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情感轩辕特别辩论比赛活动:《向左走?向右走?》圆满结束, 请自行核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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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6:3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正方:经济是爱情的基础,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无法长久的。因此,选择事业,是为了保证爱情!一切爱情终归是要以现实为主的,爱情总是不能当面包吃的,不是么?没有面包的爱情,还是爱情么?反方:忠贞的爱情,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夫妻齐心,其利断金!
举案齐眉难道不是爱情么?难道就有面包了么?我们要的是真诚的爱情,让金钱见鬼去吧!-------------------------------------------------------------------------------------------

爱情是什么?仅仅是花前月下的浪漫?仅仅是两情相悦的美好么?
爱情是一种伟大的付出,是无私的奉献,是一种为了让所爱的人获得幸福的责任,这才是爱情。
是的,我们不否认一见钟情的浪漫,也不否认这样的爱情可以发生,我们要提醒所有的朋友,我们要为我们的爱情负责任,相濡以沫的爱情看似美好实则悲哀,而且也无法长久的。
对方辩友说到初恋:


QUOTE:
但是现在初恋失败率在80%左右,那么初恋就不应该出现么?通过初恋的爱情,即使不成功,人也学会成长,难道不是成功的爱?


对方辩友说“失败的初恋也是成功的爱”,初恋是不是爱情,当然是,那么这句话就是“失败的爱情也是成功的爱”啰?
爱情的诞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说的是爱情的结局,我方是以一种认真负责的态度的来对待爱情的,有了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奉献付出,我们才说这世上父爱、母爱是伟大的。爱情之所以美好也是无数的人用自己的付出(包括放弃)来成全自己所爱的人,有句话说:如果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幸福。
如果你不能给对方幸福,你的爱就失去了爱的基础,若你你无法给对方幸福,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拿什么来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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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4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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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9: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好一个"我用爱来爱别人"!!爱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了,初恋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失败率?因为他们只知道“爱了就爱了”的“用爱来爱”
爱情不是空口白话,要的是能互相依靠的肩膀,试问没有经济作为基础,你拿什么给爱人幸福?

QUOTE:
“能不能”和“想不想”是两会事.

是的,我方并不是说你连想都不要想,想是可以的,但你要能做到,爱情才会长久。
我方再次强调,爱不仅仅是得到,爱也需要付出的。
相濡以沫的爱情固然精神可嘉,但是你不觉得做你的爱人太辛苦太可怜了么?
与其用一点唾液苟延爱人的生命,为何不为了爱情早早的去寻一泓清泉(经济基础),毕竟鱼儿是生活在水里,不是生活在唾液里的啊……对方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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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6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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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3:02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对方辩友也承认拥有忠贞的爱情不一定就能冲破一切世俗的观念

QUOTE:
没有说一旦拥有忠贞的爱情,就一定能冲破一切世俗的观念,就天下无敌了。

谢谢对方辩友的坦诚。对方辩友说,“忠贞的爱情在这里起主导,决定性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其他的因素又有哪些呢?你又是怎样比较他们之间谁是决定性的,谁是主导性呢?


说道这里我不禁想起对方另一位选手所说的两个“结论”


QUOTE:
初恋的失败,更多的是因为情窦初开,对爱情只是懵懵懂懂,一旦不如意就放弃




QUOTE:
爱情的确是需要互相依靠的肩膀,但更多的精神上的藉慰,而不是经济上的支持


我不知道对方辩友何以如此言之凿凿的讲着两个“更多的”,是怎样的量化的比较得到这样的结论的呢?

对方辩友说“时间的长短不能证明忠贞的爱情是否有冲破世俗的力量”那么请问怎样证明你们所说的爱情具有了冲破世俗的力量呢?娜拉出走以后怎样了呢?忠贞的爱情可以中途放弃么?
对方辩友说“忠贞并不是永恒的,因为人是随时在变的”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什么你怎样判定爱情是否忠贞呢?不会要说“具有冲破世俗的力量的爱情是忠贞的吧”

殊不知爱情也需要彼此的维护,将所谓“忠贞”的爱情却不能长久的责任归结到外在的因素上面,忠贞的爱情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不断增加而宣告失败,于是爱情由忠贞变成了“忠贞过”,为什么一方的经济收入增加会导致爱情失败?一方经济收入不断增加不正暗示着另一方的经济收入没有增加么?对于另一方而言,她(或者他)的爱情不正是是没有经济作为基础的。

所以舒婷才会说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朋友,爱情不是一时冲动,我们要对自己爱情负责

是的,鱼儿不会爱上水,但只有生活在水里的鱼儿才能长久的相爱,难道非要等到唾液枯竭的时候的才知道自己已经辜负了爱人信任的眼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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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7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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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3:0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首先提醒一下对方辩友,那两个“更多的”你方提出的,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对方应当予以证明。这是常识,希望对方辩友不要乱了分寸。

其次我要检讨一下自己,我将自己知道的东西误认为对方也一定知道。娜拉出走以后指的是鲁迅的《伤逝》,请注意是“以后”《玩偶之家》仅仅讲到“出走”而已。这是文学史的说法,我应该说的更清楚一点才是。

对方辩友讲人的存活却不依赖于经济基础,我就很诧异了,莫非对方辩友修真小说看多了,觉得人可以靠“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生存?

对方辩友自己举出的例子在被我方指出其实证明的证明的是我方的观点的时候,对方辩友居然可以说“这个例子不能代表所有人,甚至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我提醒对方辩友,无论是举例子、列数据还是谈爱情,都要本着一颗负责任的心?

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用了就抛弃,这样的始乱终弃不正是很多爱情不能长久的真实写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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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7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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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4:5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江阳居士 于 2007-11-10 17:17 发表
我还想说的是,忠贞并不是永恒的,因为人是随时在变的,所谓“事情可以改变人,但人不能改变事情”,所以,完全会有“忠贞过”这种情况

原来对方辩友不知道这个例子是自己的辩友提出了,真是令人手足无措啊!
无怪乎对方辩友会认为我方需要举证了,想必你也没有仔细看53楼和54楼了,不劳您大驾,我给您在这里简单的陈述一下吧!
对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初恋的高失败率,我方只是指出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正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我的回答是,我用爱来爱别人”的“口头爱情”。
对方辩友却自行将初恋的失败与经济基础联系起来比较,并且得出两个“更多的”比较结果,试问对方辩友,你是怎样比较得出“更多的”这样匆忙而草率的结论呢?
当爱情也可以“忠贞过”,当誓言可以有了“有效期”,当责任属于“婚姻和家庭”,我不知道对方辩友口里的爱情还剩下些什么?
对方辩友放弃了对爱情责任,将婚姻无情的剔除在爱情的门外,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没有婚姻,你们“夫妻齐心,其利断金!”里哪来的夫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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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8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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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8:1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很好,对方辩友一再暴露出其对己方以作陈述不熟悉的病症,在本人指出“忠贞过”的说法源于对方辩友的举例和陈述后,又抛出初恋的的高失败率要求我方予以证明,君不见

QUOTE:
原帖由 Oskarlre 于 2007-11-6 21:57 发表
但是现在初恋失败率在80%左右

这是贵方早在38楼就抛出的数据,反倒叫我们来证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失败的初恋也是成功的爱情”“忠贞过”概念的抛出,80%的失败率的抛出两个“更多的”的草率结论,对方辩友完全不顾自己辩词的逻辑性,反倒让我方来为其证明,我提醒对方辩友,我们虽然是辩友,但是我们是有不同的立场的,我是正方,而你是反方,不要连这都混淆!
对方辩友现在又坦言“爱情当然也会有有效期。”那么我想问一下,您口中的爱情的有效期是多久呢?多久的有效期算是忠贞呢?
婚姻对于爱情竟然已经是“特殊化”的存在了,是“舍本逐末”的了,可见对方辩友对于爱情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给於对方幸福是婚姻的责任,我想请问对方对方辩友:贵方对于忠贞的爱情要不要负责任呢?如果对方的回答是要的话,那么我想请问,对于忠贞的爱情,贵方又觉得应该负有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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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8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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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0:4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原来对方辩友一直耿耿于怀自己自己发明的abc理论,呵呵,好的,我来告诉你你的理论中存在的问题,你的理论是:a导致b,b导致c,因为有了b在中间,所以不能说a导致了c,因为a可能通过b导致到d、f,而不一定导致到c,所以a不是c的“必要条件”。
你的这个理论存在两个很明显的错误。
首先,这个理论很聪明的在在a和c之间引入一个“b”,但是并没说轻什么情况下a可以导致c,什么情况下a是通过b导致c的,因而这样就导致a和c可以无限的引入新的b1、b2、b3……原子尚可以无限的分下去,更何况原因和结果之间呢?
第二所谓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才会要求“一定导致”。这个因该是逻辑学常识。所以即便a是c的必要条件,a也不一定就一定导致c,对方辩友为何将充分条件的要求强加到必要条件身上呢?

对方一味的摒弃爱情的责任,强调只要一句“我爱你”就能让对方幸福,这不正印证了我方所说的对方辩友不过“口头爱情”么?这样的口头爱情怎样才算是忠贞,怎样算是不忠贞呢?

对方辩友可笑的说我方对其例子“只字不提”

QUOTE:
对方对我的例子,只字未提,不知何故。

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我是正方,你是反方,你方说的那么多例子我们都提一遍的话,不如把我加到你们反方算了。


对方辩友很无情的引入己方辩友生上发生的一个事例,我真的很心寒,这时候在辩论的场合用自己辩友的现实遭遇来诘问我们,试问,对于刚刚经历这样的变故的朋友,我们除了安慰,然道还可以把它作为“反例”来攻击对手让自己的辩友更加的烦乱么?



QUOTE:
对于忠贞的爱情要不要负责任呢? 由于是对方提出的,我很想听听对方的高见



我方给对方辩友提出的问题,对方辩友居然让我们自己回答,原因是“问题是我们提出来了”。

以上可见,对方辩友习惯性的推卸自己的责任,而给别人强加责任。请各位听众和评委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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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8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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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0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很高兴看到对方辩友能有条理的提出六个问题,为了表示对对方辩友这种形式上的条理的赞许,我方将一一作出回答:

我从第六条开始回答吧,请对方辩友听仔细了

QUOTE:
原帖由 江阳居士 于 2007-11-10 17:17 发表
忠贞并不是永恒的,因为人是随时在变的,所谓“事情可以改变人,但人不能改变事情”,所以,完全会有“忠贞过”这种情况,最好的例子是“男人有钱就变坏”这里面的“男人”由于自己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所以,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很大变化,我们不能否认他和他女人以前的爱情是忠贞的,但是因为“有了钱”,“变坏了”由此,不再爱自己的女人了。

这是不是对方辩友举的“忠贞的爱情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不断增加而宣告失败”的例子?(问题一,请对方回答)


第五条,

QUOTE:
请对方辩友解释一下为何对方屡次逃避回答我方的所提出的论点与例证

论点也好,论证也好,需要回答么?(反问,无须对方回答)

第四条,所谓“忠贞的爱情”是你方观点的内容,有鉴于对方辩友所说的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1 13:41 发表
爱情的确是要负责,但也要分清哪些责任是你该负的。供养配偶和家庭是婚姻的责任。

对方辩友既然表示知道哪些责任不是爱情负的,那么一定也知道哪些责任是爱情负的吧?(设问,无须对方回答)所以我方才会向对方请教对于忠贞的爱情要不要负责任,要负哪些责任?”(问题二,请对方回答)


第三条,“太阳与爱情”是你方所谓ABC理论的一个极端化的示例,我方已在66楼指出该理论不能成立的原因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2 10:44 发表
你的这个理论存在两个很明显的错误。
首先,这个理论很聪明的在在a和c之间引入一个“b”,但是并没说轻什么情况下a可以导致c,什么情况下a是通过b导致c的,因而这样就导致a和c可以无限的引入新的b1、b2、b3……原子尚可以无限的分下去,更何况原因和结果之间呢?
第二所谓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才会要求“一定导致”。这个因该是逻辑学常识。所以即便a是c的必要条件,a也不一定就一定导致c,对方辩友为何将充分条件的要求强加到必要条件身上呢?

我方只需指出贵方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即可,请问对方辩友认为我们(辩论双方)有对对方每一个举例发表意见的义务么?(问题三,请对方回答)

第二条,参见问题三。
第一条,本问题的回答在第62楼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11 18:15 发表
对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初恋的高失败率,我方只是指出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正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我的回答是,我用爱来爱别人”的“口头爱情”。
对方辩友却自行将初恋的失败与经济基础联系起来比较,并且得出两个“更多的”比较结果,试问对方辩友,你是怎样比较得出“更多的”这样匆忙而草率的结论呢?(问题四,请对方回答)

呵呵,我的问题回答完了,不知道对方辩友是不是满意。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2 12:02 发表
对方辩友所提出的所有问题,我方都已在先前的辩论中提及,并做出了回答。

我方保留质疑对方辩友此陈述的权利,现在,对方辩友是否愿意回答一下我所提出的四个问题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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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李子龙 2007-11-13 18:19 +50 按照规则:发贴合格奖励50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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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20:3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3 01:27 发表
这一点是我不慎失察,我向对方辩友道歉。

因为你的失察所以没有发现自己辩友所举的例子,因此一再纠缠与我方,这是“失察的因”导致的“未发现的果”的因果关系吧,请问这样的因果关系应该怎样证明么?
同样,我说所的初恋的高的失败率的果是与不负责任的口头爱情的因分不开的,这样的因果关系应该怎样证明才会让你满意呢?
但是既然对方能够比较,

QUOTE:
初恋的失败,更多的是因为情窦初开,对爱情只是懵懵懂懂,一旦不如意就放弃,而并不是因为经济基础的匮乏
爱情的确是需要互相依靠的肩膀,但更多的精神上的藉慰,而不是经济上的支持。

我方想要了解的是比较的依据,对方辩友提供不出比较的依据倒也罢了,却一在纠缠我方证明一个因果关系,那么不妨请对方辩友简单的证明一下你失察的因果关系给各位看看呢?

对方辩友在说道爱情的责任的时候讲

QUOTE:
爱情需要副(负)的责任是,不得始乱终弃,不得见异思迁,不得脚踏两条船等等

这是多么教条和被动啊?

这让我想到公共场所不得吸烟,自习教室不得大声喧哗。这是责任么?我想大家应该可以认可这不过是一种“起码的要求”吧?对方已最低限对的对爱情的责任却奢望这样的爱情可以“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这怎能不让人担心,担心这样的爱情能维持多久……
对方一再追问我方的意见,殊不知我方早已表示出了我方的态度:爱一个人,不应该让他(她)幸福么?所谓责任,不是说你不可以做什么,而是你应该做什么。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12 12:02 发表
对方辩友所提出的所有问题,我方都已在先前的辩论中提及,并做出了回答。[/quote]

我相信即便我不举例子,对方辩友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辩论从不要求对方回答己方的每一个问题,我想如果我方真的去找的话应该能找到不少对方辩友没有回答的问题,我们只要找到对方的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予以指出即可。难道对方辩友认为自己的每一个观点都是不正确的么?
当然,没有指出你的错误并不代表我方就认同你的观点,只是因为存在更明显的,或是更关键的错误,比如如何看待爱情的责任,如何让爱情能够长久。
最后再回答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所谓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的问题。
之所以一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方认为爱情的责任感要比这个问题重要,在没有充分看到对方辩友愿意为爱情承担的自己因该承担责任之前,谈经济基础又有何用?假如对方辩友依然认为爱情重要的是只是“不得始乱终弃,不得见异思迁,不得脚踏两条船”谈所谓的物质基础又有何用?
然而对方辩友似乎认为只要是我方没有回复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软肋”而一直锲而不舍的追问(谁举的例子的问题、abc理论的问题、证明因果关系的问题等等),为了再一次打消对方辩友的疑虑,这里我方不妨简单的谈一下我方对于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的的观点:
对方辩友因为害怕被我方剥夺了一切的经济来源而在经济基础之外提出物质基础的概念,提出


QUOTE:
只需要物质基础,不需要经济基础




QUOTE:
物质基础不一定非得用经济基础来获得,可以劳动,可以靠别人施舍,可以靠社会救济,等等

。认为

QUOTE:
经济基础不是物质基础的必要条件



恕我眼拙,我看不出物质基础与经济基础的区别,并且认为这与“何不食肉糜”是一样可笑的。对方辩友也不用刻意强调两者之间的区别,这个世界上还真的很少人是一无所有的,况且那也不是我们讨论的目的。
我方所说的经济基础,只是恋爱的一方用确保对方可以感受到幸福,从而维护爱情的长久的一个必要条件,只有有这样让爱人幸福、让爱情长久的愿望才会去争取经济基础,如果对方认为爱情仅仅需要不得始乱终弃,不得见异思迁,不得脚踏两条船”这样无关经济的教条,又何苦纠缠与“物质基础”与“经济基础”的区别呢?

我方认为经济基础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就像我方无意于要求对方辩友一无所有的去让爱冲破一切阻力一样,这个经济基础是相对与爱的责任的,对与贫穷的人的爱情,这个经济基础至少要能满足彼此的温饱。对于普通的人,这个经济基础至少要让彼此过得体面,对于富裕的人这个经济基础可能看起来会有一点奢侈。
我们所说的是一个常态的爱情,如果对方辩友举公主爱上穷小子的事例我们也不反对,毕竟公主已经是“少数”了,况且,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后来过得是不是幸福,他们最终有没有像子君与涓生一样败在冰冷的现实面前……
爱,不是一个短暂的动作,所谓“忠贞过”不过是一个安慰人说法,其实所谓的“过”不正是未能冲破的一个委婉的注脚么?谁会愿意自己全身心投入的爱情不过是一个“忠贞过”的结局?
所以,对于爱情,我们不能指望缺乏基础的爱情可以冲破一切阻力,而应该努力满足爱情所需要履行的责任,用彼此的全部力量来呵护它,试问对方辩友:您是希望您的爱人因为爱而和你艰难的与一切的阻力作斗争,还是希望你和你的爱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呢?为何不正视现实的力量而希望童话和传说中的无坚不摧的爱情降临在自己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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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4:4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方

太阳和爱情的例子如不说,阿q又会以为王胡要跑了,我不知道这个例子对于对方辩友有多重要,一直纠缠着要我方针对这个例子进行反驳,我就不明白了,ABC的理论已经宣告破产,这个建立在破产的的理论上的极端化的例子的失败之处对方辩友真的看不出来么?

现在我讲给你听,ok?实在是无聊透顶!难道对方辩友除了举一些不知所谓的例子来要我们陪你反驳着玩就找不到更好的辩论着力点么?

太阳和爱情(真是可笑,竟让一再要求我方对这样的例子进行反驳,顺便我也提醒一下辩论的组织者,如果继续任由反方继续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上纠缠不清的话,辩论就失去他的意义了,希望组织者着可以看看对方辩友一直再纠缠我方的倒底是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在此之前我方最后一次满足一下对方辩友的无理要求,告诉你 你的太阳和爱情的例子的错误之处。

太阳对于爱情,对于人类,是一个共性的普遍存在,而经济基础对于爱情是个性的存在,将个性的取舍条件建立在共性的基础上来作为“反例”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对于共性的条件,是由不得个人的意志的,用最通俗的语言说就是:太阳没有了,你选择什么样的人爱都是得不到幸福的,而经济基础是个性的条件,是可以通过选择进行取舍的。

这个例子相对于abc理论而言已经不是无限的延伸了因果关系,而且悄悄的将个性选择的依据转嫁到共性的基础存在上。然道对方辩友真的连这个都分不清么?

我无意列举对方辩友在辩论中所犯下的低级的错误,只是不要用这样的低级错误苦苦纠缠于我方。

QUOTE:
我方认为我方提出的观点都是正确的直到对方辩友能够充分的证伪它。所以,现在我要求对方辩友来证伪它们。

这是一个多么无知而无畏的陈述啊,那么对方辩友能将你们业已证明的我方观点“证伪”的观点列举出来看看呢?对于贵方那些尚未证明其“伪证”没有能够证明的我们是否也能够认为你方已经认可我们的观点呢?目前为止,对于我方的主命题你们已经成功的证伪了?真是可笑。倒是我方已经讲对方辩友一些失理的地方成功的指正出来了吧,“失败的初恋也是成功的爱情”“abc的理论”“太阳与爱情”例子等等。没有能力指出对方的错误,一再要求对方纠正自己,否则就是“默认”己方是正确的,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霸道的辩论选手!(评委不要对此表明一下态度么?

QUOTE:
人们追求经济基础是出于欲望的本性,而不是爱情的需求,因为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没有在恋爱的人们同样在追求着经济基础

如果不是真的分不清,就是故意搅浑,我们谈的是经济基础对于爱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说经济基础仅仅对于爱情有作用,对于这样简单的逻辑关系难道对方都不能能分清么?

QUOTE:
我方并不认为爱情仅仅需要“不得始乱终弃,不得见异思迁,不得脚踏两条船”,我方认为爱情是感情,讨论爱情就应该以感情为基础,“不得始乱终弃,不得见异思迁,不得脚踏两条船”不过是规范爱情的基本规则。认为爱情是枷锁,需要用各种“责任”的教条把它锁死的却是对方辩友。

请问对方的3个“不得”与我方提出的“爱就要让对方幸福”究竟哪个更是枷锁?对方对于爱情除了制定了死板的“3个不得”的规章制度以外,未见对方主动的提出爱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


对于对方辩友所说的

QUOTE:
原帖由 江阳居士 于 2007-11-10 17:17 发表
我们说的是忠贞的爱情,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没有说一旦拥有忠贞的爱情,就一定能冲破一切世俗的观念,就天下无敌了 ...

对方辩友认为忠贞的爱情也有可能遭遇失败,也就是可能出现“没有冲破”的情况,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忠贞的爱情具有冲破一切的力量,为何却又会发生没有冲破的现象的?

QUOTE:
忠贞的爱情在这里起主导,决定性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啊。所以,不是每个具有忠贞爱情的人都能够冲破一切世俗的观念的。

既然“不是每个具有忠贞爱情的人都能够冲破一切世俗的观念的。”对方辩友何以认定爱情具有冲破“一切”的力量的?那些个令忠贞的爱情冲不破的因素不在这个“一切”之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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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4:4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正反



QUOTE:
原帖由 江阳居士 于 2007-11-15 14:09 发表
第二,很好,所以即便a是c的必要条件,a也不一定就一定导致c,非常好,这是对方亲口说的,代入A和C,我们知道对方也认为,没有经济基础,爱情也可以长久。



多么强大的无知啊!!!
不知道是真的只有这样的理解能力还是故意分不清是非,本人拒绝和缺乏正常的理解能力的选手辩论,如果对方辩友真的看不出自己这段话错在哪里,不妨和自己的辩友请教一下。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这段话的逻辑推导已经错了。我相信你是不会明白的。
对方辩友连这样的简单的逻辑错误都看不出来,(我都已经指出了,居然还用原来的错误再一次证明自己的“正确”),我怎能指望你能明白关于”共性基础“与”个性选择“的这个略为复杂一点的逻辑关系?

ok,召唤评委……辩论结束了
哦!my god!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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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0:2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谢谢主办方、评委、各位网友以及对方辩友,大家好。

  经过激烈的辩论,相信大家对于爱情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方在此重申我方的观点是:经济是爱情的基础,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无法长久的。因此,选择事业,是为了保证爱情!

  对方辩友整个辩论的过程中,割离了爱情生存的基础,抛弃爱情应担的责任,孤立而片面的谈论爱情,这不禁让人想到那个“我要的是葫芦”的农夫。

  先且不论爱情是否如对方辩友所宣称的那样强大,再强大的东西也不是孤立的存在的,淮海战役时我军60万打败80万,够强大了吧,可胜利之后我军怎么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用独轮车推出来的。”战争的胜利离不开后勤的保障,同样,爱情的长久也离不开经济的保障。

  对方辩友在不得不认可到经济基础对于爱情的重要作用后,于是引入另一种陈述“物质基础”。然而,无论对方辩友怎样狡辩物质与经济的区别,眼明的人都能看出,在谈论爱情的时候,经济基础、与物质基础其实没什么差别,于是我们便看到对方辩友口中不要经济基础、手中不放物质基础的滑稽现象。这不是现场演绎的掩耳盗铃又是什么?(顺便说一句,经济的范畴其实是大于物质的范畴的,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去验证一下)

  而且,对方辩友在辩论的过程中还充分暴露出其不顾逻辑,牵强附会的将结论引导到自己的论点上。于是便出现了“失败的初恋也是成功的爱情”以及“abc”理论等一系列的错误逻辑,更一再的混淆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于是推导出己方“已经获胜”的可笑结论。

  既然对方有多位辩友都认为自己的逻辑没有问题,那我不妨给你们补一补这高中一年级的课程。

  我方的原话是

QUOTE:
第二所谓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才会要求“一定导致”。这个因该是逻辑学常识。所以即便a是c的必要条件,a也不一定就一定导致c,对方辩友为何将充分条件的要求强加到必要条件身上呢?

我们说没有经济基础是爱情是不能长久的。这句话推导出的应该是经济基础是爱情长久的必要条件(所谓a是c的必要条件就是没有a就没有c,),对方辩友在假设的时候就错误的在条件前面加上了“没有”。要知道,我们命题中的“没有”是“没有a就没有c”中的没有何以在条件a里面又加上一个“没有”呢?从命题推导条件的第一步就已经错了,还在用这样的错误条件继续推导结论,结论怎能不错?

  对方辩友若是对必要不充分条件仍有疑问不妨回去看看高一的数学课本。数学上的东西,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容不得半点含糊。

  最后对方辩友说我出言讥讽,我记得课本上讲鲁迅塑造的阿q的形象只是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没有说是为了“讥讽”。说实话,我更希望对方辩友能够证明“忠贞的爱情,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因为每个人都有着有情人能成眷属的良好愿望,然而通过辩论我们却发现,爱情确实是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不能长久的。

  最后对对方辩友的误会表示遗憾,再一次感谢活动的主办方、评委、各位网友以及对方辩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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