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该不该免王斌余一死?, 农民工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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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6 11: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要让我说这个王斌余该杀,讨工钱你带着刀去干吗?很显然,他是故意找事去的,是有动机,有预谋的,他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概念!这个事件严格的讲,属于民工与工头挑衅斗殴~~

对待民工问题,一方面全社会要关心他们,另一方面对待民工犯罪也要依法惩处。要同情,要关心,但不能骄纵。“天道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按法律办事,天塌不下来~~

连杀四人,重伤一人,不处死刑,理法不容!

佘详林是无辜的,王斌余是有罪的。同情是同情,法律是法律,同情代替不了法律,更不能拿着同情当特权,这是最起码的是非观念。

现在就是有人替杀人犯鸣冤叫屈,所谓无风不起浪,但肯定是歪风邪浪,法院要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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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6 14: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stopisneo于2005-09-16, 13:21:43发表
这个案件,如果只是从法律角度来讨论,毫无意义。这个案件可怕的是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问题,是城乡居民之间的矛盾激化问题。细想起来,很可怕。
历史和社会的发展,就象一只狡猾的狐狸,你无法预知它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危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啊。

这个观点我倒是赞成!

中国现在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有好多问题用正常的,理性的,合法的方式,没法解决。只能让人采取这种同归于尽的激烈方式。

本来许多矛盾都可以疏导化解,也并非不可调和。你不去解决,问题依然存在,时间长了,照旧爆发!

用法律惩治犯罪可以,用法律去消除犯罪不可能,枪毙一个王斌余容易,问题是怎样化解社会矛盾。这就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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