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唐宋兵制变迁的一个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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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王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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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7:2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其实“府兵制”仅仅是古代“耕战”制度的一个继续,它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在这个历史时期拥有大量的占有土地的自耕农。而封建社会最大的社会顽疾——土地兼并的终极目标就是大量的消灭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将其转变为一无所有不得不依附于豪强地主失去人身自由的佃农。试想一下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又怎么可能让“耕战”制度长期维系下去呢!
自耕农的消失不但直接影响到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且破产农民不是沦为流民,就是变成豪强地主的私产佃农,朝庭掌握的户籍数就只会不断减少,待役之民从何而征呢!
有人说可以征“不实之民”佃农充军役,这首先反对不何作的就是各地豪强地主,这些人可是统治阶层的中坚力量,你和他们争食他们能干吗!
再说自耕农从军可以说是为了争夺或保护自己的私产,有一定的战斗积极性。
而佃农充军他们去争夺保护的女子财帛又有哪样是属于自己的呢!冒着生命危险却又无所得,这样的军队作战意志又有几多呢!司马元显的“乐属”只见逃亡未见乐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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