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批判KYOKO乱扣我分、包庇轮回骂街!!
性别:未知-离线 三种不同的红色

天水郡公
京东东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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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春秋年度最佳(轩辕史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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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4: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也来乱入一次吧。

轩辕刑律规定:

QUOTE:
1、罪名
直接危害论坛安全:以病毒或黑客手段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企图破坏论坛数据库并企图导致论坛无法正常运作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间接危害论坛安全:有意发表或传播足以危害论坛生存的反动或淫秽信息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信息的情形。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所以,人身攻击仅仅是针对本坛ID才成立,对公众人物使用攻击性语言不触犯坛规。

所以,轮回可以骂姚明为“姚大傻”,这在轩辕是合法的。但楼主不能骂轮回为“轮大傻”,这是触犯轩辕刑律的,涉嫌轻度或中度人身攻击。

因此,KYOKO处罚正确无误。

至于这么规定的理由,楼上颖颖网友已经指出了。公众人物和论坛网友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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