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车主挺身救人后将伤者捂死 天使蜕变成魔鬼, 请大家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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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1:5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剑使冰璃 于 2008-2-19 11:14 发表
正方观点:
应该轻判章红彩。老人不是她撞的,她为了救活老人,已经是倾家荡产了,是老人子女的不孝;是医院制度的不人性化;是保险公司的赔偿效率太低,这才造成章红彩缺钱,是这些把救人的天使逼成了杀人恶魔 ...

额,这个似乎没有从轻的情节。一般来说,认定故意杀人案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依法从轻。

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形。
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
存在特殊犯罪主体时的情形。
存在防卫过当时的情形

该案件也不属于激情杀人和义愤杀人,因为被害人本身无过错。

从重也没有依据。

10年以上吧,估计判个1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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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5: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你所指的代价是什么?是指车主没有接受一次性赔偿的条件吗?

从事情本身来说,女车主还是值得同情的。但是被害人更是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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