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6-10-6 03:10 发表



你这是哪得到的狗P逻辑。国米清白需要用尤文和AC的受罚来证明?
你的逻辑恐怕不是可笑,而是愚蠢了。
小伙子不去好好学习文化,却先学会了断章取义
你若要说是狗P逻辑,呵呵,只管继续说,因为那恰恰是你的逻辑
可笑也罢,愚蠢也罢,总之如果你觉着骂自己很有趣,我当然不能阻拦你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6-10-3 01:07 发表
怎么区分有没犯罪知道不?国内定义罪于非罪就是关键看刑法了。
不违反刑法怎么叫犯罪?你去中国的刑法里看看,哪一章哪一条告诉你吸毒违法了。
自己说的这么快就忘记了啊? "违法就是违反刑法"乃是你的理论
这不是违法和犯罪都分不清又是什么?
说别人法盲?? 你还是面对着镜子说这话比较好啊~~
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06-10-6 03:10 发表
你不知道我怕狗啊,所以见到你,我有心理恐惧感。
不过话说回来,就你这水平和作假造假的偏好,能混上节度使还真是继承了贝氏和莫吉的光荣传统。
另再次申明,你这里涉嫌人身攻击,我暂不跟你计较
若还这样吃多了秽物满口粗话,咱就鼓区见罢
[ 本帖最后由 远舟 于 2006-10-6 06: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