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邦的“约法三章”未免太不严谨了
性别:未知-离线 三种不同的红色

天水郡公
京东东路经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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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23: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约法三章,仅仅是个姿态而已,表明刘邦要抛弃秦朝的酷法苛政。

事实上,整个汉初一直沿用秦法。

《汉书·刑律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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