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人有生育权吗?
性别:女-离线 人在江湖

魏国公主枢密直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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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都有生育权,既然是权利,就是两面的东西,有生的权利,也有不生的权利.但生育这个事目前还都是两个人来完成的,中间就有一个协调的问题.
如果强制一个不愿生育的人去生育,是违犯了原则的;而强制一个愿意生育的人不生育,同样是违反原则.
只能说,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两人分开,各自去寻找适合自己的方式.比如男人可以找一个愿意生育的女人结婚;而女人去找一个同样不愿意生育的男人结婚或者独身等等.
另外说一点题外话,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一部分体现在对异类的宽容上,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过着各种各样的生活,有些人的想法可能和大多数人不同,但这是他们的自由.比如不结婚,不生孩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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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滴楼上滴林先生~~偶米说不让他们离婚啦~~

偶只是说他们互相选错了对象~~愿要小孩滴应该找同样愿要小孩滴~~不愿要滴去找同样不愿要滴~~

至于他们为虾仁选择不同却结婚了~~介个属于恋爱时滴问题~~

至于那个婚姻滴本质,这个定义不知道是从哪里来滴,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也就是要结为夫妻双方的这两人之间的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在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协议来解除婚姻关系.

而且,至少我国还没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结了婚就一定要生孩子,不生就是违法.

比如丁克夫妻,就是一种存在,或者说有的因男方或女方有不孕症而不能生育却仍然在一起的,这也是一种存在.文字上的婚姻的定义只是抽象的,但现实中的人是活生生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中的.

另外,关于堕胎是否就能上升到"无端杀害亲子"这一高度,各国法律是有很大区别的,在欧美一些基督教传统势力强大的国家或地方法律中,是有这种规定的,但在我国,显然不是.

我从来没有说那个想要孩子的男人错,也没有说那个不想要孩子的女人对.我只是想说,有太多的事情,是不能用简单的对错二字却划分的.就像即使用黑白的底片来拍摄这个世界,也不会只有纯黑或纯白,中间必然有深深浅浅的灰色.

所以,当我们看到听到和自己习惯性思维不同的东西时,第一反应不要是指责,只有每一个人都在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周围的人时,自己才能得到同样的平等和宽容.法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平等,虽然这两个字像理想国一样缈不可及,但它依然应当是我们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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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堕胎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是毫无疑问的

林先生过奖了~~偶从未受过任何系统的法律培训~~只是大学时学过几门必须的课程~~和平时因兴趣所在略翻几本书而已~~所以只能说是一个对法律略有兴趣的人

但林先生这句话肯定不对~~因为在中国~~堕胎显然是合法的~~而并非是林先生自己定义的"故意杀人行为"~~否则全国各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护士恐怕有一大半以上要惹上协同杀人的罪名了~~不需要从文字言语上绕来绕去~~因为这是事实

我一直表示~~我没有说这个男的就一定是错的而那个女的就一定是对的~~但为了论证对方的错误不惜将某种一般行为上纲上线无限扩大直至危言耸听~~将人流说成无端杀害自己亲子~~不是一种公正客观的讨论态度

至于妇女解放的问题~~不在本贴讨论范围之内~~但是我想起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不知道有多少人抨击奴隶解放~~其中不泛高才博学之士~~甚至包括一部分奴隶本身~~但是~~历史前进的脚步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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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现在其实已经偏题了~本来不想再说什么的~~但是看到门清郡主依然据理力争~~实不能袖手做壁上观

先来看一下林先生一直强调的胎儿的继承权到底是什么,原文如下:

QUOTE: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这一规定说明:

    1、继承开始时,如果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尚未出生的胎儿,那么,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应该为胎儿保留其份额,保留的继承份额,一般应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所继承的份额相等.在胎儿出生成为人后,继承财产。

  2、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只有出生时是活的,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胎儿是死体了,就失去继承权。可见,胎儿取得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是有条件的.

这样一看就很明白了,胎儿的继承权的真正实现,是在它真正成为一个"人"之后才有的,如果胎儿成为死体,没有真正成为一个"人",那它的保留份额也就取消了,这恰恰说明胎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林先生还说什么不追究不等于不违法,确实,在法律上有点行为是属于不告诉便不处理的,但是只要告诉,就会处理。比如说我借了你两千块钱,打借条说一个星期还但是我不还,你不去告我,法院不会来管,但你只要在借条有效期内告了,法院就会处理,让我还钱。

可是,如果堕胎是属于这种情况的话,林先生又一直坚持堕胎等于故意杀人,那可以去试着告啊,您可以向您当地法院起诉看看,请法院去处理天天都会发生的故意杀人罪——人工流产。我倒很想知道法官们看到这种诉状时的表情,呵呵。

诚然,繁殖后代是生物的天性和本能,但人类区别于一般生物,就在于我们有思想有追求,不仅仅将生命的存在简单的定义为繁殖。

像曾厉言怒斥日本右翼的副总理吴仪一生未婚,像邓颖超无法生育,但有谁能否认她们的杰出。如果林先生评价女性是以繁殖后代为第一标准的话,我真是没什么要说的了,门清MM OR JJ 也不需要再和林先生讨论这个问题,是所谓夏虫不可语冰是也。

顺便说一句,不知道林先生今年多大了,但像“你们这些小丫头片子”这样的话,还是少说为好。就算是您已年过古稀,亦不排除在网上与你交流的人中有人可能比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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