笑。
  “铃儿,不可无礼!”赵云对那少女训斥道。
  那少女满脸不高兴,转过脸去,不看众人。赵云也无可奈何,只好陪着苦笑。
  “子云兄,还忘了介绍。这位是我小妹赵铃,今年刚满十五,却还是任性,真拿她没办法……。现在在屋中做饭的是我二姐,赵容,呆会就可见到她了”赵云对叶枫作着介绍。
  叶枫就向赵铃打了声招呼,可她还是不理。叶枫也就没了办法,谁叫她是赵云的妹妹呢,不敢去开罪她。只好和赵云一起向着木屋走去。
  “哥,你的眼睛怎么有泪痕?”大概是赵云的眼泪未擦干吧,正好被赵铃瞅见了。
  “没,没有……”赵云赶紧抹干眼泪。
  “哥,你是想大哥了吧……”赵铃的语气出奇的忧愁。
  “你知道了……,到家了,不要再说了,免得二姐听了也伤心。”
  “……”赵铃也跟着陷入了沉默。
  赵云呀,我是否能收到你呢?来吧,和我一起共赴沙场,开创一片事业吧!叶枫默默的祈祷,心中有太多的话想要对赵云诉说。
  常山赵云,智勇无双;龙在深山,乘云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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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zsszs于2004-04-03, 8:01:19发表
给大家推荐一个好的书库,有很多原创小说呢!虽然速度比有些论坛慢,但是书很全,基本上网上的小说都有了!这篇《枫之三国》也在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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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云龙结义      

      深山之龙未能飞升,何也?未逢其时也!云中之龙,升腾九天,盖因得其力也!力之为何?飞升之龙必有云遮其身,故龙之力为云也!   
        ——龙力论·云龙之说
  常山深处,一间木屋传出丝丝笑语。这也是两个乱世英豪的初次见面,而这次见面,也就促成乱世的一支异军的萌芽。
  “子龙,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你一身武艺呆在这深山之中,不得以发挥,岂不浪费?”
  “现今群雄割据,战火连年。我观群雄皆非成事之人!”赵云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虽是袁绍辖下之人,但观袁绍毫无忠君救民之心。而北平公孙瓒身居幽燕,常年驻守边境,屡破鲜卑异族,其声名海内皆知。手下骑兵多为白马,曾以此大破羌人,号“白马将军”。我观此人乃英雄也!我欲投之,不知子云兄……”
  “非也!子龙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北平公孙瓒虽骁勇过人,手下骑兵英勇善战,然而自身却非能用人之人;本人更是见利忘义,不恤士卒,愚不可及。我观此人不久必被袁绍所破。”叶枫笑了笑,引用了《三国演义》中的一段话,正暗自得意,心想此话定会让赵云动容。
  “那依子云兄所言,谁可为当世豪杰?”赵云果然被说得有些迷糊。
  叶枫笑而不答,反问道:“子龙可知龙之变化否?”
  赵云不知何意,只好答道:“愿闻其详。”
  叶枫喝了一口水,想了想《三国演义》中的记载,答道:“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春深之时,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
  叶枫几乎将曹操那段话全搬了过来,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说道:“龙之无形,见其首而不见其尾;英雄既比之为龙,世人肉眼凡胎,怎可轻易识出?”
  说完,叶枫看了看赵云,赵云正冥思苦想,好象被叶枫的说辞打动了。叶枫笑了笑,不再说话,只顾自己喝茶。能否收服赵云在此一举,历史上的赵云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要收复他不容易!
  “那照你这么说,世间无英雄了?”赵铃不知什么时候从赵云身后钻了出来,抬起脑袋天真的问到。
  “非也,世间并非没有英雄,而是世人皆不识也!”叶枫说完此话,饶有兴致的看着赵云,看看他是否聪慧,能否明白弦外之音。
  赵云好象在下决心,最后一咬牙,站起身来,向叶枫一鞠。说道:“云乃山野之人,今幸遇叶兄,观兄气宇不凡,言辞透露出匡辅天下的大志。我愿追随叶兄左右,为叶兄开创出一片天地!”
  听到了赵云的豪言壮语,叶枫很满意。他知道,自己已经收复了这个英勇不凡的少年。
  “子龙兄哪里的话,你我相见如故,我对你欢喜得紧呀!不若你我结拜,效仿……,哦,不,结为异姓兄弟,一同闯天下,如何?”叶枫差点又说露了嘴泄了天机,连忙改口。
  “子云兄,何出此言?在下山野之人,能追随左右就很荣幸。结拜之事,实不敢当!”赵云大感意外,连忙推辞。
  “哪里,哪里。我闻子龙的英明久已!今日能与子龙结成手足,实是余平生大幸!”叶枫固执己见。
  “三弟,既然叶兄弟都如此说了,你就不必再推辞了,还显得器量不如人了!”从内堂传出盈盈细语,十分轻柔,让人听了十分舒服。
  寻声望去,一个美貌女子从内堂出来,她就是赵容——赵云的二姐。现在她刚收拾完碗筷,听见叶枫要和赵云结义,便走了出来,表示赞同。
  叶枫仔细看了看赵容,十八九岁模样,和赵云长得很象,十分漂亮。叶枫想到,看样子赵容还未出嫁,而甄尧与自己关系又好,他至今也尚未婚配。不若想点办法给他们撮合撮合, 岂不是一件美事!找个机会和赵云说说,看此事能不能成。
  “那,承蒙子云兄看得起,云岂敢推辞!”赵云站起身,拱手向叶枫施了一礼。
  跟着,赵容就将香炉、供品等一应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放在院中。焚香,上祭品,叶枫和赵云一起起誓。叶枫十八岁为兄,赵云十七岁为弟。
  “云失一兄长,今日又得一兄。上天待云不薄也!”赵云十分欢喜,说罢,又落下泪来。叶枫忙加以劝解。
  礼毕,叶枫去拜候了赵云兄长赵恒的灵位,也算是拜自己的兄长。
  这时,叶枫秘问赵云,赵容是否已经婚配?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叶枫悄悄将自己的计划告诉赵云。赵云自是十分欢喜,自己的姐姐年已十八,早到了出嫁的年龄。便答应两方进行撮合,双管齐下,将这件事办妥。
  叶枫顿时倍感轻松。接下来,就是到袁绍处收得郭嘉,打好自己的根基,以便将来逐鹿中原之用了。
  这次结义,也就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诞生。从这一刻起,赵云,这位名垂千古的名将,也就开始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时近冬季,北方的天冷得格外的早。叶枫与赵云住在甄府之中,两人的关系日益密切,常常同榻而卧。而赵云之姐在刻意的安排下,和甄尧的关系也十分融洽,她已深深被甄尧的气度所吸引。甄尧看来也很喜欢赵容,常常带着她到处游历。叶枫对此很满意,赵云看了更高兴,自己的姐姐如今有了着落,自己也就不愁了。
  甄尧宅邸前院,有两人正在过招。此时,一位白袍少年正在抢攻,手中之剑挥舞。剑芒到处,犹如片片盛开的梨花,幻化出一道美丽的风景。另一位青衣中年汉子已被杀得汗水淋漓,不断后退。
  “王兄,小心哪!”白袍少年方说完,剑随意动,一阵狂风暴雨般的进攻,梨花如雨下。青衣汉子招架不住,手忙脚乱。只是一句话的工夫,白袍少年的剑已架在了青衣汉子的脖子上。
  “我服了!第一次输得这么惨。”青衣汉子眼中充满敬佩之色,将剑扔在了地上。
  叶枫近日来常夸赵云武艺高强,世间无几人能与之匹敌。王胜听后很不服气,想自己在村中的时候,包括邻近的几个村的猎户无人不夸赞他身手了得,从来没有人将他打败过。听叶枫这么夸赵云,不由想和他较量一下,看看他是否真如此厉害。可没想到,自己在别人手下走不过五招,便败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不由心中敬佩。
  “二弟的武功果然了得,定会成为千古名将!”叶枫见识了赵云的剑法后,不由夸奖。
  “大哥过奖了,世间比我厉害的肯定还有。对了,大哥,要不要也和我过几招?”赵云一脸肃然,收剑对叶枫问到。
  叶枫暗想,自己和王胜武艺相差不大,如果自不量力去和赵云比试,不惨败才怪。或许利用自己天生的敏捷和多变的战术可以多捱几招,但又有什么用。再则,为将者在谋,而不在勇。自己要想在这乱世立足,闯一翻事业,只有靠自己比别人先进的思想,和过人的韬略。而武功倒在其次。便对赵云笑了笑,摇了摇头。
  “你们呀,别想打败我三哥。我三哥从小习武,又受高人指点。别人在他手下能走过五招的,我还没遇见过呢!”耳边传来一阵阵银铃般的声音,原来是赵铃在调笑叶枫和王胜。
  叶枫和赵云对视一眼,只有摇头苦笑,对这位大小姐可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二弟,铃妹说你受高人指点,不知这位高人是谁?”叶枫饶有兴趣的问到。
  “大哥,别听铃妹胡说。我小的时候便一心习武,立志报国。后来遇见一位世外高人,教习了我一路梨花枪法。而我这剑法也是从这枪法中变化而来的。在我学成之时,那位高人就飘然而去,也不曾留下姓名。到如今,我也不知道那位高人是谁。”赵云有些不好意思,搔了一下头。
  “梨花枪法,好名字!二弟那套由枪法变化而成的剑法施展开来,果真就如盛开的梨花般。非凡之人就应该配有非凡之武功!”叶枫不由称赞,又接着说道:“此等奇事让二弟遇上,二弟真可谓是福泽深厚!”
  “我看子龙的剑法暗合墨家风范,其师一定是一位墨家高人!”门外走进一人,正是甄俨。现在刚大婚不久,不由红光满面,春风得意。其夫人自然也跟在他身后。
  “原来是甄兄,婚后你一直在忙,不曾相见。今日有空到此,坐下喝两杯,如何?”叶枫很意外,又向后看去,见一女子跟在其身后,端庄贤淑,正是他夫人,忙上前施礼:“见过嫂夫人。”
  “叶先生何必见外,先生既是奴家夫君的朋友,就不必多礼。”甄夫人忙还礼。
  叶枫不由感叹:这个时代崇儒的思想还不普遍,妇女遵从三从四德的思想在这个时期也不严重。如果是宋代,女子不轻易见外人。而如今却很容易就见到了甄夫人。甄夫人看来秀外惠中,不仅长得漂亮,看样子也很贤惠,甄俨真是讨了个好老婆!
  “甄兄刚才说二弟剑法中透露出墨家风范,不知从何看出?”叶枫对此很感兴趣,墨家自战国以后就渐渐衰败。到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以后,墨家也就渐渐不见了踪迹。现在甄俨说赵云剑法暗合墨家风范,不禁被他提起了兴趣。
  “子龙剑法虽看着十分眩目,让人感觉十分华丽。但剑法之中,隐隐透露出墨家的朴素。剑法虽然极其厉害,但招招都是以先保全自身,再克敌制胜为要旨,而不是追求杀伤。本来有不少招式可以一招制敌,甚至取人性命,但必会改变其风骨,变得十分狠辣。子龙整套剑法,处处都透露出墨家的风骨。”
  “听甄兄一席话,使我受益非浅!怪不得……”叶枫真的是长了见识,不想甄俨从剑法中竟看出这么多东西,真不简单。
  “子云过奖了!怪不得?怪不得什么?”甄俨奇怪叶枫的后半句话语。
  “没,没什么呢!呵呵……”叶枫打着哈哈。
  其实,叶枫没说完的那半句话是:怪不得赵云征战多年,身上毫无一处伤口。即使在长坂坡,赵云也能从曹操的重围中,解救甘夫人,抢回刘备的幼子。与赵云交战的将领虽然多数时候,赵云不能一招制敌,但不论对方来多少,也能从容应付。赵云一生征战,从未战败,号称“常胜将军”。看来正是由于赵云的武功暗合墨家风范的缘故。甚至这也影响了他的为人,不贪财,对命令绝对服从,为人正派成了赵云的最好写证。即使如樊氏这般国色天资的女子,也不能打动其心,可谓是真正的英雄!“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今国贼非但匈奴,为可求安也!”这句话不禁又回响在耳畔。
  “没想到甄兄也懂剑术!我师的行为、穿着十分怪异。现在细想起来,的确应该是墨家高人!”赵云的眼中透射出对往昔的追忆。
  “哪里,哪里!我只是对墨家典籍、思想有一些了解,所以才能从子龙剑法中看出了一些端倪。如果要我和子龙兄过招,我可不敢,必定一招就败了。”甄俨苦笑。
  “不知甄兄此来何事?”叶枫知道甄俨来找他必定有事。
  “哦,差点忘了。巨鹿名士田丰今日来我府中,他非常有才智,想请叶兄前去见见。”
  “什么!甄兄是说巨鹿田丰吗?为何不早说!快,快带我去!”叶枫听说田丰来了,忙让甄俨带他去。赵云等人也是十分惊愕,看见叶枫如此急匆匆赶去,也就随着他出了门。
  田丰,河北著名智士。如果得他相助,大事不愁也!叶枫心中念着,十分激动,想一睹这位袁绍手下首席智士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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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宝刀名马

  “呵呵~~,想必这位先生就是巨鹿名士田丰,田先生吧!在下叶枫,字子云。久仰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了却平生夙愿,万幸也!”叶枫一进正厅,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儒士,额头饱满,眼神深邃,就知道是田丰,便上前行礼。
  田丰有些惊奇,忙起身回道:“过奖了,区区虚名,不值得如此。”
  “田先生过谦了。试问天下谁人不知先生大名!先生博览群书,见识卓越,韬略奇谲,名重州郡。先生早年被征召至太尉府,举茂才,迁升为侍御史。后来看到朝廷腐败,政治黑暗,便弃官归家。”叶枫一口气将田丰的事迹道了出来。
  田丰被说得飘飘然,也很诧异眼前此人竟这般熟悉他,不由注目仔细观察:此人身长七尺有余(一米七七的高度嘛。~~~),仪表俊美,略显女性之色(在现代就说是小白脸,汗~~~),身形气质带着文弱书生之气(在现代是学生嘛~~)。但眼神之中却透露着坚毅与自信(到了三国这个较为熟悉的时代,本就想闯一翻事业,现在一路顺风,当然自信。笑~~)。整个看去,就知此人不凡。
  “呵呵~~没想到叶贤侄竟也知道田先生,看来不用我再介绍了!”正坐在高堂的甄母呵呵笑道。
  “晚辈见过甄老夫人!刚才失礼之处还望见谅。”叶枫忙转身向甄母施礼。
  甄母摆摆手,招呼叶枫入坐,叶枫便在甄尧旁边坐下。甄尧也不曾想到叶枫竟如此了解田丰,本来还想介绍的。不由得更加对叶枫感到钦佩。
  田丰也回过神来,对甄母说道:“我与甄家相厚多年,也不必有什么隐瞒。我自辞官归家后,便深感世道的昏暗,本想就此归隐山林,不问世事。但不想前几日袁公遣使送来不少金银,遗书于我,想请我出山相助。我思之再三,深感王室蒙难,形势危急,惟有借袁公之力,加以匡救。便想答应,为袁公谋事。我与甄家多年相厚,顺道来此辞行。”
  “田先生此去袁公处,事事须加以提防。想那袁公麾下逢纪、郭图之辈,毫无容人之量,只会相互诋毁,惯能进谗言。田先生太过刚正,恐不容于袁公。”甄母提醒道。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尽全力为天下扫尽奸佞,匡扶社稷。虽不能免奸佞之徒的背后诋毁,但为了天下苍生,惟有以死谢之了!”田丰的话充满悲壮。
  “非也!大丈夫何不留有用之身,为天下百姓、苍生谋取生存之道。让自己非凡的才智在这乱世得以施展,开创一片太平盛世呢?”叶枫起身反驳田丰的话,在他看来,生命是最宝贵的,不能因别人的陷害,以及主君的昏庸而让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费。这大概就是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吧,也是与古人最大的差异。
  “子云之言甚是,余受教了。”田丰不禁赞服叶枫的观点,这也是他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不由心中赞叹叶枫见识不凡。
  “子云,这次田先生来此辞行,要去投袁公。我也即将上任,不知子云有何打算?”甄俨看着叶枫。
  叶枫早已经想好了,现在田丰来了,正好可以一同前往袁绍处。去晚了,郭嘉就跑了。便笑着答道:“现今天下大乱,作为堂堂七尺男儿,应当为天下苍生做一翻大事。我现在就想随同田先生一起去投袁公,让自己得以施展才华和抱负。”
  “那太好了!正巧前几日妹婿从幽燕购回一批良驹。来日我为子云兄选一匹好马,送君前行!”甄俨很高兴。
  “得子云同行,丰深感庆幸,愿一路能与子云共论天下大势!”田丰也十分高兴,一路过去能和叶枫深谈实在是非常令人愉快的事。
  深夜,甄尧客房。
  “大哥,为何投奔袁绍呢?想那袁绍昏庸无能,不是什么明主,到他手下真是浪费!”赵云很不理解今日叶枫的言行,白天人多又不好问。
  “就是啊,为什么呢?”王胜在一旁附和道。
  “二位有所不知:先如今我势单力薄,手中一无兵,二无可以谋事之人。要想成就一翻事业,必须有雄厚的资本。现今,袁绍在渤海招兵,我等去头奔于他,也可壮大自己的实力。河北多名士,今日的田丰就很不简单。如能多收河北之士为己所用,将来也更能成事。”叶枫耐心的向他二人解释。
  赵云和王胜听的头头是道,不禁赞服。
  “夜了,睡吧。明日还要去选马匹。”
  翌日的天气特别好,叶枫早早起了床,打了一会儿沙袋,和王胜练了几趟拳脚,便见甄俨走了进来。甄俨招呼叶枫和赵云等人去马场看马,由于赵铃那丫头太贪睡,还未起床,就不叫她了。于是众人就骑马向马场驶去。
  叶枫可真不会骑马,到这个时代已经四个多月了,几乎天天练习,可还是不习惯。马的脊椎扭来扭去,要不是有马镫和马鞍,早就摔了下来。到时候选马,选到了,却不能驯服,那才叫扫兴。
  马场离甄府不远,只骑了十多分钟就到了。甄俨下马走向马场门口,守门的向他行了个礼,便打开了栅门,放叶枫等人进了马场。
  呵,真大呀!整个马场依山畔水,举眼望去,一望无际,看不到边。马场上时时可以看见马群飞驰而过,践起滚滚沙尘。特别是有一匹雪白的头马,带着一大群马匹疾驰。时时昂起头,发出一声长啸。其声高亢入耳,引得山谷回声阵阵,马场上的母马全被吸引了。叶枫深深被那匹头马吸引了。甄俨见状,便让人捉住那匹头马,将其牵至叶枫跟前。
  好一匹良骥!此马长得高大魁梧,十分健壮,浑身雪白的毛不带一点杂色。那头马昂着头,使劲地拽着,四只蹄不住蹬踏着地面,践起不少尘土。
  “好马!如此宝马,真可谓世所罕见!”连赵云也不住夸口。
  “哦?如此好马,可比得上二弟的‘白龙驹’?”叶枫调笑着赵云。
  “此马完全可与‘白龙驹’相媲美!”赵云一脸严肃。
  其实,叶枫完全知道赵云的“白龙驹”可不是一般的好马。据赵云讲,三年前,赵云在山中打猎,发现一只小马驹在深山林间穿梭。赵云感到很奇怪,一般来说,深山之中不可能有马。马一般都长在广阔的草原,而深山之马一定是其异类,不是平凡的马。赵云便一路追去,一直追了一天一夜,才将其捉住。后来赵云将马带会饲养,取名“白龙驹”。在以后的日子里,越发觉得此马不简单,其速度不但飞快,而且极其灵巧、敏捷。骑上它,完全可以在深山林间穿梭自如,简直到了人马合一的状态。赵云既然说眼前此马可以和“白龙驹”相媲美,虽然说的不一定是真话,但一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想到此,叶枫便想上马一试。却不想还未跨上马背,那马便四蹄乱蹬,连牵马的马夫都有些拉不住,叶枫便被马抛了起来。好在叶枫身手敏捷,就势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在地上。却也惊出一身冷汗,也把赵云等人吓了一跳,生怕叶枫被摔伤。还好无事,才将心落了下来。
  “公子爷,此马奔驰如风,故名‘疾风’。但性如烈火,脾气十分暴躁,一般人都难以近它,更别提骑上它了。”那牵马的马夫恭敬的说到。
  叶枫不禁暗道可惜,旁边的王胜听了很不服气,气鼓鼓的向那马走去。边走嘴里还骂道:“我就不信,我驯服不了这畜牲!”
  叶枫也不加阻拦,也想看看王胜能否将它驯服。便站在一旁注目观看。
  王胜走到“疾风”的身边,伸出健壮的手臂,一把抓住马鬃,使劲向上一跃。可是刚跨上去,那马又蹦了起来。王胜死死抓住马鬃不放手,可是“疾风”越蹦越厉害,最后,王胜也被摔了下来。王胜可没那么好运,本也想做个空翻,却事与愿违,屁股落地,摔得十分狼狈。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叶枫忍着笑,来到“疾风”跟前,看着它。这时王胜已爬起身来,嘴里嘟囔着什么,一点也没痛的样子,看来皮够厚。甄俨见叶枫不死心,劝他重选一匹。叶枫笑了笑,没开口。如此宝马,就此放弃怪可惜的。
  叶枫与“疾风”对视了一会儿,将手轻轻放在马首上抚摸。不一会儿,“疾风”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叶枫心中默念道:不要让自己的才华浪费,跟着我,让我们一同征战天下,尽情的驰骋吧!
  “疾风”好象听懂了叶枫的话,顺从的低下了马首,鼻中“呼呼”喘着气。叶枫也不知道到底将它顺服没有,但也不管这么多,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中骑上马背。见“疾风”没有再蹦,叶枫一声大喝,跟着,“疾风”象心有灵犀马上便奔了出去。留下众人傻呆呆的看着。
  叶枫驯服了“疾风”,骑着它,饶马场狂奔了好几圈,速度真是快到了极点,身边的事物向后飞驰着。自己的意念、想法和“疾风”简直达到了一致。本来叶枫不擅骑马,但乘上“疾风”没有一丝不舒服,难于驾御的感觉,让叶枫切身感到了什么叫“人马合一”。
  “恭喜子云,获此良骥。从此乘上此马沙场征战,真是如虎添翼!说来此马与子云也算有缘,子云名‘枫’,此马也名‘风’,真是天意呀!”甄俨十分高兴,见叶枫试马归来,还未及下马,便向叶枫道贺。
  “恭喜大哥获此良驹!”赵云也来道贺。
  “还得感谢甄兄赠此良骥才对!”叶枫抱拳向甄俨感谢。
  叶枫将“疾风”牵在手中,十分高兴。王胜也挑了一匹青鬃马,正在那里给马上鞍。由于赵云有他的“白龙驹”,便只为他小妹赵铃选了一匹白马。这次选马没有叫赵铃一起来,回去那妮子准会耍小性子,为她选一匹算是补偿吧。
  果然,一回到家,赵铃就怒气冲冲的赶来,满脸的不痛快。叶枫和赵云好说歹说,才平了她的怒气。赵铃看见为她选的马,也不再理二人,骑上马在院中来回奔驰了好几趟,幸好院子较宽敞,也就由她耍马技。
  叶枫不由暗暗赞叹,观赵铃的骑术已达非凡境界。竟能仅用双脚就可控住马身,手中还有一支银枪,舞得密不透风,真不象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女。据赵云讲,在家时,赵铃便常常骑着“白龙驹”漫山遍野的瞎窜,练得一身好骑术;其武艺也是赵云亲自教授,虽不及兄长,但也不凡。叶枫咋舌,今后可不敢去惹那小妮子,自己的武艺太差,弄不好会被那刁蛮的丫头刺一窟窿,那才叫倒霉。王胜在一旁也暗暗吃惊,从此不敢小看赵铃。
  清晨的太阳照得人暖洋洋的。现在已近初冬,北方的天气也变得很冷了。一有太阳出来,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舒畅。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二位甄兄,再会了。”叶枫抱拳向甄氏兄弟辞行。话里有许多说不尽的伤感。
  “家姐之事,还望甄俨兄多多斡旋。”赵云将甄俨拉到一旁,眼中看着赵容与甄尧两人,低声说道。
  “放心吧,此事包在我身上!子龙尽管放心去吧。”甄俨充满信心。
  赵云又和甄俨商谈了一会儿,赵容又把赵云和赵铃叫了过去,加以嘱咐,让他兄妹此后万分小心。毕竟,三人从小就未分开过,这次离别,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说着说着,不由掉下泪来。不远处的甄尧走上前来加以劝解。
  甄俨策马来到叶枫身边,从随从手中接过一物件,递与叶枫。叶枫接过细看,原来是一把刀。那是当初要求甄俨给打造的,是东洋刀式样。然而,后来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甄俨给忘了,也就不以为意。却不想今日离别之时,甄俨将其拿出来,送与自己,更别有一班深意。
  俗话说:“百日练刀易,万日练剑难。”叶枫到这个时代来的时间不长,要想在其他兵器上取得成就,很困难。只有依靠这招式相对简单,重气势的“百兵之雄”来弥补了。
  叶枫抽出刀身,顿觉光芒四射。刀长三尺许(一米),刀背极厚,入手十分沉重。细看,刀身十分晶莹,纹理细腻,可以清晰的映出人的面孔。翻看刀刃,极其锋利,如用头发搁于其上,说不定都会“吹毛即断”。真是好钢,好刀!再看刀身近护手处,有隶书刻着两个字。仔细辨认下,乃是“定利”二字。
  “愿子云就如手中之刀所书的那样:一定乾坤,无往不利!”甄俨见叶枫正瞅着那两个字,解释到。
  “谢甄兄吉言。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相见。请听我一言,甄兄事事都亲力为之,操劳过甚。还望甄兄多注意身体,多加保重!”叶枫收起刀,觉得有必要给甄俨提一下醒,见甄俨默默点头,心便放了下来。
  叶枫和赵云、田丰等人在马上挥挥手,掉转马头飞驰而去。向着自己的前程迈开了脚步。
  “子云来我府中为时不短,我观此人真豪杰也!”甄尧见叶枫走远,不由夸赞。
  “此人绝不简单,非是池中之物。”甄俨满怀着憧憬,或许他就是改变这乱世之人吧。
  夕阳的余辉斜斜的照来,在广阔的大地上有五条被拉得长长的斜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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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我可从未看过《龙狼传》~~怎可说受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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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少女情怀 

    渤海郡。
  “子云,到渤海了。”田丰停下马来,转头向叶枫说道。
  “元皓,咱们进城吧。”叶枫也停下马,吁了一口气。
  叶枫等人骑在马上慢慢向城中驶去。跑了几天的时间,骑马骑得两跨酸疼。现在总算到了,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
  渤海不愧是大城,比毋极城要大得多。街道很宽,不少人在街上摆摊、贩卖货物。街上行人之中,衣着鲜艳的人有不少。他们都在街上闲逛,有时也瞧瞧路边的小饰品。赵铃从小在山中长大,真是没见过这些,又是少女心性,到处瞅,十分兴奋。有好几次想下马去买小玩意,但都被赵云劝住了。却惹得赵铃一脸的不高兴。
  叶枫看见赵铃老是瞅路边的一家首饰店,便心中有了主意。
  “哎哟!我肚子好疼。哪儿有茅房,我要去方便一下。”叶枫手捂着肚子,装出一脸痛苦的模样。
  “怎么了,子云?能不能坚持一下,就要到袁公府上了。”田丰急急追问。
  “大哥,怎么了?肚子怎么会痛?”赵云也很着急,骑着马过来。
  “我看多半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上趟茅房就好了。”王胜策马上前扶着叶枫。
  叶枫把赵云拉在一边,对他使了个眼色。赵云也是聪明人,向正在生闷气的赵铃看了一眼,便全明白了。于是说道:“我陪大哥去趟茅房,你们先去吧,我们去去便来。顺便我也要去方便一下。”
  “那我们就慢点走,你们可要快点跟上来呀!”田丰嘱咐到。
  叶枫和赵云两人答应一声,便转身离开。不一会儿,两人就策马消失在一个街角。
  田丰等人慢慢骑着马,赵铃不住向后望,看看兄长回来没有。田丰也很着急,这次见袁公,可不能发生什么事。
  不多时,王胜听到了马蹄声,转身观望,正是叶枫和赵云。众人也松了一口气。赵铃马上又拿出一脸不高兴的模样,转过头,不理两人。
  “小铃儿,你生什么气呢!”叶枫来到赵铃身边,悄悄问道。
  “哼,你们都欺负我!”赵铃怒气未消。
  “小妹,我们什么时候欺负你了?”赵云策马过来,感到十分冤枉。
  “你们不许我干这,也不许我干那。我还是回去算了,反正你们都闲我烦。”赵铃说着说着,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可吓坏了叶枫,赶紧从怀中掏出一件金灿灿的物件,在赵铃眼前一晃。再笑着问道:“小铃儿,你看这是什么?”
  赵铃也觉得眼前有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件金钗。脸上转怒为喜,十分激动,一把抢过金钗,拿在手中细看。
  “小妹,这可是大哥专为你买的。怎么样,喜欢吗?”赵云笑着问赵铃。
  赵铃不说话,一朵红晕爬上脸颊。
  “小铃儿,你知不知道,这金钗可贵呢!给银子时,我心里一阵阵疼。呜呜~~”叶枫装模做样得在那里哭着。
  “扑哧——”赵铃被叶枫逗乐了,笑嘻嘻得说:“怎么,心疼了?心疼就别乱花银子呀!”
  “那好吧,小铃儿,你将金钗还我,我去退给人家。”叶枫一脸严肃,伸出手来,要拿回金钗。
  “别,别呀。送给别人的东西怎么有拿回去的道理?”赵铃一把将金钗握在怀中,生恐别人夺了去。
  “小铃儿,我什么时候说要送给你了?我只是拿来给你看看。”叶枫又在一旁调笑赵铃。
  “就是呀,小铃儿。子云是送给他心上人的,你怎么拿了去?”田丰一直在后面听,这时也上前逗她。和叶枫相处几日,田丰也学会逗人了。
  “你,你们……。还给你们,哼!”赵铃扔下金钗,重重的砸在地上。狠狠的瞪了叶枫一眼,不理众人,骑马飞快的跑了。
  这下轮到众人傻眼了,没想到赵铃的性子这样强,居然会丢下金钗跑了。顿时个个眼瞪着眼,没了主意。
  叶枫下马拾起金钗,将之揣在怀中。这时赵云下马走到身边,拍拍叶枫的肩。说道:“大哥,放心吧。我这小妹虽脾气大了些,但过会就会没事了。现在我去追她,免得她惹出什么事来。”
  说罢,赵云上马追去。叶枫也只有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上马,继续向袁绍府宅走去。
  过了不多时,叶枫一行人便来到袁绍府宅的大门口,落鞍,下马。田丰上前请袁府家人代为通报,一行人便在袁府门口等候。
  赵云已经将赵铃找了回来,那丫头始终不说话,怎么逗她也不加理睬。叶枫感到十分头疼,怎么才能让这位大小姐消气、开口呢?的确是很麻烦。
  “欢迎,欢迎。前几日绍遣使作书请田先生出山相助,不想先生今日便到。某近日神情恍惚,食寝不佳,未得与先生相见,于心怏怏不快。今幸得相见,大慰平生渴想之思。”叶枫正想着如何让赵铃开口说话之时,从袁府门内走出一人,拱手向田丰施礼。
  叶枫回过神,见一人身高八尺,四十来岁,体格雄伟,留着胡须;细看,面貌十分英伟,神色之间透露出威严。拿现在的话说,此人简直长得又帅,又具有魅力。在袁绍身后跟着不少随从,前呼后拥,好不气派!
  这就是袁绍了。史载他有姿貌威容,能折节下士。而河北之士有很多都随之归附,遂能打败公孙瓒,一统河北,与曹操相抗衡。要不是他不听田丰、沮授之言,以至在官渡败北,随之被曹操所灭。天下大势尚不可定也!
  “明公起义兵,除国贼,匡复社稷。丰虽不才,愿为明公出些许绵薄之力。”田丰答礼。
  “先生过谦了。以先生之才,为某谋事,实在感激不尽。某定当起义兵,挥师入关,尽诛国贼,扫清朝廷,以安天下!”袁绍再施礼。
  人皆说袁绍繁礼多仪,虚文无当,今见其人,果然如此。但见他此时言辞似还有忠君爱国之义,却不想虎牢之前,驻军不发,迟疑不进,真是有悖自己的承诺!
  这时袁绍才注意到叶枫几人,忙询问。
  “在下益州叶枫,字子云;这是义弟常山赵云,字子龙;这位壮士是毋极王胜;那位女子是义弟之妹赵铃。我等闻袁公起义兵,便随同田先生一同来投奔将军。”叶枫代答到。
  “哦,既然是来投奔于我,我且收下,日后立有战功,另行升赏。”袁绍有些冷漠的说道。
  叶枫听了十分不满意,赵云等人脸上也露出不快之色。
  田丰见状,忙向袁绍施了一礼,说道:“这几位壮士全是毋极甄府甄氏兄弟的朋友。临行前,丰到甄府辞行,甄氏兄弟再三嘱咐于我,要将几位壮士推荐给明公。几位壮士皆非平常之人,望明公善加用之。”
  听到田丰的一翻说辞,袁绍大喜,才对叶枫等人重新审视,大笑说道:“某与甄家相交多年,甄府介绍的人绝对没有错。你等为何不早说!现在先在帐前听用,待到立功之时,再加升赏!”
  “遵令!”叶枫等人一起答到。
  “来人,送几位壮士去休息!田先生一路鞍马劳顿,先到府中休息,沐浴更衣后,再作详谈。”随着袁绍一声令下,来了几个兵卒,为叶枫等人牵马,引他们去住处。
  叶枫不禁有些看不起袁绍,什么折节下士,都是作给别人看的。对有名之士,可能会做到这一点;对那些无甚名气的却毫无礼贤下士的风范。怪不得袁绍留不住人才,从郭嘉、苟氏叔侄,到许攸、张颌等人,无不离他而去,全投奔了曹操。最后兵败,一蹶不振,那是活该!这就是袁绍不如曹操的地方。如果自己没有甄府这层关系,袁绍指不定要让自己到什么普通的军营当一名小小的伍长、队长之类的,那才叫倒霉!叶枫一肚子火气,又不好发作,只好随袁绍派来的兵卒到自己落脚休息的地方。
  不多时,叶枫一行人来到住处。房舍还算大,布置的不错,大概这是为田丰留的。在马棚栓好马后,叶枫倒卧在长椅上休息。一路上可把叶枫累得够呛。田丰是个文人,也不太习惯长途奔波,一脸的疲惫。但他却依然保持着姿仪,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
  “元皓,别折磨自己了,躺着休息吧!”叶枫调笑田丰的迂腐。
  田丰只是笑了笑,依然端正的坐着。叶枫只好苦笑,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难为他。
  这时,走来两个丫鬟,请叶枫沐浴更衣。叶枫和赵云等人招呼了一声,便自顾去了。
  叶枫来到浴室便将两个侍女支了出去。将她们打发走之后,自己脱光衣服,跳到浴池之中。先畅快的游了两圈,才靠在一旁,细细的搓洗。
  叶枫不禁想起了他的那个时代,自己就是在河里游泳时来到这里的,转眼过了五个月了。自己的头发也长了不少,勉强能将头发扎起来,盘在头顶。刚来时,对这里十分不习惯,现在也渐渐习惯了。不知家里的人和亲戚朋友们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想着他?或许走了这么久,他们也象自己一样,习惯了。
  想着想着,叶枫不禁流下了一滴泪。如今自己在三国这个乱世,是生?是死?是改变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还是被无情的历史撕碎,化为灰烬?不能想象,也不敢去想。现在能做的,只有用自己的智慧和比古人更先进的思想去奋斗,开创自己的天下!
  叶枫鼓足了勇气,长啸一声,将积压在心底的郁闷都释放了出来。又将身上从头到脚洗了一遍,便起身,将身上擦干净,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当拾起脏衣服时,从衣服里掉出一支金钗,叶枫将其捡了起来。这是准备送给赵铃的,这丫头脾气很大,怎么办呢?
  叶枫坐在椅子上喝茶,赵云去沐浴去了,赵铃杏眼圆瞪,怒气冲冲,还没消气呢!叶枫本来想与她和好,但看见她那个样子,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出口了。
  王胜已到房内睡觉去了,鼾声如雷;田丰沐浴完毕,正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手拉着胡须,不知在想些什么。
  “子云,你怎么看袁公?”田丰终于睁开了眼睛,却没想到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如此。
  叶枫愣了愣,说道:“很好啊,我看袁将军很欣赏你嘛。莫非,元皓有什么意见?”叶枫装傻,他想让田丰自己说出来。
  “唉……!”田丰叹了一口气,又闭嘴不说了,重新闭上了眼睛。
  叶枫很失望,没有想到田丰又不说了。但他不着急,好戏还在后面。总有一天,田丰会自己说出来的。再说,这是袁绍的地方,得小心隔墙有耳。叶枫便继续喝着茶。
  夜,很深,很静。凄冷的夜风吹来,让人不禁更觉寒冷。
  田丰到袁绍府中仍然未归。叶枫倍觉无聊,起身来到院中。
  叶枫静静的注视着这院子的一草一木。虽然是黑夜,但头顶的明月很亮,时近十五,月亮快圆了。看到它,不禁又想起了家乡。故乡的人是否也看着圆月,想着他呢?虽是同一圆月,但时空将人的距离拉得很远很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叶枫看着明月,情到浓时,不禁吟出了苏轼的著名诗词。
  “叶大哥,是你吗?”一阵充满忧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枫吃了一惊,转身看去,见一女子身穿紫衣,正站在他身后。
  “原来是铃妹,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叶枫看见是赵铃,便关心的问到。
  “你不是也没睡吗?”赵铃悠悠的说。
  “我,我想家了……不知家里的人怎么样了?”叶枫的话里充满惆怅。
  “叶大哥也想家呀!叶大哥是益州人吧,那里美不美?”
  “那里,还好吧。只是离开了家人和朋友,心情不太好。”叶枫不知该怎么回答,要说美,现代的环境破坏严重,怎及古代;要说不美,可怎么也说不出口,谁不说自己的家乡美呢?
  “叶大哥的家人是什么样的?我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他们呢?”
  “他们……,还是别提了,我早已和家人失散了。或许他们都不在这个世间了吧。”这话可把叶枫问住了,失散到是真的,说不在这个世间也是经过斟酌了的。他们本来就不在这个年代,也就是不在这个世间,不在这个时代。
  “叶大哥刚才吟的诗好美,是你做的吗?”
  “这个,算是吧。”叶枫晕了头,这首词是苏轼所作,自己是盗用。却没想到被赵铃听见了,也只好承认,可心中却暗道惭愧。
  “叶大哥,我也想家了。以前在家时,大哥最疼我,不让我受半点委屈。现在我很想他……”赵铃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
  叶枫这下着了急,他从没看过赵铃流泪,一直以为她很坚强,又刁蛮。却没想到这次倒真哭了,忙扶着赵铃的双肩,说道:“铃儿,对不起。今天我不应该逗你,这支钗是我送给你的。我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不要再想你大哥了,免得伤心。”说罢,从怀中掏出金钗,将它放在赵铃手中。
  “叶大哥,你是说真的吗,这支金钗是送给我的?以后会好好照顾我?”赵铃望着叶枫,期待回答。
  “当然,这支金钗是我送给你的;我与子龙是结义兄弟,他的妹妹当然就是我的妹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叶枫温柔的对赵铃说道,“来,我为你插上。”
  赵铃没动,她又问道:“叶大哥,你说我是三哥的妹妹,也就是你的妹妹。你是当照顾你妹妹那样照顾我?”
  叶枫感到很奇怪,明摆着的事,何必多问!他只好再次作了肯定的回答。然而,他却没看见赵铃眼中再次闪动的泪花。
  “不,我不要。你把金钗留给别人吧!”赵铃方才说完,就将金钗再次扔在地上,转身飞快的跑了。眼泪也随着跑动所带起的风,洒落。
  叶枫一个人站在当场,摸不到头脑。怎么了,哪儿又得罪她了?这丫头的脾气太怪了,但也用不着将金钗扔了吧。
  叶枫弯身捡起金钗,擦了擦。对着那金钗调笑道:“你呀,你呀!是你长得太难看,人家大小姐不喜欢你。送人都不要,还将你往地上扔了两次。你这辈子完了,还是回到娘胎重新长个样儿吧。”
  叶枫刚将金钗调笑了一阵,突然,脑中一个机灵,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道:“该不会是这丫头喜欢上我了吧!”
  叶枫顿觉头痛,如果是真的,自己真不知该怎么处理。虽然自己长得不难看,但在现代社会中,却从没交过女朋友,自己真的在这方面没有一点经验。还是顺其自然吧,想到这,叶枫将手中金钗放入怀中。
  这时,前院嘈杂之声传来,好象是田丰回来了。赵云的声音隐约传来,好象是在叫自己。听到这里,叶枫便急匆匆离开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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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慧才郭嘉

  “颍川郭嘉有礼了!”眼前一个儒士微笑着,拱手施礼。
  叶枫万没想到眼前此人便是郭嘉,本想过些天去拜访,但没想到他亲自来了,不由万分激动。
  从院中归来,赵云来找叶枫,说是田丰回来了。而且带回来一个人,说是有要事相商。田丰带回来的那个人就是郭嘉,从进门见到田丰的时候起,便发现此人的不同。不但目光深邃,充满智慧;而且一眼看去,整个人显得非常洒脱。只要有眼光的人就会知道此人不凡。
  叶枫快步上前,执着郭嘉的手,动情的说道:“奉孝,在下想你好苦!”
  “你,你知道我?”郭嘉有些意外,想自己隐形匿迹,与英雄豪杰只是秘密相交。由于不与普通人来往,在世间并不知名,没想到眼前此人年纪轻轻,却知道自己。
  叶枫不由大笑:“郭嘉,字奉孝,颍川阳翟人。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富有远见。虽在世间并不知名,但只要是有识之士皆认为是为奇才。一心想辅助名主,倾其智力,成就一翻大事。不知奉孝可曾遇见名主否?”
  “子云真乃神人也!没想到子云也知奉孝其人,我原本还以为要做一翻介绍,不想子云早知奉孝也!”田丰在一旁赞叹叶枫的识人。
  叶枫暗想:我知道的还不只这些呢,我还不是从书中知道的。如果知道我来自未来,不知你们会怎么想。
  “叶兄果知我也!在下今日见过袁公后,一直在家,不久元皓来访,与我深谈良久。元皓告知在下叶兄见识广博,不是一般之人,便前来一见。不想果如其言!”
  叶枫笑了笑,看来田丰真的立了一大功。便想考一考郭嘉的才识,微笑问道:“奉孝见过袁公后,如何视之呢?”
  郭嘉也知叶枫在考他,便也笑着答道:“明智之人善于细心衡量并选择君主,故凡有举措,都很周全,也就可建功立业。袁公欲访效周公礼贤下士,却不知用人之机。头绪多而缺纲要,好谋而无断:如与之共济天下,成王霸之业,大难!”
  叶枫笑而不言,望着田丰。田丰抿着嘴,象是在思考什么,下着决心。
  终于,田丰开口了:“子云,我想通了。袁公非是成事、济天下之人,今日观之,愈显其虚礼无实,有贤不能用之。子云,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尽管讲吧!”
  叶枫长吁一声,徐徐道来:“我辈生于乱世,本该立下大志,结交天下豪杰,共图大事,平定天下,开创一片太平盛世。怎会想到袁公重名而不重贤,不能在其下展其才华;欲自起义兵,惜缺之钱粮,更乏能士,奈何?”
  郭嘉高深莫策的笑了笑,有深意的看着叶枫,笑道:“子云不必瞒我,我知子云不是甘为人下之人,心中必已有大计了!”
  叶枫大讶,郭嘉不愧为一代智星,短短的接触便已知自己心中想法。是否告诉他呢?最后决定不再隐瞒,将心中之计和盘托出,想知道郭嘉看法。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奉孝深知我心!的确,我已想好一法。我观天下不久必将大乱,那时,我在袁公麾下随军征战,立下威望;再借机自立,如何?”叶枫急切想知道郭嘉的想法。
  “不可,不可!子云如此做法,必会失天下人之心,让天下皆以为子云乃是反复无信之辈!”田丰尚未等叶枫把话说完,便急忙阻止。
  叶枫不由皱了皱眉头,如果真如田丰所说,那真的是太不妙了。就是不知郭嘉怎样看,不由向郭嘉望去。
  郭嘉还是一脸笑容,见叶枫望向他,开口道:“我以为此计可行。我观袁绍定是不甘只距渤海,到时必四下征讨,而又不去国诛除贼,不懂得收揽人心,必会引起世人的不屑。那时,子云便可以借机以大义起事,必成也!”
  田丰还是不放心,问道:“到时就算起事,在此地多为袁公旧部,各势力又十分强大,怕是不易立足……”
  “非也,袁绍好谋无断,属下谋士将吏互相倾轧,不足为惧;至于北平公孙瓒虽勇猛,但处于强敌包围之中,自保都十分困难,无甚大碍;其余如刘虞、韩馥之辈,更是无用之人,早晚必亡。”郭嘉谈笑间就将各个势力数落得一钱不值。
  田丰紧缩眉头想了一会儿,半晌才说道:“奉孝真乃慧才也,我之不如。”
  看来田丰也想通了,果然也不愧为智士。叶枫很满意,既然两大谋士都赞成了,看来事可定了。
  叶枫开口道;“大计已定,具体的施行还望奉孝教我!”
  郭嘉笑着,缓缓开口:“子云要想成事,必先举义旗,以号召天下之士。趁渤海袁绍,辽东公孙瓒气力未继之时,一举灭之,乘时一统河北、辽东。再挟三州之势,将三州之众南下争雄。燕代自古以来盛产宝马名骥,将士多善征伐;并州之兵多雄壮;再借之以冀州钱粮,使有才之士各得其所,到那时,谁不为其所败?”
  叶枫听了一席话,顿感身心畅快,不禁赞叹:“奉孝真乃吾之子房!”
  田丰插口道:“如果想以义征讨天下,必然要得到天下人的支持,以天子之令,平定四方,才是可为之道。”
  叶枫点点头,知道田丰所说的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可谈何容易呢?且不说是否能击败曹操,单只是在河北立足便困难重重。虽郭嘉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不易。
  叶枫缓缓拔出战刀,指刀向天,口中念道:“国贼未除,奸逆当道,岁岁人心浮动。望苍天怜我世人,佑我用此刀扫平天下,还苍生一个清平世界!”
  “誓死追随!”田丰、郭嘉与赵云一起起誓。
  北方的早晨总是很冷,但这也阻挡不了叶枫早起锻炼。先做了一会儿基本的练习后,叶枫拔出定利刀,舞的呼呼有声。
  想要舞动这把刀可不容易,叶枫也是练习了很久才做到的,他可不想让这把刀就此在他手中变成废铁。故而练得特别起劲。
  赵铃一整天都呆在房中,连赵云都不让进。
  想起昨夜对赵铃说的那些话,她现在不知怎样了。自己又没什么办法,只好随她去吧。
  “叶将军,袁公传令,今日午后到校场阅兵。”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传令兵,恭敬的向叶枫行了个礼,说道。
  “尊令,今日午时,准时到校场!”叶枫向传令兵回话。
  传令兵走后,陪叶枫练刀的赵云走上前来,小声问道:“大哥,河北之兵多骄狂,到时候,我怕……”
  闻听此言,叶枫不禁皱了皱眉。一支军队太过骄狂,可不太好,到时候一定要想些办法,压一压它的威风。便爽朗的一笑:“放心好了,我自有办法。”
  午时三刻,校场。
  河北的军士极其雄壮,军容肃整。旌旗展展飘扬,士兵们的盔甲在阳光的映射下,更衬托出军势的雄壮。袁绍头戴金盔,身披金甲,站在阅兵台前列,威风凛凛。脸上不时露出笑容,十分自满。叶枫等人也全身披挂,站在袁绍身后,默默注视着校场。
  “元皓,你看我军士如何?”袁绍望着身边的田丰,嘴角挂着自得的笑容。     “主公之军士雄壮异常,是为争夺天下之本。但就怕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田丰拱手答到。
  袁绍眼中闪过一丝不悦,转头望向叶枫,问道:“依子云看,如何?”
  叶枫不想拍袁绍的马屁,想了一下,开口道:“主公之军十分雄壮,但如果能加以训练,必会更加精锐,无往不利。”
  “哦?如子云所言,可否一试?”袁绍显得十分有兴趣。
  “愿意一试!”
  “好!高览、叶枫二位将军上前听令!”袁绍见叶枫同意,急忙传令。
  “属下在!”叶枫和一个身体雄壮的大汉快步上前。
  “我命你二人各挑选一百名军士,日夜操练,十日后在校场演武,决一高下!”袁绍扔下两支令签。
  “尊令!”叶枫和高览齐声答道,捡起令签。
  叶枫退到一旁,这才仔细观察了高览。高览大概二十五六岁,生得十分雄壮,比叶枫要高半个头,皮肤微呈黑色。脸型正方,一对虎目透出精锐之气。不愧为河北名将!
  这时高览见叶枫望着他,鼻中哼了一声,转过头去。叶枫不觉暗暗好笑,看来高览看不起他。由此可知,袁绍手下大多数人都不服他,十日后的比斗可要立些威才行。
  校场阅完兵,叶枫就随同田丰回到家中。而赵云和王胜去挑选军士去了。一路上都不说话,田丰有些担忧,皱着眉。
  “子云同高览对战,我有些担忧。据我所知,高览随同袁公征战多年,立下赫赫战功,不论是武艺还是兵略都不简单。而子云从未领过兵,我怕……”
  “那你是不相信我了?认为我一定会被打败吗?”叶枫不以为然。
  “这……,那倒不是……”田丰不知该如何回答。
  “非也!我觉得子云必定会胜利!”从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是奉孝呀!快请进!”叶枫见是郭嘉来了,起身迎接。
  “元皓不要太担忧了。我观高览虽勇,但智不足。为人十分傲气,这次必为子云所败!”郭嘉对叶枫很有信心。
  “哦?奉孝也知此事?”叶枫十分好奇。
  “虽然我不在袁公麾下,但这次校场阅兵,以及子云与高览十日后的比斗却早已传开了。现在全城轰动,不少人认为子云必为高览所败呢!”郭嘉哈哈大笑。
  “呵呵~~~~,高览乃河北名将,的确不好对付。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连高览都不能取胜,如何能领兵征讨天下呢?”叶枫笑到。
  正说着话,王胜回到府中报告已挑选好士兵,由赵云将兵卒带到了城外的一块空地去了。叶枫便辞退田丰与郭嘉,骑着马随同王胜前往城郊空地。
  不多时,叶枫骑着马来到城郊驻兵处,赵云早已在营门外等候多时。在他身后站立着不少士兵,个个看来都十分精神,叶枫很满意,下了马。
  赵云迎上前来,施礼说道:“大哥,我已挑好士兵,共一百名。三十骑兵,三十短刀兵,四十长矛兵。”
  叶枫点点头。这次校场演兵,袁绍给自己和高览同样的兵力,同样的兵种。在这一切都相等的情况下,要是还不能击败高览,自己也就别混了。
  高览是河北名将,乃是河北四大庭柱之一。虽然他曾被赵云从背后一枪挑了,但作为高览本身,他还是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对于战斗的指挥,一定不弱。对付他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叶枫默默思索对付高览的方法。
  “各位将士听令,迅速列队!”叶枫走上前,下令道。
  可是,当叶枫下完令,兵卒们一个个懒洋洋的走来走去,好半天没有列好队,脸上都露出不服的神色。还有几个在私下嘀咕,不知在说什么。叶枫将这一切都收入眼底,皱了皱眉。
  “你们几个,在说什么?出列!”叶枫指着那几个私下说话的,一声大喝。
  那几个兵卒互相望了望,走了出来,但脸上还是一副不服之色,根本就没将叶枫放在眼中。那几个兵卒出列后,正在列队的兵卒们也都停了下来,想看看叶枫如何处理这几人。
  “你们几个,在说什么!”叶枫怒叱,英俊的面孔油然升起一股杀气。
  那几个人都低下头,不再说话。只是有一个似乎是带头的,还看不清形势,脸上不服之色更甚,扬起头反问:“你凭什么指挥我们?看你乳臭未干,弱不禁风的样子,真怕你拿不动枪!”
  旁边的赵云和王胜早已忍不住了,手按在剑柄上。叶枫以目止住。
  “本将能否指挥你们,用不着你管!”叶枫冷笑着,拔出战刀,指向那人,大声叱道:“你侮辱将帅,论法当斩。来人,将其拖出,斩首献上!”
  这下兵卒们都为之一呆,那个开口的人也一惊,脸上的汗冒了出来。有几人想求情,但看看叶枫神色不善,就都住了口。
  其实叶枫也不想杀人,但这是将帅立威之时,可不能心软。叶枫给旁边的赵云使了个眼色,赵云心领神会,走上前一把将那兵卒提起,将其拖出营门外,就如捉小孩一般。那兵卒开始想挣扎,却怎么也脱不了身,求饶不行,便开口大骂:“臭小子,我叔父不会放过你!”叶枫只盯着其他兵士,充耳不闻。不片刻,赵云已将那人头颅提了进来。
  这一下,其他兵士心头一震,在叶枫刚再次下达列队的命令时,都已迅速站好,整齐划一。而对于这一切,叶枫十分满意。给了这些骄狂的军士一个下马威,以后指挥起来也就更加容易了。
  “本将尊袁公将令,对尔等加以操练,今后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奋勇作战。如有不尊军令者,斩!”叶枫充满威严的说出这段话,在最后一个“斩”字加重了语气,使底下军士顿感将令的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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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针锋相对

  清晨的太阳懒洋洋的照射在大地上,渤海的校场也沐浴在阳光之中。
  校场四周遍布的旌旗随着晨风扬起旗角,威威战鼓在鼓手的敲打下,发出令人为之震撼的声响。硕大的校场空空如也,只有两队人马远远的对峙着,场面分外紧张。一方的将领全身披挂,跨下一匹乌黑的良骥,更衬托出骑马之人的威威雄风;而另一边的领兵之人却刚好相反,跨下一匹白骥,不带一点杂色。马上之人未穿甲胄,只是一身白衣,处处透露出文弱。相比之下,更象一位儒士,而非领兵的将军。
  “高将军,在下一向敬佩足下的勇猛。今日一战,不论胜负,在下愿与高将军深交之。”叶枫骑在马上抱拳高声说道。
  “哼,量汝黄口小儿有何本领,打赢我再说吧!”高览鼻中哼出一口气,有些瞧不起他。
  叶枫笑了笑,也不再说话。
  三通鼓毕,阅兵台上走出一人,大声宣布道:“袁公有令,为了避免损伤,双方将领只许指挥,不许参加直接的战斗。此次演武只是比较双方的指挥能力,士兵溃散败退者为负。现在演武开始!”
  话语刚毕,高览便将士兵列好阵势,将骑兵排在前列,中央为长矛兵,最后为刀兵。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分作若干鱼鳞状的小方阵,按梯次配置,前端微凸,整个阵型成锥状,排列紧密,是典型的进攻阵型——鱼鳞。
  叶枫看了看,不禁赞叹对方的将才,同时心中也有了计较。叶枫将手一挥,手下士兵便散开排列,行列之间的距离和间隔被拉大,同时又形成了数个小的战斗群。这就是《孙膑兵法》中所说的疏阵。
  高览此时才发现对方并不是一无是处,同时提高了警惕,暂缓了进攻。乘于马上静观对方的动静,寻找战机。
  叶枫也不急于进攻,他在等待,等待高览先动,那样才能找出阵型的破绽。所以一开始他就排出防御性的阵型,静观其变。他有信心,因为高览是名将,而他只是个无名小辈。到时候,高览定会忍不住进攻的。
  就这样对峙了一会儿,高览有些等不住了。他按思自己怎么也是名将,对手是个无名之人。如果就这样等下去,那么自己的声望定会受损,说自己怕了对方。为了自己的名誉,只有拼了!
  想到这里,高览将腰间佩剑拔出,向前一指,同时口中大喝一声:“进攻!”
  高览手下的士兵早就等的不耐烦了,虽迫于军令不敢有怨言、私语,但心中想法早就写在脸上了。现在闻听“进攻”号令,骑兵便敞开缰绳,纵马疾驰,向前冲锋。同时,整个阵型也向前推进。
  “终于等不住了。”
  叶枫轻声说了一句,嘴角挂着微笑。
  两百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叶枫默默计算着对方骑兵离自己队伍的距离。将要到七十米时,叶枫果断的挥手让自己的士兵向后退,只留一部分长矛兵在前抵御对方的进攻。
  这时骑兵已临近,两个阵营的士兵已交上火。盾与矛的比拼,结果只有两败俱伤。承担抵御骑兵冲击的士兵只有一部分,骑兵们规则而又犀利无比的冲击,一次次凶猛的冲击着叶枫军。以至于被攻击的一方,只有疲于防御,毫无攻击的力量。一时间,战争的天平好象偏向了高览一方。
  果然是强兵,果然是名将!
  叶枫不由暗暗佩服,同时缓缓将手举起。
  “变阵!”
  叶枫冷冷喝道,同时将手重重挥下。
  随着叶枫的一声命令,疏阵迅速变化为三个方阵。中间长矛兵稳稳的驻守阵地,抵御对方的进攻,同时将对方机动兵力拖住;两翼的前列为骑兵,身后跟着刀兵,迅速绕过对方先头部队,快速前插,直绕到对方阵型的两侧。
  高览的骑兵由于已经和叶枫交上手,阵型已混乱,无力去阻止。而对方的士兵多数没参加战斗,也就从容的执行着将令。结果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的士兵向自己阵型侧翼绕去。
  叶枫的刀兵绕到两侧,攻打对方的侧翼,使对方的阵型不稳;而骑兵则继续前插,一直绕到对方阵型的后列。顿时,高览的阵型开始散乱。这就是破“鱼鳞”阵的方法,这还是叶枫从兵书上看来的。
  这时,高览已大感不妙,忙下令让士兵后退。可是,毕竟为时过晚,叶枫已将一切都算计到了。叶枫的骑兵已经绕到了阵型的后列,并开始了进攻。这个时候如果后退,那么就会全军溃败。高览只好下定决心冲破敌阵,下令让全军向叶枫队伍的薄弱处——迎击骑兵的长矛兵进攻。一时间,叶枫的长矛兵倍感压力,如果不是平时训练的加强,定会败退。
  叶枫稳稳坐在马上,再将手一挥,长矛兵便聚在一处,背靠背的战斗。冲开敌阵的士兵纷纷向外涌出,一时,高览的阵型更为混乱。
  叶枫知道到了时机,便一拔战刀,大喝一声“进攻!”
  闻听将令的刀兵迅速列成三角锥形,向敌阵横插进去。两队刀兵就如两把尖刀,割破敌阵,配合骑兵的冲刺,将高览的士兵分割击散。战争的天平似乎又偏向了另一边。
  曾经所向披靡,甚至可以抵挡北方游牧民族进攻、使黑山军张燕也为之心寒的高览,现在表现了一个名将应有的能力,他很快就重组了阵型,向叶枫军发起了新一轮的进攻。
  一轮轮冲击,一次次拼死进攻,使整个战场的局势再次逐渐趋于平衡。并且将整个阵型变为圆形,稳固了防御,使叶枫的士兵不能轻易突破。
  叶枫不愧是天生的将才,看见这种情况,暗暗集合了一部分精锐的兵力,分列两队。并且下令让进攻的士兵后退。高览军乘胜追击,后退的士兵节节抵御,处境十分不妙。
  这下方圆可破也!
  叶枫微微一笑,挥手下令,早已准备好的两支突击队乘时而出;而原本正在后退的士兵也就转为进攻,配合突击队将阵型已乱的敌军发动猛烈的进攻。这一下,高览的士兵被突如其来的进攻彻底摧毁了阵型,被对方整齐规则的进攻压得透不过气来。  
  阵形的混乱,让战士们的士气开始消沉了下来,崩溃的前兆悄悄地让人忧心的出现。这次的高览没有了那超人的本领,想重组阵型,却没有成功。虽也组成了几个临时的小阵,但在骑兵的冲刺下很快就被击散。叶枫的骑兵冲刺很有效,很快就将短促积聚起来的阵型一个个冲散,最后沦为各自为战的散兵游勇。
  一排排的长矛错落有致的展开,利用兵器长的优势,逐步的逼向了主要手持短兵器的高览军刀兵,距离的差异令高览军战士根本无法展开个人的武艺,手中的刚刀唯有徒劳的格挡敌人的长矛,却不能够对敌军产生致命的威胁。
  纵然有灵活勇敢的战士,机警的掩杀近前,却又遇到了敌军的刀牌手——盾牌保护自身,刚刀用来进攻。
  无力感,让这位来自河北名将也逐渐感到了沮丧。他知道,他已经输了。他已经没有回天之力了。看来自己真的是错估了对方的实力,才使自己有了如此的惨败。
  这次校场演武叶枫胜了,袁绍从阅兵台上走下来,笑呵呵的拉着叶枫坐在他身边,不住的夸赞。赵云和田丰也走上前向他道贺。不少袁绍手下的谋臣、武将还上前吹捧,直把叶枫说的飘飘然。
  叶枫现在很得意,举眼望向四周,在场众人都脸露笑容,眼中充满敬佩之色。看来,这些人已经肯定了叶枫的才能,不会再有不服了。
  在一个角落,叶枫看见了高览,见他垂头丧气,低头不语,叶枫心中有了计较。
  “这次演武子云获胜,来人,赏……”袁绍非常高兴得了一位能将,想下令加赏。
  “主公,这次小将能够取胜,实乃侥幸。小将初次领军,不识战阵,还是需要能征惯战的、经验丰富的悍将加以指导。高览将军随主公征战多年,饱经战火的洗礼。如真正上了战场,小将恐怕还不是高览将军的对手。希望主公不以成败论英雄!”叶枫打断袁绍的话,站起身向袁绍恭身施礼说道。
  “好!真英雄也!这次演武高将军也功不可没。来人,给叶将军和高将军各赏黄金三百两!”袁绍十分赞许叶枫的不居功自傲,便分别向两人加赏。
  “谢主公!”叶枫和高览同时起谢,同时,高览向叶枫投来欣赏的目光。
  叶枫明白,现在高览对自己已经没有了敌意,嘴角不由露出微笑。然而他却没看见,阴暗的角落有一个人正在冷笑,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这次子云战胜了高览,身价可谓是暴涨,现在子云仅次于颜良、文丑,已俨然是袁绍帐下第三将领了!”回到府中,前来拜访的郭嘉开怀笑着,大声称赞叶枫。
  “就是啊,今后袁公定会对大哥另眼相看。到时候,大哥也就会有更多的机会树立自己的威望。”赵云也是一脸欣喜。
  “呵呵~~哪里,哪里,见笑了。高览也是不可多得的将才,这次取胜全是由于对方对我估计不足,临场应变得力的缘故。”叶枫谦虚着说。
  “只是子云是否知道,前些时候,你斩的那个军士的背景可不一般。”一直未开口说话的田丰语中带有忧虑。
  “哦?有这回事?”
  叶枫有些惊奇,记得当时那个士兵却也说过,他的叔父不会放过自己。当时也只是这么听听,却并为往心里去。现在听田丰再次说来,不由多了一层焦虑。
  “管他呢,我们还怕他不成!”
  王胜在一旁忍不住打杈,要知道王胜平生最恨这种卑鄙暗算的小人。记得他和叶枫遇见甄俨的那次,就差点先和几个地痞打了起来。
  “话虽如此,但也不可不防。听说那个军士是袁公手下首席谋士审配的侄子,原是一名牙将,只是因犯了军规,被降为屯将。现在子云杀了他,他叔父定不会就此甘休了的。听说审配这人极善妒,子云可要小心了。”田丰有些担忧。
  注:三国军队编制,大致是部,曲,屯,队,什,伍六级.伍辖五人,设伍长;什辖二伍,共十人,设什长;队辖五什,共五十人,设都伯;屯辖二队,共一百人,设屯将;曲辖五屯,共五百人,设曲长;部辖二曲,共一千人,设千人督,亦称牙将.
  原来是这么回事。叶枫沉默不语,审配这人极善献媚,为人又不正。如果被他算计,那可不是太妙。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当下豪爽一笑不再将此事放在心上。
  驱散走不开心的话题后,众人积聚在大厅重新说笑着,这时门外走进一个下人,恭敬的对叶枫说道:“叶将军,高览将军来访。”
  叶枫微微动容,忙起身大声招呼高览进门,欣喜之色显露于形。
  “败军之将,何敢劳此大驾。高某特来此为今日不恭之言请罪。”高览一脸羞愧之色,恭身向叶枫施礼。
  没想到高览竟如此直爽,竟称自己为败军之将。这让叶枫有些意外,忙扶起高览。
  “高将军过谦了,在下说过,这次获胜,实属侥幸。他日如在沙场之上,我还要仰仗高将军多加指点。‘请罪’一词实不敢受。”叶枫十分喜欢高览这样的人,当下就将其迎进屋内,请于上座。
  “叶将军,今后有何吩咐,只管开口。只要是在下力所能及之事,定当尽力!”不但不计较自己的不恭之言,还受到如此厚待,让高览心生感激,当下便立此誓言。
  “好,有高将军这句话就好!今后如我真有事要将军相住,还望将军不要推辞。”叶枫闻听此言,也十分激动的说道。
  叶枫当时也就是这么说说,却不知道,在以后的一次事件当中,却真应了这个誓言。真可谓是历史总是由巧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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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讨伐董卓

  东汉始于刘秀,刘秀虽为帝胄,但出身布衣。后以布衣之身中兴汉室,号为光武。东汉其后之帝皆年幼,朝政长期为宦官、外戚把持,造成皇权旁落。至桓、灵二帝之时,社会动荡,灾荒连年,民不聊生。宦官十长侍把持朝政,大将军何进被害。朝廷征召西凉董卓进京,十长侍被诛,朝政至此归于董卓。
  董卓独揽朝政,废少帝,立献帝,冒天下之大不韪。朝中大臣,稍不如意,便加诛黜。卓性极其残忍好杀,睚眦必报其不能自保,朝中之人尽皆寒蝉。其专横跋扈可见一斑。
  中平六年十二月,陈留曹操发檄文,约各镇诸侯共讨董卓。天下诸侯应之,举兵奔洛阳而来。至此,长达近一个世纪的乱世拉开了帷幕。
  初平元年,德州平原县境,一队骑兵奔驰在宽阔的管道上,卷起一地沙尘。骑兵大概三千人左右,排着整齐的队列疾驰,即使在高速的行军中也能保持队型,可见其训练素质之高。
  队列前排,当先一人身穿白衣,十分俊朗。跨下雪白的坐骑,载着主人疾驰,不显一点疲态,表明这是一匹宝马。白衣人身旁一男一女,男的全身银盔银甲,收执银枪。飘动的白袍使他更显的威风凛凛;女的也是全身披挂,紧裹于身的银甲丝毫不减弱她的风韵。
  “大哥,这次诸侯举兵讨伐董卓,不知道是不是能打胜?”全身银甲的男子纽头问道。
  “天下诸侯心意不一,想取胜易,想诛灭难!”白衣男子紧锁眉头,浅浅答道。
  “袁绍那家伙居然叫我们为后续部队,真是看不起人!”身旁女子一脸怒容,十分不满。
  “好了,铃儿,别发牢骚了,既然是袁公将令,遵从就是了。”白衣男子劝阻道。
  此白衣人便是叶枫,他身旁自然是赵氏兄妹。经过与高览的一战,叶枫身价倍涨,在袁绍军中有了一定地位。这次曹操在陈留起兵,发檄文讨伐董卓。袁绍积极响应,便带先头部队三万余人先行一步,留下大将颜良、文丑驻留,以防张燕。叶枫是后续部队,为了赶时间,便分出骑兵由自己带领,步兵由高览和王胜领军,田丰和郭嘉是文官,不便乘马,也就留在后列步兵队中。
  叶枫望了望赵铃,赵铃此时神色自然,十分平静。经过这么多天,铃儿也该想通了吧!叶枫内心隐隐有些不忍,但也没什么办法,一切就这样吧。
  “大哥,你看那是什么?”赵云的话使叶枫回过神来。
  叶枫停下马来,顺着赵云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在天与地相交的地方,有滚滚沙尘。看情形好象是有兵马在交战。看到这,叶枫传令探马前去侦察,同时下令手下骑兵迅速前进,自己也和赵氏兄妹加快了马速。
  风,卷着血腥味向战场的每一个战士刮来,使人欲呕的气味摧残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大脑也因长时间机械挥动着的手,而变得麻木。
  随着时间的消逝,敌人的进攻变的缓慢,但己方的战士也因长时间的劈砍,战力消耗十分巨大。抵御能力也大大下降了,士兵节节后退。
  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
  望着不断倒下的士兵,手中的双剑也颤颤发抖,自己的霸业真的就此结束了吗?白面汉子深感自己的无力。
  “大哥,黄巾贼太多了,还是快撤退吧!”长须汉子满脸血迹,来到白面汉子的身边,方才说完,又挥刀劈翻一个上前偷袭的敌人。
  “他妈的,气煞俺也!大哥,我护送你突出重围!”黑脸汉子口中骂着,手中长矛也不停息,凶猛的刺向每一个上前的敌人。
  “唉,天不佑我!二弟,三弟,快快撤离!”那个被叫作“大哥”的白面汉子看着自己死伤近半的部下,长叹一声,指挥着部下撤退。
  兵败如山倒!
  随着士兵们的撤退,头裹黄巾的敌军蜂拥而至,在后面追打着败兵。敌军数目众多,不一会儿,就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将三人围在垓心,和自己的部下分了开来。长须汉子和黑脸汉子十分骁勇,虽然被围,但却丝毫不让敌军近身,击杀了不少上前的敌人。而围住他们的敌军好象缺乏弓箭,一时间,只是围住他们都不敢上前,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可是手下士兵却不那么走运,他们被分割包围,多数都战死当场,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天将亡我呼!”
  望着层层包围,铺天盖地而来的黄巾,正不知有多少。白面汉子持剑举眼望天,悲愤高呼。
  正当白面汉子绝望之时,层层包围的黄巾军后阵忽然大乱,只见一将银盔亮甲,带着一队骑兵,冲阵而来。
  梨花,片片梨花飘落。银枪所过,溅起漫天鲜血,夹杂着雪白的梨花,十分眩目。而银枪将整个就沐浴在这花雨之中。
  原来战斗也可这样美丽!
  叶枫望着那一片花雨,深深被那眩目的色彩所吸引。
  “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随着银枪将的一声高呼,所过之敌皆惊,随即就被索命银枪取得性命。
  好了,我也该出场了。
  叶枫微微一笑,手中战刀一指,早已整装待发的骑兵松开缰绳,策马直冲敌阵。手中战刀挥舞,誓将斩其酋首。
  经过赵云的冲杀,敌军的阵型早已不稳,现在再被骑兵一冲击,敌阵顿时混乱。黄巾军本就不是什么正规军队,多是由一些平民山贼组成,没有受过训练。如果是奇袭还有的一拼,但现在在这正面的沙场上,经过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战阵中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叶枫的战士们排着密集的队形,骑兵冲刺着,挥舞着战刀,象切西瓜一样向着敌军的头颅砍去。赵铃更象一位女瘟神,凡她所过之处,无人生还,一个个黄巾倒必马下。
  而先前败退的士兵们,看到己方援军到来,早已丧失的斗志重新又燃烧了起来。配合着叶枫的军队,打击着敌军,同时迅速向己方将领靠拢。
  叶枫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望着战场上抛洒的鲜血,弥漫着的令人着呕的气味,心中既是恐惧,又是激动。鼓足勇气,挥舞着战刀,向敌阵冲去。
  “杀!”
  在叶枫的激励下,战士们发挥出平时训练时的成果。相形之下,看到这一幕的黄巾军不由感到头皮发麻,被叶枫的军队乘机杀退了过去。   
  “不好,官兵的援军杀来了!”
  “啊,救命!”
  “快撤退!”
  “不,让开,我可不想死!”   
  黄巾军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军队都变成疯狂。人性的卑劣也体现了出来。为了自己能逃脱,一些人在绝望中互相砍杀,真正是兵败如山倒!
  叶枫不由有些作呕的感觉,心中不忍。
  “啊!”
  鲜血随着肩部割开的伤口流淌出来,叶枫受伤了。不知是战场战士们的热血激战激励的作用,还是流淌的血腥激发了野性的本质,叶枫发怒了。战刀立劈横斩,飞溅的鲜血不一会儿便染红了白衣。
  “降者免死!”
  麻木的劈砍并没有使叶枫忘记应该减少战场的伤亡,劈翻一个上前的敌军后,“降者免死”的口号便传到了战场的每一个角落。
  “我等愿降!”
  绝望的黄巾军现在只能投降,没有办法。在短短的半个多时辰,本来已经胜利在望;但转眼就沦为战俘,命运真是作弄人。
  ……
  “平原县令刘备谢过将军相救之恩!”白面汉子一拱手,向叶枫施礼。
  “哪里,现今黄巾横行,身为将帅理应以诛贼平天下为己任!刘备……,莫非将军就是平黄巾的刘玄德呼?”
  其实叶枫早已知道此人就是刘备,但为了使人不觉得奇怪,故意发问。这时也就仔细观察刘备,发觉他长相十分俊朗,由于多年的征战,脸上不免挂着世事的沧桑。但眼神中却透露出对前景的憧憬,和坚毅的意志。
  “备自涿郡剿戮黄巾,大小三十余战,颇有微功,因得以今职。”刘备的话使叶枫回过神来。
  “唉,真是世道不公!想玄德公有此大功,却仅得县令。如此可谓埋没英雄也!”叶枫此话倒是动了真情的,想当初读《三国演义》时,每读到此,尝吁叹不已。
  听到此话,刘备身后的关羽、张飞两人面露喜色,心中十分得意。只是刘备还是那样,脸色毫无变化,不愧为一代枭雄,喜怒不形于色。
  “不知将军今何往?”刘备问道。
  “今董卓作乱,天下诸侯共往诛之。在下乃渤海袁公帐下之人,现正领兵前去和主公会合。不知玄德公有和打算?”
  “现今我军兵败,平原县也不可久留,我想去投旧日好友北平公孙瓒。”
  叶枫本想留下刘备,让他和自己一同前去讨伐董卓。但一转念,深觉不应让刘备这人久留身边,反正到时候他会和公孙瓒一同前去的。便执手与刘备告别,自己和赵氏兄妹继续向洛阳奔去。
  经过这一仗,叶枫的兵力有所增加。原先的三千人的先头骑兵,除去此战损失的部分,加上新投降来的,现在有五千人。本来还不止这点,但投降来的有优劣之分,将老弱病残的遣散乡里,剩下的也就不多了。
  这次短暂的会面,是两个毕生的盟友与对手的初次相见。不平凡的人,也就在这不平凡的会面中,开始了自己一生的征战。
  汜水关前,诸侯营帐连绵起伏两百余里。战马嘶鸣,战鼓擂擂。早起操练的军队将整个场面渲染得更加激烈。似乎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闪电,预示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就要开始了。
  叶枫加紧速度,终于在诸侯会盟推举盟主之前赶到了。先到袁绍处交令,然后在帐中歇息,等待命令。
  经过几日的等待,众诸侯陆续皆至。叶枫也有幸认识了各路诸侯。刘备也和公孙瓒一同到来,一来就和叶枫叙谈,对他十分赞扬,看样子一心想收为己用。叶枫还见到了曹操,初见曹操,便觉此人的不简单。其人身长七尺(汉代的七尺,折合现代尺寸,大约一·六一米),细眼长髯。不管说什么话,脸上总是带着微笑,魅力不凡。总之,一眼望去,就知道此人必是个英雄!
  待诸侯都到齐了,曹操宰牛杀马,大会诸侯,商议进兵之策。
  “今奉大义,必立盟主,众所约束,然后进兵。”河内郡太守王匡说道。
  “袁本初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汉朝名相之裔,可为盟主。”曹操也跟着附和。
  “岂敢,岂敢。某何德何能,担此盟主。”袁绍面带喜色,口中却再三推辞。
  “非本初不可!”在座各路诸侯都推袁绍为盟主。
  袁绍哈哈大笑,应允。
  翌日,筑台三层,遍列五方旗帜,上建白旄黄钺,兵符将印,请袁绍登台。袁绍乃整衣佩剑,慨然而上,焚香参拜。盟誓曰:
  “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虐流百姓。绍等惧社稷沦丧,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戮力,以致臣节,必无二志。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
  读毕,歃血。因为此词慷慨激昂,众人都泪流满面。叶枫不禁心中暗笑:现在这般做作,到时候真正发兵之人却没几个。真是可笑!
  袁绍升帐坐于其上,两边都以官职、年龄列坐。叶枫作为袁绍爱将,自然也在另一席入坐,大块的吃肉,大碗的喝酒。这个时代的酒是米酒,喝了三四碗,一点也没什么感觉。怪不得看古装片,古人喝酒都是端大碗,却很少一两碗就喝醉的。
  叶枫正吃的高兴,这时曹操站起身来,大家的目光不由都向曹操望去。
  “今日既然立有盟主,各诸侯将帅都各居其位,共扶汉室,同讨逆贼。请不要对诸侯的兵马多少,实力强弱有所计较。”曹操端着酒,朝在座各人扫了一眼,缓缓说道。
  不愧是一代枭雄!
  叶枫不禁暗暗赞叹。曹操就是一个知人善任,赏罚分明,提拔人才不拘一格的人。他信奉“唯才是举”,不少大将、谋臣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并以此征讨天下。在历史上很少有和曹操相提并论的人物。
  “绍虽不才,既然诸公推某为盟主。那定会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国有国法,军有军规,望诸公切不要违犯!”袁绍表示自己定会公证执法,不会偏私。
  哼,你弟弟袁术不发军粮,造成孙坚兵败。那时怎么不见你公证廉洁,简直是口中一套,心中一套!
  叶枫越发看不起袁绍,推他为盟主,简直是失败之举。如果盟主是曹操,或者是孙坚,那要比他好的多!
  “吾弟袁术总督粮草,应付诸营所需。现今须有一人为先锋,抵汜水关挑战。其余各人各据险要,相互接应。”袁绍见众人无异意,便继续说道。
  “坚愿为先锋,定当夺关!”这时,长沙太守孙坚站起身,走出席,大声应道。
  “好!早闻孙文台骁勇不凡,可以前往!”袁绍壮其言,拨令签于他。
  糟了!孙坚此行必败无疑!
  叶枫心中暗道,不想让号称江东猛虎的孙坚就此兵败。可是阻止已晚,孙坚已离席,引本部兵马杀奔汜水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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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蒹葭苍苍于2004-04-30, 2:31:11发表
受某项的书影响而作。

对不起 ~~
我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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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夺取汜水

  巍巍汜水,天下雄关。夜幕的降临使这座名闻天下的关隘,显得更加威伟。坚厚的城墙,深挖的壕沟,愈发显出此关的易守难攻。
  此时的诸侯营帐也笼罩在夜幕之中,这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候——黎明。大多将帅都早已歇息,只有少数营帐还是灯火通明。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隐约传来的马嘶声才能划破夜的宁静。营寨点着火把,照亮了大营的各个角落。负责守夜的士兵正在巡视营寨,凡是夜间四处走动的人,都要报上口令才可通行。
  战场上血迹班驳,尸横遍野,一张张狰狞的面孔冲击着内心最后的防线。
  望着蜂拥而至的敌军,叶枫感到胆寒。想抽出战刀,却怎么也使不出力量,将其拔出。
  敌人已经迫近,高举的刀逼近额头,已经可以感到刀锋的寒气。想逃,却怎么也迈不开脚。只有自己孤立无援的站着,等待死神的降临。
  “不要,不要杀我!不要!!”
  叶枫梦中醒来,却发现身上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原来是南柯一梦,这个梦太真实了。抹抹额上冷汗,心中犹有余悸。
  “大哥,作噩梦了吧。”一只手掀开帐帘,探出头来,正是赵云。
  叶枫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摇了摇头。
  “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第一次杀人嘛!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时,也是十分害怕。但现在却没那么怕了。”赵云笑了笑,安慰叶枫。
  “前些日探马回报,孙坚已在阳人击败胡轸。不知现在孙坚的情况如何了?”叶枫显得有些忧心。
  “大哥,还别想这么多了,天快亮了。还是趁现在多睡一会儿吧。”
  “还是算了吧,我早点起来练一会儿武艺。子龙可有兴趣陪我?”说罢,叶枫起身穿衣,将放在身旁的战刀拾起。
  自从有了这把刀后,叶枫便从不让此刀离开身边太远。无论是吃饭,还是睡觉,都将此刀放在旁边。因为他知道,作为领兵的将军,自己的武器就相当于自己的生命。丢失了战刀,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有幸能做大哥的陪练。”赵云也是兴致勃勃,提剑跟随叶枫走出营帐。
  轰轰轰轰——
  “大哥,战鼓响了。”
  “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还是快去大帐吧!”
  说完,叶枫就和赵云快步前往诸侯大帐。
  随着战鼓的敲响,整个大营开始变得嘈杂。各个营帐的大小将领,军士兵卒,纷纷向外涌出。一切开始变得那么不谐调,黎明的寂静被彻底打破了。混乱、慌张充斥着大营的每一个角落。是将领乘马,是士卒的拿兵器,虽然一切的一切都那么混乱,但又显得那么有序。
  “大事不妙,昨夜有使来报,文台于梁以东被华雄部将徐荣、李蒙所围,现已兵败。诸公有何良策?”袁绍一脸疲惫,看来昨夜没睡好。
  帐下诸侯都不语,无计可施。袁绍向下扫视一遍,看见公孙瓒的身后立有三人,正在那里冷笑。
  “公孙太守背后是何人?”袁绍感到奇怪,向公孙瓒发问。
  “此乃我幼时同舍好友,平原县令刘备。”公孙瓒代为回答。
  “莫非破黄巾刘玄德呼?”坐于上座的曹操突然起身,高声问道。
  “然也。”公孙瓒拉刘备出来拜见,并将他的功劳和出身细细说了一遍。
  “既是汉室宗亲,取坐来。”袁绍又接着说道,“某非是敬你的官爵,而是敬你是帝胄也!”
  刘备遍上前称谢,坐于末位。关羽、张飞也就跟随他立在刘备身后。
  忽然,营外探马来报,华雄引铁骑,来寨外挑战。
  真是狂妄!
  本来作为一个统领全军的将领,他的职责在于指挥作战。象华雄这样单独来挑战的,简直就是个一勇之夫!不应该统领大军。
  “华雄欺我军中无人!帐下诸将军,谁可与之一战?”袁绍向下巡视一遍,发问。
  “小将愿往!”原来是袁术手下的俞涉。
  找死!
  叶枫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果然,俞涉刚出寨门不久,传令兵就来报,说他已被斩。
  接下来,潘凤出战,也被斩。
  这时,叶枫瞥见刘备身后的关羽神色不自然,一脸傲气,十分轻视帐中的将领。
  看到此,叶枫想保举关羽出战,便闪身出来。
  “哦,子云有心前往?壮哉!”袁绍见叶枫闪身出列,便准备点他出战。
  糟糕,这下坏了!
  叶枫没有想到自己是袁绍爱将,闪身出列,袁绍一定会以为是想出战。如果拒绝,那势必让人看不起;而接受,自己实在没有把握战胜华雄。
  一直在身旁的赵云看到了叶枫脸上的难色,于是马上跟着闪身出列,拱手说道:“杀鸡焉用宰牛刀!待小将出马,必斩华雄!”
  “好,既是叶将军之弟,必也不凡!就令汝出战!”
  叶枫向赵云投去感激的眼神,赵云报以会心的微笑。
  对于战胜华雄,叶枫对赵云还是有相当的信心的。既然关羽能“温酒斩华雄”,那赵云又何尝不可!
  赵云跨上白龙驹,手提银枪,奔寨门而去。叶枫虽知道赵云必胜,但心中还是不放心,乘上疾风。跟着出了寨门。
  初升的太阳斜斜照射在白袍小将的银甲上,反射的光芒令人眩目;银枪尖上那一点寒光更使人心颤。凝重的空气使人感到快要窒息,身后传来的阵阵鼓声更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我想,你不是我的对手。”
  “哼,有何本事尽管使出来。本都督不理会你的胡言乱语!”
  白袍将嘴角挂着微笑,缓缓举起手中银枪。杀气顿时凝聚在枪尖。
  一人,一马,以无可比拟的速度,迫近。
  刀枪相交,两马相错。
  梨花飞舞,整把刀都被卷入花海。
  刀势威猛,刀刀都打在银枪之上。
  漫天杀气,弥漫于战场上的压抑冲击着心底防线。
  寒光闪烁,刀枪相交之时的阵阵清脆声灌入耳际。
  渐渐的,执刀人的刀不稳了。战战兢兢的舞刀挥砍,换来的只是徒劳的抵抗,为着生命的延续的最后挣扎。
  这是执刀人一生之中第二次感到了死神的临近,无力感很快就席卷全身。但他没有放弃,抽刀,格挡,劈刺。这一连串的动作在一瞬完成,而攻击的方向正好是对方必救之地。
  白袍将抖动银枪,拉起缰绳,跨下龙驹仿佛与他心意相通,高高抬起前蹄,仅用后腿站立。
  枪,如灵蛇一般,串入刀势。
  借着龙驹向下俯冲之势,银枪将的枪带着风的呼啸,冲破执刀人最后的防御,刺入人身体最致命的部分。
  执刀人知道自己错了,而这次的错误将会导致自己生命的终结。
  鲜血随着银枪离开咽喉的那一刹那,飞溅。
  鲜血飞溅的那一刻真美,执刀人也看到过不少人鲜血飞溅的场面。但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好……,好枪法!即使……,和我家……温侯相比,一定也差不多吧。
  执刀人倒下时,心中不禁佩服对方的武艺。想自己一生之中,除了败在那个有如天神的人,也就是他就是最厉害的了。现在败在他手中,心服了。
  “报——,赵将军枪挑华雄,现在董卓军大败,请盟主定夺!”
  “好!子龙立此大功,某定当加赏!”袁绍一脸得意,挥退传令兵。
  “现在请本初速速进兵,攻下汜水关。”曹操面带微笑,意志饱满。
  “这个……,好,速速发兵!”袁绍想了一下,传令道。
  汜水关不愧为天下雄关,把守关隘的是李肃。李肃不是一员骁勇的武将,但是他的谋略却不弱。作为辅助华雄守关的将领,董卓当然不会用无能之辈。李肃确实也没有负重望,虽然没有什么大的胜利,却也借着雄关的威势,将汜水关守的滴水不露。无论是强攻,还是用计奇袭,都不能撼动分毫。诸侯显得有些无计可施。
  叶枫在汜水关前走来走去,观察着关隘的各个角落。现在攻关暂时停止,士兵们都在休息,等待下次的进攻。
  “大哥,在看什么?”身边的赵云走上前来,对叶枫的举动感到奇怪。
  “二弟,依你看此关该如何攻取呢?”叶枫不答反问,转过头,包含深意的望着他。
  “这个……,如果是我,决不会强攻。”赵云顿了顿,继续说道,“汜水关是天下名闻的关隘,如果守将死守不出击,要想攻克它只能用智。”
  “那又该如何呢?”叶枫追问。
  “如果是我来领兵,一般情况下定会采用麻痹对方的战术,让对方出击。但是李肃却不是轻易上当之人,要想引他出来,可要大费一些周折。”赵云紧缩眉头,想不出什么办法。
  “哈哈哈~~,子龙不必想什么办法了。我已想好一计,定破此关!”叶枫大笑,充满自信的拉着赵云向营地走去。
  夜幕渐渐降临,叶枫视察完营地,回到营帐。帐中早已有人等着他。等候他的人见他回来,快步迎上前来。
  “二弟来了呀!”叶枫一进帐门,便见赵云来找他,知道他对白天之事有疑问。
  “大哥,你还未告诉我怎么破汜水关呢!”赵云有些好奇叶枫白天为何如此自信。
  “呵呵~~,子龙不必发问,到时就知!”叶枫还是一脸自信,阻止了赵云继续发问。
  “来人!”
  “叶将军有何吩咐。”营帐外走进一位偏将。
  “我叫你准备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已经备好。”
  “那你先出去吧。”
  “遵命!”
  偏将行了个礼,转身向帐外走去。但即使是军令的森严,也不能掩盖他脸上疑惑的表情。
  ……
  “秦时明月,汉时关。汜水关不愧为天下名关!”叶枫兴致饱满的站立在汜水关的城墙之上,望着关下苍苍大地,不由分外感慨。
  这次的夺关,可谓费尽周折。现在终于如愿以尝的站在关隘的城墙上,心中的激动,是无法比拟的。这也是自己利用未来丰富的知识,第一次获取战争的胜利,比以前的纸上谈兵,意义更加重大。
  “哈哈~~,子云立此大功,实当庆贺!”一阵充满魅力的大笑从身后传来。
  叶枫转过头,见曹操身着紫杉,向自己走来。便向身边亲兵吩咐了几句,也向曹操迎了上去。
  “曹公过誉了,这次夺关实属侥幸。”叶枫谦虚回答。
  “子云不可谦虚。这次夺取汜水关,我等诸侯皆无办法,惟独子云想出‘木龙’之计,我等如今才能在关上谈笑。”曹操充分展示了他那魅力不凡的微笑,一般人如果见到他的微笑,定会深深被其吸引。但叶枫却知道在微笑的背后藏着阴狠与狡黠,不会轻易就被他的微笑欺骗。
  “实不敢当!这‘木龙’之计也只可用一次,赌的就是对方对此物的好奇。要是对方不上当,也没什么用。”叶枫继续谦虚。
  这次能夺取汜水关,的确也象叶枫所说,赌的就是对方的好奇。叶枫曾亲自视察过汜水关的地形和防御布置,深感如果是强攻绝对不能轻易攻下此关,一筹莫展。便从脑海的记忆里搜寻古今中外有名的攻城战,想从中得到灵感。忽然脑海跳出古代欧洲著名的特洛伊之战,深觉此法的可行,便秘密命令一位偏将召集方圆百里的木匠,连夜赶制了一条木制的巨龙,外部精雕细凿,细加着色;内部中空,藏着一百名精锐的士兵,并让军中士兵传播“天降祥瑞,龙化为木”一类的话。待到第二天攻城之时,将此巨龙抬出,并宣称此龙系出深山,是使人到山中找到的。由于事先已经在军中传播“天降祥瑞”一类的话,军士们顿时深信不疑,对木龙顶礼膜拜。
  这一下,汜水关上的守兵十分疑惑,便将此事报告给李肃。李肃见到后,也感到疑惑,于是他派人去探察。得之事情的始末后,李肃深感这是一个讨好董卓的好机会,便冒险出击,要将木龙抢过来。而叶枫早已料到,便下令撤退,将木龙留下,任其夺去。
  待到深夜,藏在木龙里的士兵从龙腹钻出。杀掉把守城门的哨兵后,放下吊桥,大开城门,放出约定的信号,引叶枫的兵马入城。
  等李肃从睡梦中惊醒,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叶枫早已将城中的战略要地占领。李肃军异常混乱,想挽回是不行了。为了保命,李肃也只有在亲兵的保护下,撤离了汜水关。
  “叶大哥,你在这里呀。三哥叫我来找你,好象有事禀报。”赵铃一身戎装,从城墙的石阶向上边走边说。
  “哦,这就是昨晚那位英勇的女将军吗?”曹操转身看见赵铃,饶有兴致的问道。
  “呵呵~~,这是义弟之妹赵铃,这几天她一直缠着让我派给她任务。被她缠烦了,昨晚便叫上她一起参加了汜水关的奇袭战。让曹公笑话了。”叶枫在一旁解释。
  “哈哈~~,既然英雄不在年少,那又怎可有男女之分!”曹操大笑。
  “哈哈~~,言之有理!”叶枫不禁心中赞赏曹操,不愧为一代豪杰,见识果然与众不同。
  曹操就是一位敢于打破常规的统帅,他不同于袁绍、刘表等旧的贵族阶级,曹操有着一种在当时十分超前的意识,对人才的提拔、运用可谓是不拘一格。虽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这就是曹操用人原则的最好体现,他今后也一直遵循着这个原则,这也是他借以挣霸天下的资本。
  同样与那个时代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叶枫,不禁对曹操有种相惜之情。同时,更加不敢小看这个比自己要矮上多半个头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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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人中吕布

  与汜水关同样名重天下的莫过于虎牢关。虎牢关早已超越了一个关卡的定义,由于这座关隘离洛阳只有五十余里,它的意义已非一个关卡所能包容的了。虎牢关是洛阳与中原的接口,是通往洛阳的必经之路。而且也是帝王所在的洛阳最后的防线。
  正因为如此,虎牢关比之其他任何关隘的建设都要复杂的多,抵御敌军的能力也要强的多。反之,夺取了虎牢关也要比夺取汜水关的意义重大。诸侯联军也正为此而感到心忧。
  “董卓屯兵虎牢,易守难攻,可先令一半的兵马迎敌。观其动向,再做定夺。”曹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袁绍略一沉思,点头同意。便令王匡、乔瑁等八路诸侯前往虎牢关迎敌,曹操引兵救应。
  叶枫不愿错过这一场好戏,也领五千骑兵前往助阵。
  虎牢关不愧为天下名关,高耸的城墙,遍布的哨岗,让人有种无力攻夺的感觉。关前的护城河又宽又深,仅仅开了一个小小的城门。而且城门不象一般的关隘那样与城墙在一条线上,而是整个城墙城门一块向前突出十多米,内有三道副城门,在紧急的时刻可以放下,抵御进攻。整个就是一块堡垒!
  “进攻!”
  诸侯军吹响了进攻的号角,随着一声号令,攻城战开始了。
  由于弓箭手的阻击,使诸侯军的大型攻城工具没有跟上来,冲在前面的将木板铺在护城河上,好使自己的军队过河进攻。董卓派出一部分战士向城外投掷石块和发射弓箭,很轻松的就把诸侯军阻挡在外面了。
  “攻打城墙!”
  见城门不易攻下,诸侯军果断的下令向城墙展开进攻。
  战士们又在护城河上架起了木桥,扛着攀爬工具,向城墙接近。
  在攻击持续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城上突然倒下了一锅锅滚烫的黑色液体,紧接着几支火箭同时向下射了过去。
  “是油!呀——!”
  “啊——!”
  “不好了,敌人倒油了!”
  “快逃呀,敌人用火攻了!”
  一锅锅滚烫的油浇在战士们的身上,发出“兹兹”的响声;火箭射在沾满油的身体,一遇油便燃烧了起来。顿时战场上哀声漫天,哭叫四起。一直在后阵的叶枫也嗅到了皮肉被烧焦的气味,胃不由翻了几翻。
  身边的赵铃也皱起了眉头,被眼前的场景搅乱了心神。   
  诸侯军的惨叫此起彼伏,烈火在人群中燃烧,整个军队都陷入了疯狂与崩溃。这样的战斗虽然杀伤力不强,但是其对人内心的震撼力却是巨大的。整个城下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即使离前线还有相当远距离的叶枫也有些忍不住,想要呕吐。
  攻城器械终于上来了,巨大的冲车撞击着城门;一队队士兵前赴后继,填补死伤的战友。
  可是虎牢关的城门怎可如此容易就被攻破,大量的战士挤在城下,面对着虎牢关上具有强大杀伤力的武器,只能作为活靶子,一切只不过是徒增杀戮。
  “义父,让孩儿出战吧!”此时城墙上观战的吕布,早已忍耐不住战意不断的增长。诸侯军如同隔靴搔痒的进攻,在他眼中是如此疲软。
  “呵呵~~~,奉先,我早已知道你的手发痒了。去吧!”董卓挪动了一下肥胖的身子,笑呵呵的同意了吕布的请求。然后又转过头,观看城下的战事。眼神中带着残忍的笑意。
  一阵如雨的乱箭,使诸侯军又留下几百具尸体,向后撤退了几百米。随后吊桥放下,城门打开了。
  一队全身包裹着铁皮的骑兵排着整齐的队列,率先出城了。训练有素的铁骑在城外迅速分为两队,排于战阵两边。
  千呼万唤始出来!
  紫金冠,连环甲,玉带,红袍。
  吕布出战了!
  ……
  枪,刺。
  戟,挑。
  ……
  方悦知道自己来错了,可惜太晚了。
  坠鞍,落马。
  叶枫默默的注视着吕布,心中的寒意犹未消失。太厉害了,自己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方悦已经落马。第一次看见这么厉害的人,不由向身边的赵云望去。
  赵云神色冷漠,平静的脸上不带一点笑容。的确,他遇到对手了。
  叶枫拨转马头,向全军下了撤退的指令。因为铁骑兵已经在吕布的指挥下掩杀了过来。
  西凉铁骑不愧为最优秀的骑兵,铁骑不但是士兵,战马也包裹着铁甲。虽然影响了速度,然而一旦冲了起来,它的杀伤力不是那么容易抵抗的。这一点有些象欧洲的重骑兵。 但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机动力又要比重骑兵强的多,可以说,这个时期,可以克它的兵种不多。
  就这样,成千上万的士兵在铁骑的掩杀下,倒在了虎牢关前。直到死,张大的双眼也不能相信这样一个现实:不论是刀砍,还是矛刺,都不能穿透敌军的身体,甚至是马匹的身体。
  战场上血肉横飞,一片哀声。英勇的战士用身体捍卫着自己的荣誉,苟且者挥刀砍开退路。一个人人性的优劣,在战场上的表现,是最好的体现。
  叶枫毫无办法,为了减少伤亡,便挥刀砍翻两个后退的士兵。同时指挥骑兵边退边抵御铁骑的进攻,以自己的行为来激励战士。
  赵云手中银枪挥动,连刺带挑,击毙不少敌军。虽然在不断涌来的敌军面前,这也只是车水杯薪,不既于事,但也起到了激励战士奋勇抵抗的作用。
  一直在叶枫身边的赵铃,手中银枪乱舞,在敌阵中穿梭。枪挑,冲刺。犹如一位女武神降生。
  长时间的冲杀,叶枫感到了疲惫,果断下令撤退。赵云负责断后,由于赵云的勇猛,撤退时没受太大的损失。
  诸侯军一直撤退了三十里,和前来接应的军队相会后,才安营扎寨,约同各军统帅、将军到大帐中商议应敌之策。
  “吕布勇猛非凡,我等不能匹敌。公等有何良策?”
  “吕布倒是小事,西凉铁骑兵实在厉害,不能与之为敌呀!”
  “不知叶将军有何良策,借以退敌?”
  叶枫一直静静的坐在一旁,思考退敌之策。现在见有人发问,便拉回思绪,略一沉思,开口道:“吕布十分英勇,我看天下间难有与之匹敌之将。”
  叶枫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而一直在旁边没开口的赵云突然站起身来,欲言又止。叶枫也明白他的心思,可是不想让他去冒险。但看到赵云坚毅的表情,点了点头。
  ********
  在阳光的映射下,银枪闪动着,发出令人夺目的光亮。同时闪动的寒光也令人感到杀气的逼人。
  赵云骑于马上,手执银枪,与吕布对峙着。
  吕布手中微微冒汗,这样的对手很久没有遇到了。心中的激动,使手中的画戟也微微发颤。
  “你就是枪挑华雄的人吗?”寒冷的语气让吕布自己也为之颤抖。
  “除了我,还会有谁?”赵云冷漠的注视着吕布,用同样寒冷的语气回答。
  “哈哈~~~,英雄!没有想到,除了我还有一个你!”吕布突然哈哈大笑。
  “你错了,你不是英雄,因为,你不配!”赵云依旧冷漠。
  这时,吕布眼中闪过黯然与无奈,但也就是转瞬即逝。
  “不要多说了,出手吧!”吕布一轮画戟 ,摆开架式。
  闪电,两条闪电。一红一白相遇于战阵之中。
  枪戟相碰,两马相交。
  梨花飘落,战阵花雨。
  雪花乱扬,漫天飞舞。
  枪来戟往,杀气冲天。
  赵云侧转马身,一记回马枪,如灵蛇般直奔吕布咽喉。吕布微一侧身,避过这一致命之击;再一抬手,画戟小枝挂住枪尖,略一使力,荡开银枪。
  双方你来我往斗了五十回合,吕布的进攻猛烈、狠辣,赵云的枪法却也未显疲态,一枪比一枪紧,一枪比一枪快。但赵云的鬓角出汗了,面对这个绝世的虎将,能拼个五十回合不显败迹,可谓是绝无仅有的。
  双方的士兵停止了喝彩,一个个都被两位悍将的较量深深吸引,看得目瞪口呆。叶枫却看不下去了,握紧了手中的战刀。
  两马,双人,从诸侯阵中冲出。
  “二弟,我来助你!”
  “大胆贼人,休伤我三哥!”
  刀,自上而下的劈落。
  枪,挂着风声的乱刺。
  这一刀一枪的配合十分严谨,不论是出手的时机,还是部位,都把握的很有分寸。这一组的进攻,即使对方是再勇猛的将领,也势必会败。
  吕布微一皱眉,抽回画戟将身体圈住,嗑开乱刺的枪;再将缰绳往旁边一拉,连人带马都侧转过身,从而躲过致命的一刀。整套动作做的十分连贯,完美无暇。
  好!不愧为绝世虎将!
  叶枫不由为其暗暗喝彩。
  赵云趁此间歇喘了一口气,吕布真的是很厉害,其实从一开始,自己便处于被动防守的位置。看来今日想胜他,难矣!赵云抖抖枪头,使微微发酸的手臂的肌肉得以舒展。
  吕布也不好受,虽然自己大多数时间在进攻,但是长时间的进攻已经将自己的锐气消耗不少。然而,对方的防守也确实很强,屡屡将自己的攻势化去,不时还加以反击。对方一枪紧似一枪的进攻,好象从不停息,也确实让自己很疲劳。现在以一敌三,形势对自己更加不利了。吕布嘴角挂着无奈的笑容。
  看来,我要使那招了……
  吕布的眼神变了,本来的冷漠变成麻木;凌厉的杀气没有了,但却分外让人感到压抑。
  叶枫暗暗心惊,虽然此时感觉不到杀气,但第六感告诉他,此时才是最危险的时刻。
  赵云的额角冒出冷汗,因为他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自己能不能抵挡住呢?没有把握。
  “啸——”
  戟,伴随着长啸降临。让人分外感到它的威势。
  枪起,刀落。荡飞。
  枪再起,戟透过。强突入内。
  血,飞溅。洒满沙场。
  “大哥!”
  “叶大哥!”
  鲜血随着伤口向外溅出,叶枫看着伤口。不能相信!
  不是致命伤,叶枫一手捂着伤口,另一只手抓住缰绳,不使自己落马。
  在赵云短促的的命令下,叶枫被赵铃护送离开。现在对战的又只剩下两人。
  你在逼我!
  对不起,师父,今天我要解禁了……
  弥漫在战场上的杀气全消失了,此时的赵云更象一具木雕,让人感觉不到生气。然而,却更让人感到寒冷。
  秘技……
  赵云重新和吕布注视着,卷起的风沙拍打着脸颊,让人感到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即将来临。
  吕布眼神中闪过异样的色彩,轻声叹息了一声,一拉马转身飞驰。片刻,便就进了城内。
  这一转机显然赵云事先没有预料到,待到自己明白过来之时,吕布早已驶出老远。虽然白龙驹是宝马,但赤兔马也不在其下,想追上是不可能了。不愧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赵云只好收敛心神,轻声叹了一口气,拨马回到阵营。
  就这样,三国时代最厉害的两位悍将,终究没有用尽全力交手。以后也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失为一大遗憾。
  ********
  “大哥,伤势怎么样了?”赵云从战场归来,还不及换下甲胄,就直奔叶枫营帐。
  “啊,是二弟呀。没什么,皮,皮肉伤……,呃……”见是赵云来探望自己,叶枫强忍伤势起身,却不免又牵动了刚包扎好的伤口,浸出血来。
  “叶大哥,你别动,快躺下。”赵铃见叶枫牵动伤口出血,十分心疼,忙让他躺下。   
  “大哥,看来你伤的不轻。还是好好听小妹的话,别动了。”赵云来到床边蹲下,十分关切叶枫的伤势。
  “咳,是我太大意了……。吕布,不愧为世之虎将!”叶枫轻触伤口,犹心有余悸。
  “哈哈哈~~~,吕布虽骁勇,然而却是有勇无谋。来日再战,只要略施小计,必叫他死无葬身之地!子云何必为此感到担忧?”帐外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
  “原来是曹公,快请进帐商议!”叶枫大感意外,没有想到曹操会在这个时候来找他。刚才刘备已经来过,并送来伤药,对他表示慰问。现在曹操也来了,自己真是奇货呀。叶枫不禁苦笑。
  “不知子云伤势如何?”曹操一进帐便关切的询问叶枫的伤势。
  “劳曹公惦念。些许小伤,无甚大碍。呃……”叶枫强撑起身,想下床施礼,无奈又牵动伤口,只好作罢。
  “叫你别动,你还动!”赵铃有些生气叶枫的不听话,将其重新扶于床上躺下,眼角的泪花闪动。
  “子云快快躺好,不可在牵动伤口。我这里有上好的创伤药,请子云敷上。”说罢,曹操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交与赵铃。
  又一个送药的!但叶枫还是不免有些感动,曹操的魅力的确不凡,连自己这样一个从未来来的人,也有些被他的言行感染。
  “刚才曹公说过有破吕布之计,但不知……”叶枫收敛心神,询问破吕布之计。
  “呵呵~~,请子云取行军图一观。”曹操笑而不答。
  “这个……”叶枫脑中充满疑问,但还是吩咐赵云将行军图取来,将其展开于床上。
  “子云,请看此处。”曹操面带微笑,看着叶枫。
  叶枫注视了片刻,突然一个机灵,明白了曹操的想法。同时,也不禁赞叹曹操的军事才能。看来,自己要学习的还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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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伏兵峡口

  初春的风轻柔的吹拂,暖暖的。叶枫在赵铃的陪同下来到帐外,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自己的伤有好处。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几乎天天经历着风险与杀戮,身上的伤口也平添不少。真是可怕的时代!叶枫不禁暗暗苦笑。
  “叶将军,吕布带着铁骑到阵前挑战!”正当叶枫回思往事的时候,一个偏将滚鞍落马,飞快的奔过来,扰乱了兴致。
  叶枫点了点头,传令准备迎击。自己仰天一声长叹,转身准备进帐。
  “真的要去吗?”
  “铃儿,放心,不会有事的。”
  “可是,你的伤……”
  “放心吧,你叶大哥不会这么容易就倒下的。”
  赵铃不再说话,默默的将披风披在叶枫身上,从她忧郁的眼神可以看出点点泪花。
  叶枫的心情也不好,这些日子处下来,发觉对赵铃有些不舍了。特别是自己受伤的这段时间,赵铃对自己照顾的无微不至。常常端茶送水,包扎换药。虽然这些事有专管勤务的亲兵负责做,但她却嫌他们笨手笨脚,不愿让他们来做。跟从前刁蛮任性的性格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但叶枫此时不愿想这些,狠了狠心,向着帐外迈出坚毅的步子。
  西凉铁骑不愧是三国时代战斗力最强的兵种!
  西凉铁骑依仗骑兵全身包甲的优势;又以迅猛的冲杀,冲散敌人的阵形;随后纵横突击,撕裂敌军、分割消灭。即使面对敌军的弓箭、戈矛,也能从容应付,不停歇冲击。这种战术是西凉铁骑惯用的招式,也是最有效果、杀伤力最强的战术。吕布就曾用此战术将曹操打败过。但是说到底,西凉铁骑的创始人应该是董卓,没有他,吕布也不可能会用这种战术。
  所以,三国时,骑兵最厉害的莫过于董卓,其后才是吕布。另外曾运用骑兵大破同样善用骑兵的游牧民族的公孙瓒也是不凡。
  现在在阵前的正是吕布,他正带着铺天盖地的铁骑,数目是五万,现在正在阵前叫阵。由于诸侯方前几仗输的太惨,现在能够出兵的并不多,几路诸侯的兵力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七万。但是,这些优劣不一的普通士兵,又怎么及得上训练有素,经过战火洗礼的西凉铁骑呢。再说,诸侯军早就见识了吕布的厉害,都不敢轻易派将;心中又十分惧怕铁骑的威力,没人敢出兵。相形之下,实力和气势又都输了一大截。
  由于叶枫伤势未愈,只能坐在一辆马车上;看到诸侯如此无能,本来因伤而苍白的脸,更因愤怒越发苍白。
  叶枫缓缓将手抬起,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叶枫的骑兵不多,加上新近征调的,只有区区万人。然而这万人骑兵却是袁绍的全部骑兵,这次的战斗只许胜,要是败了,后果也是可以想到的。
  果然不出所料,浑身包甲的西凉铁骑面对着比自己兵少、战斗力远弱于自己的普通骑兵,展开了屠杀。
  “别怕,跟我来!”
  赵铃一马当先,挑翻一个铁骑,率领手下骑兵避过铁骑的锋芒,利用机动力强的优势,直绕到铁骑阵型侧面和背后,加以冲击。
  在叶枫骑兵的激励下,诸侯纷纷出兵配合。但是,诸侯本就心意不一,士兵的训练更是有优劣之分。除了少数强悍的诸侯,其余的都不堪一击。
  就在战争的局势又开始向吕布偏移的时候,一队身骑白马的千人队,不知从何处冲了出来,直抵战场的中心。
  终于出来了!
  叶枫十分在意这队骑兵,那就是公孙瓒的白马兵团,是他最精锐的部队。虽然数量不多,但却会对整个战场的局势加以改变。
  “驰骋幽燕的儿男们,不要被人小看,要知道我们曾打败过不可一世的羌人;我们的强悍,连塞外的游牧民族也不敢小觑。拿出你们的勇气,战斗吧!”
  公孙瓒的这番话还是很鼓舞人的,闻者无不感到热血沸腾。
  为了不负自己最精锐的部队的称号,白马兵团在冲杀;为了能够被选入白马兵团,普通的士兵扑向了强悍的敌人。群情激奋,白马兵团是荣誉,是他们的神,是不败的象征!
  在公孙瓒骑兵凶猛的冲击下,战局有了些改变,吕布铁骑的阵型被冲散了。
  来的好!看看到底谁才是骑兵的王者!
  吕布笑了,那是充满期待和自信的笑。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证明自己才是最棒的。
  吕布不愧是绝世虎将,在他的带领下,阵型被冲散的铁骑很快就得到重组;而面对他的诸侯将士,不论是谁,都感到发憷。但看到赵铃勇猛无畏的杀敌,将士们出于不愿意在女人面前丢脸的考虑,纷纷鼓足勇气,冲锋在前。
  差不多了。
  叶枫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的损伤实在是太大了,便静静举起了手,作出了撤退的指令。
  ********
  在离开战场几十里远的一个峡谷,两个人正站在崖口,向战场的方向望着。
  “主公,您看叶将军能不能将吕布引到这里来?”一个身皮红袍的年轻武将正向一个锦袍人询问。
  “子廉,放心好了。此人可不能小看。”锦袍人微微一笑,深邃的眼神中藏着什么,叫人不能轻易看透。
  “曹公,一切已经布置妥当,现在只等吕布前来。”一个白袍银甲将上前禀报。
  “干的好!赵将军辛苦了。来人,赐金!”被称为曹公的人对银甲将赞赏了一番,便要加赏。
  “无功不受禄!来这里时,大哥吩咐我一切听从曹公的命令,这些只是我应该做的,万不敢受金!”姓赵的将军拒绝受赏,并不领情。
  “哈哈~~,好!这才是赵子龙将军!子云常向我夸奖赵将军的人品,今日一见,果如其言!”曹公虽大笑着夸奖赵云,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丝不喜。
  “冲呀!英勇的西凉健儿们,展示你们的骁勇,用你们的铁蹄把敌人粉碎吧!”吕布一马当先,口中激励着士气,不停的挥动手中画戟,前挑后刺,犹如战神临世。
  与吕布对战,连撤退都是一件苦事。诸侯军被吕布的铁骑追击,死伤很惨。只有骑兵利用机动力的优势,能够从容的撤离。而其他士兵却只能在铁蹄的践踏下毙命。
  叶枫很不忍看这一幕,但是为了胜利,也只能心狠一些了。
  快了,快了,快到了。
  叶枫心中默默计算着离崖口的距离,现在已经可以看见崖口了。
  “通知各路诸侯,计划启动;传令全军,退入峡谷!”
  叶枫冷静、简洁的传下命令。
  随着叶枫的命令,数万大军纷纷向峡谷涌入。
  “哈哈~~,冲呀,敌军已经没有退路了,快追!”吕布哈哈大笑,好象胜利已经掌握在手中了。
  “温侯,我看就这样冲进峡谷内,有些不妥……”身边的副将李肃有些担忧。
  “哼,有何不妥。我会怕?”吕布满不在乎。
  “温侯,我怕此去会中计……”
  “哈哈~~,你处处小心,事事谨慎,但还是将汜水关丢了。败军之将,何必多言!”吕布一阵抢白,使李肃垭口无言。
  自从李肃丢了汜水关后,董卓大发雷霆。要不是吕布和他关系较好,代为求情,怕他的头颅早就不在了。自己只是副将,而吕布一向自负其勇,他的话当然不会听;再说自己的命都是吕布救的,李肃也就无力再加反驳。
  “李将军你率领后面的部队,到时候看我是怎么让他们全军覆没的!哈哈~~”吕布又大笑起来。
  李肃摇了摇头,只能听天由命。
  吕布跟着败军冲进了峡谷。进去之后才发觉这个峡谷很宽,可以容纳好几万人。两边山崖很高,草木林立。向上望去,天呈一线。这是个伏击的好地形!
  直到此时,吕布才感到了一丝不妙。但自己又不好撤退,李肃就在身边,到时候肯定会笑话他。
  管他呢,伏兵要来就来吧。我就不信,以我如此精锐的西凉铁骑不能打败他们!
  吕布还是十分自信,一声大喝,让部队跟上来。
  这个时候叶枫很不好受,前面的道路坎坷崎岖,前进非常困难;而后面吕布的军队追的非常紧,不断的有战士死于敌军刀下。这些西凉人都是在马上长大的,骑术十分纯熟。面对崎岖的道路,他们娴熟的骑术优势便体现了出来。他们紧用双脚控马,手中战刀挥舞,把落后的敌军象切西瓜一样的劈砍。顿时,战场上鲜血四溅,诸侯军溃不成军。
  “主公,是不是可以发动进攻了?”借草木遮住身形的将军问道。
  “子孝,别急,再等等。”锦衣人冷冷回道。
  锦衣人默默注视着战局,他处的位置很高,可以清晰的把握整个战争的局势。现在他明白时机还未到。
  正当吕布处于杀戮的快感的时候,忽闻传令兵报,身后有敌军袭来。吕布大惊,急忙传令让还未进谷的军队暂缓进谷,已经进谷的军队迅速撤退。
  中计了!
  吕布有些后悔自己的自负。但现在也无暇去思考这些,从容的指挥军队撤离。虽立场敌对,但他也不禁叹息对方发动袭击的时机把握不好,没有等自己的军队全进谷,才发动袭击。
  “混帐!是谁擅自出兵的!”锦衣人十分生气,在他看来,这次的伏击完美无暇,却被擅自的行动破坏了。锦衣人微闭双眼,向手下诸将环视一眼。
  对于锦衣人的询问,正肃立于下的将领们没有一个人开口。此时锦衣人眼中的杀气正盛,谁敢去惹啊。
  好半天,终于有个蓝袍将军走上前,小心翼翼的说道:“主公,那好象不是我们的军队……,我们谁都没有违抗军令。”
  “哦?这样……。元让可知他们是谁?”锦衣人的神色缓和了些。
  “好象打着袁盟主的旗号。”蓝袍将恭敬的回答。
  “……,好了,那就趁此机会,迅速出战!”锦衣人沉默了片刻,下令道。
  “冲啊!给我杀!”一个乘着黑马的将军高声激励着部下,自己也挥动战斧,向前冲去。
  “高将军,幸亏我们来的及时。现在吕布军一定会大乱的!哈哈!!~~”
  “哈哈~~,王将军,我们这次一定要打败吕布!”
  “哈哈~~,就是,吕布一定料不到我们会赶来。”
  说罢,两人就如猛虎一般直扑敌阵。
  来的两人正是高览和王胜。他们两人作为后续部队,领着步兵朝洛阳赶来,经历了不少时间。高览一直就手痒痒,想上阵杀敌。但是由于所领军队是步兵,所以费了不少时间。现在刚赶到战场,从一路上诸侯军中的伤兵的口中知道诸侯军兵败,于是一路朝峡谷赶来。恰好在峡谷口与吕布军相遇,便展开了厮杀。
  到底这次追击是对是错?
  田丰有些茫然,看情形,诸侯军兵败。这是无疑问的。但是……,真的这么简单吗?田丰不禁想起了郭嘉的话:“你们这次追击,必然会破坏已经定好的计谋!”
  “元皓,感到迷茫吗?”田丰身边的年轻谋士询问道。
  “奉孝,你真的认为这次兵败只是预设的计谋吗?”田丰转头看着身边的郭嘉。
  “咳,诸侯军真的这般无用吗?难道就没有智谋高超之士,设下这个伏击圈吗?”郭嘉叹了一口气。
  “如你所言。我也对此有些疑问,只是……”
  “唉,只是我不隶属袁公麾下,只是叶将军的幕僚。官小言微,高览将军不听从啊!”郭嘉感叹道。
  “……”田丰也不知该说什么,现在已经这样了,只好随他了。
  “哼,这么点军队就想打败我?可笑!给我冲!”吕布一声闷喝,挑翻一员上前的敌兵。
  就在吕布还在欢喜之时,突然,峡谷两边战鼓擂动,一队队士兵从草木中冒了出来。弓箭手们张弓拔箭,在将领的一声喝令下,万箭齐发,直朝吕布军中射来。
  凌厉的箭势转瞬即到,铺天盖地的箭矢如雨而下。尽管包着铁甲,但铁骑们未包铁甲的部分还是被箭雨击中。顿时人仰马翻,鲜血飞溅,被射中的骑兵甚至来不及呻吟就已毙命。
  “快,快撤退!”吕布果断下达了命令。
  可是,一切都晚了,峡谷顶上的战士们抛下了硕大的滚木和巨石,将马上的骑兵砸落,同时也封住了峡口。哀号声,怒叱声,将整个峡谷填满。庞大的马身与慌乱人影在杂乱地摔跌、撞击,情况惨烈至极。
  “英勇的战士们,现在敌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展现你们的勇猛,用自己的行动获取荣誉吧!”叶枫从马车上站起身,高声激励着士兵。
  反攻开始了,刚才还在撤退的军队,现在开始了进攻。战士们尽拣铁骑未包甲的部位砍杀,顿时,铁骑不断倒毙。一切变的是那么快,还是一场追击战,只是双方的角色互换了。
  “敌人攻来了,快逃啊!”
  “救命啊,我不想死!”
  “你被挡着我,快让我出去!”
  ……
  西凉铁骑大乱,出于对生存的向往,他们也顾不上军人的荣誉,和自己的战友抢夺生存的希望。
  对这一现象叶枫深有感触,觉得今后自己治军,一定要在这方面加以强化。灌入荣誉意识,使士兵明白荣誉高于一切。
  “擒住吕布,不要让他跑了!”
  “抓住他,抓住吕布大大有赏!”
  ……
  诸侯军中声扬抓住吕布的喊声此起彼伏,战士们都奔着吕布而去。
  “哼,想抓住我,妄想!我有赤兔,能奈我何?”
  吕布一纵赤兔马,赤兔马也象有灵性一般,尽拣兵少好走的路,载着吕布突围。
  “吕布,纳命来!”一个白袍银枪将从斜坡下冲下来,直取吕布。
  “是你!现在没空和你打,让路!”说罢,一纵赤兔,手中画戟挥舞,想冲破包围。
  “吕将军尽管突围,我等自当殿后!”吕布的亲兵高声吼道。
  “好……,好兄弟!”吕布有些感动,看着这些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一咬牙,纵马突围。
  白袍将被吕布的亲兵缠着,分不开身来,也只好由着吕布脱逃。
  赤兔不愧是宝马。在峡谷口,吕布先是一拉马缰,随后向前一突,整个马都跃了起来,从半空中飞过障碍。然后赤兔马稳稳下落,载着吕布离开战阵。
  “温侯,快撤离吧!”见吕布突围而出,率领后续部队的李肃前来和吕布汇合,护着他一同撤离。
  “李肃……”吕布现在也不知该说什么,有些后悔不听他的担忧。
  “温侯,别说这么多,敌人冲上来了。快走吧!”李肃指挥着撤退。
  由于李肃的后续部队尚未进谷,所以损伤不大,会同吕布后,就从容撤离了。而在谷外的高览军却只顾向谷内冲,根本就没注意到吕布已经撤离。
  这场伏击战可以算还是比较成功的,要不是高览意外的赶来,这次伏击必叫吕布全军覆没。但即使未全胜,但也令吕布军受到重创,攻打虎牢,直抵洛阳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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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奇袭洛阳

  夕阳真美呀,红彤彤的,挂在天际的晚霞也将脸映红了。叶枫在帐外望着天空,被这一美丽的景色吸引了。他身边跟着一个大汉,看闪闪发亮的盔甲便知是一位将军,威风凛凛。
  “真美!也不知是不是心情的原因,击败吕布后,同样的景色今日看来格外使人陶醉。不知高将军怎么看?”叶枫望着天空说道。
  “叶将军,高某实在不知这是次诱袭。破坏了将军的计谋,实在罪该万死!”威风凛凛的将军屈下一条腿,低下头颅请罪。
  “算了,如果没有你的及时到来,我军会损失的更惨,更不用说攻占洛阳了。”叶枫神色凝重,扶起了高览。
  哎,可惜!本来是次彻底消灭吕布的西凉铁骑的机会,没有想到……。曹操也真够狠的,我军几乎覆没,他还不出击。难道……,一丝寒意透过叶枫背心。
  “大哥、高将军,袁公升帐找诸侯商议大事,请大哥和高将军速速前往!”从身后传来赵云的声音。
  叶枫叹了一口气,理了理衣角,和高览随同赵云离开。
  “哈哈~~,这次能击败吕布,各位都功不可没。现在设宴庆祝三日,大家尽情欢宴吧!”袁绍哈哈大笑,十分高兴。
  “盟主,虽吕布已破,但并未诛黜董卓。还是先将国贼剿灭,再行欢宴!”坐下一人站起身,高声说道。
  “文台,虽董卓未被诛,但也只是迟早之事,现在诸侯军势如破竹,设宴庆祝有何不可?”袁绍有些不高兴,但对方是孙坚,也不得不给些面子。
  “不可,主公岂不闻一鼓作气之说?现今诸侯军势盛,而吕布新败,锐气已失。如这时进军洛阳,必可一举攻占!”田丰走上前,劝袁绍进军。
  袁绍微微皱眉,向下望去,问道:“各位有何看法?”
  座下各诸侯面露难色,互相观望,心中有些不情愿进军。
  “盟主,现今我军久战,将士多有疲乏;再则,经过前几仗军士阵亡许多,损失惨重。现在不是进攻的时候。”韩馥站起身回道。
  “韩冀州所言极是,待诸侯军稍加整顿,再行进军方可。”袁术也赞同韩馥的意见。
  “就是,不可现在就进军。”各诸侯均附和。
  “某也认为不可现在就进军。既在座各位都言之不能,那就暂歇进兵,待军士稍加休整,再谈进兵之事。”袁绍显然同意韩馥等人的意见。
  “本初,还记得当初是怎么盟誓的?如今帝室蒙难,国贼当道,正需要我们入京剿除国贼,立扶汉室。怎么能以自己的得失而将社稷弃之不顾?望本初速速传令发兵!”曹操终于开口了。
  “这个……”袁绍陷入沉默,毕竟这次诸侯联军的盟主虽然是自己,但曹操作为联军的发起者,说话的分量自然很重;再则,曹操和他的私交也不错。所以不得不考虑曹操的意见。
  “报——,盟主,大事不好!董卓已将盟主叔父一家尽皆诛杀!”从帐外飞快的跑进一个传令兵,在帐中下跪禀报道。
  “啊——!叔父——!”袁绍闻听此言大叫一声,倒在座椅上;袁术闻听此言后,也为知一震,但却没有象袁绍一样反应巨大。
  诸侯看见这种情况,吃了一惊,纷纷冲上前抢救。半晌,袁绍方才苏醒。
  叶枫冷冷的看着这一切,感觉袁绍还是有一些人性的。而同样袁隗也是袁术的叔父,现在他被董卓杀了,袁术却没有多大反应。由此可知,袁术真的是毫无人性,用现代的话说:真是人渣!
  “诸位,如今某叔父被害,实无心情再商议进军之事。诸位且各自归帐,此事容后再议吧!”袁绍尽显疲态,在侍从的扶持下离开了。
  “主公……”田丰还想进言,却被一旁的叶枫拉住了,摇了摇头。
  叶枫约同田丰和赵云一同离开,借以排解心中郁闷,大好的时机就这样被浪费,真是可惜。接下来,董卓就要离开洛阳,而洛阳这个历史名城也将被火海所包围。真是惋惜,但也没什么办法。谁叫自己寄人篱下,手中无兵无权呢?
  “子云,为何事忧心?”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枫回过神,转身一看,原来是曹操。他身边跟着曹仁和曹洪。
  “哦,是曹公呀!找我何事?”叶枫朝曹操施了个礼,问道。
  “呵呵~~,也没什么要事,只是想和子云一起走走,不介意吧!”曹操面露微笑。
  “哪里的话,能和曹公同行,得到曹公的教导是在下的荣幸。”叶枫恭敬的回答。无疑,曹操很有魅力,一般的人很难拒绝他的要求。
  叶枫就和曹操一路同行,也就聊些平常的话。但叶枫知道曹操此次来找他,必是有要事找他商议。既然曹操没有开口,自己也就不问。
  “子云,不知对今日之事有何看法?”曹操转变了话题。
  果然来了。叶枫心中暗笑。
  “曹公是说……”叶枫装糊涂。
  “我是问你,对进攻洛阳有什么看法?”叶枫今日在帐中商议事情一直没有发言,现在曹操果然来找他了。
  “呵呵~~,袁公不是说的很明白了吗?”叶枫含笑答道。
  “那么,子云也是认为不应进军了吗?”曹操微闭双眼,看着叶枫。
  “既然袁公说的明白,我只是袁公帐下一员小将,又怎能不听从呢?”叶枫依旧保持着微笑。
  “咳,想不到子云也是这般怕事之人!”曹操叹了一口气,斜着眼看着叶枫。
  激将法!好!
  叶枫脸上带笑,口中说道:“难道,曹公想自行其事?”
  “哼,国贼未诛,我等怎可坐享安逸!我即刻发兵,进攻洛阳!子云要是怕事,可以留下,看我去诛除国贼!”曹操的神色之间突然透露出大义与威严,让人折服。
  叶枫不禁一呆,看来这时的曹操心中还是有心存汉室的想法的。只是后来看到汉室的覆没已经在所难免,而且长期把持着权力使他腐化了吧。心中对曹操的崇敬又多了一分。
  “好,曹公既有此志向,我当助之!请曹公先行,待我整点兵士,随后就来!”叶枫被曹操的言语打动,决定出兵。再则他也不想看见古城洛阳就此被董卓一把火烧掉。虽然擅自出兵罪责很大,但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我果然没看错人!子云尽管出兵,要是盟主怪罪下来,我替你承担!”曹操夸赞道,同时也给叶枫打底气。
  叶枫向曹操谢过,便分手道别。
  “子云,你真的要出兵吗?”待回到营帐,田丰微皱眉头问道。
  “元皓,此次是联军攻占洛阳,击败董卓的大好时机。我岂能放过!”
  “可是,大哥,违抗军令,擅自出兵的罪责……”
  “好了,不要说了,我不能看见洛阳被董卓一把火烧掉。我要尽快赶到洛阳!”叶枫打断赵云的话,斩钉截铁的肯定自己的想法。
  “什么?!子云是说董卓要烧洛阳?!”田丰听到叶枫的话,感到十分惊讶。
  坏了,又泄天机了!
  “那是当然!现今吕布新败,锐气已失。董卓必知抵挡不住诸侯的进攻,定会迁都逃离洛阳,以逼锋芒。以董卓的性格,他也定不会留下一个完整无损的洛阳给诸侯军。而将洛阳一把火烧掉,是最好的选择。”帐外走进一个人,正是郭嘉。进帐后发表了一篇长论后,又继续说道,“子云,你看我说的对吗?”
  “正是,正是!奉孝真知我心也!”叶枫正为该如何回答动脑筋时,郭嘉的出现为他解决了难题,心中十分感激。
  “洛阳乃是古之帝王建都之地,汉室的宗庙皆在此地。切不可让董卓将洛阳焚毁,废汉室龙脉!”田丰神情十分激动。
  “就是如此,我一定要赶快去洛阳,让董卓没有机会火烧洛阳。”叶枫摸摸下巴,点了点头。
  自然,叶枫想的可不是保全汉室的宗庙。他想的是这样一个历史名城,岂能让董卓任意破坏。既然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就应该为这个时代做出一些贡献。
  “那就好,就趁现在打到洛阳去吧!”一直未说话的王胜也十分支持攻打洛阳。
  “对,叶大哥,现在就去打洛阳。我也一起去!”赵铃也上来凑热闹。
  “哈哈~~,当然了,忘了谁,也不会忘了带上铃儿了!”叶枫哈哈大笑,引得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赵铃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红晕爬满脸颊。
  “可是,子云能调动的兵马并不多。如何能与董卓抗衡呢?”田丰有些担忧。
  “兵不在多,而在精。现在袁公已将全部的骑兵划入我的指挥。除却伤残者,能用的应该有一万人吧。虽少了些,但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战阵的,十分英勇。这次攻打洛阳一定要尽量隐蔽自己的行踪,让对方摸不清我们到底有多少人,奇袭洛阳,打董卓个措手不及。再则,有曹公相助,我想击败董卓不是难事。”叶枫充满自信。
  “恩,有道理。这次奇袭洛阳,一定要力求速战,逼退董卓就是胜利。”田丰想了想,表示赞同。
  “那就这样定了!元皓留下负责奇袭队与诸侯营的联系,及时报告诸侯阵营的最新动静。其他人随我进攻洛阳!”叶枫站起身,下达了命令。
  ********
  夜,月已被乌云遮盖。这样的天气很适合行军。
  在前往洛阳的小径上,也正有一支排成长蛇阵的军队正在黑夜中行军。队列的中央位置有一人头戴金盔,身披锦袍,身边各有一将保护着他。从此人不怒而威的神态,充满魅力的微笑就可以看出他就是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者。
  “主公,你相信叶将军会出兵吗?”锦衣人身边穿红袍的年轻将领问道。
  “子廉,放心吧。我相信他是一个守信之人。”锦衣人微笑答道。
  “但是主公,万一他来不了,被盟主抓住呢?”另一个穿红袍的年龄长一些的将领问道。
  “子孝只管放心,如果他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也不足以让我看重。”锦衣人脸色变的严肃,冷冷说道。同时心中也在想:如果他就这样被袁绍处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罪不致死呢,也很好。想到此时,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
  ********   
  “高将军,大事不好,叶将军擅自出兵,朝洛阳而去!”一个偏将冲进高览的营帐,向高览禀报。
  “哦,是吗?快,快去报告给主公!”高览正在看兵书,闻听此言,忙将手中书扔掉,提剑准备与这位偏将一起出帐。
  “你可将此事透露给别人吗?”还未走出营帐,高览突然冷冷的问道。
  “没有,主公近日胸中忧愁,不许旁人打扰。从昨日主公叔父的噩耗传来,到现在都没有和人接触过。主公吩咐过,凡军中之事,都由叶将军和高将军共掌。所以,我只将此事报告给高将军。”这位偏将极力讨好高览。
  “那就好,今后有什么事都先向我汇报。你走前面。”高览好象松了一口气。
  “那是自然,今后还请高将军在袁公面前多多为我美言。”偏将十分高兴。
  “好说,好说。”
  “叶将军也真是的,未得主公允许……呃……,高……将军,你……呃……”垂死者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死。
  飞溅的鲜血将营帐画出点点斑驳;随着抽出的宝剑缓缓划落的鲜血,滴在地上,将地面染红。垂死者在地上挣扎,惊恐的双眼盯着杀人者,好象在找寻自己非死不可的原因。
  高览默默将宝剑插回剑鞘,怜悯的看着躺在血泊里的人,冷冷说道:“你不应该知道的事,你却知道了;你不应该说出来的事,你说了。真是对不起,你应该死。”
  垂死者好象听明白了什么意思,嘴角抽动了一下,好象是在苦笑。在一阵急促的抽搐后,垂死者终于停止了挣扎。
  “高将军,什么事?”可能是听到了偏将临死前的惨叫,帐外迅速集结了不少人,其中一个人在帐外问道。
  “没什么,有一个偏将可能是被董卓收买,来刺杀我。现在已被我杀了。”高览用平静的声音回答。
  “什么!大胆贼人!高将军可有受伤?”帐外群情激愤,同时又十分关心高览。
  “没什么,量这贼人也伤不了我。你们来几个人将这贼人抬下去葬了,其他人就可以离开了。”高览命人退下。
  “是!”从帐外走进三四个人,将尸体抬出。
  “传令兵可在?”待尸体被抬走后,高览喝道。
  “在,不知高将军有何要事?”从帐外又走进传令兵。
  “叶将军接到主公密令,有要事要带兵前去。你速传令各营将校,切不可将此事宣扬出去,违令者,斩!”高览冷冷喝道。
  “遵令!”尽管传令兵脸色充满疑惑,但还是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命令去了。
  “做的好,高将军!”待传令兵离去,从内帐走出一人,右手捋着胡须,目光深邃,充满智慧。
  “元皓,叶将军此去能成功吗?”高览转过头,忧虑的问道。
  “你应该对子云有信心!”田丰微笑着回答。
  “我看,诸侯中只有孙文台有报国之心,可以请他助之。”
  “呵呵~~,我早已想到了,现在即刻就去。”说罢,田丰便离开了高览营帐。
  唉,叶兄,你此去是对是错,我也不知道。但我能做的已经做到了,能给你拖延多久是多久,但愿你能成功。
  高览默默注视着田丰的离去,心中感想良多,不禁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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