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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宝贝之崔莺莺篇, 文/子非鱼
人在江湖
魏国公主枢密直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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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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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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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功绩
909
帖子
3320
编号
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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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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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
#1
发表于 2004-7-2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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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崔莺莺是《莺莺传》里的那个莺莺,不是《西厢记》里的莺莺。《西厢记》里的莺莺是经过戏剧加工的人物,这个人物要到元稹写的《莺莺传》中才能得到还原。
为什么要还原莺莺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子?因为这个女子在中国的爱情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她促成了一种才子佳人思想的泛滥以及随之而来的才子佳人小说的风行。但是这种风行是王实甫造成的一种误会。在他改编的《西厢记》中,崔莺莺与张生其实是另外两个更像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人物。真正的莺莺是谁?后世人已经不再关心。
王实甫选择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来改编《莺莺传》其实也很有道理。卓文君当年追随司马相如,帮助夫婿用文字展开对上流社会的进攻,正是才子佳人的鼻祖。但是卓文君和司马相如都是有名的历史人物,改编起来不好随意发挥,并且不具有邻家私情的谈资效果,所以王实甫借了《莺莺传》的壳,把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糅进去,制造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形象--才子佳人。
从人物性格上来讲,卓文君比崔莺莺更明朗,有进攻性,易于把握脉胳,易于理解。她在对司马相如一见倾心后,毫不犹豫地跟他私奔,还在父亲的门前开个小酒铺,当垆卖酒。比起卓文君旺盛的生命力,崔莺莺就暧昧得多,她先是告诫张君瑞不要“以乱易乱”,接下来又“自荐枕席”,张生要去长安,她也并不要求长相厮守,只是叹息“始乱终弃,愚不敢恨”……凡此种种,都是一般人很难理解的东西。
王实甫要改编《莺莺传》,就得为这样一种难以理解的爱情和暧昧不清的人物添加一些道理,比如说,他要增加一些外在的阻力,把不能相守的原因归结于母亲、事业等等。
《西厢记》经历了长久的改编过程。在王实甫之前,金国人董解元就《莺莺传》改编的“董西厢”更加像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崔莺莺携张君瑞私奔,成就了美满姻缘。这样浪漫的结局虽然完满,但是不符合道德的框架,终于要等到王实甫改编成“落魄才子中状元,奉旨成婚大团圆”,才完全被时人接受,成为定格的才子与佳人的经典。
《莺莺传》不是《西厢记》那样为爱情增添了狂想的浪漫的东西,它是一部写实的作品,岂止写实,它简直就是自传--这篇东西里面有很多一手材料,是只有当事人才可能知道,旁人无法想像的。不仅是自传,它还是中唐与白居易齐名的诗人元稹的忏悔录。但是元稹忏悔得不诚心不彻底,一边忏悔还一边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所以这篇东西里掺了好些说教的砂子。好在他对于这场惊天动地的爱情经历终生怀抱着难以逾越的美好感受,记录得非常真实,令我们可以了解到这场爱情事件中沉默的那一方的真相,同时也了解到忏悔的那一方并不安稳的心。
元稹的内心当然不安稳。尽管婚恋一事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私事,旁人无法插嘴,但是爱情一面临取舍的问题就不单单是爱情那么简单了。任何爱情的取舍都必然牵涉到功利与情义的取舍,也就是价值观的取舍。爱情既然牵涉到价值观当然也就免不了经受道德的评价。即使旁人不评价,他自己也会在矛盾中坐立不安。
陈寅恪先生对元稹的道德评价非常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元稹其人其实不难认清,只要看他一生的经历即一目了然。《莺莺传》传主元稹的婚恋经历如下:21岁上在寓居某寺时,遇到同在某寺寓居的崔莺莺,发生初恋。之后为求取功名,赴长安,渐弃莺莺,其间曾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诗句;24岁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30岁上遇到薛涛;同年韦丛卒,元稹写下“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两年后,元稹在江陵贬所纳妾安仙嫔;36岁时续娶裴淑,亦为大家闺秀。
一个完美的女人和一场完美的恋爱竟然是莫名其妙的分离结局,谁能不气闷呢?大概是元稹及其《莺莺传》让天下有情的男人太过气闷,大家就集体来改编,发誓要还莺莺一个公道,发誓要让“佳人合配才子”。这样传唱改编的结局,是《莺莺传》被搬上了舞台,成了一出大团圆的《西厢记》。
小说改编成戏剧是难免五马分尸的境遇的。《莺莺传》的改编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糟糕的一次改编实例。当王实甫把唐传奇《莺莺传》改编成元杂剧《西厢记》,持续数百年的改编行动终于达到了戏剧上的非凡成功。但是,对于《莺莺传》来说,这种成功无异于一次灾难。《西厢记》只不过保留了故事发生的环境、情节、冲突,男女主角则完全被偷换了,它的爱情也是别一样的爱情。这次改编因其成功更加糟糕,它完全遮蔽了《莺莺传》对艰难苦恨的人生现实的描摩,以及对复杂人性的卑微或光芒的观照,呈现出老少咸宜的简单道德愉悦。
王实甫和元稹的区别就是无政府的多情男子与真实权力结构社会中的男人的区别。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典型思想是为了成家才去立业。比如王实甫设计的张君瑞,为了娶崔莺莺,所以去考状元。对真实权力结构社会中的男人来说,感情与事业都是他们人生乐趣、游戏的一部分,比较起来,他们更愿意把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事业这个游戏中去,感情,点缀而已。比如说,元稹初遇莺莺时也可能考虑过考取功名回来迎娶娇妻,但是当他投身到功名的游戏中去后,慢慢就忘记自己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走到这一步的。
多年以前,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一篇小说《爱情的珍珠》,至今记忆犹新。一个国王的妻子死了,他非常悲痛,把妻子的棺椁停放在一个庙宇中,他发誓要建一座最美丽的陵墓给妻子。几年后,陵墓终于建好了,美仑美奂,士兵们把王后的棺椁抬到陵墓的中央。在这座美丽的陵墓中央,那具黑乎乎的棺椁显得非常不协调。国王凝视这具棺椁良久,下令把它抬出陵墓。
对于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我们都曾有着最美好的愿望,可是时间会带走一切,剩下的是那些无需动用感情即可获得的简单重复的游戏的快乐。比如打麻将,比如拖拉机,比如……
任何后世的评价都只是隔靴搔痒,让我们还是把爱情送回唐朝,送回1200年前。
在写出1200年这个看起来很遥远的年代数字时,我忽然想到另一个非常有趣的数字。据说在不久的将来,人类的寿命可以延长到1200岁(这么长的岁数可以谈多少恋爱啊)。就是说,假如唐朝就有这样的长寿技术,元稹和崔莺莺竟是我们的同代人,我们大可以像采访一对长寿的老红军一样现场采访一下他们的爱情观。只不过一个人活到1200岁的时候,还能回忆起他们20岁时的初恋吗?这是一个问题。
公元800年,一个20岁的青年男子看到了一个同样年轻的女子。地点是在一座寺庙的西厢房。
也就是说,这场恋爱的发生地是在一座寺庙里。现在我们肯定不会去一座寺庙里发展我们的爱情了,但是在1200年前,寺庙还是恋爱的高发地段。元稹和崔莺莺如果能活到现在,坐在咖啡馆或小酒吧里谈谈1200年前曾经在一座寺庙里相遇并在菩萨脚下偷情的前尘往事,一定很有趣味。一个北京的朋友告诉我,在三里屯酒吧街上,终夜浪荡着一些寻找或捕猎爱情的人。北京的女人很厉害,男人很难离婚,只好去酒吧找找恋情。三里屯这么火,全托了北京女人厉害的福了。在1200年前,这些寻找或捕猎爱情的人终日浪荡在庄严肃穆的寺庙里。这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人在什么时候都是需要爱情的。那时候我们的庙宇很多,香火很旺,说明我们对爱情的渴求一点也不比现在少。
爱情的发生很简单,只要有男女相遇的公共场所,一个隐秘而勾魂摄魄的眼神就可以把你的心带走。公元2000年的时候,我们有很多相遇的地点:雅致一点的在学校、音乐厅、展览馆、风景名胜,俗气一点的不妨就在街头、酒吧、电影院、歌舞厅……现在我们还有一个最大的恋爱广场——英特网,在那里各色人等一律睁着不加掩饰的色迷迷的眼睛,准备着发生一场网恋。
但是在1200年前,男女相遇的公共场所还很有限。女孩及笄以后就很少上街了,街上走的都是贾宝玉眼中“面目狰狞”的中年妇女和老年妇女。这些妇女在街上急匆匆地走着,要替男孩和女孩见面。一个女孩在思春的时候,总是用还愿做借口到寺庙里去散心;恰好男孩子也喜欢去寺庙里找菩萨指点迷津。这样就见面了。当然,除了寺庙,元稹们恋爱的公众场所还有浣纱的溪边井旁、借水喝的院落、春游途中的掀帘一瞥以及元宵花市的结伴相逢……
正值暮春季节,黄昏时分。崔莺莺在普救寺的西厢院里呆得厌了,看四下里渐渐静下来,想是香客们已经走散,就想到大殿走走,扶着红娘一路散步出去。
元稹是和一个老和尚一起看见崔莺莺的。史载元稹14岁明经及第,是当时少年得志的才子,路过此地,想借一个清静的地方住一段,受到老和尚隆重的接待,在庙中四处“随喜”。崔莺莺是老和尚的房客,和尚见得惯了,倒不觉得什么。元稹一介凡夫俗子,哪里经得起莺莺天仙般的样貌和惊鸿一瞥,当下呆在那里。
和尚见此情景,微微一笑,指点满园落花:元施主,你看这满园的芍药,昨天还妩媚娇艳开在枝头,今天就红粉满地,尽化花泥了。有偈为证:长安子弟贪春欢,不看枝叶看红花。有朝一日春去了,满园零落乱飞霞。
元稹亦微微一笑:和尚,我看这满园花泥异样丰饶,明春又是一园好花呵。我亦有偈为证:一枝一朵尽芳菲,管它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花开重与君相对。
和尚闻此,指着手边一朵硕大的牡丹,叹了口气:所谓“花开堪折直须折”,但是这一朵我看你摘得会心疼啊。野花村草容易得,云外仙株天做成。施主若是真想要,和尚就连根送给你。
元稹说:小生浪迹天涯,云游四方,除一管笔墨,二两银钱,能带得什么?真带上了也养不活。和尚,你若真心送花给我,不如摘你手边这一朵给我插在净瓶中,小生也可养养眼。
和尚无奈道:花开花落,天然之趣,和尚不敢行此摧残之事。元施主天纵之才,或可行此逆天之事,你若想要,就自己摘了去。
元稹笑道:和尚,小生与你口舌之辩,玩笑一场,你当什么真?
和尚说:非也非也,口舌之辩,足证内心。施主何需掩饰?要知道和尚在这庙里住持多年,看过多少花开花落。
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就这样,从一个和尚的见证中拉开了帷幕。
突然就发生了一场战争。这场战争发生得非常蹊跷。一座寺庙被围困了。
有三种说法。一种是说,战争的起因在莺莺。挑起战争的是一位山大王,他想要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持这种说法的人说,蒲郡被乱兵包围的时候,乱兵主要兵力集中在普救寺的周围,且高喊“交出莺莺,交出莺莺”。在这种情况下,我军著名统帅元稹同志——当时他虽然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但是已在我军高级领导杜确同志的影响下有了进步思想的萌芽——发扬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光荣作风,以拯救天下人为己任,并且高瞻远瞩地看到了这场战争对于联合一批地主阶层中有进步要求的人有极大的意义(崔莺莺小姐的父亲是前朝宰相),当然,同时也为使莺莺小姐不落入虎掌,毅然修书,潜使出城,搬来杜确将军的救兵,化解了一场干戈。元稹同志通过这场战争与莺莺小姐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但是,为了追求进步,他毅然决定放弃个人的幸福,投身到时代的洪流中去,不久,即北上长安,寻求组织,最终成为我军智勇双全的天才统帅。
另一种说法是,战争的起因在和尚。这和尚统领一方香火,集的银子太多,遭了贼忌。且和尚有一方前朝皇帝的玉玺,可做揭竿时的信物,军阀遂引兵来讨。持这种说法的人说,蒲郡被包围的时候,乱兵嚷嚷的并非“交出莺莺”,而是“交出银印”。试想,崔莺莺一家只是暂时借住于此的过路客,这一帮贼人哪里知道。元稹当时对贵族小姐崔莺莺发生了不恰当的感情,听得岔了,以为是“交出莺莺”,遂不顾一切搬来救兵,致我军损伤兵力若干,是犯了冒险主义。好在这一仗客观上赢得了宗教界人士的支持,且元稹同志善于补过,很快抛却了个人的情感,最终投身时代的洪流。
第三种说法是,战争的起因在元稹。这种说法高度评价了元稹同志年轻时即已显露了运筹帷幄之功。为打入地主阶层的内部,获得莺莺小姐一家的支持,元稹同志发动有进步要求的杜确将军配合,先是派一队士兵扮作乱兵,再派兵前来平定,成功地赢得了莺莺母亲的信任和莺莺本人的同情。
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总之,一场和平年代的战争促成了元稹的爱情奇遇。
元稹清楚地知道,对于莺莺小姐这样高贵的心灵来说,普普通通的眉目传情无法赢得她的注意,要闯入她的内心,必须通过战争。
爱情在公元800年的时候很容易变成传奇,因为爱情发生的机会太少,非传奇性时刻不能发生,无法接触,无法相遇。跟1200年前的爱情相比,我们时代的爱情更容易被街头小报传唱成黄色或绯色的艳情。
到目前为止,我的叙述偏向于沿袭王实甫《西厢记》的戏剧性写法,那就是,元稹在一个偶然的情境下,并且是在春天这样一个相思的季节,见到崔莺莺,与之发生一见钟情,之后即为了爱情施展百般手段,他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爱情展开。这样写下去,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元稹必须被写成情圣,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另一种是元稹必须被写成情棍,为了女人不择手段。
元稹既非情圣,亦非情棍,他只是一个随波逐流、有爱谈爱、在官言官的人。这一点,在元稹的忏悔录《莺莺传》里非常清楚。事实上,我的内心更倾向于按照《莺莺传》的平实写法,摒弃一些传奇,让爱情开始得更现实一点。
按照元稹的回忆,他遇到崔莺莺是在战乱之后,而且是崔莺莺的母亲强迫他们以兄妹之礼见面的。据他说,蒲郡遇乱之前,他因为跟崔莺莺一家同住普救寺,早已正式拜访过崔莺莺之母郑氏,并跟郑氏叙上了亲,因为元稹的母亲亦姓郑,算来,崔母郑氏还是他的异派从母。蒲郡之围当时也并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因为前蒲郡守军的将领暴亡,继任将领不善治军,致军人时常扰掠蒲人。崔氏之家财产甚厚,郑氏心下惶然,担心遭掠夺。
元稹帮了她的忙,使她家免于被掠。但是也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在乱军包围中修书给白马将军杜确,搬来救兵,他只是跟蒲郡继任将军的党朋有交情,请他们保护崔氏一家老小不受侵犯。不久,杜确将军整治军规,军乱遂止。战乱过后,崔母郑氏非常感谢元稹的大恩大德,正式宴请了元稹,并命一子欢郎一女莺莺出来,以仁兄之礼拜见元稹。
在接受新认的一弟一妹拜见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莺莺小姐发了小姐脾气,不愿出来见元稹。本来,以元稹当时天下第一的才名,崔小姐不可能不想看一眼大才子的相貌,但是这件事情被老母亲弄糟了,第一,她不该在一对异姓男女见面之前就决定他们今后不可能以爱人的身份相处;第二,她不该在决定了一对有可能相爱的男女不能够相爱的命运之后,还让他们见面。莺莺小姐一听母亲让元稹做了自己的哥哥,就知道这件事出了岔子。她只剩最后一个办法抵抗那个不可避免的哀怨结局:永不见面。
一对看起来相衬的未婚男女走在一起,人们总希望他们之间发生点什么。
崔莺莺千呼万唤始出来,很不情愿地拜见了她新冒出来的大哥时,一对金童玉女令这个场景显得非常辉煌,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崔莺莺的母亲都觉得,这场战乱的发生就是为了安排这一对璧人见面。他们会发生一点什么吧?所有的人都在担心着,同时也希望着。
就好像张曼玉和梁朝伟,自从在《花样年华》里传神地表演了一对互相暗恋又互不承认的男女,看电影的人们就疑心他们之间应该有一点不同。为什么没有呢?他们气质接近,脾性合适,样貌登对,身份相当,没有的话倒是怪了。按这个角度想下去,越想越是那么一回事,你看,梁朝伟的女友刘嘉玲,与张曼玉比起来好像差了一个层次;而张曼玉的老公阿萨耶,竟然是个法国人,这恋爱真是没法谈。
现在好了,梁朝伟和刘嘉玲12年的恋情终于要走到头,看热闹的人们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不合适嘛!
对爱情来说,公众的眼神有时会带着善意的残酷,而且这种眼神经常是没有原则的。假如一对看起来不合适的人走到一起,人们就会以外在条件上的差异为由希望他们分开,而一对看起来合适的人要分手,人们又会以道德为由要求他们厮守。看起来很登对的哈里森·福特最近和他的才女太太分居了,人们的反应跟对梁朝伟刘嘉玲的反应不同,他们大声惊呼:为什么,他们这么合适?
一句老话:婚姻就像一双鞋,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两个人有感觉的时候,怎么都合适,没有感觉的时候,怎么都不合适。爱情本来不需要承担对得起观众的责任。
然而公众不会理会爱情与他们无关的现实。张曼玉与梁朝伟,到底有没有一点什么?他们还是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惜这样的答案很难找了。在1200年前,判断一场爱情的有无,可以根据结局:同居或者结婚;可以有证人:如红娘或小青;可以有证据:如在同一个屋檐下悄悄写就的情书。在公元2000年,爱情与这种结局的对应越来越少了。人们越来越喜欢站在爱情的边上,做一个快乐的看客,做张罗爱情结局的热心人——如红娘?还是免了吧。爱情就是结局呀。
公元九世纪的某一天,一个丫鬟被元稹逼在一个寺庙的角落里,被迫答应把自己从小敬为天神的姐姐引渡给元稹。从那一天起,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两@!#$学活动家诞生了,这位活动家的名字叫红娘。
红娘在遇到元稹之前,一直安安份份地扮演着丫鬟的角色。做丫鬟的最高境界有两个,一个是被女主人看中,成为亲如姐妹的贴心人,一个是被男主人看中,成为他的妾室。每一个有理想的丫鬟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走女主人的路线还是走男主人的路线?亦或放弃性别上的优势或劣势,成为老主人的养女?《红楼梦》里丫鬟的样板最多,实际上也不外乎这三种:以做男主人的妾室为最高理想者,如袭人;以做女主人的贴心姐妹为最高理想者,如紫娟;以做老夫人的养女为最高理想者,如鸳鸯。这三种丫鬟的人生观、价值观交错作用,使得《红楼梦》所关注的女性生活状况及女性思想状况呈现出史学的价值。
关注丫鬟命运是《红楼梦》胜人一筹之处。一个女人生而为小姐,她只不过是一重的奴隶,即父权和夫权的奴隶,她所有的反抗集中在对婚姻的反抗上;一个女人生而为丫鬟,她就是双重的奴隶,这个双重的奴隶除了要反抗婚姻,还要反抗她低人一等的命运。一个青春靓丽的丫头,住在才子佳人的集中营——大观园里,她在端茶倒水的时候聆听法定的才子佳人们吟诗作对,她对命运的思考一定比小姐们更复杂。曹雪芹于是写到了丫鬟们的死。
但是在《莺莺传》里,红娘们的命运还仅仅作为莺莺们的陪衬。她们的出现是作为爱情的当事人——莺莺或元稹与家庭伦理的代表-——父母——讨价还价的中介。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在普救寺的一个角落里,一个丫鬟在元稹的催逼下对自己的命运进行了严肃的思考。到底是应该严守家族的清规戒律,使莺莺小姐远离性的诱惑,最后和小姐一起安安稳稳地嫁入某个豪门,还是应该把小姐送到心上人的身边,做他们爱情的见证与同谋,最后以功臣身份赢得更高一级的尊重?红娘最终选择了后者,她觉得,作一名中介,应该比作一名高级的丫鬟更有自由度。
我不得不把红娘猜想成一个投机者。因为当她被元稹堵在寺庙一个角落里,听他诉说他对莺莺的相思之苦时,就早已经知道,元稹并不是一个适宜于托付终生的人。她是一个精明人,从她一语中的的问话可以看出来:你那么喜欢小姐,为什么不向她母亲求婚呢?她尚待字闺中呀!元稹的回答十分巧妙:我从来没有对女人动过心,遇到小姐我简直控制不了自己,几天不见,我小时候得的弱症都复发了。如果经过媒妁礼聘的繁琐过程,至少得要两三个月,那时候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
这样不通的流氓逻辑,任何有起码的辨别力并对女主人有起码的良心的丫鬟都应该立刻拂袖而去,“你死跟我们小姐有什么关系,难道为了你不死,我们小姐就应该满足你的淫欲之心吗?在我一个没有文化的丫鬟看来,我们小姐的清白比你的命值钱多了”。红娘不仅没有拂袖而去,还动了恻隐之心,这件事非常奇怪。我们如果不怀疑红娘的智力,就只好怀疑她对元稹这个相貌英俊的大才子起了爱心。再不然,就是对莺莺的爱太稀薄了,稀薄到经不起一个虚伪男人的甜言蜜语就把小姐出卖。
在写红娘的时候,我不断想起另一个著名的丫鬟,小青。在那部知名度不亚于《西厢记》的民间传说《白蛇传》里,小青是姐姐白素贞无望爱情的冷静旁观者。对她来说,白素贞为了追求许仙,每一步都在接近死亡。但是,白素贞是她的姐姐,更进一步说,她是她亲爱的同类,也是她坚定的支持者。无论她心里怎么样不理解这样复杂虚伪脆弱的尘世之爱,她尊重白素贞的选择,并付出一切努力企图帮助白素贞完成一条蛇对人的恋爱实验。那次实验当然失败了,失败的结果是我们从此不再相信一个男人对一条蛇的爱情。当然,蛇象征着美丽的女性,在某些人看来,《白蛇传》的道德寓意是,男人不可以爱那些美得不正常的女人;元稹在《莺莺传》里也说过类似的话,“大凡天降尤物,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太过美丽也可以成为男人不对爱情负责的借口。
好在男人可以不爱一条蛇,蛇们互相之间的理解与爱却可以超越性别。
还是相信爱吧,不管是男女之爱也好,同性友谊也好,任何一种形式的爱,任何一种无言而坚定的盟约都能让我们泪流满面。
但是,任何一种爱都没有降临在莺莺身上。在最悲伤的日子里,她希望自己是条蛇,有一个冷峻的妹妹叫小青。
昨天我说红娘是一个投机者,一个读者立刻打电话表示了抗议。这种抗议我非常理解。红娘若非得到普罗大众的喜欢,又怎会传唱千年,成为一个神话似的喜剧人物?最重要的是,如果没有红娘,中国的才子佳人小说就没法得到发扬光大。
一个聪明伶俐的、善解人意、善于化解矛盾的丫鬟是才子佳人小说中必备的角色。她们是传情达意的信使,是疏通父母的夹层。《莺莺传》之所以成为才子佳人小说的鼻祖,一大原因就是发挥了丫鬟的作用,创造了红娘这个爱情偷渡组织。在《莺莺传》之前,爱情还比较简单,喜欢的话是会考虑私奔的。但是私奔这种极端的形式,不符合儒家中庸的思想,当名教思想越来越盛以后,男人和女人,特别是深受名教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的代表——才子或佳人,越来越难接受私奔的形式。但是私奔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为了给这种诱惑寻找符合儒教精神的借口和形式,私奔就需要一个第三人的介入,那意思是,虽然是私奔,但是是有媒约的。于是,在《莺莺传》里,出现了即使私订盟约也要经过红娘牵线搭桥的妥协形式。《莺莺传》塑造出红娘这个丫鬟的角色,其实意味着中国两性交往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两性自由的强烈要求被偷偷摸摸、委屈求全的妥协化于无形。
崔莺莺现在面临着双重的出卖。第一重是她的姐妹,小红娘,她出卖了她们的友谊,她们从小到大的友谊,被一个白面书生假装的痴情给收买了;第二重是她的爱情,她原本以为可以老死心中的心心相映的美好爱情,被一个不懂爱情的男人掠夺了。
她有一点迷惘。当她拿起红娘带来的那封企图勾引她的信件,一字一句地读下去时,她的理解力变得非常差劲。她需要不断地从头看起,边看边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在她的旁边,红娘一脸惶惑地紧张站立。
她终于抬起头来,望住红娘,她想知道这个平常聪明伶俐的小丫头怎么回事,是不是犯了傻。她想若无其事地笑着说:你发什么癫呀,这样弱智的信也带给我。替我回掉不就行了?但是不对,红娘的脸色不对,她的说话也驴唇不对马嘴:姐姐,他病得很重,你得救他。
崔莺莺是冰雪聪明的人,她微一沉吟就想清了前因后果。她很镇静地提笔赋诗一首: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她让红娘把这封信交给他,他会高兴得跳起来。
元稹大模大样地在菩萨脚边害上了相思病。
自从崔莺莺让红娘用一首“待月西厢下”的诗把他引到花园,严辞教训了一顿,他就开始生病了。
这场病生得非常凶猛。路过他的房间的人都知道他的日子不长了。这件事成为和尚们每天早课前晚课后的中心议题。因为这个议题,和尚们渐渐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人,特别是男人,不应该有这样强烈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里主要的任务应该是早课晚课,然后吃饭睡觉,或者如果他不想做早课晚课的话,他就应该到外面去闯荡一番事业,然后吃饭睡觉。慧能禅师都说了,人生最大的开悟就是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一个男人,吃饭的时候不想吃饭,睡觉的时候不想睡觉,人生还有什么终极意义;另一派认为,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人类天赋的本能。和尚不能爱女人,是因为他得爱更多的人,他如果爱了女人,他就会没办法摆脱女人的诱惑,就只能爱女人,不能爱更多的人了。但是正常的男人是会爱女人的,当然,这不是说和尚不正常,其实和尚TMD就是不正常,我就是说了又怎么的?谁不想好好去爱一个女人啊,管他什么禅啊道,什么世界大同,西方极乐。问题是女人这种动物,她不是像馒头和枕头那么简单的东西,想吃饭睡觉拿来就行,她也有思想,可以选择爱你,也可以选择不爱你,这真是麻烦,你看,大好一个书生,爱上了这么一个狠心的女人,结果就这样了。我说还是做和尚简单一点,吃饭睡觉,爱这种高级享受,真TMD太累了。
在这段生病卧床的日子里,元稹的脑子里也在激烈争斗:第一,我是不是应该起床,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爱这个女人,我是为了见我军队里的朋友,为了到长安去,为了拜见皇帝,为了获得功名。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我为什么要躺在这里?她只是一个女人,当然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但那又怎么样,她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不爱我的女人?第二,我是不是应该这样一直躺下去?这样其实也挺舒服的。我从小就努力做一个才子,为了让别人叫我神童,我起早摸黑背书想道理,哪有一天睡过好觉?这样躺在床上什么都不用想,只想一个女人,感觉真是惬意。当然,如果不是处在失恋的状态中,我就更惬意了。
崔莺莺现在也经常想到元稹。时间总会慢慢消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想念会慢慢占据漫无边际的思维空间。
前不久网上一个著名的“砖手”朱海军去世。这位朱海军最喜与人辩论,在网上辩友无数,树敌也不少,还有一些人秉承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对这样喜欢大辩而特辩的人很不感冒,甚至很讨厌。但是朱海军一去世,所有的人都觉得难过,而且慢慢想起他的好,他的辩而不伤(人)的优点,他的罗嗦(每到一处论坛,必贴满屏帖子为止)与执著(十几年如一日地宣传他的朱氏进化论)。这样一个热闹的人物一去世,真让人感慨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我们面对这样丰盛的宴席,日复一日的谨慎小心自己,谨慎小心别人,然而谨慎小心地离去,何不完整地释放自己?
现在,崔莺莺对元稹最初的反感也正慢慢变为想念。外面汹汹的信息传来,当今天下第一才子正在她的隔壁慢慢地死去。她忽然觉得自己非常重要,就好像手持净瓶的观音对她脚下的信徒的重要,她只要扬一扬手中的柳条,撒一点微不足道的甘露,就足以令她的信徒重生。
这些令人自大的想像是很容易满足一个女孩子无所事事的闲暇的。当然,这种满足其实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爱正在解冻,相思正慢慢地溢出,慢慢浸润那一层道德的防线。
所谓道德,那是对我们不爱的人讲的,当我们慢慢对一个人发生了感情,道德就会变成微不足道的装饰品。所谓原则,是在一种汹涌澎湃的个人感情下面,一个人把道德的堤坝建在哪一种纬度上。道德的原则对一个发生了爱的女孩来说,就像公正的原则对一个偏私的上司,都只是口头上的装饰。
崔莺莺不易动摇的个性正在慢慢动摇着。她对那个假装濒死的男人发生了相思。她甚至非常清楚,那个男人只是在假装濒死。问题是她现在已经不愿意去弄清楚他到底是真是假。爱情这样一种生命中的海市正像毒品一样蔓延在她的周围,世界非常美好,好到她可以随意跨进任何的生存空间。以前,她作诗只不过是玩弄一下自己的才气,现在,作诗的时候她会想到有一天她可以和他过上一种以文为生相伴天涯的生活。那样的生活给予她极度自由的诱惑。
然而相思对于男女来说毕竟是不公平的。当元稹在他的宿舍里大耍其赖拒不吃饭拒不起床的时候,崔莺莺只能淡淡地想一想她的心事,沉溺于一种悲伤的相思。她的身旁,是那个同样悲伤的红娘。
元稹在床上躺到第七天早上,终于绝望了。他忽然想清楚在起床还是不起床这个问题上,他应该选择前者,应该去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像这样赖在一个女人的爱情上,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元稹于是大笑了起来。路过的人们侧耳倾听,吓得奔走相告,“元相公大约是疯了”。方丈闻听赶紧赶到元稹的宿舍,推开门,却见元稹衣冠整齐地立在桌前,桌上的墨新墨好,纸也已经展开,手中擒着一管笔,正欲落墨。见方丈来,兴冲冲道:和尚,你来得好,我这一砚新墨正等着你呢。
方丈也笑道:元施主,你醒得早。先吃饭吧,我替你整了一桌好斋饭。元稹道:也好,也好,先填饱肚子要紧。
崔莺莺这一天停下手中的女工,对红娘说:我们今晚到元稹那里去。
莺莺来到元稹房间时,有一些奇怪,元稹似乎并没有生过病,也并不如何惊喜。他只是笑道:你来了。好像早知道她要在这个时候来到一样。
当一个男人决定奔向前程的时候,一个女人决定奔向爱情。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
这件事情足以说明,爱情并不是传说中两情相悦的后果,她的基本形态是单相思,所谓两情相悦只不过是两个人的单相思刚好在相同的时间相对发生而已。时间是一切爱情中最紧要的关卡,当时间的天使没有出现时,男人与女人擦肩而过。在时间之外,男人与女人的距离是那么遥远,就像恒星与恒星,只有不受时间控制的偶然的流星能撞破他们厚厚的包裹。然而也只是流星而已吧,在男人与女人漆黑的对望中,也只有流星能短暂地照亮他们不同时空里的距离。
但是时间之上的爱情也许只是女人的感受,在某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女人们只能爱一个男人,她们只能走出这个有魔法的时间段才能够自由地呼吸。男人也许认为,爱情是空间之上的,在不同的空间中,他们同时爱着不同的女人。金庸大侠设计了段正淳这样一个男人,正是典型的空间爱情论执行者。对段正淳这样的男人来说,只要走出一块有魔法的空间,他就能摆脱一段爱情。
许多年以后,元稹端坐朝堂之上,想着他并不如意的婚姻,有时会后悔,他没有在普救寺男生宿舍的床上多躺一天,他没有让他的爱情等到她的爱情。
元稹终于和崔莺莺开始了一段半公开的同居生活。尽管已经过了那段有魔法的爱情时间,元稹还是觉得崔莺莺不同凡俗。每当夜晚来临,她在红娘的陪伴下抱枕而来,她抱着枕头的样子好像抱着一座神圣的圣像,没有任何负罪感,她的害羞也仅仅是在脱衣的那一刹那,然后他们就像一对跳进了大海的鱼,听着远处寺庙的钟声,畅快地呼吸自由。对她来说,情爱是一块庄严的圣地,不需要任何猥琐的道理作借口,亦不需要任何羞惭的表情作掩饰,并且没有任何患得患失的考虑。当她选择爱以后,她就毫不迟疑地来到他身边。
然而他在她面前仍然摆脱不了敬畏感。对于一个已经走出了初爱的迷惘的男人来说,一个女人过于神圣的爱是一个沉重的威压。他在欢愉之后总是更快地陷入罪恶感并产生摆脱的欲望。他情愿他面对的只是一个轻佻的女性,一个可以调侃的,有着世俗欢乐与痛苦的女人,在那样的女人面前,他只需要付出一点点外在的关爱的形式与物质上的回报,就可以打发。但是,崔莺莺这样一种女人,你无法用任何外在形式收买她,你只能付出你的心,否则,就走开。
并且,对于一个才气横溢的男子来说,一个更加才气横溢的女子比较容易产生距离感。一般而言,男人更喜欢女人有灵气。所谓灵气,就是一种女性化的才气,因为女性化,所以男人可以有居高临下的评判兴趣。
崔莺莺拥有的不是那种灵气,她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她的话很少,但是你并不会因此觉得跟她缺少交流;她的目光温润,但是你还是能从她身上感受到威严……她对你的臣服只是出于自愿,你必须用平等的方式跟她对话,你无法用性秩序的规范来要求她性生活以外的温顺。
这样,两个人就非常尴尬。一方面,他们非常和睦,并且和谐,一方面,他们的心中又另外耸立着两个独立的人格。这样的两个人格本来应该像朋友那样交往,但是,他们却是一对同居的男女,绕不开性这个坎儿。
崔莺莺知道,同居的幸福生活即将结束。
所有的人都在等待母亲出场。这是一种习惯性的等待。因为爱情的结束必须有一个借口。所以等待母亲的人其实就是在等待一个结束爱情的借口。
然而,母亲并没有出场。
母亲为什么不出场?后世的人们不能理解。所以王实甫设计了拷红一段戏,设计了一个脸谱化的母亲。这位善于演戏的母亲与其说是母亲不如说是包公,拐杖敲地的声音颇有惊堂木的威严。但是这样官样的母亲似乎缺少了一点母性的温柔。
房龙说,在人间的某一处,住着一群树生的人,这些人从树木的果实里生出,一出生就是一个会蹦会跳的人,在40岁之前,这些人都是年轻人的模样,整天只想着玩乐,纵欲狂欢,但是一到40岁,他们就变成白发苍苍的长者模样,整天捧着圣贤的书藉,沉默寡言,踽踽而行,思考人类的终极目的……
崔莺莺的母亲大概就是房龙寓言里的人物。按照房龙的叙述,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西天取经的道路上,有一个女儿国,这个女儿国里有两种人,一种是母亲,一种是女儿,母亲和女儿的区别在于,母亲是现世安稳的坚定维护者和爱情的坚定阻挡力量,而女儿是爱情至上主义者……但是哪一个母亲不曾是女儿呢?崔莺莺的母亲郑氏未尝不能理解爱情。何况从年龄上说,元稹遇到崔莺莺那年,崔莺莺才17岁,她的母亲郑氏应该不满40岁,一个不满40岁的女人,无论如何也是记得爱情的。
在元稹版的《莺莺传》里,崔莺莺的母亲并不是爱情的主要矛盾。这说明在我们伟大的唐朝,爱情和婚姻并不讲究对等,虽然婚姻上崇尚门阀,爱情上却相对自由。元稹在与崔莺莺发生了私情以后,郑氏最后竟默许了他们同居的形式,他们从黑夜相聚到终日厮守,郑氏并不表示反对。
元稹也许曾经希望郑氏出面阻止他们的同居,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离开蒲县,顺理成章地把爱情的主要矛盾推到郑氏身上。但是郑氏不是那样愚蠢的母亲,在爱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她希望她的女儿能够从爱情中得到快乐。同时,她也想看一看,这个天下第一才子,接下来会怎么做。
在1200年前,佳人崔莺莺和才子元稹在一座寺庙相遇,并发生了一段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恋情。这座寺庙的名字叫普救寺。按照有中国特色的新闻写作手法,普救寺应该是一个化名。
在想到化名的问题时,我突然想到,崔莺莺应该也是一个化名,既然元稹被他自己化名为张君瑞。一个人纪念自己的初恋是不是应该像写新闻那样,碰到容易惹麻烦的地方就来个化名,“李红梅”“王二小”地乱写一通?这件事值得我们腹诽一番。一想到那个曾经惊世骇俗的美女崔莺莺其实不叫崔莺莺,她被元稹“善意”地隐去了真名实姓,我就要怀疑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价值。崔莺莺叫什么?如果谁能考证出这个问题,他就是女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同盟。
昨天我翻看一本唐诗选,在那首著名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间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下面,介绍者的题注是“元稹悼念亡妻而作”。对于一般阅读者来说,元稹的这首诗究竟是纪念初恋情人崔莺莺还是悼念亡妻韦丛,并没什么分别,但是对于元稹的研究者来说,这句话几乎等于为元稹并不高明的情操翻案。
然而把这件事辨白清楚真的那么重要吗?既然崔莺莺已被元稹虚化成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她究竟有没有存在过已经是一个问题,那么,元稹到底为谁作那首诗还有什么考证的必要?
你不得不想起话语权这个大问题。元稹作为一代与白居易齐名的才子,他的诗作风靡万千才子佳人,文采与文名齐飞,官阶共道德一色,绝对是掌握话语权的人物,不仅掌握官方话语权,而且掌握民间话语权(文坛代表着民间的话语权),崔莺莺一介女流,诗作顶多在闺阁间流传,想在这样强大的话语权中寻求平等的历史表述,难!
即使是在现代,恐怕也争不到这个平等。在1200年后的今天,女知识分子崔莺莺也许可以秉笔直书“我和元稹,不得不说的……”,但是,这样的故事也只能让人一笑了之,谁会放在心上呢,一个被爱情抛弃的女人。
元稹是怎样向崔莺莺提出分手的?对于像《一声叹息》中的梁亚洲这样的男人来说,这个分手的形式问题非常重要。分手分得好,再见亦是朋友,再见亦是老婆,分手分得不好,可能妻也离了,子也散了,家也分了,最后情人又跑了。所以梁亚洲们整天愁的烦的不是爱情,他们愁的是他们在爱情事件中如何才能毫不受伤地抽身而出。
对于《花样年华》中的周慕云来说,如何才能跟苏丽珍不再错失地走到一起,这个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初他也想尝试一下梁亚洲们(他的配偶和苏丽珍的配偶)的生活,但是最后他必须用爱来解决他内心的矛盾:他无法与一个不爱的女人如此亲密,亦无法在如此亲密的情况下仍然不爱这个女人,更不用说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同时爱两个人。最为糟糕的是,苏丽珍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两个人撞在一起,他们的内心是如此亲密,但是在外表上,却不得不越发小心、生分了。那种爱过于理想,容不得半点虚伪。
一个男人,一不小心就会变成梁亚洲,过于小心又会变成周慕云,总之都是非常苦恼的事情。当然,一不小心和过于小心就是一个男人无爱过有爱的分界。
元稹没有看过《一声叹息》,也没有欣赏过《花样年华》,在那样缺乏光影教学的年代中,一个男人能够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地结束他的第一次同居关系,一定得有非凡的天份。元稹到底是梁亚洲还是周慕云,这个问题只有元稹自己知道。
在1200年后的今天,崔莺莺和元稹的同居生活可能这样结束:最近,四川某市一个16岁的女孩失踪了半个月,最后被发现在另一座城市中与一名同龄男孩同居。据悉,同居得到了男孩父母的支持,只因为男孩威胁父母,如不同意同居,他就离家出走,永不回头。女孩父母当然觉得男孩父母不地道,但是法院对这件事的判决是,男孩父母当然有错,但是女孩父母一样负有监管不当的责任。一场孩子们的错误就这样合法地分担到了家长们的身上。我们时代的同居已经可以这样儿戏了。但是,儿戏之感也许只是因为时代要求我们成熟得越来越晚了罢。在1200年前,一对16岁的男女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在那样的年岁,私奔或结婚,都是成年人的行为,要负成年人的责任。从这一点上,你就可以看出,能够一辈子游戏是多么幸福。而晚婚或不婚,就是喜欢游戏的人最好的解脱。
在最后一片芍药的落花被和尚们扫掉之后,崔莺莺坐在窗前,慢慢地抄写着一卷般若波罗密多心经。
这卷经说是一卷,其实就300来个字,能够一口气从头抄到尾。这卷经从小到大抄得有上千遍了,它的作用对于莺莺来说是这样的,每当她沉溺于某种游戏过久,她从这种游戏中获得的快乐成为一种习惯时,抄心经能让她迅速地从沉溺中摆脱出来。
有一次莺莺迷上了回文诗,发誓要写出回文诗的吉尼斯世界之最,超过苏蕙的《璇玑图》。她把自己最喜欢的小茶壶上刻上了“可以清心也”五个字,每天早上的功课就是想发明这五个字的人真是天才,是最自然的回文诗,这五个字可以顺时针读成“可以清心也”,“以清心也可”,“清心也可以”,“心也可以清”,“也可以清心”五句。文字竟然可以在排列中获得自然成章的魔力,在那个时代,不仅崔莺莺,很多人都受到这种魔力的诱惑,拼命解读苏若兰的《璇玑图》,企盼自己也能够用数百个字搭建一个诗歌的宫殿,然后,想做诗的时候就从中选取一段或一种读法,一幅图就可以解决一辈子的作诗难题。这种风气的盛行从一件事可以看出,前朝女皇武则天曾就“璇玑图”着意推求,得诗二百余首。可见回文诗在闺阁中确实是一种非常流行的游戏。而且这种游戏只能在闺阁中流行,第一,发明它的是东晋时代被丈夫疏远的苏若兰,闺阁中人;第二,除了长日寂廖的闺阁,谁有功夫琢磨这样的东西呢。一般文人顶多玩一下“可心清心也”这样的一级小游戏热热身,苏若兰那种顶级的游戏简直是沤心沥血之作。
崔莺莺后来放弃了这种努力,她在抄了一遍心经后,突然想到,她之所以没有办法做出更超级的《璇玑图》,只因为她没有苏若兰那样情感上劫难,并且,即使有那样的苦难,她也并非那样能够钻在苦难之中,细细品味苦难的人。她的心是通的,不是痴的,苦难或不幸在她这里总是像流沙一样漏去,剩下的是无边的自省和内心的自由。
崔莺莺抄完心经,放下笔,说:红娘,今晚我们不去元稹那里了。
元稹向郑氏辞行:夫人,我要去长安了,那是男人必须去的地方,我明天就走。
郑氏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她的丈夫还没有做相国,在一个很小的郡里做郡守,郡里的事务比较清闲,他们新婚燕尔,日子过得非常愉快。但是有一天,丈夫也是这样,忽然告诉她:我要去长安了,那是男人必须去的地方,我明天就走。他的表情是悲伤的,但他内心分明很愉快。男人崇拜政治的中心,就好像女人崇拜有力量的男人。
在后来长久独处的日子里,郑氏常常想到这个情节。丈夫故意用一种没有任何挽回余地的方式向她表明自己必须离开她到长安去的立场,这种方式非常有趣。显然,他是预计了她的形式多样的反对的。在平日里,对于那些他有承受能力的反对,他总是以商量的口吻打开话题;在去长安这件事上,他没有承受反对的能力,所以,在离家的前一天,他向她宣布了他的决定。
事实上,反对不单单来自她,还来自他自己的内心。他的内心常常被两种力量拉扯着交战:一种力量认为他应该潜心做学问,不要追求那些虚名浮利;一种力量认为,谋求为更多人造福并不是什么功利的目的。事实上他的潜意识里非常清楚,他的学问需要功名的确认,他的功名需要学问的滋养,对于一个有功利心的男人来说,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根本无须选择。但是他必须认为自己是在两种高尚的生活中选择一条更艰险的路。他很巧妙地回避了潜心做学问必须忍受孤寂,必须忍受跟老婆天天在一起的不幸内容。
郑氏有时想,长安显然是男人的乐园——一个竞技场或游乐场,在这个世界上,男人的优势就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政治乐园,一个终极的人生乐趣,而女人没有。假如女人有一天可以告诉丈夫:先生,我要去长安了,那是女人必须去的地方,我明天就走。那样的世界一定很有趣。
在1200年后,郑氏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我们伟大祖国贫困地区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有时会告诉她们的丈夫:老公,我要去城里打工了,那是女人必须去的地方,我明天就走。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世界看起来并不像郑氏想得那样有趣。
元稹在告辞前本来预计了郑氏的一切过激反应。然而,这个老太只是很平淡地应了一声:这么早离开吗?我见你跟和尚谈得来,还以为你要多住一段,修习佛法呢。元稹说:佛法可以放在心里带着,男人的事业却只能在庙堂上求得啊。郑氏笑道:元先生倒是不避谈功利。
红娘忽然过来插话:元先生放在心里带着的原来只有佛法二字。郑氏怪道:红娘,你不陪你姐姐,在这里做什么?红娘说:我听说元相公要走了,想着他还欠我们一点东西,就来讨来着。郑氏道:胡扯,你哥哥哪里又欠过你什么。红娘说:也怪,本来是觉着他欠我们什么的,哥哥一说他心里只带着佛法二字,又觉得不欠什么了。现在倒想不起来头先觉得他欠我们什么。郑氏道:去,我最听不得你绕口令。元稹道:妈妈别怪她,我倒想起来我是欠她一点东西。有一回老和尚送给我一株牡丹,我没有盆子装,就想跟红娘借一个泥盆,谁想红娘送了一个玻璃的精贵花樽给我,有一日被一个笨手笨脚的小和尚打扫房间时碰碎了。红娘姐姐,就当你送我的吧。
红娘冷笑一声去了。
郑氏道:原来还有这样一回事。想想这庙里也怪,不种松柏种牡丹,牡丹这种东西,生来就是为了打碎瓶子樽子用的,你倒不必自责。只不过我好歹也是你的干妈,你讨东西尽管跟我讨,跟那不管事的小丫头要什么呀。她没见过世面,以为你贪她一个樽子。
元稹脸一红:妈妈责备得是。我想只是一个樽子,不值得向您开口。
两下一时无话。那西厢房外的日影慢慢斜了。
等到西厢房外的日影又慢慢升起来时,元稹正孤身走在通往长安的路上。
重新回到路上,元稹感到了掌握生活的快感。在这条通往长安的路上,虽然他只有一支笔,一方墨,却好像拥有无边的能力,可以自由轻盈地飞舞于天地之间。普救寺里的那一对性情坚忍的母女,已经属于记忆中的事情。在关于这对母女的回忆中,元稹得不到任何操控的快感,他来的时候她们并不抗拒,他走的时候她们也并不挽留,她们替他解决了一切难题,然而,他正像红娘说的,感觉欠下了一点什么。
一个男人用沉默解决了一切问题,赢得了自由,而一个女人用沉默放弃了一切争取的表示,同时,也否定了他的自由。
元稹走后,普救寺的小和尚们早课之前和晚课之后开始了新一轮的辩论。这次辩论不同于元稹卧病时的辩论,元稹为崔莺莺大害相思病时,那场辩论仅限于男女相爱技术上的探讨,这次辩论却慢慢深入到人类生存的终极问题,他们争辩中的分歧慢慢变成了对佛法大义理解的分歧。小和尚们越争辩下去,越发现他们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根本无法打通修习佛法中的重要关节。最后,分歧的双方代表人物一致认为,他们必须把这个分歧提到传经大会上去解决。
这次传经大会非常著名,在法相庄严的传经法师面前,一群小和尚提出了爱情这个不严肃的世俗话题,并且,这群小和尚的意思好像是,爱情是他们未知领域里的终极问题,爱情之门几乎等同于佛法大义之门。小和尚们提出的一系列哲学命题包括:男女的爱情是不必要的存在吗?如果人类生存的全部力量都用于抵抗爱欲,反过来说,爱欲的存在,不就成了人类生存的目的吗?这样的悖论如何解释?爱情是一种偏狭的感情吗?为何说我佛之爱是博爱?如果我佛是博爱,为何不能爱男女之爱,为何不能教导天下男女爱其所爱?……
大会开到一半,发生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一个漂亮的尼姑忽然站起来对一个和尚说,喂,你昨夜塞到我门缝里的信说你爱我,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为什么不现在来抱我呢?全场一片哑然。那个和尚愣了一下,脸涨得通红,忽然,他鼓足勇气,起身拥抱那个漂亮的尼姑。四周响起了一片掌声。那和尚大声说:我觉得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情感非常美好。我们一开始就把男女之爱命定为丑的恶的,所以我们总是爱得偷偷摸摸的。依我看,我们对我佛之爱的理解全错了,能爱男女之爱,才是博爱。另一个和尚嘲笑他说:喂,我若是爱你怀里抱着的那个,你还能博爱吗?全场哗然。抱着尼姑的和尚放下尼姑,说,我自爱我的,你自爱你的,两不相干。……
传经和尚一直无话,此时忽然口占一偈曰:你昨日爱我,我今日爱你,我自爱我的,你自爱你的;我爱你之时,你并不爱我,你爱我之时,我并不爱你。你说你爱我,知我是阿谁?
崔莺莺听到此偈后,叹了口气:和尚用学院派的实验态度谈爱情,就好像市井之辈用因果报应的实践精神谈佛法,总隔着一层黑洞。
元稹在长安呆了数月。在这几个月里,元稹重新回到组织的怀抱,白天的例行公事是到处递名片,递拜帖,晚上就会同乡,会同年,日子过得满足而空虚。在深夜里,结束了一天的应对酬唱,疲惫地躺到床上,元稹会想起长安东边的那个小郡,以及小郡里那座奇怪的寺庙。那座寺庙因为隔了遥远的距离不太像真实的存在,元稹有时候甚至怀疑,他是不是遇仙了。一座寺庙,怎么可能到处种着牡丹和芍药呢?最奇怪的是,它还藏着那么奇特的一家人?在此后数十年的游宦生涯中,元稹形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一处,总是先去拜访那里最著名的寺庙,不过他再也没有发现种着牡丹、芍药的西厢和貌美如花的女子。
数月以后,元稹借一次文调的机会再次回到蒲郡。走在通往普救寺的小路上,汹涌的情感再一次袭击了他,他飞奔的心情几乎想抛掉那些暧昧的过往,立刻请媒人向郑氏提亲,正大光明地拥抱莺莺。然而,一旦见到莺莺,见到她清澈的眸子,仿佛能突显他心中一切猥琐的神色,他又不由被一种伤感而怀旧的情绪抓住,终于觉得他对她的那一点点欠疚,一点点不够纯正的心思阻碍了他们的相守。
他在她身边呆了月余,每一个早晨,他都暗下决心,要在今天向她问个清楚,她需不需要他留下来,然而她看起来对此毫无所求。她偶尔会在深夜里独自操琴,她的琴艺精妙绝伦,琴声愁惨凄绝,但是他一旦尝试请她为他独奏一曲,她立即让红娘把琴收起来,挂在墙上,拒绝再弹。他对这种状况非常绝望,他们之间只有一毫厘的距离,然而隔着那一毫厘,他再也无法靠近。
在一千多年以后,有一个叫张爱玲的女人,曾经对一个名叫胡兰成的男人尝试这一毫厘的靠近。她在一个小村中找到已有了第二个女人的他,她满不在乎地和他的第二个女人生活在一起,她以为他们之间的亲密超出任何其他关系,然而,她终于发现他对第二个女人的关心超过了对自己的关心。在离开他的那一个清晨,她告诉自己,那一毫厘的靠近毫无意义。
元稹终于离开了蒲郡。临行前,元稹在莺莺之侧愁叹。莺莺知道别期已至,在元稹对面恭敬地坐下,轻声慢语道:您放心地去吧,我并不怪您。当初若不是我自己心有些乱,也不会导致这样一种出轨的生活状况。现在,能够结束这样混乱的同居生活,我们都应该感到高兴才对。您也应该把您混乱的心思收一收罢,那就是对我的恩惠了。您这么不开心,我就给您弹奏一曲《霓裳羽衣序》吧。
莺莺命红娘取下古琴,调理琴弦,轻拂慢挑。然心思大恸,与《霓裳》空灵极乐之意极不相符,不数声即哀音怨乱,无法再弹下去。左右皆唏嘘不已。莺莺止住琴声,忍不住泪流满面,夺门而出,跑回母亲郑氏的房间,痛哭失声。
元稹和崔莺莺的同居时代终于结束于莺莺的悲伤和眼泪之中。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悲伤和眼泪。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一次非法同居的最后流泪者是振保,一个在既定的生活轨道上不敢下车的小男人。“红玫瑰”娇蕊当然也哭过,那是她以为他有爱的时候,当她终于发现他关心的不是爱,而是他生活的秩序时,她擦擦眼泪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许多年以后,当婚姻并不美满的振保在电车上碰到已经再婚的娇蕊,哭了一路的不是娇蕊,而是振保。
但是我不太喜欢这样的想像,我不太喜欢把男人想像得虚弱无力,他们喜欢爱情的快乐又害怕爱情的责任。对于一个生活在办公间的现代小男人来说,他营营苟苟于事业,营营苟苟于爱情,他的浑身都写满了小字,或许会像振保那样虚弱吧。一个生活在大唐盛世的男人,也许会有不同的气血。我不知道。关于元稹,我善意的描写也许只是一种理想。
一个生活在大唐盛世中的男人,应该是一个有政府主义的男人。在健康的社会里,一个有政府主义的男人对未来尚有追求的希望,对社会亦有改造的可能,从政,是一条光荣的道路,男人可以理直气壮地选择在这样的路上奔走,即使放弃爱情亦要坚持。当政治沦为蠕虫的政治时,有风格的男人更多地选择爱情。元稹和王实甫的不同的根本即在于所处时代的不同。在大唐盛世,元稹选择了有政府主义的生活,而在混乱的元朝,王实甫随着生病的时代堕入无政府主义的爱情中。
今天写的依然是崔莺莺,您不会吐血吧?不要恨我,因为最恨我的人不是你,是我们报社的专栏版编辑谢有顺。昨天晚上他找到我,叹一口气说:非鱼,你知道我很喜欢美女,但是我不喜欢二十几天老盯着同一个美女,并且二十几天只看到她的上半身。即使像崔莺莺这样大大的美女,我也不愿意。你知道元稹是怎么发疯的吗?我总算知道了。所以劳驾你在我去编每日书评版以前,把一个完整的崔莺莺给我,好吗?
是啊是啊,美女不能常看,恋爱不能常谈。我一边嘴里假装轻松地应付着,一边心里瑟瑟发抖。我知道谢有顺是一个急性子,要不是我在开专栏之前已经有言在先,希望他催稿的时候对我温柔一点,他昨晚一开口决不会先叹一口气,然后把所有的怒气塞到口袋里,跟我轻言慢语;他应该是掏出一把刀子,抵着我的后背说: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个完整的美女交给我,不然我就废了你。这一点让我非常骄傲,因为我知道谢有顺不是对谁都能压住怒气的。通常,我们内专栏的几个人一起吃饭,如果遇到饭菜不新鲜,最先觉察并且发火的总是谢有顺。因为他是一个日报的专栏编辑,他的第一要求就是每天都有新鲜东西,好适应挑食的读者。像我这样喜欢把一道豆腐做成豆腐宴,一个饺子做成饺子宴,一只山鸡做成山鸡宴……的厨师,实在是令人痛恨的一种人类——你吃他整桌的宴席,其实只不过吃了一样东西。
谢有顺要去编每日书评,我觉得非常沮丧。我打算告别我的自恋倾向,向更广阔的美女领域进发。
不过,今天还是把崔莺莺说完吧。其实,崔莺莺的结局不外是,元稹走后,她很快就嫁人了,她的老公非常爱她。在一个静止的社会中,一个内心自由、行为拘谨的知识女性,应该找一个内心淳朴,善于生活的老公,这是较简易的生活法则。
而元稹,他在三年后娶了当朝高官之女韦丛。他的婚姻无所谓美满,一个“取次花间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的人,他对爱情始终保持着知识分子的犹疑,你又能要求他怎样轰轰烈烈呢?
《崔莺莺》确实比较闷一点,但是,两个知识分子的爱情,总是这样闷的。不要怪我,怪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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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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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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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吴元叹
于2004-07-26, 11:27:44发表
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年代都搞错了
明明是西厢记中的事,也给说成是莺莺传中的了,文章是好文章,可也不能这样随心所欲啊
请元叹兄引用文章中内容说明,这样说我看的晕晕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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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
魏国公主枢密直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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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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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
#3
发表于 2004-7-2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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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不能用学术性眼光来看随笔啊~~~~~~难怪说你是什么什么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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