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七百多名人上书胡锦涛 指物权法仍违宪应纠正, ● 于泽远(北京)
性别:未知-离线 打破英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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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2:2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不管物权法是不是违反宪法,至少物权法出台后,能减少我国法律上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上的众多漏洞,一件利大与弊的事情,为什么要有这么多人以一些在我看起来完全是型而上学的理念去反对它呢?
      没有物权法,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都得不到保护!!!有了物权法,至少私有财产能够得到保护,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支持它,理解它,包容它!至少先通过它,然后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渐的改善它!
      难道不管什么事情都一定非得要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能够十全十美的完成它的时候才能去做吗?那世界上的前100名富翁现在能有几个?那中国现在说不定已经改名叫大东亚?又也许朝鲜已经改名叫韩国?
      这里套用我并不喜欢的毛泽东的2句话:
其一,少数服从多数。 虽然有700人联名反对,但支持的人又何尝7K,7W……
其二,(突然失忆症忘记哪句话了,等想起来再补充)
最后,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两害相权,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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