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滴楼上滴林先生~~偶米说不让他们离婚啦~~
偶只是说他们互相选错了对象~~愿要小孩滴应该找同样愿要小孩滴~~不愿要滴去找同样不愿要滴~~
至于他们为虾仁选择不同却结婚了~~介个属于恋爱时滴问题~~
至于那个婚姻滴本质,这个定义不知道是从哪里来滴,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也就是要结为夫妻双方的这两人之间的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在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协议来解除婚姻关系.
而且,至少我国还没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结了婚就一定要生孩子,不生就是违法.
比如丁克夫妻,就是一种存在,或者说有的因男方或女方有不孕症而不能生育却仍然在一起的,这也是一种存在.文字上的婚姻的定义只是抽象的,但现实中的人是活生生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中的.
另外,关于堕胎是否就能上升到"无端杀害亲子"这一高度,各国法律是有很大区别的,在欧美一些基督教传统势力强大的国家或地方法律中,是有这种规定的,但在我国,显然不是.
我从来没有说那个想要孩子的男人错,也没有说那个不想要孩子的女人对.我只是想说,有太多的事情,是不能用简单的对错二字却划分的.就像即使用黑白的底片来拍摄这个世界,也不会只有纯黑或纯白,中间必然有深深浅浅的灰色.
所以,当我们看到听到和自己习惯性思维不同的东西时,第一反应不要是指责,只有每一个人都在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周围的人时,自己才能得到同样的平等和宽容.法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平等,虽然这两个字像理想国一样缈不可及,但它依然应当是我们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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