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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马迁岂是对权力者惶恐下跪之徒, 作者:骆玉明
慕容燕然
(逍遥游)
芮国公主谏议大夫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车骑将军
好贴
1
功绩
725
帖子
7330
编号
1616
注册
2004-6-4
来自
道
家族
慕容世家
#1
发表于 2005-3-9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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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全部作者
汉律没找到,唐律倒是可以参考一下。
《名例》:
谋反(对皇朝统治的颠复活动)。
谋大逆(破坏皇帝宗庙、陵墓、宫阙的活动)。
谋叛(叛国投敌)。
恶逆(谋杀殴打尊亲属及丈夫尊、近亲属)。
不道(杀死一家三口及肢解等残酷手段)。
大不敬(盗窃御用物品等)。
不孝(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
不睦(谋杀或出卖近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或尊亲属)。
不义(杀害本地及五品以上官长,夫死不举哀、守丧期做乐或改嫁)。
内乱(近亲属间不正当的性关系)。
一、凡预谋者,即构成犯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等。
二、罪犯本人一律处以重刑。凡构成前三种罪名(谋反、谋大逆、谋叛)的,基本都不分情节,或死刑,或流刑。
三、株连亲属和知情不告、知情不追者。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岁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姊妹、部曲没官为奴。
四、不得宽恕,死刑必须立即执行。十恶犯罪不准适用议、请、减、赎等优待(所谓十恶不赦),必须按常法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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