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万壑松风于2004-09-24, 8:48:18发表
刘备怨刘封不过是“侵凌达,不救羽”,此二事到底有多大的罪过呢?
所谓“不救羽”:
自关羽围樊城、襄阳,连呼封、达,令发兵自助。封、达辞以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不承羽命。会羽覆败,先主恨之。
关羽尚处于攻势之际即不断要求刘封、孟达出兵相助,于时襄樊形势一片大好,而上庸新定,人心初附,封、达所辞合情合理。羽死先主伤怀,移怨刘封。关羽之亡,岂因刘封不助,所以先主虽“恨”,后来只是“责”刘封而已,刘封何罪?
所谓“侵陵达”:
封与达忿争不和,封寻夺达鼓吹。达既惧罪,又忿恚封,遂表辞先主,率所领降魏。
导致封、达不和是否责任在于刘封尚不可知,刘封仅夺达鼓吹,并未加罪于他,孟达仅因此加之对刘封早有怨愤,遂即降魏。后达与魏将共袭刘封,作书劝降,刘封拒而不从。足见其对蜀汉忠心。这也成了罪过不成?
下面这个故事大家应该不陌生: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
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
说不管刘封有无野心,仅其本身能力、身份就该杀者显然是认同“有其具故欲行淫”的逻辑。
《刘封传》末,陈寿评曰:“刘封处嫌疑之地,而思防不足以自卫。”如此是否即可使杀封之理由变得顺理成章?见仁见智。
若无视《刘封传》中之记载,妄加臆度,对刘封行欲加之罪之事反而“合理”,那我也只能是“理”屈词穷。此话题多说无益,就此打住。
此等罪还不算罪?那曹操狭天子以令诸侯也可以理解为对汉忠心耿耿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